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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变革都是分娩中的阵痛,人类是在变革中进步。王安石的变革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但是大胆探索仍可以是那个时代的壮举。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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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利国利民。但为什么会招致那么多正人君子反对?主要原因有四个:

一、变法中的经济制度改革损害了士大夫阶层核心利益。

二、变法中的军事制度改革侵犯了武将集团的既得利益。

三、变法图强的法家理念与传统宋代文人儒家价值观有冲突。

四、新法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操之过急。

变法的背景:国家积弊需要改革

无论古今中外,国家的“变法革新”,总是在面临严重困难或危机的时候,才会进行。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赵顼登基为大宋第六位皇帝,他面对的大宋可以说是危机重重。大宋已经立国一百多年,虽然经济高度发达,财政收入日增,但长期财政治理不善,导致了三大危机:

  • 财政赤字严重入不敷出;

  • 军事体制腐朽战斗力低下;

  • 官员体系冗杂吏治败坏;

这三个危机也称为“冗官、冗兵、冗费”的三冗。三冗问题致使大宋虽然富有四海,却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

国家必须变革了,所以宋神宗的一生都在变法革新,包括前期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年间的财政、军事制度变革,和王安石罢相之后元丰时期宋神宗亲自主导的官制变革(也称为“元丰改制”)。那么变法为何遭到士大夫阶层的反对呢?

一、变法中的经济制度改革损害了士大夫阶层核心利益。

北宋文人士大夫集团代表的是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所谓正人君子就算自己两袖清风,其背后的家族非富即贵。宋朝不限制土地兼并,官田很少,所以地主阶级兼并成风。以下举例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和市易法是如何侵犯士大夫官僚地主阶级利益的。

1、青苗法: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土地兼并和高利贷收入

青苗法实际上就是将政府变为可贷款银行。每年青苗不接的时候,农民可以向政府贷款,等到丰收之后,再行归还。青苗法(40%利息)取代了市面上的地主阶级的高利贷(100~200%左右的利息),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

往年的高利贷农民要是还不上,只好卖田卖地,所以土地被大地主兼并,但有了青苗法之后,大地主高利贷放不出去,土地兼并的生财之道也被抑制。

2、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

宋代官僚和大地主阶级隐田漏税随着土地兼并变得越来越严重,据《宋史》记载,登记在国家版籍上的土地,从宋真宗时期的524万顷锐减至宋仁宗时期的228万顷,土地兼并,隐田漏税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国家税负被这些蛀虫掏空。

“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重禁莫能禁止焉。”
——元 脱脱《宋史·食货志》

宋史记载官僚大地主阶级占用了无数的田地,兼并、伪冒已经成为习俗了,朝廷严重禁止也禁止不了。

方田均税法就是对漏税耕地和田赋清查和整理。仅仅熙宁年间多查出360万亩;又对全国耕地重新评估,依照肥沃贫瘠,分为五等,不同等次赋税不同,免去底层收入者的税收,使得赋税更公平。这自然影响到了大地主阶级的最核心利益。

3、市易法: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商人利益受损

市易法是用来平抑物价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现代中央银行兼物价局的职能。政府筹集一定资本金,物价低廉时,由政府购入;等到物价上涨,再行售出。目的是防止商人垄断,哄抬物价,并实现国家资本增值。但这使得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大部分被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

综上所述,经济制度改革严重影响到了官僚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

二、变法中的军事制度改革侵犯了武将集团的既得利益。

宋神宗即位之前,大宋军事体制已经腐烂变质了,“吃空饷”导致的“冗兵”是大宋军事系统上的毒瘤。

《宋史》中记载原文如下:

“皇祐间,马军以四百、步军以五百人为一营。承平既久,额存而兵阙,马一营或止数十骑,兵一营或不满一二百。而将校猥多,赐予廪给十倍士卒,递迁如额不少损。”

——元 脱脱《宋史》卷一百四十七

从《宋史》的记载我们看到,北宋仁宗皇祐时期,禁军原本是马军四百人、步军五百人为一指挥,但长期没有战争,兵额还在而士兵已经没有了,实际情况是马军一指挥仅数十人,而步军不满一二百人,剩下的都是空额,是武将集团用来吃空饷的,空饷的数目高的惊人。

