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大户人家都是一妻多妾的,妻生的就是嫡子,妾生的就是庶子。嫡次子就是正妻生的第二个儿子。
在古代,嫡次子是有财产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分家的时候嫡子庶子都可以平均分得财产。但是继承名位的话嫡子是有优先权的。
唐朝《户令》规定:父亲死后,财产应“诸子均分”,这里的诸子包括“嫡子”和“庶子”。
宋朝《户令》规定:“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
明朝的《大明令·户令》:在分配遗产时,“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非婚生子”在明代也依旧享有继承权,但继承份额是婚生子的一半。
清代基本沿袭明制。
上面这是说的是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在古代,大户人家,或者是皇亲国戚家里,财产是很多的。关于财产的继承问题,根本就不用考虑。他们需要考虑的是,谁把它们的家业发扬光大?
有爵位的,需要选定爵位继承人,作为帝王,更需要考虑,谁能够守住江山,把江山千秋万代传下去。
正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句话所说的正是我国的嫡长子继承制。这项制度源起于商朝末期,定于周朝初期,是我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诞生的一种继承原则,也是被用来维系宗法制度的核心。
一般皇帝为了避免子孙相残都是嫡长子继位。那么就有人提出,嫡长子若是去世了,嫡次子能否继位呢?
理论上讲,如果嫡长子不幸去世,那么嫡次子便升到嫡长子的位置,因此若要继承皇位,那么嫡次子是可以继位的。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需要分析,那就是有了嫡长孙以后,嫡长孙的地位其实就排在了嫡次子之前。假如嫡长子早死,制度上是由嫡长子的嫡长子直接继承爷爷。但是如果嫡长孙年幼,那这些就有嫡次子继承了。
比如说朱元璋的嫡长子朱标,朱标很早就被封为太子,可惜朱标早逝,朱标早逝后,理论上讲朱标的弟弟朱樉就自动晋级为嫡长子,继承帝位。可惜朱元璋偏偏不按规矩来,立了朱标的儿子朱允炆为皇太孙,而且朱允炆还不是朱标的嫡长子,朱允炆是庶出,其继承顺位远低于朱樉。即便朱允炆是嫡长孙,他的继承顺位也要低于叔叔朱樉。后来朱棣起兵靖难,很难说跟朱元璋不按规矩来没有一点关系。
所以古代封建社会皇位的这种嫡长子继承制,它是符合封建社会实际情况的,既保证了政权的稳固,也使人心稳定。但由于它立长不立贤,所以很多时候可能嫡次子更加贤能,但是在这种规定下无权继位,由此也导致了一些悲剧性的历史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