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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从被刑拘到被释放,舆情沸腾热议说明了什么?

2020-08-27 02:07阅读(62)

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从被刑拘到被释放,舆情沸腾热议说明了什么?:男生见义勇为,踹伤猥亵男后,差点惹上官司。嫌疑人试图向男生索赔20万元,弥补自己所遭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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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见义勇为,踹伤猥亵男后,差点惹上官司。嫌疑人试图向男生索赔20万元,弥补自己所遭受的伤害。这真是猪八戒的本领,倒打一耙。自己猥亵女生在前,到头来充当受害者来卖惨,甚至提出无理要求。

好在网友们的三观还是很正的,纷纷为男生鸣不平。这一次的舆情得到了官方的重视,男生得以释放。不知怎的,看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眼里噙着泪水。在被释放之前,男生是多么的惶恐和无助啊!

为什么这件事情会引起极大的关注?是因为正义一方被压制了。不知道当时警方是根据哪一条将男生刑拘的。难道不看前因后果,一味地听从嫌疑人的一面之词?

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像事件中的男生那样的人了。在不法之徒实施侵害时敢于说不,及时制止他的行为,避免事情向更坏的方向发展。只有像该男生一样的人多起来了,坏人活动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

若没有网络的热议,实在难以想象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男生本着良心做事,却遭遇不公正待遇。这点着实令人气愤。也怨不得网友们发牢骚,警方一开始的处理方式确实不对。

男生获释的现象说明了我国的法制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警方及时纠错,不让好人寒心,同时也不让违法分子逍遥法外。这才是老百姓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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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正义不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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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了,社会的进步!群众起到了好的监督作用,同时通过这件事也给了我们很多启发。

1,法制法规还不健全,给执法部门带来了不少困扰,建议相关人员还应该多进行案例分析。

2,普法教育宣传还不够,应该加强指导百姓的法律常识。像做“见义勇为”这样的善行时,加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知道那些该做,那些不该做。

3,像这样的公共场所的“猥亵”事件,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最好能够给他曝光,以起到威慑作用,让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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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翻案,应该加强对某些地方的一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


我只想问一下,刑事拘留如果无罪释放,会不会对当事人有影响?这位男同学才高中毕业,如果说因为这件事情留了案底,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舆论监督很重要,虽然偶尔会出现风向偏差的时候,但是重视舆论才是社会进步的明确标志。我国在这方面做得挺好的,各大官媒都开通的自媒体渠道来了解老百姓的心声,也很重视网友们的请求,给政府的宣传部门点个赞。


其实类似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每次都是引起一阵热议,事情过后,就没有了,唯一带来的后果就是,人心变得越来越冷漠。接着媒体又开始报道类似事件,而旁人冷漠,袖手旁观,只会拍照传视频,然后就有人说,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如此下去,之后还会有多少热心人路见不平出手相助?


最后还是想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只是来得早晚。案件重新审理,不再由冷水滩分局管理,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男生小胡没有罪,还会被认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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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广大老百姓维护正能量的良好氛围,和执法公正的重要性!

第一:首先男同学为了保护被猥亵女生而飞踹流氓雷某某,而且监控显示雷某某两次猥亵不同女性胸部!这明摆着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但是执法机关因为累某受伤反告男同学并且索赔20.万,在男同学家里支付医疗费10000元后,拿出不20.万赔偿,就拘留男同学,广大老百姓就看不下去了。所以大家都出来发声反对拘留男学生!认为这种处理结果有失偏颇,甚至涉嫌渎职行为。经过舆论发酵,执法机关立即释放男同学,同时处罚拘留雷某某15天!剧情反转之快,令老百姓更加迷茫!难道赔偿以后就不存在犯罪,不赔偿就犯罪了!

第二:老百姓认为执法机关执法有失公正!如果男同学涉嫌犯罪,那就不能放,应该依法判刑,如果男同学没罪,那就应该追究执法人员的渎职枉法行为!

如果累某某涉嫌威胁少女,敲诈勒索,那就不单单是拘留了事。应该依法判刑!

