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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这么歧视黑人,那当初奥巴马是怎么当上总统的?

2020-08-31 01:35阅读(105)

美国这么歧视黑人,那当初奥巴马是怎么当上总统的?:2008年11月4日,黑人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顿时整个世界都沸腾了!尽管在美国这个国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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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4日,黑人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顿时整个世界都沸腾了!尽管在美国这个国家里,黑人只占了区区12%;尽管在半个世纪前,像他这样的黑人,还必须承认,天生比白人低一等;尽管在两个世纪以前,像他这样的黑人,还是白人手中的交易物品。不过在当时,大多数的美国白人,还是选择了相信奥巴马,愿意在黑人奥巴马的身上赌一把。他们将手中的选票投给了他,让奥巴马以绝对优势,战胜了竞争对手共和党人麦凯恩,成为了美国人眼中的“救世主”。

他是第一个担任美国总统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有50%的黑人血统,他还在2012年还成功连任了美国总统。鲜为人知的是,他还是个左撇子。在人们的印象里,非洲人又穷又黑,奥巴马一个黑人,又穷又黑怎么就当上了美国的总统了呢?

奥巴马之所以取得成功,和当时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不无关系。

当美国经济受困于金融危机,陷入低迷时,整个美国都希望寻求改革。而倡导变革的奥巴马,恰好迎合了美国人的这种需求。

当然,奥巴马的成功并非只是国内大环境的选择,更多的还是来自他本身的生活与政治的磨练。

奥巴马的童年并不幸福,他于1961年8月出生在夏威夷檀香山,父亲来自肯尼亚。留学美国时,遇到了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母亲。

两岁时,奥巴马的父母离异。6岁时,母亲带着他嫁给了一位印尼商人。4年后,母亲再次离婚,奥巴马被送回到了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了一起。

也许是家庭的频繁变故,在年幼的奥巴马心中留下了阴影。也许是黑人的身份,让他在种族歧视盛行的美国自惭形秽。童年时代的奥巴马放荡不羁,经常游荡在街头,逃学、打架、酗酒,直至吸食大麻,成了街上的一个小混混。

对于这段经历,奥巴马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多次提到。

他说有一天,外祖母满脸愤怒地回到家,说她在等车时,居然被一位黑人强行索要钞票。她给了这人一美元后,这个无耻的黑人居然还死缠着她不放,真是恶心。外祖母在喋喋不休抱怨时,全然不顾奥巴马的感受。

奥巴马在夏威夷读中学时,为了增加自信,曾吹嘘自己的父亲是一位非洲的王子。当有一天,父亲应邀前来奥巴马学校演讲时,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过台上的父亲一眼,将头深深地埋在两个膝盖上。

即便父亲的演讲非常成功,折服了全校师生,他也没有感觉到一丝骄傲。

奥巴马后来回忆道:“我十几岁时就是一个瘾君子,与每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看不到任何生命的意义,只能用大麻和酒精驱散让我困扰的问题。”

成年后的奥巴马终于迷途知返,开始正视自己的身份,并把它作为鞭策自己不断进步的动力。

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奥巴马成为了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虽然收入不高,但他从中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和自信。

1988年,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深造,这成为了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因为美国的政治精英们,大多都和哈佛法学院有关。当奥巴马进入这所百年名校的时候,一个崭新的生活舞台,就已经向他敞开了大门。

两年后,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总编辑。该职位被认为是法律专业学生的最高荣誉。在许多人眼里,拥有在《哈佛法律评论》的工作经历,就是日后就业的“通行证”。

但奥巴马却另辟蹊径,在1991年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芝加哥,进入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并兼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学工作。

在1996年的时候,奥巴马就成为了州参议员,此后奥巴马便开始了自己的从政经历。在2004年一举进入国会,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五位黑人国会参议员,此时的奥巴马,或许在世界上还不出名,但是在美国,对于关心政治的人们来说,奥巴马无疑是一个崛起的政治明星。

在任职期间,奥巴马参与起草了有关枪支管控的议案,支持了诸如气候变化、核武器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

2006年,奥巴马的呼声达到顶峰,成为了美国著名杂志,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当然登上这个封面的政治家,几乎都是一些大人物。所以种种从政经历,使得他捞取了足够多的政治资本,这是他能够成为总统的第一个原因。