到宋神宗即位时,北宋常备军数量庞大,但因为“空饷”,军籍册上有其名而无其人,北宋禁军战斗力越发低下。更有甚者,为了防止朝廷检查,出现了冒名顶替的假士兵。禁军兵籍管理弊窦丛生,已经是大宋军制中的毒瘤了,给北宋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军费开支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0%,财政上已经是不堪重负。

王安石变法针对军事制度进行改革,通过裁兵法整顿军队,通过变法,裁军练兵。军队总数由宋英宗治平元年的一百一十八万人,缩编到了八十万人,相应的,军费也节省下一千三百多万贯。《宋史》中记载:

“七月,手诏:「拣诸路小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升以为大分,五十已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免为民者甚众,冗兵由是大省。”

——元 脱脱《宋史》兵八

我们看到《宋史》记载,王安石变法后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原先是六十岁)。按马军一营300人(原400人)、步军一营400人(原500人)的编制进行合并。厢军按每指挥不超过 500人进行裁并,另外测试士兵能力,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这样杜绝了冒名顶替者、淘汰了老弱、挤出空额。

可是军事制度的改革严重影响了武将集团的利益,武将集团赖以发家致富的“吃空饷“的既得利益被削减。

三、变法图强的法家理念与传统宋代文人儒家的价值观有冲突。

司马光为首的旧党,也就是所谓“正人君子”。是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讲究克己复礼,恢复上古时代的制度和利益,崇尚三代之治,视儒家以外的学说为洪水猛兽。

他们认为大宋当下的主要问题根据《宋史》记载为

"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
——元 脱脱《宋史·食货志》

也就是——花费用钱太奢侈、赏赐官员不够节俭、对皇族的优待太多、官职冗滥、军队战斗力差。而解决方案就是“节流”——农业为本、节约开支、仁义治国、注重吏治


王安石虽是编著《三经新义》的大儒,治国之策却是“易风俗,变法度”的法家思想,认为国家制度不能一成不变,也并不会一成不变,应当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善,提出的口号也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法家价值观。

与“节流”的主张不同,王安石的经济政策主张是“开源”,他提出“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思想,就是通过理财,不用给老百姓加税,就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国库充足。

而司马光认为增加财政收入就是多收税,也就是搜刮民脂民膏,这样会使百姓穷困潦倒、盗贼并起。现在国家财政困难,应该节省开支。比如给官员减薪等等。

王安石当然不同意司马光的说法,他认为大宋明明富有四海、大臣们为国操劳,俸禄赏赐况且已经形成惯例不易更改。最关键的是这也省不下多少费用,又徒伤朝廷大体。所以国用财政不足,就应该通过理财来增加收入。

司马光马上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他提出天下财物是恒定的,不在政府手中,就在民间。所谓不剥夺民间财物,依靠理财生钱,只不过是汉代奸臣桑弘羊欺骗汉武帝使用过的花招罢了。这导致了汉武帝末年民众不堪忍受、盗贼四起。

所以双方不仅仅是治国路线之争,更是价值取向之争。

王安石(左)与司马光(右)


四、法令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操之过急。

历代改革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尽善尽美,需要的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但由于反对声过于激烈,王安石就雷厉风行快速实施新法,这样就有些操之过急了,再加上反对的大臣太多,王安石可用的人才也少,一些投机取巧之徒也混入新党之中。

这样导致许多新法还没完善就推出,在新法推进过程中,地方上的那些旧党官员不是去完善新法的体系,而是抓住新法的不足之处,拼命抨击新法的不足,要求废除新法。而地方上的新党官员明明发现新法的不足,但与旧党争斗而拼命掩盖,甚至为了新法的政绩而向百姓摊派。这又成为了旧党攻击的目标。

神宗励精图治的皇帝,王安石也是锐意进取的名相,可偏偏遇上满朝的一大批反改革大臣,如果朝野都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看待新法,在新法实践中一步步地修正、完善,那就不会出现接下来持续到北宋末年的新旧党争,新法立了又废,废了又立,来回折腾直至北宋灭亡,最后子孙也都作了亡国的臣民。

结语

宋代有“君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说法,士大夫在宋代不仅高官厚禄、封妻荫子;而且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每个士大夫成功之后就不仅仅代表自己。其背后家族、师生、盟友等关系盘根错节。

