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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刑法,俗称千刀万剐。就是刽子手用锋利的小刀把犯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行刑时,刽子手第一刀会在犯人胸前割下一块肉抛上天,名曰祭天肉。第二刀把犯人头皮隔开翻下来,遮住犯人的眼睛,已达到不能与刽子手四目对视,名曰遮眼罩。据说,明朝的大太监刘瑾被割3700刀,割了三天才气绝身亡,中间还喂以米食。

历史上有记载的被凌迟之人不下几百。最有名的莫过于蓟辽督师袁崇焕和翼王石达开。

袁崇焕乃明末蓟辽督师,可谓后金克星,在与后金的作战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的胜利,打破了八旗不可战胜的神话。据说,努尔哈赤就是因为败在袁崇焕手下,忧愤而死。后来,在己已之变中,崇祯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以擅自议和,擅杀大将的罪名,判处袁崇焕凌迟之刑,临行前,袁崇焕口占诗一首: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何愁无勇将?忠魂依然守辽东。

据记载,袁崇焕被割3465刀,始终一声不吭。每割下一块肉,百姓争相买之,或生食,或拿回家煮之,可怜堂堂蓟辽督师最后竟落个尸骨无存。关于袁崇焕之死,学界至今尚有争议。一种说是冤杀,一种说是罪有应得。

翼王石达开是太平天国最著名的军事将领,曾杀的曾国藩几乎投江自尽。后因受到洪秀全的猜忌,为避免被杀的下场,不得已率军出走。独自转战于江西、福建、湖南、四川等省,末了,因为大渡河水位暴涨,石达开几次强渡都失败,在弹尽粮绝之后 ,石达开舍命以救三军,亲赴清营谈判。骆秉章背信弃义,残杀石达开手下几千士兵。石达开在公堂上慷慨陈词,历数清军罪恶。恼羞成怒得骆秉章判处石达开凌迟之刑。

行刑之时,石达开面不改色,坦然处之。与他一同受刑的曾仕和被割了几刀后哀嚎不已,石达开怒斥道:“大丈夫何遂不能忍此须臾之痛”!石达开被割了1000多刀,眉头都没皱一下,就连在场的四川布政使刘蓉不得不钦佩:“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卑不亢,不做摇尾乞怜之语。临刑之际,神态怡然,是丑类中最悍者”。

太平天国的将领一旦被俘,多被凌迟处死。皆无惧色,慷慨赴义。就冲这一点,无愧于人间奇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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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处死是历史上最严厉的惩罚,出此之外就是满门抄斩了

满门抄斩的不一定会凌迟处死,但凌迟处死的一定会满门抄斩。

凌迟处死一般为以下这么几点:一是起兵造反对抗朝廷的,比如方腊。

二是为皇帝老儿深恨不已的,如袁承焕。

三是恨之入骨的仇家,如吴三桂凌剐了刘宗敏。

另外还有一些生前没有遭到惩罚,但在死后遭到焚骨扬灰的,如东汉末年的张角和太平天国的洪秀全。

在中国历史进入民国之后,这种惩罚就不多见了,一来是中国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二来君主制已经结束,再用如此残酷的刑罚,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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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释一下“凌迟”这个词的含义。

“凌迟”本作“陵迟”。“陵”原指那种坡度慢慢降低、很平缓的土丘;“迟”作动词,意为铺平或刮平。所以“陵迟”的本意是由高而低、慢慢趋于平缓的铺平或刮平土丘,后来演变成了那种千刀万剐的酷刑的名称。

陵迟之意,本言山之由渐而高,杀人者欲其死亡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

历史上最早有记载“享受”到凌迟之刑的应该是南北朝时的兰钦子京。不过那时还没有确定为“凌迟”这个词,当时叫做“脔割”。

这位兰钦子京本是南梁的徐州刺史,在与东魏作战时被当时东魏事实上的执政者高澄擒获。成了俘虏的兰钦子京被高澄羞辱性地任命为自己的厨师,兰钦子京非常不爽,找了个机会,趁给高澄上菜的时候刺杀了他,而自己也被高澄的弟弟高洋抓住了,结果受到了“脔割”,被千刀万剐。

