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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这样

2020-08-30 04:31阅读(465)

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这样会怎样赔偿?: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是很多职场人士都会常遇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企业为了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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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是很多职场人士都会常遇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常会采取违法调岗、降薪……等等一些方式方法,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为此,我将为朋友们做一个详细的分析处理,以供朋友们参考借用。

我将把这个问题拆解成三个部分,便于朋友们理解掌握。1、降薪的有效处理时限,2、仲裁与离职关系,3、赔偿的前提与条件。

一、职场工作中,降薪的有效处理期。

对于企业来说,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自作主张,便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这种行为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凡是涉及员工调岗降薪等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协商处理,才能对合同进行变更,公司单方面的行为都属于无效行为。

不过在涉及到员工降薪的这个问题上,降薪的有效处理期,对于很多职场朋友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举例来说明一下。

假如张三儿2019年8月1月被口头告知降薪,到8月20日收到工资,发现的确比原来的工资少了。张三必须要在8月1到8月30内,提出自己的反对公司行为无效的主张,书面递交公司领导,并上传邮箱!

简单的说,从员工收到降薪的通知后,一个月之内必须要提出自己的反对申请,否则一旦超过这个时间界限,我们提出的补偿要求与主张,很有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有关支持!

综述:题主收到被降薪通知之后,是否在30天内向公司提出了自己反对的主张与要求,并书面送达领导?如果没有这样做,则表示题主已经默认了公司降薪的行为。此时想以公司违法降薪为由,提出辞职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了!

因此,弄清降薪有效处理期,是遭遇降薪问题,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的关键。

二、离职与仲裁之间的关系。

职场工作中离职与仲裁,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没有离职,可以申请仲裁;离职之后,也可以申请。尽管这两者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是它们却有着一定的影响。

1、没有离职,申请仲裁,那么就只能是要求公司补上被降的薪资。

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自然也就无法申请。

2、离职之后,申请仲裁,不仅可以要求公司补上降低的薪资,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主要因为题主的离职,是由于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所以公司必须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公司补上被降的薪资。

当然这也要在降薪的有效处理期内,曾经提出反对公司无效行为的书面申请,如果没有这一步,我们的这些主张要求,也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性了!

三、赔偿的前提、条件与标准。

【1】赔偿的前提:

准确的说题主想要获得公司的赔偿,只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才能获得经济赔偿。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哪怕他们违法降薪,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正常执行,那只能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题主这个问题没有赔偿,只能是获得经济补偿金!

【2】补偿的条件:

题主在申请辞职的时候,其辞职的理由必须是由公司违法降薪,否则,只要是与自己有关的辞职理由,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简单的说,辞职的理由必须是公司的过错行为所导致,这才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3】经济赔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简单的说,题主工作了多少年,就会得到多少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总额二工作年数x月工资。

举例说明一下,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10年,题主应得经济补偿金=10X月工资,有关月工资概念,前面依据中有具体解释。

总结

要想真正获得经济补偿金,必须提前做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收集,包括工资条,工作牌,文件传阅记录,以及会议内容与正式合同等等,一旦走上仲裁和起诉之路,这些材料将是很好的证明。

不过,最好是与公司协商处理,达成彼此能够接受的结果!毕竟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比较耗时耗力,普通的劳动者难以承受!

如果题主工作时间短,经济补偿金数额较小,走程序,有可能我们会得不偿失!可以考虑直接辞职走人,尽快去往新的工作岗位。

如果我们工作的时间较长,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较大,则在走法律程序之前,应该咨询当地的律师相,或是委托律师处理,确保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你对此问题又有什么新的看法呢?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 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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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让职工主动辞职是最佳的方式。所以用人单位通过调薪或调岗,逼迫职工主动辞职,并不少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所以,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方调薪。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经职工同意,单方调薪,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是,有一个情况必须注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已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默认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所以若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需要及时提出仲裁,否则再次以此作为理由抗辩,法律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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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你说的这种情况,首先要看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想调整工资,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不得随意的降低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在没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并且你也没有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是不得随意给你降低工资的,如果属于降低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是从你知道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进行申请,这个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而你是先离职日再去申请,还是没有离职的时候去申请,这个无所谓。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你是打算先离职再去申请,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你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随意给你降低了工资,使你不得不离职,而不要写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否则你无法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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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会怎样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知道在公司降低工资后,员工多久才决定离职进行仲裁?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认为,因为公司单方面降薪,变更了劳动合同,没有与员工商量是违法的。这没毛病,但是(我们都知道重点往往是但是之后),员工对于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而被迫离职,是有一定期限的,小伙伴们了解吗?

