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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又称蕾丝边、拉拉或女同是指只对女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某些女性。

女同性恋的历史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代,就出现过许多女同性恋的现象,并被当时的人们所接受和容忍,在大家普遍看来,女子的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一种习俗,是无可厚非的。据有关资料记载:广州多有女子以拜盟的方式结为姊妹,名曰“金兰会”。这些结为姊妹的女子即便正常出嫁,也会“复还娘家”,常常与“女性伴侣”私会。有些女子因夫家不予放行,便会出现自残的行为。因此,古代的女性同性恋者大多都非常“忠贞”,甚至多有“死同穴”的现象出现。

到了我国解放以后,女同性恋的现象已不多见,甚至已经出现了绝迹的现象。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新思潮的思想又开始涌动,并且,因受台湾“开放思想”的影响,重新出现了女同性恋的现象。因此,几乎在每一个地区都会有女同性恋者的存在。

女同性恋者现象的重新出现,标明了女性权利得到了充分有效的提高。尽管这种现象还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这属于某些女性的私生活,谁也无权干涉,大家只有听之任之。

其实,现在的许多女同性恋者都还隐藏的很深,并不会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性取向”。这主要源于社会的不认同。不过,在某些学者看来,这种现象已经完全属于正常现象,社会是应该认同的。

尽管我国已经改革开放了许多年,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因此,许多人仍然还在固守传统观念,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许多人仍然对女同性恋者表现出了不认同,仍然还会对女同性恋者说三道四。其实,这就是导致一些女同性恋者不敢公开自己秘密的重要原因。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无论男女,都有自己选择“性价值观”和“性取向”的权利,既然社会上有男同性恋者的存在,那么,也应当允许有女同性恋者的存在。俗话说,存在即合理。那么,既然是合理的存在,我们大多数人就应该正确地看待这一现象,从而使女同性恋者也敢于公开自己的秘密,并堂而皇之地互相交往。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女同性恋者自古就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在解放以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出现了“绝灭”现象而已。随时人们价值观念的不断转变,这种同性恋的现象会越来越多,因此,我们不必对这种现象的存在而感到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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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碰见这么一个女孩子,长的是如花似玉,你说她有多美,她就有多美,人见人爱,最遗憾的他不喜欢你,但是他也不喜欢我,也许你我都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其实大家对这件事有些误解,比如说男人就不能喜欢男人吗?女人就不能喜欢女人吗?偏偏要把话说的这么难听,什么同性恋呢?就好比你家里生了一个男孩,但是他爸爸不能喜欢他吗,好比在你家里生了一个女孩,她的妈妈对她应该怎么样?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要纠正这个问题,有些女孩子和女孩子走的亲密的时候,总有一些人会说这样那样的,你说该多伤害人呢?假如真有这样人,我们也少去干预,他们私人生活,还是管好自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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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家长,学校,自己多方面的引导矫正,以完善自己,学习自己,进步自己,成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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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这纯属个人情感问题,如果没对社会和个人造成影响,是可以理解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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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这是个人的自由和性喜好,对于我个人感觉,女同能理解,男同感觉太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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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性恋,有男同恋者,也有女同性恋者;二、个人的情感取向,应该尊重;三、不能只理解男同性恋者,而不理解女同性恋者,应一视同仁;四、同性恋者不危害社会,不危害他人,别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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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是很正常的,也很常见,这没什么,毕竟人人喜好不同,尊重+无视就好(=_=)

但是!只要别让你娶到就行了!婚嫁方面,一定要睁大眼睛,避开男同女同这个雷区~否则,同直婚恋,就算不离婚,一生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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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每个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不影响别人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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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朋友很正常!加上一个恋字就是加上了生殖器官的作用~这就不是正常的了!因为生殖作用是两性互补才会有的自然法则!同性之间的性作用是违背自然法则的!天堂的背面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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