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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2P投资,P2P要搞良性退出,P2P作为中介把钱借出去了,是不是

2020-08-31 19:40阅读(69)

在P2P投资,P2P要搞良性退出,P2P作为中介把钱借出去了,是不是应该按合同赔给我?:从逻辑上说中介平台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有两类,一类是自己直接选定借款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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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说中介平台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有两类,一类是自己直接选定借款人,而签订的多方合同,包括出借人、借款人、中介平台、担保公司共同签订的合同(散标)。另一类是委托平台出借,授权平台代你与借款人、平台、担保公司共同签订合同(各种宝)。但不管那种类型,资产端债券所有权应该归出借人所有,而现阶段所以良退、转型平台都把资产端债权先归平台所有,严重违反《合同法》,也与中介公司性质相背。对转型、良性退出的平台,应按出借合同办理才是依法退出,平台要对债权按实际价值收购,虽然新出台的政策要求平台要转型、良退,同时政策也要求保护出借人的利益,严格的说你平台转型、良退,对出借人来说也是一种违约(法不溯及既往),违约就必须承担责任。其它的以保护平台利益的任何方案都是违反过错原则的。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打击违法保护合法两手都要硬,才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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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高管合法骗钱跟业务员合法骗钱…高管跟业务员应该把自己收益退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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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两种情况,P2P如果作为中介公司来做的话,每一笔投资都是招标借贷,只负责中介任务,帮您把钱借出去,这种应该是不需要赔偿的,一般应该会负责催收业务。

如果按照P2P融资,从老百姓手中借钱,然后去投资来达到合同收益,这种情况可以赔偿。

良性退出说明平台应该是真的有投资去向,还是有一部分稳定的收益,没有到崩盘的情况,利息拿不到拿回大部分本金还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归根结底,大部分都是得不到赔偿的,作为一个金融人,这几年见到太多的P2P机构的倒闭,从几个亿到几千亿的公司不计其数。

高收益面临的必然是高风险,即使平台没有良性退出,也会面临借贷端的坏账问题,毕竟P2P的融资成本太高了

其实P2P的本质就是庞氏骗局,只不过有些有良心的老板一直坚持走正规路线坚持下来了,而大部分的老板都是明知故犯的。

揭穿伪金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产品的赢利点和融资方式:

  • 赢利点很好理解就是这个公司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去赚钱来实现盈利。(要关注收益情况)
  • 融资方式:简单点小编直接给大家举个例子,某房地产公司,每年的盈利预计可在45%,在公司资质齐全的情况下,需要融资10亿,那么如果你是公司董事的话你会选择大额且利息低的银行来融资,还是去小额利息高的老百姓去融资?
  • 资金托管类投资,一律不考虑。

不管资金能否回来,都希望大家不要再上同样类型的当了,资金盘年年有花样,韭菜逢春就收割!

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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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诞生的产物,只是在目前各方面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其从高峰到一地鸡毛是必然的结果。拆旧补新的庞氏骗局终有玩不下去的一天。

至于P2P的最终结局福宝之前也分析过:

有三种结局,我们来看下三种结局下出借人的资金怎么样了?

第一种结局:平台暴雷,警方介入

现在大部分暴雷的平台基本警方都介入了,平台实控人自首的自首,被抓的被抓,还有少部分选择了携款出逃。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发布至少245家立案平台的警方通告。

这些平台基本都被立案侦查,但是从冻结账户到起诉涉案人员,再到追缴资金(督促包括向平台借款的人,P2P平台的员工工作以来所拿的工资、提成、代理费等)。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出借人可能要面临数年的等待,而且还不一定全部拿到投资的资金。

不过能拿到总比没有强,2020年1月中旬的时候,曾经的大平台E租宝的出借人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暂时拿到了35%的退款比例。从暴雷到退款,出借人等待了4年。

所以,如果你投资的平台被警方立案了,一定要时时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第二种结局:平台宣布良性退出

这种情况下,有的平台是真的快绷不住了,于是宣布良性退出,不过出借人也不可能短时间内拿到投资款,一般都宣称在几年内完全兑付完毕,这样只能等,期间发生什么变故,谁也不知道。还有的平台宣布良性退出只是缓兵之计,最终依然摆脱不了暴雷的命运。至少前者要比后者好些。

第三种结局:平台被收编

这是目前最好的结局,中小平台被大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平台收编,或者被银行收编,这种情况,出借人的资金依然可以正常获取利息和运转。

如果一个小平台跟你说准备拿牌照走正规化道路,别信,想要拿到这个牌照的门槛太高了,小平台根本没有机会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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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理财和出借合同一旦双方都没有问题,双方都签字以后,那就必须按照合同内容来履行了,如果是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话,那么就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去处理,所以说,光从合同的角度来说,不管p2p平台是良性退出了,还是暴雷了,都必须按照合同去赔偿你。

但是事事无绝对,如果是在平台随时都可能跑路暴雷的情况下,如果你还坚持要赔偿,那么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你连本金都可能收不回来,就算是良性退出,只要是他还没有兑现完最后一名的投资者的钱之前,都是随时可能暴雷的。