一、劳动争议除了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外,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在众多司法解释中有这么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公司跟员工说从下个月开始降薪,那么员工就要在下个月收到工资发现降薪后一个月内,表示反对。表示的形式有很多种,但要满足书面要求。比如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司领导、书面函发给公司、甚至可以向仲裁提出申请(具体提出的技巧后面会讲到)。

如果员工超过一个月没有表示反对,那就视为员工同意了口头变更。所以说任何维权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对于维权时间的规定,这点在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的。看过我文章的人基本都知道,我曾在今日头条发表过类似的文章,关注我可以找到以前所有发表的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如果需要相关案例的,也可关注我后私信我。

二、员工遇到公司降薪后,提出仲裁申请的技巧

问题中的员工,如果不愿意接受降薪,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仲裁,但是(重点又来了),我不建议先离职后仲裁。

离职后虽然员工可以主张是被迫离职,要求公司补偿离职期间的损失,但往往法院会让员工去举证你竟然损失了什么?有些员工主张我损失了工资,那么你就必须要举证你主张工资的标准有何证据。

如果换种思路呢?我可以先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支付啊,以仲裁的形式表明员工不同意公司的单方面变更。这个时候,员工只需要举证我工资拿少了,跟合同不一样就OK,其他的关于降薪合不合理,全部都是公司去举证了。

而且这段时间你没有离职,公司照样要发你工资,今后仲裁裁决补发工资时,这段时间也全部算在内。这样你又何必要去损失这部分工资呢?边拿着工资边找下家,不是更好?

三、关于怎么样赔偿

如果在我说的第二条的基础上,公司仍没有恢复员工的工资,那员工可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这时候就是赔偿金了。这个时候员工需要举证的内容,已经在之前的仲裁中形成并经过仲裁裁决书固定,拿来直接用吧。

总结

员工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应当寻找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不要非常冲动地就想到离职。当然在这个公司做的不爽肯定是想走的,但是走也不能让公司这么舒坦,你说是吧?相对于愤而离职,不如慢慢跟公司磨,省得离职后有空档期还不能得到补偿。

祝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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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肯定是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是这么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面降职降薪的,没有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签署了「自愿调整岗位、薪水」、「自愿离职」这样的文件,再提出,则会陷入不利局面。

遇到这种情形,应该怎么办?

遇到题主所说的这样的情形,应该按照步骤这么做:

①不签署任何同意降职、降薪、调岗相关的任何文件。

②不相信任何要求先签署后补偿,未兑现的口头承诺。

③整理相关劳动合同、历史薪资证明。

④优先争取和企业协商解决,给予赔偿。

⑤赔偿完成后再签订其他协议。

在这个过程中,不要听信任何的威胁或者恐吓,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千万不要先签订任何离职协议后,再申请,这样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赔偿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整理自己的收入证明非常重要,包括「提成」、「奖金」在内的所有收入都算作个人工资,在计算赔偿金的时候,也应当将这部分加入进去计算。

而且因为辞退产生的补充金,是不用缴纳个税或者任何社保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消减赔偿金。

总结

  • 公司降低工资不辞退员工是违法的,可以提出仲裁赔偿。

  • 不要听信口头承诺,提前签订任何「自愿离职」、「自愿调岗」协议。

  • 积极收集证据,做好仲裁准备。

  • 所有赔偿金额不得扣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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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降薪违法违法,但是必须掌握充足证据

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如经营困难等合法理由,同时在没有征得劳动者同意下,单方面降薪行为是违法劳动法的。

但是需要拿到公司降薪证据,比如公司通知或者发放实际工资较少。这种情况下才能为维权做出准备。

如何应对这个问题

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恢复原工资并补足差额。

2、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2N(如入职年限为3年,赔偿标准为6个月)。

3、如果想尽快离职,一定在离职申请写明公司单方面减低薪资。单位如果不接受此类离职申请,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并且在邮箱向人事部门及领导发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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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劳动者不同意,那么这种变更时单方面的,无效的。


