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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秋战国时代起,秦国等诸侯国已经逐渐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由中央直接统治,而此时的县级最高长官就已经被称为“令”了,这是“县令”的起源。

到了秦汉时期,常规情况下,一般对人口万户以上的县的长官称为“县令”,不满万户的则称为“县长”。

到了南北朝时期,每个国家的疆域都很不稳定,人口也大量流失,每朝每国一般将县的最高长官统统称为“县令”。

当然,在唐朝的时候,已经出现了偶尔有县里的其他官员临时代理县令职权的情况,这时候这个官员就被称为“知县事”,这是是“知县”一词的起源。

总体来说,秦汉至隋唐,主流的称呼还是县令。

而此时,由于中原王朝作为千年东亚文明圈的宗主,县令一次也被传播到了朝鲜、日本、越南等地,称为这些地区各国的一县之长的称谓。

到了宋代,“县令”这一称谓开始出现变化。

由于唐朝后期以及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极其严重,也导致了五代十国军阀混战的严重后果,宋太祖建立宋朝之后,一方面杯酒释兵权剥夺武将们的兵权,而对于如何抑制地方官员的权力也是苦思冥想。

终于,赵匡胤从唐朝的“知县事”职位里受到启发,他索性不再正式任命地方官员,而是由中央派遣官员下去,代理地方的事务,称为“知事”,“知”谐音为“执”,也就是执掌、主持的意思,相应的,以前朝代的县令、太守、刺史等称谓也统统被相应的“知州”、“知府”、“知县”等“知”字头的名称代替。

赵匡胤通过这个办法,逐渐废除了前朝的前朝的刺史、太守、县令等职位,从此,宋代以后在名义上就没有正式的地方官了,地方事务都是由中央派遣官员署理,“县令”和“知县”一字之差,其背后是中央集权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话,就会发现,那些明清时代的电视剧里,府县的最高长官都是“知”字头的称呼。

不过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还是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知县虽然品级不高,但是在明清时期,要当上一名知县,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很多读书人辛苦一辈子,等了一辈子,也没当上县太爷。

在清代,一个人要坐上知县的位置,要么通过正常的科举之路,要么就走买官、举荐的他途。

在清代,一个读书人,要一路通过童生试、乡试、会试三大关口,先后取得秀才、举人、进士的功名,这才拥有成为知县的资格。这每一关都很不容易,几乎都是百里挑一的竞争激烈。

而如果要买官,在清末,捐个知县的价格需要4600两银子,这相当于130个家庭一年的生活开支,除非富贵人家,一般人家根本捐不起。

但是,不管你通过科举,还是通过买官,你都是只获得了做知县的资格而已,接下来,你就得排队候选,等待“出缺”。

清朝时期,全国有1500个知县的职位,但是每3年一次的会试会产生200多个进士,再加上6年一次的大挑考试以及不定期的恩科考试,即使在清朝前期,竞争者已经非常激烈,而到了清朝后期,买官之风流行,就把更为庞大的买官者放进了这个等待的池子里。

而只有出现在职知县死亡或者去职了,才能补上一个候选官员,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等待的时间是极其漫长的。

郑板桥44岁中进士,中二甲第八十八名,但他在京城等了一年,也没等到朝廷的分配,不得不回到家乡,5年后,他再次入京等待,刚好受到慎郡王允禧的重视,在允禧的推荐下,郑板桥才有机会去范县做知县。

郑板桥运气还算不错,有一个叫刘黎阁的人,候补了26年,很多人候补了一辈子,也没等到上任的圣旨,有个叫王竹的人,候补了20年,好不容易等到了上任荆溪知县的圣旨,却在4天后就去世了。

还有很多人,等了小半辈子,终于等来了官位,但却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尽家财,而他们任职的地方往往相隔千山万水,为了赴任,他们不得不举债上任,上任后,为了还本付息,他们也只能从地方上搜刮民脂民膏了。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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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和知县都和“县”有关,看起来似乎差不多,但是还是有许多区别的。



县令的说法来的很早,在最早的时候,是没有“县”这个说法的,后来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陆续在各个诸侯国里面出现极少数“县”。

春秋时期,郡和县就出现了,不过这时候二者不是隶属关系,郡的占地广,但是人口少,在地位上甚至比县还要低一级。但是到了战国时候,逐渐出现了以郡治县的情况,而到了秦朝的时候,这就成为了一种制度。所以在最早的时候,县令的地位是很高的,甚至比郡的长官还要高一级,但是从战国时代开始,县令的地位就降低了。

