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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一件至今未破的悬案是差一点就可以破获的?为什么?

2020-08-31 08:02阅读(77)

有哪一件至今未破的悬案是差一点就可以破获的?为什么?:南大碎尸案啊,不仅差点能破,甚至我感觉可能差点就能当场抓获!他在南大校园附近的三个抛尸地点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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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啊,不仅差点能破,甚至我感觉可能差点就能当场抓获!他在南大校园附近的三个抛尸地点一定是临时起意而不是很多人猜测的为了挑衅警方,之所以抛在南大附近就是因为原本打算沿着第一次的抛尸路线丢弃尸袋的时候遇见了警方在南大天津路段布控,慌乱之中而为之。

最早(19号早上)发现的地点是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和华侨路工地,分别是两个黑色垃圾袋包裹,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内发现的是肉块和3根手指,重0.7公斤;华侨路工地发现的是肉块,重0.8公斤。14年有个作者茅小喵分析这个案子的时候将这一抛尸地点归为“A抛尸地”:

但随后同样是19号傍晚警方出动警犬搜查后30分钟内在小粉桥附近居民区发现一密集抛尸点,具体点点是小粉桥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分别为:①上海旅行包内装有肉块和内脏共计5.0公斤重;②桂林山水旅行包内装有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共计6.5公斤重;③黑色塑料袋装有0.6公斤的肉块;④黑色塑料袋装有0.6公斤肉块。

虽然是四个袋子装,并且在四个不同的小区门垃圾箱,但四个地点距离非常近并且是在【30分钟内先后找到】的,所以这显然是同一次抛下的。

而尽管这个地点距离第二次抛尸点(也就是南大附近)较近,离大锏银巷和华侨路工地较远,但我觉得这应该也是属于第一次抛尸地,它应该归为“A抛尸点”。因为第一次抛尸时间肯定选择在晚上,他不可能先抛大锏银和华侨路后再返回住处取11.5公斤尸块出来抛。一是太麻烦,二是之前都没抛过还没被人发现,这个时候一次性带多少都“绝对安全”。所以凶手第一次出门抛尸就处理了0.7+0.8+1.2+6.5+5.0公斤的尸块。

发现尸块的顺序虽然是①大锏银巷→②华侨路工地→③小粉桥附近垃圾桶,但是抛尸的顺序应该是①小粉桥→②华侨路工地→③大锏银巷。

因为正常情况下正常人外出丢东西肯定都是先丢重的物品再丢轻的物品吧?有四袋东西要沿着近1.5公里的路线丢弃,傻子才先丢最轻的吧(18号和19号南京下大雪,即便骑自行车也很麻烦)?同时大锏银巷往南走是汉中路,96年这里是南京最繁华的地段(当然现在也是),背着几十斤的袋子来回几次穿过这个地段实在太显眼;第三更不可能是大锏银巷到汉中路中间地段(也就是现金轮大厦、中国联通、大锏银巷小区那一片)出发,因为没人会将尸块丢在第一现场附近。

所以第一次抛尸顺序只能是从【小粉桥西北面或者东北面某一方】向出发走到小粉桥抛下最重的四袋(12.7公斤)尸块后往南走到华侨路工地抛下第二袋0.8公斤肉块,再继续往南走到“终点”大锏银巷抛下最后一代0.7公斤肉块,之后返回家中。(从华侨工地到大锏银巷有可能不是走的右边豆菜巷,而是直接穿过中间的居民区走小路)

第二次抛尸,发现的时间(19傍晚或20号)顺序是:①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旁塑料袋,袋子破裂,内装肉块重0.8公斤;②天津路门内的计算机中心现消防大厦后树林,重量不明;③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某公交站点附近,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内装人体骨架重7.5公斤;④南大体育场旁主席台旁树洞内,塑料袋内装肉块重0.6公斤。

(发现时间并不代表抛尸顺序)

第二次的抛尸地点很多人都觉得是凶手在挑衅警方,但更有可能是凶手原计划想按照第一次抛尸路线继续抛,因为他肯定觉得警方不会那么快发现尸块,毕竟第一次抛的都是肉块、内脏,一般人就算发现也不太可能马上就认出是人体组织。只不过因为事发突然临时改变了计划,大概就是因为走到南大天津路校门附近看到了正在摸排的警方。

