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现在习主席提倡依法治国,同时也提倡、加强着道德规范与教育。(首)
韩非子和李斯师承荀子,是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可荀子却是儒家的代表,所以韩非子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然得益于法家的思想,秦国最后灭掉其余六国一统天下,形成一个有力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并且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秦始皇。
现在是依法治国,并不代表以前就不是,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制定的规范,而法律是明文规定的,强制性的,及法不禁止即不违法,而道德规范则是隐性的,包含在文化当中的,我们学习文化,知书达礼就是一种道德规范的体现,因此道德是一个很广泛的层面,却没有明文去规定必须怎么样做,可大家都是能够认识到的一种规范。
儒家的思想主要就是通过教育来提升人民的自觉性,自觉的从内心约束自己,不去做违背道德的事情,不去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然而儒家的这种思想和愿望是美好的,可是总会有一些人不按照道德规范去做事,总是偷鸡摸狗,狼狈为奸,破坏社会秩序,这样只是靠舆论监督、人们的口诛笔伐是不够的,需要有强制的措施去限制他们的行为,这就出现了法律,法律就是通过刚硬的规则去引导和约束人们,从而达到社会的一种和谐,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衡。
因此法家和儒家的思想一直都是在社会中存在的,也不存在哪一个更加优秀或者先进的问题,包括现在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儒家的思想,就是要让人们具有美德,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法律,这样的话人民更加幸福,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国家才能够富强民主,所以在中国来说儒家和法家是一直并存的。
当然对于国外的一些地方,他们也始终是重视教育的,也是强调法治的,当然可能对法律的运用更加广泛而且细致,所以人类社会想要形成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想要稳步发展依法治国那是必须要有的,而且克己复礼也是必须进行的,不然只有法律,人们经常做一些违背道德的事情,这个国家也不会是文明的国家。
并不是,反而要糟糕的多。
法律的神圣是缘于道德文明的崩溃。法律治标,文化治本。法律对于滋生法律的文化土壤无能为力,对于越过法律潜入文化土壤地带从事更大损害、更大掠夺的行为无能为力。
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最软弱、最无奈的强大。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是解决最基本、最表面的问题,不解决文化的根本问题,文化的问题只能由文化的觉悟解决。
一个民族的文化属性就是这个民族的主,主宰着这个民族的文明、荣辱、兴衰。一个民族最强调道德的时候,正是这个民族道德最沦丧的时候。
现在的状况就是法律条文越完善,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人反而会越多。所以说儒家的“德治”远远比法家的“法治”要重要的多,而最高的境界是道家的“无为而治”。
五千年前,三皇五帝的时候是“圣贤治世”“无为而治”,那个时候人民的思想道德境界都很高,有心中的道德准则作为约束,规章法则只需稍加辅助就可天下太平。
孔子特别推崇上古“三王之治”的原因就在于此,可是随着圣贤的陨落,世袭制的出现,整个世道人心就开始堕落,人民的私欲也逐渐膨胀,时空流转就到了春秋战国时期。
在春秋时期,孔子虽然非常向往上古时期的“无为而治,天下大治”,但是整个世道人心,已经堕落到一定程度了。孔子心里也明白“此一时,彼一时”了。
可是,在他“五十而知天命”之后,孔子明白他的使命就是要挽救那个时代的世道人心,不管成与不成,这都是他的责任,所以他才会说,他的所作所为是“知不可为而为之”。
但是,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的,个人的意愿终究无法与时代的潮流相对抗。所以他十四年周游列国,“惶惶如丧家之犬”,不得重用,而法家思想则大行其道。
但是不管最终结果怎样,他的行为是伟大的,是有价值的。