到了秦汉时期,万人以上的大的县城的长官,才叫县令。县令的权利极大,不管是县里掌管兵事的将领还是长官政务的文官,都要听命于县令。再往后,一直到了隋唐时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就是县令的上级出现了更加精细的划分,诸如什么刺史、节度使之类的官员,都能出来管制县令。后来的朝代除了宋朝外,基本都差不多,就是地位越来越低了,到了后来的,干脆成了所谓的“芝麻官”……

宋朝有什么特殊之处呢?就是特殊在这个知县上。知,是去的意思,在宋代县令虽然有这个实际上的职位,但是却没有安排过人上任这个职位。这个时期的县令,都是由朝廷直接派官员去的,从朝廷去了县城任职,这就是叫知县,去了以后就暂时代理县令的职位,行事县令的权利,来管理一个县城。

宋朝的知县一般都是去了干文职工作的,手下有县丞之类的官员来辅助办理政务,不过有的官员也会兼任军事,但是需要朝廷任命,加领其他官职。在早期的朝代里,因为国土面积有限,人口不多,下设的县里面人口不多,县令的权利也不大。后来许多朝代疆域很广,人口筹谋,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县城,里面也有很多百姓,所以他们的权利也是不小的。为了直接听到各个地方的消息,知县是有资格当面向皇帝禀报治下情况的,所以这些人的能量还是挺高的。

所以虽然是一个七品小官,但是却有很多人在争抢这个位置,而且随着科举成为了选拔人才最重要的办法,各地的考生也越来越多,最后连一个知县都有了很大的权利,能够主宰县里百姓的死活。

所以,别看别看知县是个很小的官吏,是朝廷任命的最小的一级官员,但是人家在以前的地位可是很高的,即便是在唐代,也是五品的大官,如果再往前推,到了秦汉时期,当时的官职比较简单,除了郡守,就是县令的权利大,他们稍微有点政绩,就可以直接进入中央任职。而更早的时期里,县是对那些极有地位的人的聚居地而划分的,这些人即便是失去了自己的封地,但是在县里面依然享有很多权利,那时候的县令,甚至就是一个小国的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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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春秋战国时期,县令就出现了。

随着郡县制的诞生,县令自然也横空出世。

县令是一县之长,负责全县的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责任重,权力大。

当时中国人口还不算多,所以人口超过1万人的县,就叫做县令,待遇优厚。

人口不足一万人的县,叫做县长,待遇要差一截。

虽然待遇不同,但县令和县长的工作都是一样,只是名字不同而已。

这种制度汉唐也延续,而且工作越来越多。

资料中这么写:汉代的县令(长)之职责,已经包含了治理百姓、教化劝善、惩治奸恶、平治狱讼、处决各类琐事等多项事务,关心百姓疾苦,使一方百姓不误农时,也是县令的基本职责。年终还需统计一县的户口、田亩、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皆要造册上交郡国。这些诸如此类的工作,一方面是一县之长的职责,一方面也是郡国或者朝廷考核县官的行政能力的基本依据。

唐代县长也是如此。我们比较熟悉的《神探狄仁杰》小说里面,狄仁杰就是一个县令,直接负责今天的县公安局和法院的责任。

宋代这个制度有所改变,首先是北周时期,取消了县长,县城人口无论多少统称为县令。

宋代的这个制度变化很多,也很冗杂,这里只简单说说,省得大家看的厌烦。

宋代的特点是出现了县令和知县的区别。

所谓县令,是有宋朝中央政府任命和派遣的官员。他们的地位比较高,一般是朝廷级别较高的官员担任。

一般有县令的县,都是对于国家比较重要的大县,或者是经济发达或者军事意义重要的地方。

知县则相对较低,一些是地方推荐后朝廷任命,一些则是朝廷派遣的级别较低的官员担任。

知县的县就不一样,很多都是偏僻的地方。

但这也不是规定死的东西,具体操作有很多变化,基本都是因地制宜。

但无论县令还是知县,在宋代都是一种职务而已,和官员的级别没有必然联系。

同样都是县令,有的是正八品官,有的则是正五品。

至于明清变化也不大,但明代知县还必须兼任本地的军事工作,需要保境安民,对付辖区内的匪盗。

这里的匪盗并非是哪种偷骗的毛贼,依靠捕快就可以搞定。而主要是有一定规模的土匪、强盗和流窜匪帮!