奥巴马的个人魅力让大家喜欢他,信任他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宣布参加总统竞选。

2008 年11月4日,他成功当选美国总统。

奥巴马比竞争对手麦凯恩格年轻、给人一种超帅酷的感觉。无论是在号召力方面,还是亲民方面都罗胜一筹,另外他善于倾听,幽默风趣、对人友善。他一出场就有一种大明星范,一举手一投足给人不一样的惊喜。他成为很多年轻人的偶像。而麦凯恩格都72岁了,驼背,苍老,相比而言自然选形象好的人当总统,毕竟代表整个国家的形象。

奥巴马不仅长的帅,他还爱健身,他的演讲口才更是令人拍案叫绝,他总是口若悬河,他总是给人一种朝气蓬勃、阳光洒脱、让人奋进的力量,他的口头禅是:“是的,我们能!”,让全美为之振臂高呼!福垊特别想说的是,世界上总统有这么好的腹肌的,也只有奥巴马一人!有人听了他的演讲满含热泪地说:如果奥巴马参选,100次我也要选他。

奥巴马获得了白人的支持,大家都知道,在美国有着很大的种族歧视,但是奥巴马一个黑人,为什么会得到白人的支持呢?因为奥巴马在竞选的时候,他的演讲口号从来不是讲白人对黑人的歧视,然后换取黑人的支持,相反,他讲的是平等,不拿种族歧视说事,也正是他这种做法,给他迎来了很多白人的支持者。

由此可以看出,奥巴马担任总统之前,并没有太多的从政经历,也就谈不上丰富的从政经验了。但是他之前的人生经历,成为了他一笔宝贵的财富。再加上他契合老百姓需求的政治主张,因此尽管他是黑人,依然被美国人选为他们理想中的总统。

其次我们来说最后一个原因,我认为最后一个原因也是很重要的,这便是机遇。大家都知道,奥巴马的上一个总统叫做布什,而小布什可是政治家族出身,有着庞大的财团支持,但可惜的是,小布什不能连任了,而在这个时候,对于奥巴马来说,无疑是个好机会。

当然奥巴马做为民主党候选人,能够打败共和党候选人,最大的原因还是小布什在当总统的时候,发动了两场战争,也就是反恐怖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而美国人厌恶战争,这使得共和党让美国民众很失望,所以民主党打着停战的口号,发展美国经济,自然会战胜共和党,做为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成为总统就很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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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算是非常奇葩的美国总统了,因为他是非洲裔美国居民、屌丝、还有曾经是个瘾君子,但是他能当上美国总统应该说有三点原因:

一:奥巴马的身世曾被特朗普攻击,但他出生在美国,有白人血统

奥巴马的身世是比较复杂的,他在美国出生,父亲是肯尼亚的留学生,也就是一名黑人,其母亲是白人,所以他的身上有一半白人血统,而且奥巴马是在美国出生,根据美国的法律他就是一位美国人。只不过后来他父母离异了,然后奥巴马又随母亲跟着养父一起去了印度尼西亚生活。

这里需要插入一段奥巴马竞选总统时的插曲,并且这与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有关,也与奥巴马的身世有关,而在那时奥巴马与特朗普就结下梁子了。2011年的时候,奥巴马竞选连任总统时,当时65岁的特朗普在共和党中并没有什么地位,为了博出镜,他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说:

奥巴马出生地没人知道他是谁,整个事情都很奇怪,有人肯定的说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如果属实,这是政治乃至历史上最大的一场骗局。

奥巴马的父亲就是肯尼亚的黑人,而特朗普拿奥巴马的出生来 讽刺他黑人的身份,甚至怀疑他不是一个美国人,而肯尼亚的黑人,其实这就是因为奥巴马遗传了他父亲黑色皮肤,所以这就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所以奥巴马在这个时候便与特朗普便结下了梁子。

一个竞选美国总统的人,却被人质疑不是美国人,可想而知奥巴马在当时的处境,最后奥巴马不得不在2011年4月27日专门召开发布发澄清自己出生美国的事实,并且拿出了自己的出生证明。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奥巴马是一个白人,他完全可以不用理会这种谣言,或者说这种谣言也会不攻自破,但是奥巴马却为特朗普信口雌黄专门开了一个发布会,这便表示黑色的皮肤对他而言也是致命的弱点,而这弱点的根源便是美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

