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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年,顺天乡试发生严重的受贿舞弊案,此案被称为丁酉顺天乡试案。

这一届的乡试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公开受贿,买卖关节。放榜后,有些行贿的人没有被录取,风声走漏,致众议沸腾,考试后,考生集体到文庙哭庙。

此案被揭发后,经过清廷吏部﹑都察院会审,得出审讯结论,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赃证有据;吏科给事中(行使稽查六部职责的官员)陆贻吉与居间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以及行贿中试举人田耜﹑邬作霖等人舞弊属实。

判决七人俱立斩,家产籍没,另有其父母、兄弟、妻子等家人共一百零八人流徙宁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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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科举制度诞生以来,科考舞弊事件就层出不穷。虽然历朝历代统治者都对此深恶痛绝,穷尽方法来遏制这种破坏公平、败坏吏治的丑恶现象。但似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科考舞弊反而愈演愈烈,以致在清朝时期进入了高发期。

在清朝,有名的科考舞弊丑闻就有三起,分别是顺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场案、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和咸丰八年的戊午科场案。这其中,尤以丁酉科考案最为轰动一时。在这场科考舞弊案中,涉案人数之众、为祸之惨、影响范围之广,都堪称这三大科举弊案之首。

(网络配图)

那么,丁酉科考案中,究竟有多少人遭到处罚?是否又有被冤屈之人呢?

顺治14年秋,为迎接江南地区的丁酉科乡试,江宁贡院被当地官府重新修葺一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不过,这之前江宁曾出现异象,“乡试前数日,严霜厚三寸。既锁闱,鬼嚎不止”,似乎预示着这场乡试的不顺。

本次在江宁的乡试被称为南闱,赴考的学子多达6000余人,20多名考官经过礼部的仔细遴选后,报送到了顺治帝跟前。顺治帝在逐一核准后,专门诏见了主考官方犹、钱开宗两人,告诫他们务必秉公选拔贤才,切勿营私舞弊。倘若所行不正,必治死罪。

但是,即便在顺治下了死命令的情况下,依然爆发了史上有名的丁酉科考丑闻。

首场考试的八股题目是《论语》中的“贫而无谄”一章。放榜前,就已风传考场关节颇多。部分心术不正的考生,自知水平低下难以高中,就精心钻营各种途径,以银两通关节。20名考官在真金白银面前自然难以把持,或半推半就,或来者不拒,一时传得沸沸扬扬。

放榜后,中举者达120名,其中大多数果然是贿买考官,疏通关节之人。多名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之徒居然高中举人,在现场弹冠相庆。而部分饱学之士如尤侗、汤传楹等人,却不出意料地名落孙山了。

揭榜的文庙现场顿时骚动起来,有人高声质疑考试不公,有人甚至提出和才低品劣的中榜者当面比试,以辨真伪。还有人即兴题联一副:“孔方主试副钱神,题义先分富与贫”,暗讽主考官方犹和钱开宗。

一时间,江南文人骚客更是群起攻之,纷纷用诗文、对联、传奇、杂剧等讽刺这次科考,其中出现了一本名为《万金记》的传奇杂记,明眼人一下就看出, “万”和“金”字,正是“方”和“钱”的一部分,矛头直指两位主考官。

(网络配图)

内心有鬼的方犹和钱开宗见势不妙,急匆匆收拾行李离开江宁回京复命。不料部分落榜考生不打算就此放过他们,追着两人的船只唾骂,抛掷杂物。堂堂皇帝钦命考官,在一片咒骂声中狼狈逃窜。

当时朝中有一个名叫阴应节的御史,在听闻了南闱的科考舞弊现象后,拟了一道奏本,把江宁考场的乱象上奏了顺治,引发了他的雷霆大怒,下令彻查并重新考试。

他首先将包括方、钱两人在内的20名考官收监待审,然后确定了重考日期,在查明作弊考生后,一并处置。

顺治15年3月13日,南闱乡试重新举行,考场设在了皇宫太和殿。开考这天,整个考场如同刑场,森严可怕,所有考生都在两名披甲执锐的士兵注视下,哆哆嗦嗦地参与重考,部分考生甚至害怕得无法握笔。

考试结束后,参加复试的112名当初中举之人中,98人被重新认定,14人名落孙山,被革去了功名,这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才子吴兆骞。吴兆骞少有才气,9岁即能作诗,曾被大诗人吴梅村赞誉为“江左三凤”之一。

但就是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江南名士,在参加复试时,竟然被当时考场的恐怖气氛给吓破了胆,“惴惴其栗,几不能下笔”,居然交了白卷。实际上,吴兆骞既未疏通关节,也没有行贿考官,他确实是在江宁考试时,凭借着出色的才华中举的。但偏偏出了科场弊案,又偏偏让他碰上了,而且加上他天生胆儿小,在如狼似虎的士卒注视下无法下笔,只好交了白卷。

(顺治画像)

当然了,吴兆骞百口莫辩,只能接受惩罚,不但被杖责了40大板,还被发配到令人闻之色变的宁古塔,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呆了23年。

