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称得上美国国父的有:
乔治?华盛顿,1775年至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任美国大陆军总司令,1789年当选美国总统,关连任一届,1797年任期结束后,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第三个任期。他被称为美国“独立之父”。
托马斯?潘恩,美国独立战争时轰动全美的《常识》一书的作者。在美国大多数人还对英国国王抱有幻想时,《常识》出版了,它极大地鼓舞了北美人民的独立情绪。后来,他又出版了《人的权利》一书,最早提出了“自由民主论”,被称为“美国体制之父”。
托马斯?杰斐逊,《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美国第三任总统,因坚信美国有无穷潜力和独特性,被称为“美国卓异之父”。
亚伯拉罕?林肯,美国第十六届总统。在美国南北战争中,领导美国北方赢得了胜利,解放了黑人奴隶。2006年,林肯被美国权威期刋《大西洋月刋》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一名。2008年,英国《泰晤士》报对美国43位总统,分别以不同的标准进行“最伟大总统”排名,林肯名列第一。林肯为阻止美国的分裂立下不朽的功勋,他因此被思想家爱默生称为合众国之父。
富兰克林?罗斯福,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是美国唯一连位四届的总统(第四届任上病逝),也是到目前美国任期最长的总统。在任期间,他实行“新政”,使美国走出经济危机的泥潭,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他领导美国人民分别参加了对德国和日本的战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