但是奥巴马最终还是取得了大家的信任,因为他证明了自己是一位美国人,而非肯尼亚的黑人,当然大家都知道他的母亲是一位白人,而他也有白人的血统。

二:利用互联网,走群众路线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即使不了解美国竞选总统的人都听说过,候选人在要四处进行公开的演讲,阐述自己的政见和上台后主要的作为,其实这种方式就是让群众了解我是谁,我会给你们带来什么福利。所以说在同等条件下,认识你的人越多,你得到的支持就越多,那么你的票数就越多,当总统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们都知道奥巴马主推结束伊拉克战争、 实现能源自给停止减税政策和普及医疗保险等,特别是医疗保险改革,被美国民众认为是”劫富济贫“,因为这项政策会要让富人支付更多的医疗费用,而穷人则不要,而这也是美国民众乐意见到的;另外对于伊拉克战争,一直也是部分民众反对的,所以奥巴马提出的执政理念,受到多数美国人的支持。

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奥巴马改变了传统纸媒与街道宣传竞选相结合的模式,当时互联网WEB2.0技术已日趋成熟,这项技术有以下几个特点:用户分享、信息聚合、以兴趣为聚合点的社群和开放的平台。所以奥巴马将自己的政治主见和上位后的执政理念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传播“,他的竞选团队将NTIC(新媒体技术)如博客、视频、投票等互动环节充分利用,这样知道奥巴马的人便越多;再加上奥巴马竞选团队在纸媒与公开场合的演讲,这种”线下“与”线上“的方式综合起来,也成了奥巴马制胜的窍门。

所以可以说:奥巴马创造了用网络营销来进行政治选举的奇迹。而这一点被后来的竞选总统的美国人看到了,例如:纽约前市长布隆伯格宣布参与美国总统的竞选,自布隆伯格宣布启动总统竞选活动以来的几周内,他已在电视和网络广告投入超过1亿美元,平均每天投入372万美元,比党内其他主要对手过去1年竞选广告支出的总合还要多。

三:竞选对手约翰·麦凯恩太弱

2008年奥巴马竞选总统时他的共和党对手是约翰·麦凯恩,他被认为是”温和派“,从字面意思我们便可以看出这位候选人不强势,一个”鹰“派的国家当然不会选出一位”绵羊“般的总统,另外他也没有提出什么像样的竞选执政理念,给人感觉他是被共和党人拉出来应付了事的。

另外约翰·麦凯恩是1936年8月29日出生的,2008年那年他都73岁了,而当时奥巴马是47岁。

让我选的话,我也会选奥巴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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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生活了十年以上,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美国向来都有种族歧视问题,但在特朗普上台之前,这种歧视并没有如此明目张胆。奥巴马当选的时候是小布什到期,当时他的竞选口号是改变,因为是黑人第一次如此接近总统的位置,所以在美国的黑人打破了不投票的惯例,因为以往无论两党谁做总统都是白人,所以黑人社区投票率一向很低因为他们觉得谁当选都没有分别。直到奥巴马的出现,当时黑人投票率空前提高,基本都是选奥巴马,加上对小布什长期过度专注于战争产生厌倦的民众,所以才有了第一任黑人总统。

而特朗普竞选的理念也是简单粗暴,光明正大的排外,他直接放弃了少数族裔的票数,谴责外来移民,那就是暗示白人高人一等,在他的怂恿下,才导致种族歧视的问题被放大,被忽略,而原来被社会认为接受外来移民是“正确的”这个观点,被他发明了一个新词“政治正确”,在正确的前面加了一个“政治”就变成了错误的事,暗示接受移民是错误的,那就更助长了原本压抑的种族歧视问题。

所以不是以前没有歧视,而是从来没有如此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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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当年能当选,恰恰因为他是黑人。如果他不是黑人,他很可能就选不上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小布什时代,同时发动两场战争,先打阿富汗,再打伊拉克。虽然美军在正面战场势如破竹,但在接下来的治安战中,损失惨重,几万亿美刀全砸进了这两个无底洞。

据后来的统计,克林顿卸任时,美国政府盈余2700万美刀,而等到小布什卸任时,美国政府欠债超过10万亿,堪称是债台高筑。



众所周知,政府本身并不产生钱,只负责钱的分配。小布什把钱都砸进了战场,政府能投放到社会福利的资金自然就会相应缩减。

这样一来,民众对他自然就有怨言了。

并且这都还不算什么,最让美国人不能忍受的是,小布什时代的美国经济是上扬的,八年时间,GDP增长了47%,有不少人赚到钱了,比如军工复合体就大发战争财。但问题是,权贵阶级把红利揣到了自己口袋,普通老百姓感受不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增长红利。

