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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自秦朝始,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到大元,中国古代在明朝之前的所有封建王朝都采用的丞相制,由丞相来统管政务。明太祖皇帝出身贫苦,历经万难才打下的明朝天下,他有感于前朝很多丞相最后篡取了皇帝的江山,自不想以后自己的子孙也被某位丞相篡位,就借着胡惟庸案做出了旷古烁今的事情,废了丞相制。此举给中华帝国晚期的政治体制带来了哪些积极的影响?

一、明朝在废除丞相制后实行的内阁制

废除丞相制虽然让君权和相权一直以来相爱相杀的局面得到了解决,但是独揽大权于一身的皇帝需要事必躬亲的亲自去统管各部事宜,很快皇帝就扛不住了。成祖皇帝朱棣在位之时,开始建立起秘书班子,称为内阁,帮着皇帝处理一些政务,内阁拥有议政权,六部就还是和之前一样拥有行政权,决策权最终还是在皇帝手上。随着时间的发展,内阁制度也就越发完善,全国各地需要处理的事情通过奏章通过司礼监转呈皇帝过目,然后让内阁拿出意见,司礼监把内阁的意见向皇帝报批,没问题后就可以让相关部门照章办事。

二、内阁制的发展

宣德帝在位之时苦于每天要批阅的奏章太多,就在宫中开办太监学堂,估计太监学习文化知识,有一定学问的可以进司礼监帮助皇帝批阅奏章。太监掌控了批红之权就意味着皇帝已经开始可有可无,太监、内阁、六部、地方行成了一个可以闭合的关系链。故而明朝后面很多皇帝几年、十几年、甚至三十年不上朝,国家自然照常运转。

万历皇帝登基之时比较年幼,政务都由太后和内阁商量着办,而张居正是潜邸之臣,自身能力卓越,司礼监,太后都信任他,最后决策权、议政权相当于都在他手上,所有的政务,他自己就可以办,就算当代很多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的首相都不见得有张居正权力大。

三、中华帝国晚期的政治体制

清朝末年,国家多事之秋,对政治体制的改革迫在眉睫,宣统在位时,清政府宣布废除军机处,实行内阁制,由内阁总理大臣来总领国家大小政务。一直到袁世凯冒天下之大不韪称帝,建立中国帝国时仍然采用内阁制。

结语: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丞相制,为内阁制的诞生创造了条件,经过明朝200多年的发展,内阁制不断得到优化和改进,最终被中华帝国晚期直接借鉴和参考。所以说朱元璋时代是中华帝国晚期政治体制的起源。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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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时代不是中华帝国晚期制度的起源,而是结尾。朱元璋通过屠功臣、废宰相集皇权、重太监用特务轻朝臣、造文字狱逐孟子、虐百姓厚宗室的一系列“改革”,宣告了封建社会的所谓“仁政”的死亡。

后继的大清皇朝,表面上从明制,实际上也从朱棣的“一家之国”改为“天下公主”了,统治的核心思想,有了绝对性的改变。

所以说,朱元璋创立的制度,是自朱明始自朱明终,除朱明朝外,没有一个朝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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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大搞皇妃陪葬,光凭这一点,就可以将他千刀万剐!我搞不懂,中国推翻帝制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崇尚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朱帝康熙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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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的中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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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无疑是一位个性色彩浓厚、富有争议的人物。

朱氏家谱(也就是明史)对他的评价是“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

明初政治制度的建立极具朱元璋的个人风格,在朱元璋时代,政治体制从唐宋时期成型的中央集权发展为君主极权,传统宰相制的废除是其标志性事件。明初行政机构的权力主体还是沿袭元朝旧制,中书省、都督府与御史台三权分立,由左右丞相总管行政事务。为加强皇权,朱元璋先是剥夺丞相查阅奏章的权力,进而诏令此后六部所属各司,“奏事毋关白中书省”,也就是规定从此一切章奏,必须上呈皇帝,之后又通过胡惟庸案,罢除中书省,废丞相制,君主极权政治雏形初立。

同时,朱元璋着手对军事机构进行大调整,撤销大都督,设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将军事权利拆分,主要职责是领导督理这些军队的训练、纪律、补给、屯田等相关事务,五大都督府之间互不相属,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都督府统兵却无调兵之权,五军都督府在全国分片管理军队,各府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样使五军都督府与兵部起到了互相牵制的作用,便于皇帝集中军权,也算直接消除军队对皇权的威胁。

在监察体制方面,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调整了业务范围,国家最高监察机构变为了朱元璋的专制工具,强化了皇权对百官的监察权力。监察机构失去了自主性,保留了情报功能,但仅仅听命于皇帝,失去了进谏的权力。

在官制改革之外,特务政治、政治大清洗与严刑峻法均是朱元璋时代君主极权政治的重要表现,为了监视、侦查、镇压官吏的不法行为,朱元璋改拱卫司为锦衣卫,其职责不再局限于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还掌管刑狱,行使巡察缉捕之权。

至此,在朱元璋统治后期,一个崭新的国家中枢机构成型。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君主直接控制的最高行政机构。五个都督府,军权分散,互相牵制,加强了君主对军权的集中控制。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强化了对各级机关和官吏的弹劾与稽察,对任何可能危害皇权的行为防范于未然。

经过以上创制,明朝的国家体制形成了以下格局:“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理天下庶务,此颉抗,敢相压,皆朝廷总之”,这里的朝廷当然就是指皇帝朱元璋。


在制度建设上,明初立法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行为准则,试图通过道德改选拯救天下;第二类是典章制度,为了便于官僚体系的运作;第三类是刑法,为了消除犯罪行为;第四类是训示,试图通过道德改造拯救天下。


回顾帝制中国二千多年的历史,这种君主极权体制合法性其实是无法持久的,它主要依赖明君统治而存在,一旦王朝初期的所谓盛世时代落幕,如没有明君统治,权力失控就成了专制政权的致命弱点,也是导致政权灭亡的根本原因。

从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变迁的意义上讲,朱元璋确实可以视为中华帝国晚期政制的开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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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废除丞相,亲管六部,进一步加强皇权,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制衡不再延续,地方官员军、政、司法分离,避免地方官员专权独大;二是加强律法,制定《大浩》,司法终审权收归皇帝勾决;三是加强户籍管控,设定户民职业,军户、匠户等世代沿袭;四是鼓励信访,沿途官府不得阻拦,并设立巡抚对全国官员开展巡视、巡查;五是实施海禁,海外贸易收归中央官营;六是科举实行八股取士,并依据南北教育水平差异设立南北榜,其中中都凤阳为特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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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帝制最牛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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