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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些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因为古代战争比较频繁。深谙人性之恶。动物世界弱肉强食。人类矛盾冲突不断。性情冲突,理智冲突,经济冲突。事业冲突。什么冲突都有。人反正就是高等动物罢了。哪有什么对错争执呢。会有钱有势的人必有过人之处。自然要有威才有秩序。过失杀人并不犯法。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皇帝君主立宪制法律高低还是比较符合当时的人物性质的。不像现今的社会。表面宏扬善良之风过盛。官啊。民啊。领导啊。人民啊。强盗啊。土匪啊。各种各样的称呼混为一谈。每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你又不是我父母。怎么可能真善良呢。黑猫白猫逮到老鼠就是好猫。你把我钱骗去抢去再捐给我怎么能算得上真慈善呢。人非圣贤。岂能无过。所以。自古以来只能有相对的公平。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古代有些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现代有些巨贪也是杀人不犯法。明杀暗杀都是杀。这都因人而异。罪名多的是。有多少人够得上死刑呢。古代只有欺主戏皇才有株连九族啊。没有战功权势岂能相提并论呢。没有非凡贡献岂能相提并论呢。没有忠义尊敬哪有天长地久呢。古代法律是主观准确的。现代法律是客观允许的。但在实质案件上是可以纵观古今来鉴定区别的。《恶之争残酷强烈。善之争隐晦殉道。》法律以战争状态来断定大罪。还是以和平状态来断定大罪。其实都要考虑善恶之争的历史深浅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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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古代的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而是他们大多情况下根本不需要亲自动手,这是其一;有钱的可以买通官府,有权的可以操控官府,这是其二。

法律每个朝代都会制定,但是毕竟是人制定的,特别是在古代社会,出现有钱有权就是法的情况不在少数。

我相信大家都看过水浒传,那么梁山好汉汇聚水泊梁山是因为什么?不是说大宋没有律法,而是他们的法律根本就没有起到作用,所以很多好汉都是采取暴力来解决问题的,他们根本不会寄希望于法律之上。当然水浒下的黑暗社会并不是每个时期都有的,但是部分有钱的贿赂官员、有权的滥用职权却是一个共同点。

实际上这些有钱有势的人杀了人已经犯法了,但是他们却是有能力摆脱自己罪名的,就像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人,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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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朝代、社会环境、动机、被杀者身份的差异,处罚也不同。

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任何朝代,官府有掌控力的情况下(天下大乱除外),谋杀在编人员(可以理解为有户口)且被官方查获,无论杀人者是谁都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基本就是偿命。

举几个例子:

强项令: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一个非常受宠的家奴(有钱有势)白天杀了人(查实),藏匿于公主府。公主为了包庇他,时刻带着这个人。一次,洛阳县令董宣故意设卡拦住了公主的车马,当街高声数落公主的过错,逼迫家奴下车,并就地正法。公主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召来董宣,要么给公主道歉,要么就抽死他。董宣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来陛下拿怎么治理天下?不用你抽死我,我自杀。”以头撞柱,血流满面。光武帝马上命人拦下,放了硬脖子的董宣,封了他个“强项令”,并赏赐了他三十万钱。


杀家奴有的时候不犯法,有的时候会罚钱。

蒸奴待客:西晋石崇曾经为与人斗富,把美女(一说小妾)蒸熟了款待客人,没有受到处罚。虽然这个事真假不好说,但是能流传出来就说明那个时代杀自家的奴仆不算多大的罪过。

法律越到近代越一视同仁是事实

清朝光绪年间有驸马与仆人合伙,到玉器店行骗,店主惧怕驸马权势,自杀未遂。驸马听说要出人命,吓得马上把骗走的东西送了回去。可见即便是驸马闹出人命也是要被治罪的。

特殊情况下杀人确实不犯法

宋朝的“辱母杀人案”。南宋王公衮的母亲死后其墓被盗掘,不但棺材打开了,连其母亲的遗骸都被弃之荒野。王公衮自己抓到了罪犯嵇泗德并扭送官府,按律罪犯应当绞刑。然而,当地官员只判了个刺配流放。王公衮很不甘心,于是,找了个机会,混进监牢,一刀杀了嵇泗德。杀了人之后,他提着人头自首。后来对于王公衮的判罚可谓相当深刻:

大意是这样:复仇,是一件义气的事,但如果人人都复仇,那法令的尊严就会不复存在了。所以,大家即便抓到了犯人,也是交给法律来处理。王公衮抓住嵇泗德时,没有杀他,而是交给了法律,是因为他相信法律会给他公道。但是,现在法律没有秉公处理,所以王公衮杀了嵇泗德,是合乎正义的,合乎法律的。所以王公衮也没有罪,是官员处理不到位,应该追究责任。后来王公衮甚至做到了参与立法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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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任何时代杀人都是犯法的。即使在改朝换代的乱世里,这一点也没改变过。

刘邦在秦末乱世,不是也在约法三章里规定,头一条就是“杀人者死”嘛!

只不过古代的社会体制是君权专治、皇权至上,皇帝的权威是高于法律的。

皇帝可以使用皇权赦免杀人犯而已!

但皇帝随便赦免杀人犯,会引来朝野非议舆论批评的。

为明君名誉増污,被骂成昏君记到历史上。

皇帝一般是不会轻易这么做!

