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多个网络论坛看见有人在宣传什么“清末国力不弱”,“晚清亡于经济繁荣时期”一类的说法。晚清时期中国国力究竟怎么样,晚清是不是亡于一片经济繁荣的景象之中,一个在经济上处于繁荣上升期的国家会亡国吗?
对于清末财政问题,学界较为普遍地认为清末财政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无可救药,当然,清末财政状况确实非常困难,甚至可谓举步惟艰。在今天看来,清政府在应对财政危机中确实存在许多可资总结的教训。有鉴于此,笔者拟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清末,满清王朝一方面需要支付巨额的开支,一方面又要应付数额巨大的战争赔款,尤其是在甲午战争之后,清廷的财政状况每况愈下。而鸦片战争爆发以后,军费、赔款立刻使清朝财政陷入危机之中。
前清户部主事何刚德在《客座偶谈》中说,“户部之库,余在京时奉派随同查过四次,出入互有盈绌,盈时不过千一百万以外,缩时亦不过九百万以内。……计部省各库,计算不过三千万,视乾隆时部库尚存七千万者,殆已不及,中国可谓贫矣。”
乾隆年间最繁盛时,仅部库即有7000万两的盈余,但在嘉庆、道光、咸丰三朝不过50年余即被白莲教、太平军等乱事消耗一空。直至光绪年间,清廷财政收入才勉强恢复到乾隆时的规模,但刨去各项开支,每年所剩不过数百万两。八国联军之乱后,“不变亦亡”,清廷为推行新政,也只能以“赤字财政”作为代价。
据《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中的统计,1903年清廷财政收入10492万两,支出13492万两,当年赤字3000万两;到1910年,历年赤字累计达8000万两,而后一年(即辛亥年)的预算收入为29696万两,预计支出为33865万两,当年预计赤字高达4000万两。由此可见,清末最后十年的财政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支出较收入更甚。
清末政府财政中的危机应对,最主要的就是将资金重点投向新政,具有现代性色彩、气象的新政举措不仅没有稳固政权,反而动摇了清政府的统治根基。为什么符合发展潮流趋势的新的政令的推行却催化了统治危机? 政府应该如何领导改革? 如何进行财政投放? 这些关涉到财政投放时效性的问题才更应是我们值得思考与玩味之所在。事实上,清末新政在今天看来,其许多举措多是符合社会需要与时代发展的,然具体就当时的情形而言,则又另当别论了。
新政是用银子铺出来的,清末十年中财税收入的剧增,与各种新增捐税有直接的关系。据统计,清末各地征榷的名目计有肉捐、车马捐、厘捐、酒捐、煤炭捐、房捐、铺捐、茶捐、船捐、猎捐、渔捐、剃发捐、糖捐、鸡鸭捐、国民捐、米捐、警捐、花捐、牌照捐、戏捐、户口捐、河捐、路捐等不下百种,这些历朝历代闻所未闻的税目如同天罗地网,“网”住了黎民百姓,更“网”走了他们本就有限的钱财。
在新政考核目标的压迫下,各省自开捐税已无法度可言。《国乘备闻》中说:“予观近时筹款之法,灼然共见者盖有数端:一曰百货统捐,创自江西;一曰烟酒增税,一曰酌提州县盈余,一曰八省膏捐,皆创自北洋;一曰铜元余利,创自广东;一曰漕粮折价,一曰推广捐例,皆创自部臣;一曰房捐,一曰米捐,一曰亩捐,一曰报效,一曰彩票,一曰盐斤加价,一曰整顿契牙各税,皆东南各督抚私自筹画。取民之法愈巧,侵蚀之术愈工。
中央无款可拨,地方便自行其是,对百姓的盘剥更是百般设法,无所不用其极。1910年5月,有读者向汉口《东方时报》投书称:“现在什么东西都得上税,棉花、谷物、食油、燃料、牛,不管什么——并不光是一个田赋的问题。官吏们在征收这些税课时竭泽而渔,他们的下级僚属,以‘灯钱’、‘证券勒索’、‘检查税’和无计其数的、荒诞怪异的恐吓威胁,竞相效尤”;而汉口的《公论新报》指责新政“仅仅是一个蒙蔽我们的弥天大谎,以此作为由头来经常榨取我们的财富而已”;《东方杂志》也发文称,对于农民们来说,“以前不办新政,百姓尚可安身,今办自治巡警学堂,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
清末新政中有一举措颇值得称道,即1906年后开始实行禁烟(鸦片)。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为止,清廷颁布了一系列禁烟章程并多次严谕各省督抚认真禁烟,此举尚可称得上“爱民”,其成效也为国内外史学家所肯定,但就这样一项“善政”,却大大加剧财政上的危机。
据统计,在禁烟之前,清廷每年从洋土药所得收入高达1000万两左右,而这项收入多用于编练新军。在严重的财政困难下,各省不得不削减用于军队的开支,但这又招来了军界的极大不满。1910年10月,派往江宁陆军中学学习的第九镇军官被宣布只发给7成的薪俸时,学员们的情绪十分激愤。1910年底,湖北宣布削减56万两的新军开销,军人对此表示抗议,有的甚至带着武器离开了军营。1911年,清廷已无可能足额发放官兵们的薪俸,于是在当年5月宣布各级军官的俸银削减40%,这无疑是新军军官们在辛亥年与清廷离心离德的一大原因。
在大量的搜刮民财之后,各项新政的效果也未必见佳。民国遗老、清史撰者柯劭忞在述及清末新政时曾不无沉痛地说:“庚子以后,骤增各国赔款,财力已属不支,加以兴学、练兵及开办工艺、巡警各局,地方行一新政,即须筹一巨款,商捐民捐,丛见迭出,几同竭泽而渔。然锱铢取之泥沙,用之薪水之滥,建筑之侈,购买之贵与夫官吏之侵渔,开支之浮冒,固已耗之大半,其施之于实用者,不过十之三四。”
总结:腐败是历朝历代难以克服的痼疾,特别在新政的十年里,在大量钱财的收取与运用过程中,更容易找到营私舞弊、贪腐自肥的良机。正如民众所揭露的,“他们总是假借地方自治的名义征税,并把税款落入腰包”,各级官吏们贪污腐败所引发的民怨在各项举措的成效彰显之前,无疑是激起民众对新政反感的导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