终究“天不遂人愿”,孔子树立的纲常伦理,道德规范,被后世统治集团所利用,曲解了孔夫子的原意。孔子推行的自觉遵守的“真道德”,变成了强制执行的“假道德”。
以至于近代以来,我们有不少人将民族沉沦的责任全部扣到了孔子的头上,虽说孔子也难逃其责,但是我们也最好不要诋毁我们民族圣贤的伟大,因为这是我们民族的“北斗星”。
而如今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是“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相信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自有其背负的历史使命与时代价值,为世界文明的发展方向做出典范。
我是颜小二,我来回答。
韩非属于法家代表人物,而法家思想家们虽各自观点学说有各自的特点,但是大抵都有“重法”的倾向。
儒家更多提倡以礼法治国,但先秦时期的大多儒家先贤,强调礼治的意味比较浓郁。值得一提的是,荀子一脉相对特殊,荀子对法的重视相对较高,强调隆礼重法。但是荀子也好,孔孟也罢,在治国思想上,更多强调礼治,而儒家作为一个学派,该学派在治国思想上,更多强调“礼治”。
道家的治国思想,以先秦老庄为代表的话,更多强调以“自然”为原则去“无为而治”。而要理解“无为而治”,就需要明确这里的“无为”并非什么都不干,而是需要管理者摒弃生发于个人欲望的“私”,以此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合适的治理(这背后有自然规律在发生作用)。
当前社会确实在提倡“依法治国”,但是,我们不仅依法,我们也有“德”。现代社会中,“礼”更多表现为“德”,人类社会的“德”更多属教化的结果,若社会只有“法”而无“礼”无“德”,这个社会一定是冰冷的。同时,如果“法”没有抛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的“私”,无法确保管理者可以摒弃偏私去“无为”,那么“法”就可能沦为部分人维护自己特权的“工具”,这种法下的社会也是不健康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欣欣向荣,而这欣欣向荣的背后,绝对不仅仅只是依靠“法”,由儒家之“礼”等等演变而来,以教化催化而成的人类社会之“德”,亦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德”不在,“法”也将倾覆,而“法”能够保有其长远的生命力,这背后应当有管理者的“无为”在发挥作用。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告诉大家,现代社会的“法”和韩非的“法”,是不能同日而语的,现代社会的“法”更完善,它能存在,虽然有法家的一份功劳,但是绝对离不开儒家“礼治”之下,以教化为手段,人作为社会人形成的“德”,同时也无法背离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所以,虽然当前社会提倡依法治国,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法家韩非的治国思想,比儒家、道家更高明,法家、儒家、道家,在治国思想上,各有千秋,各有所长,当前之“法”更倾向于属集百家之所长的存在。
1、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治国思想:利用人的“自为心”重罚重赏-----维护统治者绝对权威
法家思想家有许多,比如商鞅、李斯、韩非等等,就例子里面三位思想家关于“法”的观点来看,我们就能看到三者思想有区别。
比如,商鞅的“法”相对比较极端,强调重罚轻赏,但是韩非虽然也强调“重罚”,但是却也强调“重赏”。由此可见,法家思想家各自观点,还是有相对较大的分歧,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学说体系,主要是维护“法”的。
而韩非的思想,更多是在提倡“重罚重赏”,因为在韩非的观点中,人生来“自为”。所谓“自为”,更多是韩非发挥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因为生来就有欲,继而会因为“欲”有较强维护自己“利益”的倾向。因此,韩非认为人皆“自私”,说得感情强烈些,韩非认为,人的“利己”是天生的,亦是普遍现象。
基于此种认识,韩非继而指出,君主要管理好国家,就要抓住臣下百姓作为人而生来就有的“利己心”,灵活运用“法术势”,将赏罚大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通过重赏重罚,来利用人在利己心下不自觉生发的“趋利避害”心理,继而更好控制国内百姓臣民。