时太原公洋在城东双堂,入而讨贼,脔割京等,皆漆其头。

这个高洋就是北齐政权第一位事实上的皇帝,也是北齐皇族这一大家子精神病加变态中的佼佼者。这种千刀万剐的酷刑,由他开头实施,真是一点都不让人意外。

到了唐代时,剑南四川节度使刘辟反叛,兵败被擒,也被朝廷施以脔割之刑。大文人韩愈曾在他的《元和圣德诗》里具体描绘过脔割刘辟时的画面,单从文字而看,都觉得分外恐怖:

……
解脱挛索,夹以砧斧。婉婉弱子,赤立伛偻。
牵头曳足,先断腰膂。次及其徒,体骸撑拄。
末乃取辟,骇汗如泻。挥刀纷纭,争刌脍脯。
……

这种脔割之刑被明确称为“凌迟”是在《辽史》中,受刑之人是辽国叛乱的贵族耶律滑哥,史载在叛乱平定后,他和儿子耶律痕之“俱凌迟而死”。

到宋朝时,“凌迟”被确定写入皇帝诏令,使用范围和对象被明确下来,成为了法内之刑,不再是那种用以补充的、非常设的刑罚了。所以在后来也就很常见了。

历史上受过凌迟之刑的名人不少,像明朝时著名的大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千多刀;还有明末的袁崇焕,连被割的具体数字都有,据说一共剐了3543刀才咽气,真是可怕。

嘉靖年间的壬寅宫变,一群宫女谋杀皇帝,事发后,以杨金英、杨莲香为首的十六名宫女连带着两位妃嫔曹端妃、王宁嫔,一起被“寸磔于市”,凌迟而死,连皇族成员身份都避免不了这种可怕的刑罚。

清代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被擒后凌迟而死;晚清时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的革命党烈士徐锡麟,也是受着凌迟之刑而死。

这些都是死于凌迟的名人了,此外还有很多;至于那些不大出名的、或者没有留下名姓的,应该更是数不胜数了。

至于怎么看,只能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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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明朝有宦官刘瑾。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最后一个凌迟处死的是清末的小混混康小八,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刑罚,不轻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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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俗称“杀千刀”。有人说是明朝太祖原创的酷刑,但是有些资料显示早在明以前就有对人凌迟的先例但是不多。

明朝应该是运用凌迟酷刑相对来说比较多的朝代,且杀得都是大名鼎鼎的人(无论其是好是坏,是忠是奸)。如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大太监刘瑾倒台后就是被处以这种极刑。明朝历史上另一个著名的人物则是明末重要的军事将领袁崇焕,别人诬陷而遭此酷刑,可谓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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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凌迟的人有:明代农民起义领袖赵鐇、赵镐、赵sul三兄弟,明代巨贪刘瑾,明代大臣方孝儒,明代大理少卿郑鄤,明未大臣袁崇焕,清代公主莽古尔泰,清代靖南王耿精忠,清末小刀会首领周秀英,因辱骂慈禧的农民康小八,浙江崇德县农民李付一,太平天国的石达开、冯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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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极刑,其残酷性远在斩首之上。在中国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名人并不多,说到中国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名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明末名将袁崇焕、明朝大太监刘瑾以及清朝康熙年间三藩之一的靖南王耿精忠。



袁崇焕是文人出身,他在万历末年考中进士,并且被任命为福建邵武县的知县。袁崇焕虽然是文官,但是他平日里喜欢跟别人谈论兵法,在军事方面有一定的才能。天启2年,袁崇焕奉命进京觐见明熹宗,这次进京袁崇焕受到破格提拔,被任命在兵部任职。此后数年,袁崇焕在和后金作战中取得了几次大捷,不过最终还是因为魏忠贤的缘故愤而辞官。

崇祯皇帝继位后,魏忠贤遭到清算,袁崇焕得以重新任用为兵部尚书等职务。崇祯2年,袁崇焕驻守关外,当时皇太极率兵入侵明朝龙井关、大安口等地,并且直逼明朝京师。得知消息后,袁崇焕急忙率领祖大寿等将领入关来守卫京师。京师解围后,朝中魏忠贤的余党却上书弹劾袁崇焕擅杀毛文龙、与后金有密约等事项。多疑的崇祯皇帝开始怀疑袁崇焕,袁崇焕因此入狱,并且最终被崇祯帝凌迟处死。