王安石的变法革新侵犯了整个士大夫阶层包括武将集团的核心利益。不仅如此,其“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带有明显法家思想的政治纲领,在以传统儒家价值观为原则的“正人君子”们看来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再加上新法本身还尚处于磨合期,不够完善,招致群体反对也不意外了。

参考书目

南宋陈傅良《历代兵制》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元 脱脱《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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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改革都是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既得利益者的权利分化,变法必然触犯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钱财动人心,统治者和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当然群起而攻之,反对变法了。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利国利民,主张和实驰了从农业和商业到手工业,从农村到城市的社会改革,制定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市易矿税、科举制度等系列新法,但是,王安石未能采取恰当的措施调节安抚决策者和统治阶层的利益最大化,缺乏对利益集团的全面了解,权与利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他们的所谓正人君子拥有话语权和统治权,为了私利多是采取欺上瞒下来粉饰太平蛊惑人心。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曾任地方官多年,很得百姓称赞,他也在从政实践中,发现了北宋所面临的积贫积弱局面。亲眼看到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冗官、冗兵、冗费的弊端愈演愈烈,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军费开支庞大,官僚机构臃肿,国家财政困难。而广大农民由于地主豪强土地兼并、高利贷盘剥和赋税徭役的繁重,各种矛盾正在酝酿激化。

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了弊政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就向皇帝上书,指出天下财力困穷,在于吏政败坏。并提出理财方案:‘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变法主张,希望通过社会改革运动。变法维新,革除弊端,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适应时代变化发展。

但是变法触犯和限制了地主官僚的利益,这些官僚权贵联合起来共同反对阻挠变法,甚至对王安石展开人身與论攻击,迫使王安石两度辞去宰相职务,更有甚者,贪官污吏利用推行变法,借机把官僚贵族的负担转嫁到百姓头上,对老百姓盘剥压榨,也使天下百姓对变法愤愤不平。认为王安石不通人情不明事理,皆呼为‘拗相公’。这也正是王安石不周知社会人情世故,而行不适之策的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

利可共而不可独,国困民穷终会导致贫富差距加大而使矛盾激化,在宋徽宗朝,皇帝昏庸奢侈、奸臣当道贪腐,终致农民起义爆发,内乱生外患,金军趁机入侵,一班皇亲国戚被俘掳北去,钱财被洗劫掠夺,落了个人财两失、权利两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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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中所说,有人说王安石变法利国利民,可既然是有些人,那就说明还有一些人不认为王安石的变法是利国利民的。其实自王安石变法以来,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对于王安石变法的观点就是褒贬不一。

王安石和他的变法争议

比如当时的司马光就评价王安石“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而黄庭坚却评价王安石“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王安石画像)

南宋大儒朱熹评价王安石变法“而安石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奸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但是梁启超先生却评价王安石“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悠悠千年,间生伟人,此国史之光,而国民所当买丝以绣,铸金以祀也。距公之后,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国民之视公何如,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恸也。

很多对于王安石变法内容以及实施情况不是很了解的朋友可能就比较懵了,为什么同样是王安石或者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在司马光、朱熹等人的眼中为“奸邪”,而在黄庭坚和梁启超眼中王安石又成了伟人呢?王安石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之所以会有这种完全相反的评价,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王安石变法!

(司马光画像)

历来都认为在古代变法实际上就是一次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那些作为既得利益者的保守派必然会强烈反对变法以保住自己的利益,而司马光就是强烈反对变法的保守派的代表人物。但是之所以司马光、苏轼等人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真的仅仅就是因为王安石变法触及了他们的利益了吗?如果是司马光、苏轼也就不说了,可是朱熹是南宋人,和王安石不存在利益纠葛,他仍然也对王安石恶语相加,那就不单纯是利益的问题了。

笼统的来说王安石变法其实很难说清楚,下面我就以王安石的得意之作青苗法为例来说明。从王安石推出青苗法的目的到最终的结果我给朋友们详细的讲一遍,相信朋友们看完之后就能理解为什么对于王安石变法的会有完全相反的评价了。

青苗法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宋神宗任命为参知政事,开始施行变法。同年九月,王安石就推出了他的第一条变法措施—青苗法!