运用韩非的治国思想,虽然可以得到近乎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韩非的治国之法确实太过“残酷”。韩非关于人性的认识亦是片面的,他看见了人性的“利己”,却忽略甚至倾向于否认人心与人性中因“情”而超越“利己心”的“大义”等等,而事实上,几千年的历史中,我国曾经出现无数不为个人私利,为“大家”贡献自我的“英雄”,如岳飞等等。
同时,韩非治国思想的服务对象比较明显,那便是是君王,这个君王甚至不包括与君王一起治理国家的臣子,也就是说,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实则更多是为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的。
2、儒家的治国思想:重“礼”,主张以教化维系人作为社会人的“德”
儒家思想在治国上,比较明显的特点表现在对“礼”的维护,而儒家各思想家在维护“礼”上,程度也有不同,比如相较于孔子和孟子,荀子重“礼”的同时,亦重“法”,而孔孟的治国思想,更多是在强调“法”的重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虽然提出君主应当隆礼重法,但是荀子的“法”还是以“礼”为基础的,荀子曾经提出:礼义生而制法度。
也就是说,即便荀子隆礼重法,但荀子亦指出法依据礼而来,这便是说,在荀子看来,无“礼”,则“法”便无从说起。荀子能够看到这一点,在当时那个社会极其难得。
荀子也好,孔孟也罢,抑或者是先秦以后的大儒,他们对“礼”的维护,没有以韩非为代表之法家那般极端,亦不像以韩非为代表之法家,主要为统治者服务,儒家的“礼”,是为封建制下人类社会服务的。
儒家最活跃的时期,社会制度大抵是封建制,封建制就免不了有尊卑区分,而社会要稳定,某种程度上就需要社会中尊卑体系的稳定,这便需要儒家的“礼”。儒家更多是以教化为手段,以“礼”为主要内容,帮助人们形成维系社会稳定之需要的“德”。
也就是说,儒家重礼且强调教化的治国思想,更多是帮助人们形成维护社会稳定需要的“德”,以此维系封建社会中尊卑秩序的稳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儒家并非和法家一般,仅仅是为君主权利稳固而服务的,封建社会中的儒家思想对比于法家,有更大格局,更多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稳定而服务的。
3、道家的治国思想:讲求“无为而治”,着眼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而道家思想,属于百家思想中比较有特色的一派,并且,道家按理说,出世意味更加浓郁,甚至曾一度被贴上“避世”的标签。但是,作为道家思想的鼻祖,老子在行文风格上本来就有“正言若反”的意味,而道家思想,看似避世,其实道家避的不是人世,而是人心的“私”,而这一点表现在治国上,道家之“无为而治”的一个关键点,便是告诫掌权者摒弃自身私欲。
道家思想体系的一个核心,属于道家对自然的尊崇,以老庄的视角看世界,万事万物在自然规律下,生老病死,一切似乎都是最合适的状态。
而人虽然生而有欲,这也并不是什么违背自然的事情,若人“纵欲”,这便违背了“自然”,属“人为”,以道家观点来看,人为而伪,后患无穷。高高在上的君王也是人,也有“欲”,如果国君以己之“欲”肆意操控国家,随意发布法令,民不聊生就在不久将来,如果君主能够控制自身的欲,以“国家如何发展才最合适,才能达到最好的状态”这种视角来考察自己发布的政令,这个时候,其实是“无为而治”的一种体现。
所以,我们不难看出,道家的治国思想讲求“无为而治”,该思想更多是着眼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家们敏锐发觉到人的“私”,即人为而伪,属于阻止国家、生活正常而稳步发展的最大“敌人”。
4、当前“依法治国”与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之法是两回事,法、道、儒三家治国思想各有千秋,无优劣之分
通过上述议论,我们大抵了解了法、儒、道三家在治国思想上的一些特色。
首先,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服务于封建制中的君主专制,属于维护君主绝对权威的强有力“武器”,而当代社会的“依法治国”虽然有韩非之“法”的影子,但绝对不是韩非之“法”那般冰冷、专制的“法”,二者天差地别。
其次,儒家的治国思想更多体现在对“礼”的维护上,儒家期待以教化的手段帮助人们塑造作为社会人的“德”,以此维系封建社会的稳定。虽然当代社会已然没有封建社会下的尊卑秩序,但儒家治国思想中的“德”依然对维系现代社会文明的正常运转,发挥着巨大作用。或者这样说,现代社会“法”的稳定,离不开社会中人作为社会人的“德”,而从现代社会人身上的“德”中,我们能看到儒家之“礼”的影子。
最后,道家的治国思想比较典型也比较独特,对现在社会“依法治国”有巨大的启发。道家强调“无为而治”,这背后有对“自然”的尊崇。道家的“无为而治”并非什么都不做,从封建社会大环境看道家思想,我们可以发现,道家更多是强调,制定法并推进法生效的掌权者要摒弃自己的“私”,以此让人类社会得以在自然规律下稳步前进。而现代社会中的“依法治国”,也能看到对维系社会自然稳定发展之规律的依循。