但知县只要调动权,没有指挥权,以防止知县掌握军政,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即便如此,知县的权力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

当年所谓“破家县令”、“灭门的知县”,知县想要整死一个乡民是易如反掌的。

儒林外史中,昏官汤知县为了向皇上表忠心,不接受同是回族的阿訇行贿的牛肉,还将阿訇锁起来在街上示众,结果搞出人命,却不了了之。

至于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里,周的权力还是很大的。

即便被方唐镜耍的团团转,但最终方唐镜也要多少行贿一些才能让他宣判。

稍后方唐镜为了救常威,随便行贿3万两银子给这个九品芝麻官,可见油水之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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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词汇在古代是两个意思,到了现代我们就已经混为一谈,不再区分了。例如古代的相国和丞相,相国是名副其实的百官之长,而丞相则是更偏向于“辅佐”,很明显前者的权利大于后者,而如今我们便不做区分了。

当然,县令和知县在古代也是有所区别的。

中国从春秋战国开始,慢慢的由分封制转变到封建制度,由原来的分封诸侯到派遣地方官员治理地方。“县令”一词也逐渐登上历史的舞台,并且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后发扬光大。

在秦汉时期,中国分为三级统治制度,即中央——郡——县层层管理。一般人口超过一万的大县长官称为“县令”,人口不足一万的小县称为“县长”,此时的县令还属于地方官的范畴,太守可以直接认命,不需要经过中央同意。

而“知县”一词出现在宋代,赵匡胤建立北宋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地方官员权力过大,已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赵匡胤选派中央官员知任地方,称“知县事”,也就是代理管辖一县事务的意思,官员由中央直派,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地方的权力,使得权力更加集中到中央。

后世的明清两朝基本沿用了这一做法,“知府”、“知州”也是此意。从宋代开始,中央对地方拥有了绝对的掌控能力,地方再也没有实力与中央叫板,也使得中国封建王朝的集权进一步加大,从侧面来说,也是维护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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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知县同是县的行政长官

战国时每县设令、长。

秦灭六国后,沿袭旧制,凡县民在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均由朝廷任命,为一县的行政长官。

汉武帝时改列侯所食县的令、长为相。

王莾改制时,县令、长改称县宰。

宋代县令名存实亡,多由京朝官知县事执行其职务,称知县事。

元称县尹。

明、清称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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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头条的邀请。在古装电视剧中常常看到“县令”和“知县”被混在一起用,给人一种通用的感觉。其实不然,“县令”和“知县”不仅出现的时间顺序不同,其地位和权力大小也不一样。

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郡县制在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被大力推广,县成为了地方最小的行政单位,一县之长就是“县令”。如果当地不满一万户人家,则只能成为“县长”。

“知县”的称呼起源于唐朝,到了宋朝时期,赵匡胤不仅重文人轻武将,而且对地方官员的任命制度也进行改革,由朝廷官员直接到地方担任一把手,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

县令的起源和职责范围

秦朝在全国推广郡县制后,一县之长就是县令,负责全县的大小事务,包括人口登记、维持治安、收取赋税等。手下设有县丞、县尉和典吏职位,但一般不掌管军事。

唐朝时期,狄仁杰被奸臣诬陷谋反。后来武则天亲自审问,免去了狄仁杰死罪,将其贬为地方官,其实就是派到彭泽县当县令去了。在著名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狄仁杰的身份也是从宰相被变为彭泽县令。

知县起源于唐朝,到了宋朝被大力推广

“知县事”在唐朝时开始出现,当时部分县令位置空缺,便有县内的辅佐官员暂时代理,称为“知县事”。

从宋朝开始出现,由朝廷直接派人执政,“知”和“执”同音,意思是执掌一县的大小事务。我们都知道宋太祖赵匡胤是武将出身,不仅杯酒释兵权,而且在地方官任命上也颇为用心。直接派朝廷官员担任,所以宋代的知县权力比之前的县令都要大。除了掌管全县的政事,如果位于边疆等地有驻有官兵,还直接监管军事。所以宋朝的知县可不再是芝麻官了。

知县的代表人物是海瑞,他35岁中了举人后到福建松溪县担任知县,在任职期间打击豪强和贪官,并推行了很多对百姓有利的制度,被称为“海青天”。

总的来说,县令是实行郡县制的早期地方官职,后来随着朝代更迭,其名称和权力发生变化,其中知县就是宋朝时期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而设立的官职,时间出现较晚,但权力和地位都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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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商鞅变法以前,秦宣公在魏国流亡,那时魏国就开始执行县令制度。

秦宣公学习魏国经验,到秦国遂渐推广。商鞅变法后广泛执行。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时,县令和知县没有根本区别。只是管辖人数上有区别,一万人口以上的县级行政长官叫县令。一万人口以下县级行政长官叫知县。

实际都是我们今天的县长。战国时县令是国君直接下属行政区划的最高官员,一是个行使国王意志的权力机构,有强制管控一切事情手段,办法。有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兵役等大权的国家机关的地区行政长官。