第三:依法治国,任重道远,现在很多老百姓都懂法,执法机关更应该依法处理,而不是受舆情摆布,执法机关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弘扬正能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创造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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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网民的正义感相当强烈,对黑恶势力相当痛恨;8月24日网上披露后,舆情一片沸腾。

竟有恶人光天化日之下,「袭胸」女性;「猥亵男」连续猥亵二名女性狗胆包天,还有没有社会王法?

猥亵男在监控室见到自已罪责难逃,企图溜走;「见义勇为」青年不顾自已胳膊受伤,奋不顾身挺身而出,伸腿拦住了逃犯。

「见义勇为」青年英勇擒拿逃犯,逃犯自已摔倒后,当时乖乖地拿出了女青年胸部疼痛的检查费;维护了女青年的合法权益。

8月21日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社会「见义勇为」青年行拘。为回应网上二天舆情呼声,上级警方雷厉风行,立即撤销行拘,处罚「猥亵男」行拘15日。

「见义勇为」精神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支持,「猥亵」犯罪分子应该关进牢里!舆情沸腾体现了法律的效率和法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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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生运气挺好,被舆论救了,但还有多少这种类似的事情没有得到公众的关注。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

这年头网络算是一面镜子!照亮了世间真情,也无情的揭露了人性的丑陋与险恶!

其实舆论一直在说见义勇为,但是我看视频来说,好像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说白了就是好比你和你女朋友一起同行,然后女友被一个50多岁老头猥亵了,送到保安那边,他又想逃跑,结果你上去两脚给他踹残了。

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我感觉说见义勇为有点谈不上吧,最多是讨论两个问题:

1,该男子的受伤是不是追他的人导致的。

2,这个男子想逃跑,为了追他导致其受伤,是否应该判刑。

当然,现在公众的舆论已经偏离了事实,大家更在乎的是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如何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从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定义来看,处处体现着对坏人的各种保护。具体到时间、动作、力度,生怕犯罪嫌疑人受一点伤害,我不知道初衷是什么。是让大家都别管闲事,遇到侵害忍气吞声等待秉公处理还是为了什么。

总之,这件事情并不能改变什么,也不能说明什么。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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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从被刑拘到被释放事件中,深刻去反思,我国的法律体制和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更不够完善,学法更要去懂法和用法,普法教育是重点,是关健。公民的法律素质提升任重而道远。尽管以正义沒有迟到作出完美的结局,但是,留给人们问题却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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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舆论的重要性,法治的重要性!

大家还记得浙江大学强奸犯努某某的留校察看处理决定吗?决定一公布就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浙大重启调查,然后过了几天就给努某某以开除学籍的决定!

这起事件有何尝不是如此?

猥亵妇女而且还是一名中专生,本就有悖社会公德,属于违法行为,受唾弃和鞭挞的,不为受害人主持正义,还将追捕逃跑嫌疑人的青年刑拘,完全违背了大众理解常识,这样的决定不受热议都不行!

假如没有广大网友的热议,这件事估计也就过去了

胡某继续被拘留,嫌疑人黄某继续躺在医院里要赔偿,胡某的父亲继续为黄某掏钱治病,也许会上诉法律,法官也许会遵循警方的调查取证结果,结局是胡家败诉,黄某得逞,之后呢,继续胡作非为?

但正义始终是正义!会来迟,却不会缺席!

正式因为大家的热议,才引起了上级的关注,才会有了新的决定,胡某才会被释放,案件才会被提级侦办!任何时候见义勇为都是全社会应该提倡的正能量,为义勇者撑腰的除了公众,更需要法治,这是保护双方权利的最重要一环,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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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我相信看过这个事件的所有人都支持释放这个男学生。

猥琐男当街猥亵,事后要跑,作为一个男生,作为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学生的话,或许还没到那层关系,可肯定是互有好感了啊,说他们还拉着手),不能容忍有任何人猥亵这个女生。

所以,无论他做出什么样的举动,我觉得都可以理解。

可惜对于正义的一方,法律总是不健全的,情理上我们都支持男同学,可法律总能找到一个空子来证明他违法了,这就是舆论沸腾大伙热议的点。

法律总要慢慢完善,好人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希望坏人总能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