换而言之,小布什时代的美国经济,纸面数据并不差,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下降了。而小布什政府忙乎了八年,对这个问题毫无办法,使得美国人自冷战后,第一次对职业老政客和所谓的政治精英失去了耐心和兴趣。

所以到了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之前,美国人对新总统的第一诉求就变成了“变革”,而不是传统的“求稳”。

大家宁可选黑人,选女人(希拉里),也不愿意再把票投给老牌白人政客。

同时,美国权贵们也发现。此时的美国总统是个不好玩,要挨骂的职业。他们要想继续割韭菜,就必须要缓和对立情绪,推出一个政治清白,最好是穷小子完成人生逆袭,能让民众一见到本尊,就能重燃“美国梦”希望的人出来救场。

而就在此时,奥巴马带着两个女儿,以及他的妻子米歇尔宣布竞选总统。



民众一看奥巴马一家,马上就兴奋了。因为美国历史上从没有黑人当总统的先例,奥巴马的黑人身份,很符合当时民众对“变革”的心理诉求。毕竟,没什么比黑人当总统,更能体现美国变化了,不同于以往了。

同时奥巴马也极会演讲,他知道民众喜欢听什么,很清楚自己该怎么说话能拉拢人心。

他一上场,就高喊“yes we can”(是的,我们可以)和“change we can believe in”(我们可以相信的改变)。

民众本来就喜欢他,讨厌传统政客,听了他的竞选宣言,更是兴奋不已。仿佛从他的演讲中马上就看到了变革希望,并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希望他能带领大家马上就来一次逆袭。

于是,2008年的总统大选,奥巴马高票当选。他的选举人票是对手麦凯恩的两倍。

不过事实证明,奥巴马也就那么回事。他也辜负了选民的期望,让大家对他很失望。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川建国出现了,他的横空出世,让一部分美国人又重燃希望。

因为他相比于奥巴马,更加与众不同,他的履历表上,关于公务员这一块是空白的。也就是因为如此,美国民众再次看到了变革希望,认为把票投给了川皇,他就能立即带领大家改变当下不公平的社会现状。

不过事实也证明,川建国也没啥不同,竞选口号是一回事,真正履行总统职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建国所做的,并不高明,他无非就是在透支美国的未来,以换取账面上的数据,让大家相信他能变革而已。

可实际上,他什么也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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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美国人民选举奥巴马为美国的总统,实际上是美国进行的一次赌博性行为。他想告诉全世界,如果你到了美国,就没有什么事情,也没有什么梦想,是不能够做到的。美国就是世界上最理想,最繁华的梦想之地,美国也是世界上公认的人间天堂。只要你到了美国,即使是想要担任美国的总统,也是有可能会实现这样的梦想的。因此可见,奥巴马被当选为美国的总统,绝非偶然而是必然。

虽然美国的种族歧视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是,由于奥巴马宣布参加美国的总统大选,从而引发了美国黑人的积极支持和投票。从而打破了黑人,乃至有色人种,对此投票的支持率以及投票率。所以,导致奥巴马能够成功的当选美国总统。因此可见,充分的体现出了黑人和有色人种的作用,是多么的强大。而在这个时候,被奥巴马充分的得到了利用。并且,也因此而收获了巨大的回报。

虽然说有人认为,在那个时期可能美国的种族歧视并没有那么严重。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那个时候的美国的主要焦点问题是在于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和利比亚战争,甚至是后来的其他战争。所以,人们并没有重视到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

而实际上在这期间,也多次报道了美国发生的种族歧视问题,以及美国警察粗暴对待黑人,乃至其他人种的种族歧视事件。这只不过是因为美国的主要焦点还在于中东地区的战争上面,而不是在国内发展的矛盾上面。因此,而引爆而已。

而这次美国因为粗暴虐待黑人弗洛伊德伊德事件,是因为美国压抑在心中许久的新型冠状病毒隔离事件而引爆的。如果说现在美国对外有大规模的战争,当然,就不会让美国人民将自己心中的愤怒 。因为,一个黑人被虐待事件而爆发。

而奥巴马之所以能够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胜利,这个就与黑人对其的支持事件有着密切的关系 。而那个时候的美国的主要方向,还在伊拉克战争。所以,那个时候的情况,与现在完全不能够同日而语。假如:现在是一位黑人总统前来参加美国的总统大选,请问:他还有机会获胜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可见,时事如棋局局新,这是完全不能够进行比较的。

个人观点,切勿上心,谢谢阅读,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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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和老婆米歇尔·拉沃恩·奥巴马都是黑人,黑人仅占美国总人口的12%。如果,美国真歧视黑人,奥巴马怎能击败白人对手希拉里当上总统,又怎能战胜白人竞争者尼罗姆获得连任呢?

