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法官判糊涂案,这简直就是一种耻辱。说不好听点,这是典型的“株连”办案。
在凶手都还不知道是谁的情况下,就可以断案,这或许是今年的第一大笑话。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张玉环案,在凶手没抓到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起诉全村人?这不是荒唐吗?
铁球砸死婴儿,凶手可恨!但你要去寻找凶手才对啊!为什么要让整栋楼的业主受牵连?这样办案能让人心服口服吗?法律的公平公正在哪里?
你破不了案,就是你的无能、不力。业主凭什么要为你的无能买单?真是奇了怪了。
@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这个案子一定要改判的,不然我们何谈公平公正?法律的严肃性在哪?
如果这个案子不改变,那真是天大的笑了。以后抓不住凶手,是不是要一个村一个镇一个县一个市的人买单?
这就是推卸责任,你破不了案凭什么要转嫁到无辜者的身上?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英雄拒绝黄昏 也可以大胆去办案了。荒唐,除了荒唐还是荒唐,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