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刑司,清朝内务府的所属机构,慎刑司就是专理太监宫女犯错、处分、犯罪、审案、关押的机构,是独立于满清律例之外的小地带,有自己的司法权,有酷刑有大狱,当然如果犯案牵连到宫廷之外的人,或者重大案件,则交给三法司审理,也就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来办。
内务府最高长官为总管大臣,一般由上三旗担任,正二品,内务府鼎盛时期,有办事人员3000多人。
满清入关后,顺治组建了十三衙门,来专门管理宫廷事务,最初这个衙门的官吏都是太监,顺治晚年发生了吴良辅擅权、贿赂案后,吴良辅被斩,康熙上台后改组了十三衙门,称为“内务府”,并遵照皇太极“内官俱永不用”旨意,内务府官员由满人充任,慎刑司替代十三衙门的尚方监,《清会典》记载,慎刑司专理内府所属人员的处分及审谳、收狱之政。
慎刑司,头为慎刑司郎中,正五品,下面有主事、笔帖式、书吏、番役等。
内务府是专管宫廷事务的,除了伺候皇帝和妃子们,剩下的就是管理这群太监和宫女了,五朝会典对于慎刑司办理案件有多记载,大概的情况是,太监宫女犯事看大小,一般的事由主子或上级直接处理了,一旦到了慎刑司就变成了案子,肯定有皮肉之苦,一般是打屁股,打100以内的慎刑司自己结案,罪行超过100板的,就要启奏皇帝,罪犯如果使用了利器、或者是告密之类的也要奏明皇帝,案件涉嫌到宫外人,就要交由三司审理,再报皇帝。
康熙的宠臣曹寅,曾担任过内务府慎刑司郎中。
为什太监宫女都很畏惧慎刑司呢,随便举几个例子,如有赌博、盗窃、喝酒、失火等行为的,打60大板,盗窃者带枷,减奉银;逃跑1次,打80大板,带枷1个月,逃跑2次,打80大板,带枷2个月,逃跑3次的,打100板,铡草3年,逃跑4次的,打80大板,发乌拉为奴,逃跑5次的,打100板,发黑龙江为奴;在宫中敢带刀或利器的,一经发现直接流放;在工作中丢失刀具的,打40大板,发往宫外当苦差,敢用刀具或利器伤人的,直接斩立决,抛尸荒野,在宫廷中自杀被救活的,直接发往边疆为奴,自杀未救活的,亲属发往边疆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