由此,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总结,法家、儒家、道家在治国思想上,各自有各自的特色、各自适用的特定环境,不考虑学说成立的范围而简单粗暴将三家治国思想进行优劣对比,意义不大。另外,当代的“依法治国”中的“法”与法家的“法”有天壤之别,而当代依法治国之中,不仅有法家的影子,亦有儒家道家等诸子百家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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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夫子在这句话里非常清晰地告诉我们依法治国的结果就是人民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得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内心并没有因为错误行为而生起羞耻心。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耍小聪明游走在法律边缘或钻法律空子,严重的甚至以身试法!我曾经去监狱里给服刑人员讲课,询问他们为什么触犯法律沦为罪犯?几乎没有一个人会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而生起羞耻心和惭愧心!所以在今天这个时代单单依靠依法治国并不能带来社会良好的秩序。所以夫子给我们又开了另外一付药方就是通过道德教育,以礼来规范大家的行为。人民会有羞耻心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礼与法的差异在于礼,是点燃人心中的善意;法,是扑灭人心中的恶意。礼,是一种自觉,它防患于未然。是用來照耀人性的光辉。法,是一种強迫,它定罪于既成,是用來制服小人的刀剑。所以要想真真正正落实依法治国,离开道德教育和礼的规范是很难做到的。一手抓法制,一手抓教育,标本兼治。
【问题分析】现在都是依法治国,是否能说明韩非思想比道家儒家更先进? 从依法治国就判断韩非思想比道家儒家更先进,这个问题本身至少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把实施法治等于法家思想,并把法治与道家和儒家所提倡德治和礼治绝对的对立和分别,其次把现阶段人类社会实施法治作为判断人类文明思想的标准,这个本身就不具备合理性和科学性,采用依法治国,不等于采用韩非思想,更不等于韩非思想比道家儒家思想更先进,更文明。
一、道家儒家的“德治”、“礼治”,与韩非思想的“法治”其实本质并无区别,都是表示对道和规律、对约定俗成的规矩和规则的遵循和遵守,以保持人类社会秩序的和谐和稳定,只不过一个是不成文的需要的内心的自觉,一个是落实成文的,来自外在的强制约束和管制。
《说文解字》说:什么是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什么礼?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而什么是法呢?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从德、礼、法的本义来看 ,德、礼与法的本质无外乎都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而德与礼是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行为规范,德与礼的遵循需要一个人的自觉性,而法则是落实成文字的,带有强制的性质,但其本质都是一个东西就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
所以依法,和依礼依德的本质是一个东西,一个事物的两面,所以把德治礼治跟法治严格的对立起来,认为依法治国就是在实施韩非思想,就是在实施法治,而不实施道家儒家的德治礼治,这本是就是不正确的。
二、法治也不等于韩非思想的法家,并非韩非思想的专属,道家儒家思想提倡德治礼治,并不代表道家儒家不讲法治,只是道家儒家思想提倡教化优先而不滥用刑法。依法之国不等于就是在实施韩非思想,实际更多的时候,本质还是道家儒家思想。
《阴符经》讲“天生天杀,道之理也”。《道德经》讲“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有春生万物,也有秋分肃杀,有阳光明媚也有狂风暴雨,老子也推崇有德司契,立契制规,为政以德,以构建公正合理,防止大怨产生。道家本身就主张阴阳之道,又怎么只讲德治而不讲法治呢?