除非威胁到他的江山社稷,他才大开杀戒的。


如果杀人犯运气足够好,恰巧赶上了皇帝登基、封皇后太子、封禅等大事。

皇帝一般会颁布特赦令,免去除了造反等十恶不赦以外的罪行。

但这是偶然事件,并非正常情况。

正常情况,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的。

杀人犯大多是难逃秋后一刀的。



用著名人物举例一下吧。

霍去病,够著名了吧?大司马、骠骑将军够有权有势了吧?

霍去病给舅舅卫青报私仇(被李敢打),

擅自射杀了李广唯一活着的儿子李敢(李敢可是郎中令,高官啊)。

这是一桩无须审查的故意杀人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多皇帝护卫都是人证)。

按律法是要判霍去病死刑的。



但汉武帝太宠爱霍去病了,不想让他死,也不想让他受法官审问的屈辱。

就命令案发现场所有人员,统一口径说:李敢被鹿顶死了。

这是典型地故意包庇宠幸权贵,避免受到司法机关追查审判。

汉武帝都包庇了霍去病的罪,廷尉(国家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还会傻到去较真追查吗?

这当然是皇权大于国法的时代特点。


这件事还可以从另外一个立场解释。

即便是皇帝,也不好公然违背国家法律去维护宠臣。

乾纲独断的汉武帝,都要靠说谎来救霍去病一命。何况其他人!

其他人谁可能有这待遇?

不是汉武帝不可以用皇帝权威特赦霍去病,他还要考虑舆论影响力。

那样影响太坏,不利于帝国统治。



所以,不要被电视剧蒙骗,感觉皇亲国戚就可以随便杀人。

你能搞定司法、监察、审判这么多执法部门?

你能堵住御史言官们汹汹如潮的嘴吗?

你能搞得皇帝为了你而委曲求全、与道德理法、天下公器为敌吗?


这不是那样简单的问题,再有权势富贵总有短板解决不了。

别做美梦了,你我皆凡人!

有事还是走法律程序解决吧。

千万别觉得有权有势可以解决一切,

没有人会杀人不犯法!

即便是皇帝本人,乱杀人也是要背上千古暴君骂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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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权有势的人,一般包括:皇帝,藩王,诸侯,公,卿,各级官吏,豪强等,他们构成封建社会上层建筑。

封建社会的法,实质是皇帝的私法,任何对皇家的权利构成挑战的行为或思想都是大逆不道的重罪。既不赦之罪而。这就是古代的谋逆之罪。历史上因谋逆被诛灭九族的不胜枚举,其中,有名的是明代胡惟庸,蓝玉案,株连人数达几万人!因尔说,皇帝杀人,不用任何理由,全凭好恶来断。当然也不用承担责任了!


古代社会,存在许多失去人身自由的家奴,稗子,他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是没有保障的。他们寄养在官绅豪强地主的家里,受尽欺凌,甚至悲惨的被主人出卖,凌辱,殴打,甚至处死。所以,这些官绅打死奴才,稗子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由于古代社会的黑暗,老百姓如同草芥。被官绅,豪强地主打死打伤基本上都不了了之,比如,西门庆和潘金莲合谋杀死武大,武松告到县衙,被驳回。最后,还是武松自己把仇报了,就说明了,古代的法,主要是为老百姓立的。有句话,官官相护,说明了一切。

当然,古代也出了不少好官,比如,汉代强项令董宣,宋代的青天包公,唐代的神探狄仁杰,清代的施世纶等都是与民做主的好官!

那是因为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与奴隶主是人身依附关系。奴隶们没有人权而被视为物品,奴隶主对于奴隶享有生死处决权。

封建社会的社会特征是土地依附关系,普通民众享有人身自由权。可有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失去自由而成为他人的家奴,家奴可以买卖、赠送,家奴没有户籍,或者是附属于主人户籍,主人对家奴的生死也享有相对处置权(如果家奴犯了族规,主人是可以处死的)。

这就是感觉古代有权有势者杀人不犯法的缘由。如果被杀的是享有人身自由的普通民众,那还是有衙门捕快去捉拿凶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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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与奴隶主是人身依附关系。奴隶们没有人权而被视为物品,奴隶主对于奴隶享有生死处决权。

封建社会的社会特征是土地依附关系,普通民众享有人身自由权。可有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失去自由而成为他人的家奴,家奴可以买卖、赠送,家奴没有户籍,或者是附属于主人户籍,主人对家奴的生死也享有相对处置权(如果家奴犯了族规,主人是可以处死的)。

这就是感觉古代有权有势者杀人不犯法的缘由。如果被杀的是享有人身自由的普通民众,那还是有衙门捕快去捉拿凶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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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任何朝代无故杀人都是犯法的,比如古时候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而之所以我们认为古代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大多的了解都来自于现在的影视作品。

其次在古代有钱有势的人杀人不犯法大多都来自于贪官污吏,但但凡当权者不是昏庸无能之辈,这些贪官污吏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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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曹操,刘备,赵匡胤等人,功成名就之前都杀过人,为什么日后身居高位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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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杀人不偿命,无钱淘气也坐牢!其实现在也是,只不过没那么明显和多而已,毕竟社会进步了,孙小果就是典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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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古代的国家机构,法律,制度等不健全,还有就是”刑不上大夫”这样的现象。所以导致有钱人杀人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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