而且说到这个合同了,今天我就就着这个合同,跟大家说说这个合同的情况。

关于p2p借贷双方签合同的情况其实是分为两个阶段的,一阶段是2016年之前和2016年之后,在2016年之前,那个时候的p2p正式蓬勃发展的时候,那个时候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他们想要跟平台合作,他们所签署的合同甲方都是平台,也就是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样的开头,出借人将钱投进理财公司了,剩下的完全是暗箱操作了,至于这个钱到底是房贷用了,还是干嘛用了,除了内部的高管以外,几乎就没人知道了,也就是2016年之前,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完全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管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只要是出了问题,直接找平台赔偿或者沟通就可以了。

可以说那个时候的p2p不完全具备p2p的性质,完全是中间人说了算的模式。

到了2016年之后,因为p2p发展的过于快速,国家发现了很多的弊端,所以国家成立了监管小组,监管小组上来第一件事就是处理的这个p2p公司合同签署的问题,直接取消了跟平台签署双方合同的方式,改成了签署三方合同的方式,这才理财和借款的双方签署的合同都是对方,而平台只是作为一个中间人的存在,起到一个监督和担保的作用,也就是说在借款人的合同上甲方是个人(理财人),乙方也是个人(借款人),丙方才是平台,也就是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这样的模式直接解决了平台暗箱操作的风险,可以让出借人清晰明了的看到,自己投资的钱借给了谁?而且每一个出借人的钱都是分散出借给借款人的,大大的降低了一次性投资失败的风险,但是这种签署合同的弊端也就出来了,对于借款人几乎是没有什么影响,可是对于出借人影响就大了,因为之前跟平台签合同的方式,直接负责人是平台,理财的钱只是单纯的给了平台,有着平台在兜底,投资失败的风险非常的小,而直接和借款人签合同,只要有一个借款人不还款了,那么你这笔钱就是失败的投资,这时的平台只是居间方了,是绝对不会给你兜底的。任你再怎么着急,你也只能任平台宰割了。

综上所述,对于借款人来说,不管你签署合同是哪一种,只要是理财,几乎这些平台是不会给你百分百保本的,都是存在着很大的一部分的风险的,这些风险在合同上肯定是写的明明白白,可能只是你没有仔细去看,建议你回去好好看一看,而投了p2p理财的朋友们,在这里我由衷的建议大家,在平台良性退出以后,就不要再去考虑过于高的收益问题了,你们能够拿回自己的本金,那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因为平台虽然宣布良性退出了,但是他也是随时都有在次暴雷的风险的,一旦平台暴雷了,你可能连最基本的本金都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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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北京律师、注册会计师,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P2P平台对借款不承担偿还义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

一、P2P平台本质上提供的是居间服务,一般情况下对借款不承担偿还责任

合法的P2P平台本质上提供的是一种居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服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通俗的说,P2P平台的服务内容是提供借款信息,匹配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需求,促使双方成交。如同房产中介一样,提供房产交易信息,匹配购房人和售房人双方的需求,促使双方成交。

二、特殊情况下,P2P平台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

1. P2P平台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规定,如果P2P平台在相关宣传资料上宣传由其为借款提供担保,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其为担保人,则P2P平台要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

2. 债权转让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P2P平台为了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或者实现退出,会出资购买出借人的债权,此时出借人在拿到P2P平台的资金后退出,P2P平台成为债权人。

3. P2P平台不如实报告信息,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如果P2P平台在订立合同时向出借人隐瞒了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要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所谓风险与收益成正比。投资某个产品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产品的运行机制,不要只看宣称的预期回报。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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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本收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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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题主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还有没有钱在p2p平台,如果有赶紧以最快的速度撤出,能下车赶紧下车:


1、别说p2p了,现在理财市场都在“去刚兑”,除了银行存款外现在还有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吗?因此说即便投资了正规的信托和私募,这种门槛极高的理财产品同样存在折损本金和延期兑付 的情况。

2、p2p现在处于全行业的清退阶段,说的直白点这个行业马上没有了,而行业之所以被清退就是由于很多的平台只是批了一层互联网金融外衣,搞资金池和自融,有着太多的不正规,影响到了整体金融市场的稳定。

3、题主提到p2p搞良退,是不是按照合同把钱赔给投资人,那么题主可以查一下当时签的合同条款,一般情况下真正“良退”的平台投资人的本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比如之前积极转型的拍拍贷,都是提前把投资人的本息进行兑付,基本上100%兑付。陆金服转型的时候如果逾期3个月,直接本息兑付。但是其他很多平台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能够拿回多少真是看命了。

一家之言,欢迎指正。关注@陈先生的复利人生,一起透现象、看本质,望见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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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P 2P 的套路吧,他是把你的资金放贷给那些没有还款能力的人,所以,如果他要赔你钱,需要他本身有钱才行。如果他拒绝赔偿,你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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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倒闭,出借人血本无归,这就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