孔子说:“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言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一直都不反对法治的,只是主张以德教化为主,而辅之以法,最终能够实现不用刑法,再者就孔子的人生经历来讲,孔子本身担任过鲁国的司职吏、司空等职务掌管的正是法治的工作。
由此可知,法治不是韩非思想的专利,依法之国不等于就是在实施韩非思想,道家儒家思想提倡德治礼治并不反对法治,而是德法相参,将依法治国等同与韩非思想,并由此而判断韩非思想比儒家道家思想先进显然不科学。
三、法治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低底线,是维持人类文明的最低要求,无需提醒的自觉才是真正的高度先进的人类思想文明。
人类文明自诞生开始,就有两条路线,一个是物质文明,一条是思想文明,我们的科技物质文明毫无疑问一直是在向前走的,但是思想文明却不是。
《道德经》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人类文明之初,圣贤时代,天下大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贫富美丑之别,路不拾遗,人性的善与光辉的一面充分体现,这个时候无需外在成文的法规强制,人人遵守礼仪道德,人人相互关爱,处处充满了人类社会的温暖和谐,没有斗争和厮杀,这就是孔子希望回到的大同世界。
但随着物质丰富私有制产生,人性中本有的欲望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不受内心的道德约束而突破了道德底线,从而产生了如同兽类的厮杀和争斗,为了防止人性的堕落以维持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禽兽的最低的底线,从而才有了成文的法治和来自外来的强制要求。
所以法治的产生本身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防线,是当人性中光辉的一面,代表人类文明的一面堕落到了不能自觉,不能自己靠自己的自律来让自己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时候,法治从外面提供的一道最后的助力和防线,以防止人失去最后的一丝人性而彻底堕落成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由此可知,有德治礼治发展成靠法治来维持人类文明,本身是人性光辉的一面的退步而不是先进,所以借由依法治国而说韩非思想的法治比道家儒家思想德治礼治先进是不是本末倒置呢?
结语:孔子说“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老子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人之所以有别于禽兽,是因为人人都有自知自律、自爱及仁爱他人的本能良知,也是人之所以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根本,而当一个不能自律而需要他律,乃至借助法治来守住人性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就已经处于人与禽兽的一线之隔的边缘了,由此可知,谁的思想更先进更能代表人类文明,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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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孔子的功劳。
法家源于道家,宣扬的又是儒家理论。法家的法不是指法律,而是“效法”。
提倡“依法治国”的是儒家,也就是孔子说的“克己复礼”。韩非虽然为法家,但是法家的“法”却非法律。
为什么孔子能被认为是圣人而那个磕磕巴巴的韩非子不能?这当然不是因为韩非结巴,实际上,最早提出“依法治国”的是孔子,只是说法不同。
《论语·卷六·颜渊第十二》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什么叫克己复礼?克己,就是我们所说的“德治”,可以简单理解为自己用道德来要求自己;复礼,即《周礼》。《周礼》又叫《周官》,并不是什么礼仪,而是一系列的制度。在春秋时还没有“法律”这个词,所以在当时,所谓“制”,即“法”。
事实摆在眼前,最早提出“依法治国”的是孔子。韩非在孔子的先进理念面前,也不得不瞠乎其后。毕竟,在儒家理论已经成型时,法家理论还处于萌芽阶段。
难道法家已经不要脸到冒名抢占别人的功劳的地步了?那韩非这个结巴也未免太不是东西了吧?
什么是法家?法家理论源于道家,“法”是“灋”的异体字。法家之法,是诞生在道家“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思想上的,法家的基本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模仿一切成功模式,来实现自己的成功”。
这才是法家。效法。
后世的法家一直在变,所以《韩非子·五蠹》 上才说:“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因为韩非是个集前代法家理论大成者,他提出了,生搬硬套不行,而要学会根据现实来改变策略和执行方式。
法家是指法律?你读过诸子百家的著作吗?
你以为在法家诞生以前,中国就没有法律吗?难道法律是法家发明提倡的?
为什么大禹的父亲鲧会被帝尧处刑?因为他治水不力啊。进行工作不力应受罚,这就是最早的法律,这是在尧舜禹的时代就已经存在的理念,你不会说法家在尧舜禹时代就诞生了吧?
法家的“依法治国”理念,也是“效法”来的。效法谁?当然是孔子。换句话说,法家提倡的法治,那是孔子玩剩下的。
你难道不晓得孔子在鲁国担任过最高法院院长——大司寇?讲法律,孔子是法家的祖宗。
孔子为什么没成功?因为法治是限制和妨碍到贵族利益的。春秋时还是奴隶制社会,人们的观念都比较落后,还不懂用一种人人都清楚明白的标准去管束所有人的意义,孔子的思想太先进了,而贵族们只看重眼前利益,所以孔子推广自己的思想最终失败了。
后世的法家“效法”了孔子的法治思想,李悝在魏国变法,法家势力崛起。到了韩非时,他整合了先代所有的法家理论,使天下人都认识到了法家思想的深刻性。
李悝、韩非能够成功,是因为有孔子宣扬法治这样的优良基础在前,并且随着时代变迁,人们的思想有所进步有所改变。
但是,这个思想本来是人家孔子的。李悝、韩非是沾了孔子的光,占了时代的便宜。你把人家的理论搬过来,抄袭人家,还说自己比人家更先进?要脸不?