此时的警方肯定是从大锏银巷往北排查,且重点应该就在小粉桥到天津路段那条直线上,而凶手还是想由北往南向下抛,且这一次更能证明由北往南这一路线了,因为最重的、也是最明显的7.5公斤人体骨架别说看见警方了,就算没看见他也一定会先出手掉,这袋实在太危险了,所以这次的抛尸路线应该是:

从南大西北部或者东北部往天津路校门口行走,在抵达后发现前方不远处有警方正在排查,于是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只能先将最明显、最重的7.5公斤骨架包丢在公交站旁,随后带着剩余总共不超过3公斤的尸块由南大天津路校门进入往西走到现消防大厦后抛下重量不明的尸块,再继续往西走到体育场抛下第三袋尸块,最后从南大汉口路校门出来走到南大医院汉口路小门抛下最后一袋。

凶手大概是在天津路占道停车场到鼓楼公园停车场这段130米的路上发现前面有警方的,就差那么一点,让他从南大天津门溜了…

正是因为过早被警方发现,凶手只能提前抛掉剩下的尸块,也就是水佐岗的头颅和衣物以及部分肉块。

为什么凶手在看到前面有警方排查的时候不直接将所有尸块都丢在天津门马路边公交站还有冒险带着3包进入南大校区抛?我猜一个原因是正如耿连海教授在《杀人碎尸案件地理画像侦查法》一文中所描述的凶手习惯“多点抛尸”的共同特征;第二就是为了误导警方的侦破方向,想让警方以南大校园为侦查重点从而为他出手剩余尸块争取时间。2008年凤凰卫视采访当年侦办此案的一位刑警时也说了当时他们确实是以南大校园为圆心开始排查的…哪怕只是多半天时间也为凶手争取了半天时间,已经足够他去抛第三次。

而且第二次抛尸完以后应该马上就进行第三次抛尸了,袋子不够,也来不及买,所以在水佐岗的头颅是用床单包裹的,并且这次也是计划好了抛在那里。

至于案发的第一现场,即便第一次抛尸顺序有误,你说凶手就是喜欢先抛弃轻点的尸块再背着重点的多行走几公里,那第二次也一定是先抛骨架再抛小块。发现前面有警方排查你还敢背着骨架走?我看各大论坛的作者推理都是由南向北抛,都是认为最重、最容易被发现的尸块最后抛…我很难理解这样的逻辑!这么大件的东西,7.5公斤、15斤啊?就算隔着几十米被看到并对你产生怀疑你觉得跑得了?

另外我们发现①和②甚至③的抛尸地点都非常接近,只能说明凶手当时是非常急于抛尸,多带一袋都多了一份危险。最后剩下一袋只有0.8公斤又是大冬天的,羽绒服里也可以包裹,所以多行走了一段路发现实在没有隐蔽的地点后才在南大医院汉口路门出手。

所以因为第二次的顺序一定是由北向南,而第一次结合先抛重物再抛轻物的“正常逻辑”,那凶手两次的抛尸路线一定都是由北向南,因此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一定是在南大西北面或者东北面。头颅是在西北面水佐岗发现的,虽然有“埋”的痕迹,但是我猜他不会那么胆大抛在第一现场附近。很大可能是在距离水佐岗较远的地方也就是南大东北面玄武湖的西南方向:

这个地方和A、C两个凶手【计划中】的抛尸点正好成“等边三角形”形状,假如不是因为B点的“突发情况”,A、C点也是最符合“远抛近埋”抛尸规律的。而在这两个区域里也确实有好几处居民小区,而且我看了一下有许多建造年代挺久了。

为什么不抛在玄武湖呢?因为那是死水,而且96年的时候玄武湖不是开放公园,2010年10月1日才免费对外开放,在那个时候想进玄武湖抛尸难道背着那么多东西不会引起别人怀疑?一旦事发警方马上就可以通过园区人员对凶手做出基本画像了…

还有一个区域就是河海大学到南京艺术学院之间,也就是A、C点的另一边区域。但是这个地点接近秦淮河,如果住在这里他为什么不丢秦淮河里?那里也不是死水,你都不知道丢下去漂到哪去,比丢在闹市区安全多了,凶手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所以我觉得只能是玄武湖西南角的两个小区。

不过我相信随着刑侦技术的突飞猛进,这件案子迟早还是会破的,只要凶手没死。到时候一切的谜题都会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