耿精忠也是中国历史上被皇帝凌迟处死的人之一。靖南王耿精忠原本是清朝康熙年间的三藩之一,驻守福建。1673年,康熙皇帝做出撤藩的决定,同年底,平西王吴三桂在云南举兵反清。南方和西部的一些汉人官员也纷纷加入了吴三桂的反清队伍,台湾的郑成功后人,以及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也加入了反清的队伍。



起初,康熙皇帝派人去招安耿精忠,但是耿精忠并不理会康熙皇帝,带兵一路攻打浙江,江西等地。不过耿精忠的势力在起兵两年后就被清廷平定。耿精忠再次归顺清廷,并且向康熙皇帝表示愿意戴罪立功。当时三藩之乱还在进行中,康熙皇帝也需要人马来帮他平定叛乱,于是就同意了耿精忠戴罪立功的请求。后来有人上书康熙皇帝说耿精忠归降后仍有反叛的迹象。康熙皇帝于是召见耿精忠路进京问话,并且将他囚禁在狱中。等到三藩之乱平定后,大学士明珠上书康熙皇帝罗列耿精忠的罪名,指出耿精忠负恩作乱,罪大恶极。最终,耿精忠被康熙皇帝凌迟处死。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名人,还有明朝时期大名鼎鼎的大太监刘瑾。刘瑾在明武宗正德年间,由于得到皇帝的厚爱,权倾朝野,胡乱干政。后来御史杨一清和大学士李东阳等人联手向武宗朱厚照揭发刘瑾的罪名。朱厚照看到刘瑾的罪名后大吃一惊,亲自去查抄刘瑾的家,最终证实了刘瑾的这些罪名。刘瑾最终入狱,并且被朱厚照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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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割碎剐的一种酷刑,亦称“千刀万剐”。是古代封建社会对罪犯最残酷的刑罚,一般认为,凌迟产生于五代十国时期,是北宋时期才作为刑罚之一列入《刑法》的。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此外,明末著名抗击女真入侵的将领袁崇焕,也是受皇太极派人实施反间计,刚愎自用的崇祯帝上当受骗,在京师逮捕袁崇焕,并判决袁崇焕图谋勾结后金谋反,处以“凌迟”大刑,自毁干城,使得关宁铁骑兔死狐悲,人心惶惶,祖大寿等袁崇焕部将纷纷愤而投降皇太极,使得辽东边防进一步恶化。

晚清时期,太平天国战功卓著的翼王石达开,因“天京事变”对洪秀全深感不满,带领旗下20多万大军出走,最后一路转战多省,受困于四川大渡河畔,被清军俘获,处以“凌迟”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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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凌迟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凌迟是古代死刑的一种,它是一种先残害人的肉体,然后再伤及其生命的极其残忍的刑罚,它不是一下子致人以死,而对犯人一点一点地进行切割,使其长时间受痛苦的折磨,因而是最残忍的行刑方式。

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

从清末法学家薛允升的《唐明律合编》来看,“唐律……尔时并无凌迟之法,故律无文。”可见,在唐朝时还没有凌迟这种刑罚。这种残酷的刑罚,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后晋《刑部式》记载,当时审犯人时或以长钉刺入手足,或以短刀脔人肌肤,乃至累朝半生半死也就是用长钉钉住犯人的手足,然后一刀一刀地碎割,以至于一连好几天,受刑人虽已活不成,但还未死去。

正式定名是在辽代

凌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宋代诗人陆游写凌迟情状有:“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名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太平天国运动中的著名将领石达开、林凤祥、李开芳、洪天贵福(洪秀全的儿子),明朝的袁崇焕、大太监刘瑾都受到了凌迟处死。但是清朝的凌迟处死已经比较温和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清朝的凌迟基本上几十刀之后就把人杀死了,而明朝的凌迟处死可以杀到几千刀,比如说大太监刘瑾,相传被割了3000多刀才咽气死亡!(石达开)

(袁崇焕)

清朝光绪三十一年被废止

凌迟被废止,是清末的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英、日、美、葡四国“建议”下,清王朝参考西方各国法律,删减、修订大清律例,宣布将凌迟、枭首、戮尸永远删除,终于赶上了世界潮流,不在“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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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被凌迟所处死的人很多:如明朝有刘谨·袁崇煥、…。清朝有石达开·曾仕和…。這些被凌迟处死者,有的是罪有应得,有的是被陷诬,有的是举事败而遭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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