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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手打你时该不该还手?还手和不还手的法律责任区别有多大?

2020-09-06 21:01阅读(234)

有人出手打你时该不该还手?还手和不还手的法律责任区别有多大?:对于任何殴打他人的,被打者都应该有还击的自卫权利,公安机关认定的互殴就是严重混淆法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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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殴打他人的,被打者都应该有还击的自卫权利,公安机关认定的互殴就是严重混淆法律,和稀泥的不作为行为,正当防卫明确说明,当被害人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进行必要的防卫,殴打他人不是不法侵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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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别人扇了你左脸,你是否立即将右脸也奉上?如果是这样,那只能说明你不是人,抑或说你不配作人。

想当年,有一场战争叫自卫还击战。为什么要还击?难道不会忍让吗?

国与国之间如此,人与人之间难道就不该还击?至于法律责任,当然得由先出手的那方负主要责任。

若遇有人袭击,立即还手是正道,别做懦夫。狭路相逢勇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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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你,要看打你的那个人为什么要打你,打你的原因是什么?是肆意找事还是事出有因,还是你故意挑衅对方导致了对方动手打你。对方打了你,还要看对方手里拿没拿东西打你。

不还手的情况下,任凭对方殴打,那么在法律上,对方是侵权人,是要付出法律责任的,如果殴打致轻微伤,对方要被治安拘留,如果打成轻伤以上的结果,对方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没有还手的一方,是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如果你还手,对方是先动手的一方,这几天出台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一定是有人先动手了,另外一人在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依然无法避免被殴打,还击击打对方被视为正当防卫,如果你故意挑衅对方,让对方殴打你,你趁机殴打对方的,这种情况下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说,有了正当防卫新规,在新规的指导下,可以有条件的还手,但是不能手段不能过激,就比如对方故意挑衅,拿着棍子殴打你,你不能架起炮去打对方,而是手段不能超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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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看到有律师说:有人打你你就跑,千万别还手。这是什么话,先下手的打你,你必须加倍还回去,这才是正理。难道好人只有挨打的份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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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能让其打伤或打不,不然你还手了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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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先问检方,保护自己的还手,是否会被控诉故意伤害,不是的话就还手,是的话,只要不被打死,就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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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还手!按法律来就应该不还手,打伤了对方赔钱,打死了对方负法律责任!这公平吗?老实人就该被欺负吗?现在不少人总认为自己有点钱又有些关系,经常为点小事就动手打人,打了之后赔偿医药费了事,所以就越来越肆无忌惮!说到最后现在这个社会就是有钱就有狠,有钱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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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手打你的时候最好不要还手,应该是防守!

还手有反击对方的意思,具有一定的攻击性,搞不好会造成对方的伤害,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是防卫过当。

但是防守就不同了,防守只是躲避和防护,不让对方伤害到你,同时又不会给对方造成伤害,这是最保险和最稳妥的方法。

虽然现在对于正当防卫有所放宽,但是为避免事端,尽量能防守就不要还手。

当然了,还手与不还手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

第一,当对方打你的时候,对你是一种侵害。如果你还手了,并且还手的时机和造成的后果都非常适当,那么这属于正当防卫,是不负任何责任的。

如果你事后方还手,或者是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属于防卫过当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第二,当对方打你的时候,你不还手。如果你能躲避的话,就相安无事了。即使躲避不掉,你没有还手,对方伤害到你。你也不用怕,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当对方打你的时候,你还手不还手?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

做到能躲避就躲避,能不还手就不还手。当情况紧急、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你也可以还手。但是要注意做到不要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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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打你,管它付什么责任,还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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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做牢,打败住院。派出所门口写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