不过,倒霉的绝不仅仅只有吴兆骞。顺治在举行复试后并未就此罢手,又在顺治16年二月下旨,对复试中举的98名考生第三次考试,结果又有8人被剥夺了功名,59 人罚停会试一科,18 人罚停会试二科。

回过头来再说说20名考官的结局。方犹、钱开宗被押到菜市口斩头,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其余考官除一人去世外, 17 名考官着即处绞,家产籍没入官,妻子入宫终身为奴;已死考官的家产同样被罚没,妻子为奴。

舞弊考生有8人被杖责40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兄弟一并流徙宁古塔。

对于清初这场罕见的科场舞弊案,顺治毫不留情,干净利落地进行了严厉处罚。一时之间引发朝野震动,此后五十年间,科场舞弊几近绝迹。

不过,后世史学家对这场涉及到20条人命的科举舞弊案疑虑重重。因为从史籍来看,顺治并没有找到考官受贿的确实证据,只是十分武断地就得出结论:“纳贿作弊, 大为可恶。”

联系到江宁科考开始前,顺治偏偏只对南闱两位主考官进行严厉告诫,并没有诏见其他地区考官,这是否就是这场科考舞弊案的开始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顺治是否是在借这场科考弊案,既向日趋猖獗的科考舞弊现象说不,同时也在为刚刚入关的大清树威呢?

(参考资料:《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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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入关初期的1657年,发生了丁酉科考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十人被正法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最血腥的科场舞弊处罚事件。

首先是顺天府考场爆发大型科场弊案。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因公开受贿。经察明属实,下令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田耜、邬作霖等七人立斩,家产籍没,有一百零八人流放宁古塔,但官府几至穷追究底,蔓延全国,死者不绝于耳。

顺天乡试舞弊案后不久,工科给事中阴应节参奏江南主考官方犹,因“方姓”联宗之故,竟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顺治大怒,第二年三月下令复试,试题为《赢台赋》。为防止舞弊,考场警卫森严,“黄铜之夹棍,腰市之刀,悉森布焉”,以致考生震惧失措,“皆惴惴其栗,几不能下笔”。当时吴兆骞“战栗不能握笔”,掷笔而叹︰“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者乎!”

此案的主考官方猷、钱开宗斩首示众,同考官叶楚槐、周霖、张晋、刘延桂、田俊民、郝维训、商显仁、朱祥光、钱文灿、雷震声、李上林、朱建寅、王熙如、李大升、朱蓖、王国桢、龚勋俱着即处绞,妻子家产籍没。举人方章钺等八人责打四十大板,家产籍没,流放宁古塔。吴兆骞虽“审无情弊”,但因不能完卷,也被革去功名,流徙奉天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县)。据孟心史考证:“丁酉狱蔓延几及全国,以顺天、江南两省为钜,次则河南,又次则山东、山西,共五闱”。

吴兆骞、方拱乾等文人被流放到东北宁古塔后,处境凄苦:“塞外苦寒,四时冰雪。呜镝呼风,哀前带血。一身飘寄,双鬓渐星。妇复多病,一男两女,藜藿不充。回念老母,莹然在堂,迢递关河,归省无日……”

有人认为这是清初严厉惩治科考作弊的具体举措;也有人认为这是初入中原的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所谓“朝廷有意与世家有力者为难,以威劫江南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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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开始于隋唐,兴盛于明清,是中国古代社会官方选拔人才的重要方法,和今天的高考别无二致,成为寒门子弟光宗耀祖、步入仕途的唯一途径。

清朝入关后,为了有效统治,笼络知识分子是清朝必须要重视的头等大事。他们仿效明朝制度,继续实行科举制度,按期开科取士。但是原本希望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清朝,却成了中国历史上科举舞弊最严重的朝代。尽管清朝皇帝对科举舞弊进行严厉打击,依然无法完全阻止。顺治、康熙、嘉庆和咸丰年间均有震惊全国的科举舞弊大案发生。

顺治十四年,丁酉科乡试顺天府科考中,发生了顺天府科场舞弊案,共有25人通过行贿收买了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在这25人中,大部分都是京城官员子弟,他们利用金钱和权势与主考官等人勾结,买通了考试内容,发榜后果然高中,但是也有人花了钱而没有考中,引发极度不满,开始相互揭发,加上有真才实学的考生伤心欲绝,无奈之下集体前往文庙哭诉,事情闹得一发不可收拾!

顺治得知后大怒,下令彻查,情况属实后下诏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义、陆贻吉、项少芳、田耜、邬作霖”立即斩首,没收家产,

父母、妻子以及兄弟姊妹全部流放宁古塔。

顺天府科场舞弊案刚过不久,顺治帝还没有来得及从中缓过神来,江南科场又出了问题,怒不可恕的顺治决定亲自监督测试,下令所有高中举人集体前往中南海瀛台,顺治以“春雨诗五十韵”命题,结果只有一人通过,允许参加殿试,其余74人允许参加会试,剩余24人文采浅薄、文理不通,罚去举人头衔。

江南科场主考官方?、钱开宗被判斩立决,另有18名考官被处死,参与舞弊的考生家产充公,父母妻子和兄弟姊妹流放宁古塔!

为了遏制科举舞弊案的发生,顺治不惜大开杀戒,但是依然不能完全遏制舞弊之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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