随着时代变迁,它的权力越来越少,管辖地方越来越小,人口越来越多。成为国家基础的基础长官,省级的基础,中央的基础单位主管负责人。也是二千几百一致不变的老县级,长官。

我国最早县,是《史记秦本纪》曰秦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初县,杜,郑“就春秋初期秦武公伐西狄戎时,人家己经首先设立邽县(令甘肃天水市)冀县(甘谷县)次第年又攻下,杜县(令陕西杜陵)郑县(华县)可见当时狄戎的的官僚政治制度已经作为有县地方政权。而实行官僚制度的县制,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任免,县下为有乡里,对居民进行控制的基层组织单位。它比郡设立早很多年。

郡是吴起政治改革结果,设置的第一郡当为魏文侯时的西河郡。

我们发现三星堆文化,是早于最于秦汉官僚文化的。秦文襄王征服的巴蜀,必然在政治制度文化对有其所影响,从而以后一百年时,一举改变中国中原大地政治制度,和管理机构中央集权,郡县制,统一六国创造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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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时候,知县和县令的官职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知县的官要略大于县令,县令的级别和待遇要略小于知县。

“县令”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县是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单位,秦国商鞅变法之后,和乡并县。县令是直属于国君。到了战国末期,由于实行郡县后,县才为郡所辖,隋唐时期也一直延用。

宋时,“县令”变”成了“知县”,是由朝廷委派一些大臣到地方上兼任一个县的长官,这时就不叫“县令”了,官方称为“知县”。“知”谐音为“执”,也就是执掌、主持地方事务的意思。

这赵匡胤是这一制度的制定者,目的为就是中央集权,避免发生地方割据的现象发生,抑制地方官员的权力。就慢慢废除了以前的刺史、太守、县令等职位,开始出现了“知州”、“知县”。而清朝绝大部分的制度,也都是延用明朝的制度。

从“县令”到“知县”的变化,可不是一个字的改变,它们最主要的区别是,“县令”是地方官员,“知县”是由朝廷委派的,这是封建王朝巩固中央集权的一种方法。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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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很多人都知道最早在秦朝的时候就出现了“县”这个字,秦始皇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把那些小乡合并为县,但是事实上,县这个字最早出现的时期并不是秦朝,而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那个时候就已经有县这个单位了,只是后来“县”这个单位被秦始皇大力推广。

“县令”和“知县”都是一县之长的称呼,那么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首先,“县令”和“知县”的起源不同。

县令:《晋令》载:县千户以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称县的行政长官为“县令”或者“县长”,人口达万户以上的县的长官称县令,人口不足万户的县的长官称县长。

知县:“知县”这个官职设立于春秋时期;到了唐朝,偶尔会出现县令空置,由县里的其他正式官员代理的情况,而这些代理县令被称为佐官,也称作“知县事”(“知县”的起源);到了宋朝,赵匡胤“以史为鉴”,一方面重文轻武,一方面想方设法削弱地方实力,索性朝廷不再任命正式地方官,地方官职权由中央派遣,而由朝廷派遣到地方管理一县行政的官员代理称“县知事”,到了明清两代的时候,知县,就成为一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为什么上面没有提到元朝呢?原来元朝不是汉人王朝,没有采用汉制,一县之长既不是称为“县令”,也不是称为“知县”,而是称为“县尹”。

其次,县令,是属于在地方上任的一些官职;而知县,是朝廷上级派来管理这些县令的,如果当地有驻兵的话,知县就要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

然后,“县令”和“知县”的职责也不同

县令:作为一县之长,当然是要管理自己区域里面大大小小的事物。他们的职责主要就是自命僚属,选拔推荐人才,发布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专之权,将兵之权,掌地方财政。

知县:管理当地的县令,如果当地有驻兵,还要帮忙监管军事。

最后,“县令”和“知县”的地位也大有不同

县令大多属于“正五品”官员,可以说是官职最低的一个职位,但也是历朝历代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职位,知县则是“正七品”官员。

虽然说“县令”和“知县”在字面意思上,就只有一个字的不同,但实际上这代表着的不仅仅是朝代变迁,还有统治者对权力掌控的欲望,在中央集权方面步步变强,由秦汉时期的县令县长管理当地事务,再到后来宋朝赵匡胤为了避免地方割据现象的再次出现,巩固实权,直接由中央派遣官员到地方管理,最后废除了前朝设立的刺史、太守、县令等职位,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知州”、“知府”、“知县”开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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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消逝于北宋。