奥巴马告别政坛最后一次演讲时,门票曾被炒到5000美元(约3万多RMB),“再干四年”的呼声更是此起彼伏,可见他在民众中的影响力之大。

这一切,从奥巴马的身上似乎根本看不到美国歧视黑人的迹象。虽然,奥巴马能当上总统的因素很多,但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还真与“种族歧视”有关。

▲奥巴马的父亲和母亲

2008年,美国第43任总统小布什在历经了8年的阿富汗反恐战争、伊拉克战争和金融危机后,迎了第44任美国总统的大选。

在这届美国总统的角逐中,年轻帅气的奥巴马既继承了黑人父亲老奥巴马的学霸基因,又继承了白人母亲邓哈姆的颜值,但他同样也继承了老奥巴马的黑人肤色。正如他书中所讲:“我的父亲是黑炭而母亲像牛奶。”

最初,希拉里的普选票多出奥巴马200多万,差不多与她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时胜出特朗普的普选票相当。可以说,当时奥巴马胜出的希望非常渺茫。

▲奥巴马的外公外婆都是白人

就在这时,希拉里老公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却对奥巴马的黑人肤色进行了轻视性评价,而该言论又不甚被泄露了出来。于是,奥巴马紧抓这一言论“漏洞”大肆宣传,从而被广大民众误解为“种族歧视”。

因此,据说肯尼迪大佬一怒之下,转头支持奥巴马。

同时,奥巴马也因此将克林顿手中支持希拉里的黑人选票全部接管了过去,就连本该支持希拉里的小布什国务卿鲍威尔也因“种族歧视”,反而支持起了奥巴马。

最终,原本在党内没有根基的奥巴马却实现了人生的大逆转,成功当选总统。

同时,奥巴马能够当上美国总统,还跟他有一个黑人太太有关。

▲奥巴马一家四口都是墨人

2007年,奥巴马宣布参选美国总统后,黑人太太米歇尔以减少80%的公职量来全力支持他,特别是一句:“希拉里连自己的家人都管不好,她又怎么可能管理好国家呢?(指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更是给予希拉里致命一击。期间,米歇尔还多次公开发表演讲,传递丈夫的施政纲领,并将自己、丈夫及两个女儿美化成美国梦的化身。从而,也为丈夫拉到了不少选票。

显然,民众对黑人肤色的米歇尔并不歧视,否则又怎么可能为丈夫拉来选票,很可能就是添乱了。

所以,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中非但没有受到“种族歧视”,反而借助“种族歧视”策略和黑人太太的助力,成功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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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人总统,他身上流淌着黑人的血缘,在种族歧视如此严重的美国,奥巴马是怎么当上总统的呢?

说到奥巴马,就不得不提到他的父亲和母亲。

(奥巴马父母)

奥巴马的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非洲国家肯尼亚卢欧族人,母亲安.邓纳姆,出生于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后随父母移居夏威夷。在夏威夷,18岁的安.邓纳姆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相遇相爱并结婚,1961年生下了儿子奥巴马,然而这一段感情来去匆匆,第二年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学成准备回国,夫妻二人分手,留下小奥巴马和母亲安.邓纳姆相依为命。

不久,奥巴马又和再婚的母亲一起跟随继父到印度尼西亚生活,但没几年,奥巴马母亲安便和继父苏托洛离婚了,1972年,安带着一双儿女(其中女儿为安和苏托洛所生)回到美国。1995年,安.邓纳姆因卵巢和子宫癌病逝,享年53岁。而奥巴马的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则早已经于1982年便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一场车祸中丧生。

在白人至上的美国社会,黑人想当总统简直是难于上青天,但奥巴马却创造了奇迹。

虽然早在1860年,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便在任内签署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任内主导废除了美国黑人奴隶制,但作为第一批抵达美洲大陆的欧洲白人,对于以黑奴身份被贩卖到北美大陆的非洲黑人,始终报有深深的歧视,林肯坚持不分人种、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并没有得到所有美国人的理解,他后来遇刺身亡,其实也和废除美国黑人奴隶制有很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以来都形成了黑人在美国地位低下,饱受歧视的局面,种族歧视在美国早已经深入人心。

