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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看守所发病后死亡,死前身上有多处伤痕,大家对此有何看法?

2020-08-29 11:33阅读(151)

少年看守所发病后死亡,死前身上有多处伤痕,大家对此有何看法?:里面的事情不是几句话说得清楚的。无论有人说是被打的,还是自己造成的,都无法证实是真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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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的事情不是几句话说得清楚的。

无论有人说是被打的,还是自己造成的,都无法证实是真的。

只希望,人都要敬畏生命,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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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失责,给家人和孩子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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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谢您的邀请,我来回答我的看法。

图中所说的就是因为聚众斗殴而被关押在看守所得杨文鹏。家属认为17岁的杨文鹏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我觉得看守所对于他的死负很大的责任。

其一他属于未成年人,跟20多位成年人关押在一起,这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明文规定: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其二杨文鹏身上有伤痕,伤痕怎么来的?看守所得说法是没有对其刑讯逼供,是看守所其他犯罪嫌疑人打的吗?杨文鹏父母事后检查监控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殴打杨少鹏。监控里也没发现杨文鹏有自伤的情况。

其三杨文鹏每天凌晨2点起床工作到早上6点,而且还一个人做卫生,是不是存在被虐待?在看守所一个人从2点守夜到6点,这显然不符合规定,两人一班,一班1-2小时,为什么只有他一人?而且守夜时间这么长?

其四根据监控显示杨文鹏发病倒地后,管教和值班医生来看了一下,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这是存在严重的渎职。如果说他进看守所就有病,每个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关押期间都是要经过体检的,看他适不适合关押。杨文鹏体检各项指标都正常。

湖口县看守所只提供了2019年8月14日到9月2日共15天的监控视频,说其他时段的视频不见了,可能是设备出问题导致的。看守所是不是在刻意抹去杨文鹏死亡的真相?看守所到底有没有刑讯逼供,虐待,玩忽职守?我们期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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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查清死因,还死者一个公道。找一个不受司法干预的鉴定机构做尸检,让死者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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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正常的意外事件不需要过多解读,该赔偿就赔偿该担责任就担责任。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一餐打肯定是少不了的,要不然派出所拘留所何来威严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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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对辣椒水过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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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检察机关查清清责任,申请法医鉴定,查清进看守所前办案单位在审讯过程中殴打致伤,还是在羁押场所受的伤。按羁押场所相关规定,入所前,看守所民警负责查验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有伤是不接受的。入所后犯罪嫌疑人生病,由看守所负责安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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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说的不是很清,从提供的图片来看,这个人已经涉嫌犯罪,羁押是很正常的,题主说的是少年,没有提供具体年龄。如果该犯罪嫌疑人羁押时已超过18周岁,那就和普通人一样羁押在普通监室,如果未超过18周岁,按照分管分押到原则关押在未成年人监室,

无论是普通监室还是未成年监室,都有监控录像,对于在监室发病以及抢救过程都会清楚记载的。同时如果生前有外伤,监控也会有外伤造成监控记录。

监控录像只向死者家属播放,其他人没有权利查看。

另外,看守所出现在押人员死亡的,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会介入调查的。可以通过检察院了解是属于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对于正常死亡的,检察院拿出意见的时间较快,如果是非正常死亡,那么检察院出具意见的时间会长一些。

友情提示一下,一般人死亡后如果没有立即送殡仪馆进行尸体冷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尸斑,以及血液沉着,在底部出现淤青,看似像外伤,其实不是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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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面的监控设施是非常完善的,没有死角的,而且是24小时长明灯,和24小时狱警巡逻,被看押人员也组织夜间轮流值班,所以如果说被殴打致死,视频应该可以很清楚的拍摄到,如果是被看押人员自己发病去世,这个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如果有意的把舆论毛头往他身上有多处伤痕来说就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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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应该敬畏生命,尊重生命!但此事发生在少年看守所,也给那些无法无天任性霸道的少年犯一个警示,同样也给那些在校或在社会上混迹的问题少年一个大大的警示:别触犯法律,别触碰法律底线,否则会\"人犯王法身无主\",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好好做人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