(农田)

青苗法又称为“常平新法”,主要内容为“诸路以见存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民户请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这个可能不好理解,下面我用最通俗的话来讲一遍。在北宋的时候,农民的生活并不好,大多都没有什么存款余粮,对于农民来说最难熬的时候就是春天。这是因为春天的时候农民家中的秋粮已经差不多快吃完了,而夏粮又没有收割,正所谓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没有办法的农民只能以很高的利息向地主富户借钱借粮才能维持生计。

(王安石与司马光争辩)

王安石的青苗法就是在农民需要的时候将官府粮仓的粮食借给农民度过难关,到了秋收之后农民再把粮食还给官府,同时支付少量的利息给官府。这样就能解决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缺粮的问题,同时又能使官府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而且在这其中官府粮仓中的陈粮也更新成了农民新收的粮食,这种做法实在是一举多得!

所以青苗法的本质就是以北宋政府取代了那些放高利贷的富户,以官府粮仓中的粮食折算为本钱,然后以20%的年利率贷给农民,以缓和民间的高利贷现象,同时北宋政府也能从中得到利益。青苗法的出发点是为北宋政府增加收入,同时以较低的税率减轻农民的负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势必富户的利益就会被北宋政府所夺去。
(青苗法漫画图)

说到这里就要说一说王安石早年的经历,原来王安石在刚刚当官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在最初担任鄞县知县时就在自己的辖区里开始了实验,实际操作就如上面一样,在这里王安石的改革大获成功,获得百姓的一致称赞。而这也是为什么王安石上台后第一个推行的变法就是青苗法的原因,因为曾经的成功给了他无比的自信,他也有信心这个新法将会在全国取得成功。

但是事实真的如王安石所预料的那样吗?恰恰相反,当此法推广到全国后,却产生了完全相反的结果。那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原来在全国推行时,就必须经过官府,一旦经过官府就会有人钻政策的空子,从中谋利。青苗法推出后,各地的官员为了邀功请赏,不仅擅自提高利率,甚至还将这种自愿贷款变成了强制分配,这样就形成了官方高利贷,政府实际上就成为了农民最大的债主。

(辛苦劳作的农民)

由于申请贷款时是实行的联保制度,即十户联保,七户贫困户,三户上等户。这些上等户本身就可以自给自足,他们是不需要贷款的,但是在官府的强行摊派下,他们也要无端承受利息钱。而那些贫困户都是属于高风险信用人群,收入极其不稳定,一旦贫困户还不起贷款,作为担保人的上等户就要承受更多的负担。

而且官府借贷的资金有限,一旦出现农民不能按时还贷,那么就会影响下一次放贷。所以官府为了维持制度的正常运转就会强行催缴。官府农民自然是惹不起,那么为了还贷,他应该怎么办呢?继续找官府借肯定是不行了,他只能找到以前借过的地主富户以更高的利息借款以偿还官府的贷款。

(北宋悲惨的流民)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由官府和地主对农民的双重剥削,不仅贫困户更穷,就连此前尚能自给自足的上等户也变穷。王安石推出青苗法的本义是利民,但是其结果却是害民、扰民,老百姓对于王安石变法又怎么会不怨声载道呢?而作为王安石的政敌的司马光不排除是为了保护利益而贬低王安石和他的新法,但是变法所带来的弊端也是不争的事实,这并非是司马光为了打击王安石所捏造出来的!

这里也需要说一说早年王安石为什么在鄞县能够成功呢?这是因为他本人道德高尚、清正廉洁,而且当时范围小、层次少,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可是当把这个政策在全国推广以后,王安石已经不可能再亲力亲为了,他就必须经过一层一层的官府来达到他的目的,加之社会情况也更加复杂,所以失败也是在所难免。

总评

总的来说,王安石本人的品质是好的,他所推出的变法初衷也是好的,但是变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却走偏了,甚至有的是背道而驰!比如说王安石变法的典型“青苗法”的目的是希望抑制兼并之家盘剥农民,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法为政府带来收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目的,但是青苗法在实施中非但没有使农民减负,反而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农民是深受其害!