而奥巴马,若以血统论,他应该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非洲肯尼亚人,母亲是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不过,在多数以父系为主的国家,奥巴马父亲非洲黑人的身份就注定了奥巴马血液里流淌着黑人的血,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奥巴马的母亲土生美国白人的身份恰恰给了奥巴马机会,那就是对他混血儿的身份认定。进入二十世纪的美国社会,白人黑人通婚已经是常态,只要不是纯血统黑人,白人与黑人通婚下所生的混血儿,在美国社会所受到的歧视要比纯血统黑人要低的多。

作为混血儿的奥巴马,早年几乎从未离开过美国,这给他积累了大量的政治资本

奥巴马出生于美国夏威夷州,除了少年时候随母亲和继父在印尼首都雅加达短暂生活四年,奥巴马从未离开过美国,而且,奥巴马非常励志,在美国所有总统里面,奥巴马的学历学问可以排在前列。

1983年,22岁的奥巴马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学士学位,1991年,在哈佛大学深造三年的奥巴马获得法律博士学位。智商、情商都很高的奥巴马,学而优转仕,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第十三区南部的海德公园区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至此奥巴马正式步入政坛。1998年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2年连任。2004年,在国会选举中,奥巴马当选为联邦参议员。

奥巴马有50%的白人血统,他并非纯粹的黑人,尽管在美国种族歧视根深蒂固,但是作为黑白血统混血儿的奥巴马无须为此担忧,相反的,他一半的黑人血统反而能够帮助他赢得占美国人口12%的黑人的支持,这也是民主党竭力推举他为总统候选人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要知道,非裔和亚裔拉美裔在美国虽然属于少数族裔,但他们的选票其实很有可能决定着总统候选人的未来,民主党选择奥巴马作为总统候选人,正是看中了他背后占美国人口12%的黑人选票。

在与希拉里竞争总统期间,奥巴马发挥出了他卓越的政治才能,比如对于当时美国人关心的政治问题,他承诺获选后彻底结束伊拉克战争、并实现能源自给和普及医疗保险等,这些竞选纲领都深受底层民众的喜爱。在共和党与民主党争夺票仓的过程中,奥巴马特别重视中西部一些偏远小州的选票,为此经常亲自前往发表演讲拉票,赢得了这些州民的不少好感,为选举获胜奠定了基础,当然,他的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候选人的身份,肯定可以吸引大批非裔美国人给他投票。

2009年1月20日,奥巴马正式宣誓就职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奥巴马的成功,绝不仅仅因为他非洲裔的身份这么简单,还有他的睿智和对美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了解,奥巴马两任八年的总统生涯,褒大于贬,美国历史上的首位非洲裔总统算是交出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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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的成功,堪称黑人逆袭的巅峰,也是美国梦最后的狂欢,从此之后,美国和美国梦一同走向衰落,再也不复当年荣光!



奥巴马天赋异禀

奥巴马虽然名义上是黑人,实质上是半白半黑,母亲是夏威夷白人女教师,父亲是肯尼亚哈佛高材生,应该来讲,学习基因还是有的。

在美国,黑人在体育和娱乐两个领域,长期处于霸主地位。体育就不用说了吧,乔丹、老虎伍兹、科比;娱乐领域比如迈克尔·杰克逊,这些人都是各自领域的巨无霸。天赋让他们无师自通,声名鹊起。但是,黑人不擅长文化课学习。

曾经有人做过研究,说黑人为什么读书那么差,在各个顶尖大学,入学比例都是最低的,远低于华人和犹太人。后来知道了,原来黑人注意力不容易集中。



另一部分原因,是黑人家庭普遍条件比白人家庭差,要知道美国最好的学校,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大多数都是私立的,一年6万美金的学费,黑人家庭得省吃俭用好几年,大学没读完,估计一家人就得破产了。

奥巴马厉害就厉害在,他是黑人,但是他在读书这件事上,具有超高的天赋。大家想象一下,一个父母从小离异,又身处美国大陆之外的夏威夷这种偏远地方,最后通过勤学苦读,考入哥伦比亚和哈佛这两所全球排名前十,常春藤名校里最常春藤的顶级大学,这得多厉害啊!