县令即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县作为行政区划始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时期楚国开始大力向外扩张并先后吞并了周边的一些小国,而这其中就包括一个叫权国的小国。而后楚武王就将权国改为权县,之前的权王就被任命为县尹,这就是“县”最早的记录。后到了战国时期由于诸侯混战导致领土多有变化,时常这个地方属于秦国,过段时间就又被楚国占领。所以在那时秦、楚、魏等诸侯国家就采用了楚武王时期的做法,在这些地方临时设立县来管理,当然此时县的长官就不叫“县尹”,而是“县令”。同时此时的县令地位较高,他有国君直接管辖,并只需向国君负责。

后秦朝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为了巩固自己的家天下,遂彻底抛弃了流行数百年的分封制,开始在全国地方上大力推行郡县制,并在全国设立了三十六郡。每郡有郡守作为最高民政长官,而郡下辖数县,自此郡守成为了县令的上司,而县令也不再有国君直接管理。而秦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县官称县长。后到西晋时期由于连年征战人口数量已降至冰点,所以此时的西晋并放宽秦汉之前所设立的法令,此时只要“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而到了南北朝时期,县令的称呼不再限制,只要是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皆可称“县令”。

最后到了宋朝,由于宋廷几乎不再直接任命官员去县做专职县令,而是由朝廷大臣到地方兼领一县之长,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不过此时的知县还不是正式的官名,只是地方上的俗称罢了。而随着“知某县事”开始逐渐作为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县令的称呼也随之慢慢消失。

知县起源于北宋,消逝于北洋时期。

上面我们也说了在北宋的时候,宋廷几乎不再任命专职的县令去治理一县,而是专门由朝廷大员去地方上兼领一县,而这就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当然有朝廷大员去地方上兼领一县的只是地域广的县,一些偏远地区还是有专职“县令”的存在,但是到后期不管是哪个县的长官都开始逐渐被称为“知县事”,随之“县令”一称开始慢慢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知县的称呼曾经短暂的在元朝消失过,因为此时的一县的长官叫“县尹”,而非“知县,可以说在元朝时期一县的长官的叫法又重新回到曾经春秋时期楚国的叫法。

后面随着明朝夺的元朝的天下,朱元璋仿宋制,“知县”就被正式作为正式官名来使用,当然此时的知县还是作为一县的民政长官。后清朝成立但同样延续明制,而知县的称呼也未有变化。直到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成立,随着帝制的消失,知县这一封建产物随之也被抛弃,一县的长官变成了“县知事”,自此知县的称呼也随之消失。

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那么说了这么多县令和知县的来历,他们之中到底有何不同呢?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县令和知县都是地方上县级行政区划的最高民政长官,他们都是当时一县之长,其职责也都是管理全县的事务。虽然他们本质上没有啥区别,但是却在一些细节上有些许的区别。

第一、县令的品级普遍要比知县高。虽然在古代县令和知县都为一县长官,但是宋之前的县令品级却要比之后的知县来的高。在春秋战国时期,县是大于郡的,也就是说县令是大于郡守的,而且当时县令是受国君直辖的,且只有上大夫才可授封县,可以说毋庸置疑此时的县令绝对是属于“封疆大吏”。而到秦汉时期虽然县令不再受国君直辖,而是有郡守来管理,但是不管如何此时的县令也是六百石至千石的大官,要知道在汉朝廷尉也才是秩皆六百石的官员啊,所以说此时的县令地位依然很高。直到隋唐时期随着县的大规模的建立,县令的地位也随之下降,县令的品级也被降至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但是跟宋,乃至明清的都是七品的官员相比,此时的县令品级还是略高于知县的。

第二、县令掌兵而知县则不掌兵。在秦到西汉县令除了掌民政事务,还掌军事,在那个时候县一旦有战乱,县令可直接调兵镇压亦或抵御。虽然到了东汉之后随着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政权,并罢地方兵,自此县令不再领军,但是不管如何县令也曾经掌过军。而到了宋朝由县令变“知某县事”的时候,遂有些时候某些县会兼管军事,但是确是需要兼任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才可兼官,也就是如果没有这个职务,“知某县事”是无权管理军事的。而到了明清时期,知县就更是不能掌军,只掌本县的民政事务。

第三、县令是大县的长官才能叫,而知县却只要是县的长官就可以叫。在宋之前只要大县,也就是拥有五千户以上的县的长官才能叫“县令”。而在明清时期只要是一县的长官都叫“知县”。所以说虽然县令和知县虽然都是一县的长官,但县令却是大县的长官才能如此叫,小县的长官只能叫县长,但是知县却不会如此区分,只要是一县的长官都叫知县。所以总的来说知县和县令虽都为一县的最高长官,但却也存在着一些区别,包括品级、职责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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