(抵制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之后,北宋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更加激烈,而变法则成为了各派系相互倾轧的工具,从此北宋就陷入了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直至北宋灭亡。也因此后世很多人都将北宋的灭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所以直到清朝晚期,贬低王安石变法的占据主流地位。但是随着梁启超为王安石翻案和现代金融理念的普及,王安石又变成了现代人追捧的古代超越现实的卓越改革家。

对于王安石变法究竟如何评价,我觉得近现代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的评价最为中肯,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王安石的变法,旧史痛加诋毁,近来的史家,又有曲为辩护的,其实都未免有偏。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错的。但行政有一要义,即所行之事,必须要达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窦,必须减至极少。若弊窦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达,就不免徒滋纷扰了。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说他全无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极大,则亦不容为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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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龙栋文苑,爱好写作,阅读广泛。我曾在财政部门工作过二十多年,专门对王安石变法作过研究探讨。下面,我来简要地回答这个问题。


让我们先来简单地回顾一下,王安石变法的结果。王安石推行变法(主要内容有: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市易法、强兵诸法等)接近十五年,虽然出台的每项新法都或多或少地产生了一些弊端,但也收到了一些应有的效果。从经济上讲,米绢等价格普遍下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在政治上,遏制了土豪列强的兼并势力以及高利贷者的肆虐,从而使得底层的一些地主阶级和自耕农,在生产条件上得到了些许保障。尽管贫苦农民从新法中得到的好处并不十分明显,但变法总归多少缓和了当时在社会经济上凸现的紧张的阶级矛盾,使得北宋政权获得了暂时的稳定。

王安石变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正如提问者所说的,却遭到那么多正人君子的反对,最终还是失败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大地主阶级的反对。新法触犯了享有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必然要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甚至神宗的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因自己的亲戚受到损害而反对新法。


二是改革派内部的分裂。老一批的官吏不支持新法,王安石只好起用一批新人,即所谓新党。新党中难免鱼龙混杂,用人不当。如吕惠卿等,也是官僚,他们只想借推行新法之机,植党揽权,图谋私利。后来,吕惠卿反转来攻击王安石,给王安石以沉重的打击。


三是新法的不完善。改革本来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加之封建官僚制度的束缚,纵有好主意、好办法,一到下面,往往走样,结果变有利为有害,原期利民,却反扰民。


如此种种不利因素,导致到了元丰八年神宗死后,司马光当政,将新法全部废除。


好了,就简单回答这些。若有不妥,欢迎留言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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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从轰轰烈烈开始到草草率率地结束,共历时八年。其中,王安石二度为相,强力推进变法改革,无奈上层势力反对声浪过大,神宗皇帝左右摇摆,最终以失败告终。

我们先看看变法的具体内容。

从熙宁二年变法开始,王安石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募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裁兵法、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意在富国强兵、裁撤冗员、民生富庶、百姓安乐。变法改革的出发点很好,措施也很全面,表现出很强的开拓性和很高远的前瞻性。

我们再看看变法措施好在哪里?

我们以最核心的青苗法和方田均税法来进行剖析讲解,来看看新法具体好在哪里?

青苗法的核心是政府借贷给百姓,百姓收成后还贷。如此一来,政府成了银行,老百姓成了贷款客户,百姓有了钱多购买农资农具,扩大生产。有了收成后,老百姓再连本带息还给政府,从而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再看方田均税法。对全国土地重新丈量,核定各家各户的土地占有量,再根据土地的优劣确定赋税等级。这样一来,私田无处遁形,地主农民均平等纳税,有效地打击了土地兼并、隐田瞒税的现象。

其他的变法措施限于篇幅,就不一一剖析了。

好的变法措施为什么最终失败呢?

无论是青苗法、方田均税法,还是其他诸如募役法、市易法,政策设计都比较完善,也有较强的操作性,那为什么最后还是失败了呢?主要原因如下:

1、没有讲好春天的故事,没有在南海边画一个圈。

王安石的变法,涉及到政治、军事、经济、民生等各个方面,事关全局,影响巨大。宋神宗和王安石都太心急了,没有统一好思想,没有营造好舆论,也没有岗前培训,没有局部地方先行先试,没有做好变法措施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仓促上马又极速前进,导致朝堂上下、乡里基层不同心不齐力。