就好比贵州的高考生(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考进了清华和北大那样,而且难度至少再加10倍,因为中国顶尖大学在各个地区是有名额分配的,美国私立大学可没有!



总的来说,奥巴马读书好,一方面得益于从父母那里继承过来的优良基因,另一方面抚养他长大成人的外祖父母家教非常好。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美国孩子读书很轻松,他们崇尚个性发展。这完全是30年前的错误观念,事实上,放羊式的教育只会出现在美国公立学校,在美国私立学校,学生读书是非常苦的,类似安徽毛坦厂中学那种。

除非像特朗普和他女婿库什纳那种富二代,真心不喜欢读书,那捐一笔钱给沃顿商学院,也能拿到毕业证……



1983年,奥巴马22岁,大学本科毕业,但是欠了一屁股债,于是一边打工一边还助学金。大概是找不到好的工作,收入也不高,堂堂哥大高材生竟然只是在社区打打工,于是5年后,他再次捧起了书本,考入哈佛法学院。

在美国,无数的白人精英毕业于法律专业,比如克林顿夫妇,比如小布什。所以寒门出身的奥巴马铁了心砸锅卖铁要去读法律,最后在1991年以优等生的身份,从哈佛拿到了法学博士的文凭。不得不说,奥黑读书是真的有天赋!

干净的奥巴马

读完书的奥巴马,还是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但是找到了理想的老婆米歇尔。米歇尔当时做的远比奥巴马成功,在芝加哥开了自己的律所,赚着大把的美元,如果奥巴马后来不竞选参议员,他只能做小白脸。



1996年,奥巴马开始进入美国政坛,如果说读书好是他的一大天赋,那么他的另一大天赋就是演讲。

奥巴马靠着舌灿莲花,从此像是开了挂一样,连续当选州参议员、联邦参议员。美国的国会分为参众两院,其中参议员竞选难度比众议员要大,因为参议员任期6年,众议员任期只有2年,而且参议员每个州不管人口多少,都只有2个名额。

奥巴马是最干净政客,这是美国选民对他最精准的评价。他从夏威夷远道而来,不像小布什那样出身政坛世家,也不像克林顿夫妇那样早年在州长位置上耕耘多年,油滑得很。

奥巴马没有任何负面新闻,比所有白人都干净。

竞选总统

2008年,奥巴马以365票完胜麦凯恩的173票,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



黑人选民满怀热情,一个个出门去给奥巴马投票。奥巴马相比较麦凯恩,年轻、博学、有风度,最重要的是他有梦想,而美国人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美国梦。奥巴马为此专门给自己编织了竞选口号:Yes,we can。

2012奥巴马竞选连任,对手是罗姆尼,结果332票对206票,奥巴马继续碾压对手。这一次,黑人兄弟参与投票的比例,在历史上第一次超过白人族裔,相较于2008年的64.7%,2012年更上一层楼,投票率达到了66.2%。

要知道黑人兄弟很少关心谁来当总统,但是奥巴马不一样,他们把票都给奥巴马,奥巴马也不会忘记他们,奥巴马要推行医改,拯救他们。



奥巴马8年白干

奥巴马8年任上,最突出的成绩莫过于医疗改革,这也是他引以为傲,时常拿来与偶像林肯媲美的。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医改的目的是让美国穷人(其中黑人占绝大多数),买得起医保,看得起病。

但是他想的太简单了,美国资本家辛辛苦苦赚钱,可不是把钱拿来帮穷人买医保的。所有的资本家为了逃避这项义务,把所有的黑人雇员改成临时工,临时工就没有帮他们买医保的义务了。

于是,千呼万唤的医改一推出,就遭遇了现实的打脸,处于社会底层的黑人反而找不到工作,本来是看病难,现在连吃饭都难了。



就这样,在奥巴马卸任前6个月强行通过的医改法案,在特朗普上任不到6个月,就被无情废除。奥巴马的梦想破碎,美国梦也破碎,因为狂人特朗普来了,他要把灯塔国的名号摔的稀巴碎。

奥巴马只能在角落里默默流泪,然后枕戈待旦,在2020年11月3日,联合老搭档拜登推翻特朗普,再把医改复辟了,最后最后的结局大概会是:

美国梦——春秋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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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注定留下一笔的总统,这倒不是因为他的政绩,与奥巴马之前的43任美国总统相比,奥巴马在政绩上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奥巴马之所能在美国历史留下一笔,关键在于“第一”这个称号,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人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的首位黑人总统!在白人至上观念深入的人心的美国,在白人占据80%以上的美国,奥巴马能当选堪称奇迹。而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能当选美国总统主要有三个因素共同推动。

奥巴马有白人血统

如果说奥巴马是两个黑人的结合,那么无论他在怎么优秀,也不可能登上美国总统的宝座,因为在党内竞选他可能就直接出不了局了,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黑人,而母亲则是白人,所以说奥马巴有50%的白人血统,其实你看奥马巴的长相就知道,他不是真正的那种纯黑的黑人(就剩下牙齿是白的),这点看似最不重要的,其实恰恰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白人母亲,奥巴马没有任何的机会。

共和党的泥潭

奥巴马的前任小布什,连续发动了阿富汗和伊拉克两场大战,而且深陷泥潭,在加上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中产阶级正经历着生活质量的倒退。所有这些使得许多美国人对现有共和党领导的政治特别失望,希望有人能带来改变,而奥巴马的演讲主题恰好是变革,他承诺获选后彻底结束伊拉克战争、并实现能源自给和普及医疗保险等,深受底层民众的喜爱,这是对手给予奥巴马创造的机会。特别是奥巴马(2007年46岁)当时的对手为共和党的麦凯恩格(71岁),显得暮气沉沉,对奥巴马的威胁更进一步的下降。

成功的竞选策略

奥巴马的成功离不开他扬长避短的竞选策略。比如,因为历史原因,希拉里在各个选票大州的优势难以撼动(奥巴马先与希拉里竞争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就把重点转向中西部的小州,结果像“11连胜”这样的连续小胜,却极大地扭转了竞选局面。同时,奥巴马还很慎重地运用“黑人牌”,尽量淡化自己的族裔色彩,同时又充分争取黑人的支持。

此外,奥巴马的竞选技巧中最值得称道的一项,就是对网络的成功运用。他创新性地利用自己的网站来筹集竞选资金,由此产生的资金优势是在竞选后期拖垮希拉里的重要因素。另外,网络也成为奥巴马“造星运动”的大舞台。他演讲的视频被放到网上,引发年轻人的狂热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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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建国200多年,总统一直都是白脖子红脖子换着玩,谁料想2008年蹦出个黑人总统,奥巴马,标准的非裔,竞选之路无比的顺利,说竞选就当上,还成功连任,创下了历史记录,在种类歧视异常严重的美国,有人说他给美国黑人树立了榜样,也有人说他无作为是最糟糕的总统,但无论怎么说,他打破了白人至上的历史规律,让美国人在选总统的路上彻底迷茫了。

图为少年奥巴马与外公、母亲、妹妹。

奥巴马的所学和政治太对口了,他先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读政治与国际关系,之后去了哈佛大学读法律,成绩还极为优秀,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后在芝加哥大学专门教宪法,这一干就是12年,可以看出,奥巴马所学的专业和从事的工作跟以后干政治非常对口,常年的教学还锻炼了出色的口才,后来在竞选总统的辩论中,很多问题早在教学时反复演练过了,出口成章,真话假话谎话实话脸不红心不跳。

时间久了,奥巴马觉得工作生活再无挑战,于是把目光瞄向了更大的挑战,从政,1998年他当选州参议员,2004年成功进入国会,当选联邦参议员,所属美国民主党,在一次党代会上,奥巴马凭出色演讲一战成名,成为民主党红人,在国会历练了几年,加上夯实的基础,很快成为了老练的政客,眼看到了第56届总统竞选了,奥巴马发现竞选者太弱鸡了,大胆的想法付出行动,他决定参选。

美国主要就共和党和民主党两个政党,此时,美国人已经很浮躁了,小布什拿着全美国人的钱到处打仗,又陷入经济危机,小布什所属的共和党名声太臭,一片骂声,共和党成为众矢之的,而民主党这边就有希拉里和奥巴马两人冒头,等于说奥巴马干掉希拉里获得党内胜利,基本就妥了。

俗话说“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本来奥巴马和希拉里党内候选人之争心里没底时,希拉里自己先趴窝了,美国竞选有个民众捐款,希拉里团队为了获得更多款项,操作了很多冒名顶替的捐款,结果被媒体曝光,希拉里深陷囫囵,黯然退场,奥巴马乘势躁动,一番吹拉,美国人也像打了鸡血一样,2008年11月4日,开奖了,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