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做,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原来的工资并补齐差额。必要时求助于上级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部门。

如果劳动者不打算继续在公司待下去,可以提出辞职,但是辞职的理由一定是要注明“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这个费重要,如果你写了这条理由,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诉求,要求公司按照N倍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以其他员工离职的,比如“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那么很有可能得不到仲裁的支持,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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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降薪,属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在广东,辞职后追经济补偿,必须在辞职报告中注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因此辞职。否则,也难获法院支持!比如,以家事为由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诉讼,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有证据证明被克扣,这部分工资仍可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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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降薪,多是为了达到降低用工成本、逼员工主动离职的目的,但工资作为劳动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变更员工的工资标准,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由此看来,公司单方降低工资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员工在遭遇公司单方降薪时,可以主张的权益主要有两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维权时是否必须先要离职,取决于员工向劳动仲裁委主张何种权益。


下面就来解读主张这两种权益是否需要离职,以及如何赔偿。

  1. 工资差额:如果员工只是要求公司补齐被克扣的工资差额,那么在职期间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先离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员工除了要求公司补齐被克扣的工资之外,还要求公司支付被克扣工资25%-50%的补偿金,这个法律条文目前已经废止了,主张工资差额之外的补偿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2. 经济补偿金: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降薪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员工以此为由主动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金,必须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才会存在。法律规定公司克扣工资,员工主动离职的补偿金只能是N,不存在N+1和2N这种补偿,补偿金基数按照未降薪前的工资计算。

员工遇到公司降薪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避免丧失维权条件

  1. 当公司向员工提出降薪的要求时,如果员工不同意降薪,最好在接到该通知的1个月内,明确向公司表达不同意降薪,建议采取邮件、OA等书面形式回复公司,便于留存证据。
  2. 一定要在降薪事实发生后再进行维权,如果公司只是口头说会降薪,员工无需急于维权,工资减少的事实还并未形成,也就不能说明员工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此时员工也无法证明公司采取了降薪的举动,很难维权成功。
  3. 在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员工一定要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离职才能要补偿,同时要保留好辞职的证据,很多员工认为只要公司降薪了,提出辞职就有补偿,其实不然,在法律规定中,公司克扣工资并不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唯一原因,如果员工没有注明因为公司克扣工资而离职,将会直接影响仲裁员的判断,给主张经济补偿金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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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职场的实际情况,试着回答一下!

首先,要明确,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要自己认为不合理,在有效的期限内,员工都可以提出仲裁,无论是在职或离职的情况下。且如果仲裁胜利,则可以相应的赔偿。

其次、但是为了不做无用功,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员工本人可以试着分析一下,公司采取上述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当然主要是合法性,来判断是否进行劳动仲裁和获得赔偿。

劳动法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的条款,企业如何做到合理和合法,一般来讲,在劳动合同中,一般不跟员工直接约定工资金额,只会约定根据公司的薪酬绩效管理及相关制度确定;在薪酬绩效管理及相关制度中,就会具体约定岗位薪酬的区间和薪酬调整的办法;同时要将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培训和员工签字确认。

有了以上的分析,员工自己可以判断,针对自己的降薪,是否符合公司的制度和政策规定,如何符合,这是合理的;且上述的制度和程序都符合法规,则申请劳动仲裁的得不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则是否提出仲裁,自己可以做个评估再定,主要是评估机会成本的大小,再行决定。一般来说,企业也会根据历次劳动仲裁的结果,完善自己的制度和程序,争取合理合法,提高仲裁胜率;

如果员工分析降薪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行为,大可收集相关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大胆提出劳动仲裁,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但要注意,如果是离职后提出,但是员工辞职的理由须注明是因为对公司降薪操作不满而离职,如若是别的原因,仲裁可能不予受理。

在特殊情形下,因公司经营困难,经规定告示程序后,公司会进行集体降薪,这种情况下,仲裁一般会支持公司获胜。

最后,因为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仲裁庭在企业合理和合法性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都会对劳动者的述求,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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