2、政府站位太靠前,市场规律被忽视。

所有的变法措施的确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强力推进,但政府却把所有事物包揽了下来,既当主办方,又当承办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均输法,募役法,市易法,免行法这些变法措施还是要尊重经济特点和结合市场规律,政府做好宏观指导和监督完善就可以了。所以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官员利用政策漏洞中饱私囊,有的官员僵化死板导致民怨沸腾,有的官员应付了事慵懒无为。真是五花八门、荒腔走板。

3、受益的黎民百姓没有话语权,受损的官僚贵族和地主阶层能量巨大。

从变法开始,朝堂上反对派的反对声就从来没有消停过,言官谏官的弹劾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多数老百姓得到实惠闷声不说话,少数老百姓利益受损不依不饶,基层官员揪心劳累怨声一片,地主阶级利益受损联名告状,部分改革派官员两面骑墙见风使舵。好事做一万件没人说,错事只有一件却口诛笔伐,王安石的变法改革至始至终都处于叫骂讨伐的火山口。

4、宋神宗初期信心满满,后期左右摇摆。

宋神宗启用王安石变法时才20岁,为革新图变自然是意气风发、心气方刚、信心满满。当遇到困难时也是左右摇摆举棋不定。熙宁四年,开封个别百姓逃避保甲,自断手腕,反对派大臣和言官谏官添油加醋极尽诋毁,宋神宗就开始动摇了。熙宁七年,天遇大旱,朝堂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掀起一轮巨浪,王安石为此还遭罢相。后虽再次拜相,王安石已回天无力。熙宁九年,王安石长子病故,他心力交瘁,心灰意冷,辞官归田,变法由此告终。

王安石除了文采斐然,也极具人格魅力,生活极度节俭,终身一妻不纳妾,清廉勤政,官声名望甚高。如果变法多做一些调研,多做一些试点,多积累一些共识,多做一些思想工作,多发现一些人才,多争取一些支持,也许变法还是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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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以来,确实有很多人不待见王安石,觉得王安石既没有司马光的宽厚,也没有苏东坡的幽默,他的脸上时时挂着威严而不可亲近,他只知道改革,为了改革可以朋友反目、六亲不认,甚至口出狂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一个背叛祖宗的逆子,颠倒人伦的狂徒。

为什么那么多人抨击王安石变法?先要了解为什么要变法。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安排启动的,因为当时国库空虚,支付这天朝大国的开支感觉力不从心;与西夏、辽国打仗,军需不够、战斗力不强,又老是失败;农业方面,农田水利建设非常落后,生产条件落后,农业不发达,收成不高,粮食供给不足,上下困厄。因为这些原因,宋神宗便用王安石为宰相,开启了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一是加强农业生产;二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三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等等。而在这些改革措施中,有一些条款影响了官僚地主阶层的利益,比如说募役法,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去干,不愿意服役的可用钱抵消,关键是,这一改变之后,原来不要服差役的官僚们,也有服役任务了,无端增加一笔支出,这个自上而下、自官而民的改革,变成了革自己的命,作为那些本身就被要求参与改革的官僚,谁会愿意革自己的命?

交钱服役还好一点,毕竟数额不大,不会触及根本,但方田均税法就不同了,方田均税法是根据土地面积和好坏来征税,以前官僚们都属于免税户,如今官员也要按地纳税,而且,往往大官僚就是大地主,以前天天进帐,不要考虑交税的事,如今改革,全要征税,这是多么大的一笔支出啊,没有一个掌握大量土地的官员不反对这条改革措施的,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增加了,但官员无端增加了大笔支出,因此群起而攻之。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抨击王安石变法,关键是上述两条改革影响了官僚集团的利益,王安石因此成了全体官僚地主阶层的共同敌人,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那些文人士大夫或从形象入手,或从性格着笔,给王安石写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段子,把他描写成一个长相不堪、吃相不雅、穿着邋遢、形象猥琐的人。有人说王安石钓鱼的时候,同僚们专心钓鱼,他却把鱼饵当成零食吃个精光。苏洵评价王安石说:“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陈瓘说:“寻常学者须知得王安石一分不是,即是一分好人,知得王安石十分不是,便是十分好人。”对王安石的诋毁和谩骂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其实,那些反对王安石变法和咒骂王安石的人,共同的原因就是因为王安石影响了他们的既得利益,他们并没有他们自己标榜的那么淳厚和高尚,他们批评王安石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下面,是他们的私利在作怪。什么忠君爱国,什么为江山社稷着想,全是谎言,他们当官就要发财,“当官不发财,打死都不来”。王安石断了他们的财路,或说影响了他们的财路,他们便结成团伙,像一群饿狼一样,扑向王安石,直到王安石心力交瘁,直到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失败。

如果按事实去评价,王安石真是那个时代绝无仅有的先知先觉,他可以在那个时代说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醒世恒言,足见他目光的远大,而且他还将这种远见付诸实施,则堪称一代伟人了。试想,哪种跨越式的大发展,不是不在乎天变、不拘泥祖宗、不管人言、甩开膀子向前冲的情况下进行的?一个国家之所以发展不快,贫穷落后,就是因为条条框框太多,就是因为祖宗家法太多,就是因为你一句他一句地评头品足,吵吵闹闹,结果一事无成,落后挨打。

两宋320年,宋朝只有在王安石改革之后,才真正出现过富国强兵的理想图景,之前没出现过,之后也未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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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王安石变法遭到那么多大臣和百姓反对,其实是有很多原因的。

封建官僚中庸思想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小生产保守思想使然。王安石变法在某种程度上动摇和窜改了封建社会原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分配模式,使得一些头脑固化的老官僚从心理上和感情上都接受不了,所以他们竭力起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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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变法涉及的面很广,因而涉及的人也很广很宽,因而引起的反对声也很多。王安石变法达十几项,有青苗 免役 市易 方田均税、保甲农田水利等等。不反对青苗法的反免役法,不反对免役法的反市易法,不反对市易法的反方田均税法,凡此种种 不一而足。

十几项改革措施中只要反对其中的一项就是反对变法。像司马光那样所有变法措施都反对的很少。由于王安石变法面宽 几乎涉及到社会上所有的人,100个人里有一个人反对,10000个人里就有100个人反对,那么10万人100人里呢?由此可见,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会引起好多人的反对呢。

由于王安石变法涉及的面很广,因而利益受损害的官僚大户数目就多。青苗法的实施损害了地主和官僚大户的利益,一是使这些人再不能对贫户进行高利贷剥削;二是官僚大户和地主还要多购青苗钱,向国家多付利息。市易法侵害了大商人的利益,因而遭到大商人的反对。方田均税法是按土地的多少和质量向国家交税,因而土地多的大官僚大地主当然激烈反对。

免役法规定富户要多交免役钱,因而官僚大户更是极力反对。保甲法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个别农民的不理解不配合,也遭到一些人误解。农田水利法被司马光说成是劳民伤财,也被列在反对之列。新法在实施过程中遭到这些大官僚大地主人的反对,可见其推行的难度了。

变法在具体实施中出现一些局部和个别的偏差,也使反对派抓住把柄,进而恶意攻击变法、丑化变法。

封建时代固有的愚昧迷信意识对变法的压迫。天旱天涝本是常数,可愚昧迷信的郑侠非说天旱是王安石变法造成的,并上所谓流民图,说什么只有取消变法,天才会风调雨顺。其实对于一个大国来说,自然灾害年年有,并不能因为有无变法而左右之。由此可见封建愚昧思想也是使一些人反对变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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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69年,宋神宗把王安石升为副宰相,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开始变法。

一.变法内容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围绕财政、军事和教育三个方面展开。

针对理财的变法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

针对军事措施的变法内容有:保甲法,强兵法。

针对教育的变法措施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

其中有些变法内容与农民相关:

一.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获后偿还,收20%的利息,以限制高利贷盘剥,增加政府收入。

二.募役法:地方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互按田亩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官僚地主也不例外,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

三.市易法:政府在京城等地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去,目的在于限制大商人低买高卖,控制市场稳定,市场物价和商品交流。

四.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和地主也不能免税,增加国家田赋收入。

五.农田水利法:鼓励新修地方水利,鼓励垦荒。

六.保甲法:政府把农村住户编为保甲.保丁闲时练兵,维持社会秩序,战时编入军队作战。这样既可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同时,减少军费开支。

二.反对变法的原因

王安石的变法效果明显,政府财政收入大增,军事实力增强,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反对变法呢?主要原因:

(一)损害地主阶级的利益

变法改革损害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比如青苗法、市易法损害了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对他们严格限制,令他们受益受损。方田均税法限制豪强兼并,使原来偷税逃税的地主豪强被迫交一大笔赋税,令他们不爽。这些地主、豪强、商人与很多官员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于是凭借关系向上告状,很多官员也反对起变法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地主到官员,从言论到行动,以司马光、范缜、韩琦、赵瞻、富弼、欧阳修为代表的反对派与变法官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皇帝的祖母曹太皇太后与母亲高太后一直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说王安石变法令他们的亲戚多交了不少钱,王安石要用新法把天下搞乱。

(二)新法执行不力

另外,某些法令本来是对农民有利的,但是到了具体执行的时候就出了纰漏。比如青苗法本来是青黄不接时借贷给农户,收获后再按息偿还。但是官员却不管需不需要,强制农户借贷,再强制偿还,搞得农民怨声载道。再比如募役法是令不愿意服兵役的农民交钱雇人服役,但是官员的操作却是所有农民不管自愿还是强迫,必须交钱雇人,搞“一刀切”。农田水利法作为官员政绩是否合格的依据,导致很多官员强制农民兴修水利,而不考虑农民是否需要,引发民怨。

(三)变法不占天时

由于变法直接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富商巨贾、高利贷者的既得利益,在加上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的扰民事件,令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的阻力重重。其中,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特别遭到守旧官员的攻击。公元1074年四月,大旱已经八个月了,一个叫郑侠的小官在反对派的支持下,画了一幅《流民图》上奏神宗,说天下大旱是王安石变法造成的,要神宗罢了王安石的官。公元1086年,天空出现彗星,也被反对派借题发挥用来攻击新法。神宗开始动摇。再加上变法派内部也出现分歧,原先支持变法的苏轼、苏辙、李常、程颢也改变了观点,导致新法难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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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我之前专门写过一篇评价王安石的文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有人说王安石变法利国利民,也有人说他为北宋后来的党争埋下了祸根,是非到现在都很难盖棺定论。

1.政策本身缺陷

只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就不是一回事了。比如青苗法,是为了避免老百姓借高利贷,政府用较低的利息借钱给需要的老百姓,的确扩充了国家财政,农民的负担也有所降低,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也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

但是有些法,其本身就存在问题,比如均输法,就是利用行政权力强买强卖,违背市场规律,国家是有钱了,人民穷了。综合起来说有些变法是没有考虑客观经济规律,有些变法是没有考虑实际操作空间,有些变法是用人不当。从出发点来说,王安石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变法设立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2.不考虑客观情况

客观情况有很多,比如政策对人民的道德要求太高,对执行官员的道德要求也太高,这在今天都很难完成,更不用说古代了。比如保甲法,就是民间自卫队,到对自卫队员就是巨大的负担,不仅没钱,还得浪费时间参加教阅,教阅过程中还要受到压榨,导致很多人宁愿自残也要逃避保甲。

所以社会治理不是光有一个顶层设计就够的,还得看具体执行,同时还要兼顾实际情况。

3.反对派

这个反对派分两个层面,一种是政治意见不同的反对派,一种受新法利益损害的反对派。前一种就是题主说到的那些朝廷里的人,其中不乏正人君子,比如司马光、苏轼等。他们为什么反对,其实也是发现了新法的一些弊病。

第二类则是被新法损害利益的,比如原来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原来做货物转运的富商等等。

但是王安石极度缺乏政治权变精神,不论是谁,只要说新法不好就是反对派,最终将朝廷严格对立起来,自然树敌太多,新法也无法推行。王安石的这种性格最终也导致北宋党争兴起,耗费了大量的国力。

实际上,王安石的新法虽然初衷很好,但是并不是改变北宋当时的矛盾,只会徒增麻烦。在古代那种信息沟通不畅的体制制约下,政策不是越细越好,而是越简便越好,比如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所谓无为而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政策越细,底层理解越难,官吏搜刮的明目反而越多。就像青苗法,老百姓不需要贷款官吏却强行摊派,增加了负担。所以不折腾,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

而另一方面治国首要是治吏,没有一套好的官僚体系执行,再好的政策也落不到实处。

王安石得益于他在文学上的名声,同时道德上也没有瑕疵,变法的来由也是忧国忧民,所以历史上没法给负面评价。但如果光说政治影响,变法绝对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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