孔子之所以被称为“圣人”,正是因为他的思想太先进了,两千多年来,没有任何一家、任何一个人在这方面的思想比孔子更先进。后世提出的法治理论,都是人家孔子早就先说过的。后世思想有什么了不起的成就,也不过是因为站在人家孔子肩膀上罢了。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打算推翻孔子,你看谁成功了?几千年才出那么一位“圣人”,那么好对付呢?
先把三家的思想体系做个汇总:
儒家:以教化为核心。提倡“仁礼安邦”,做人标准 ——仁、义、礼、智、信。哲学倾向 ——入世哲学。中正做事,自省、中庸做人。 家有正气家不衰,国有正气国不亡,人有正气是脊梁。儒家的思想。孔子、孟子也叫“孔孟之道”,历代都有发展,儒家是最盛的,是统治阶级的主流思想,各个朝代两千多年主流的意识形态,跟国家政权结合的,这权力很大的。每个人从小一辈子就在学儒家著作、儒家思想。荀子总结儒家、墨家的特点,他说儒家学说是“君子之道”,君子之道,贵族君子;圣王之道,就是圣王,国家最高统治者。
道家:以治理为核心。做人标准——领悟道、修养德、求自然、守本分、淡名利。人生观——顺其自然、自我完善。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境界。哲学倾向——出世哲学。“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推导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思想:以退为进,韬光养晦。“以无为用”。这是《老子》哲学的一个核心。
韩非子 凡治天下者,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权,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的韩国宗室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其著作《韩非子》内容深刻,知识渊博,笔触锋利,提出的策略既切中时弊,又卓有实效。其中主要著作有《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秦王嬴政读后感叹道:“嗟夫,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韩非子》在总结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和慎到的“势”治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法为本”,“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完整的政治思想体系,他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依法治国,并非法家治国,我们都知道韩非子写《说难》,它就是按照后人的说法是“论是入隋维文刺心”,就是论事入髓,为人刺心,能够深刻洞察人类的这种幽暗心里。 按照这个逻辑的话,韩非子懂得人情的真实情况,了解人的心理,本应该懂得如何自保,但是他为什么最终却落得客死云阳的悲剧下场。同理,法家诸子都应该懂得,但是最终他们为什么不能够自保。
法家是主张加强君主权力,认为君主权利是绝对不可以动摇的,所以他反对孟子的汤武革命(即商汤革命,夏朝末年,商汤以武力灭夏,打破国王永定的说法,从此中国历代王朝皆如此更迭,史称“商汤革命”),反对君主权利受到削弱,但是这样加强君权的一个后果,最终却被绝对的君主权力反过来所吞噬掉,一个个下场都很悲惨。
法家诸子的死都有一个共同点:其实都是谋国而死,因为坚持原则、理想,最后都是为国而死。 我们都说法家其实是拙于谋身而善于谋国的理想主义者。
而我们今天的文化讲求兼容并济,诸子百家,百家齐鸣。
韩非师从荀子,荀子是儒家集大成者,注意了,荀子提倡“性本恶”。韩非是结合儒家和现实提出的法治思想,法治,说白了就是“人是不能相信的”,必须靠制度约束。其实是受荀子的“性本恶”启发极大。那么法家思想,至少在那个战乱年代,十分先进!
回顾人类历史,一直都在人治和法治的博弈中进行,大方向都是朝着法治走。如今的依法治国根源上确实是与法家所提倡的一脉相承。来对比一下:
依法治国: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韩非: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
但依法治国是不是就比儒家更先进呢?前面也说了,韩非师从儒家荀子,从现实意义上说,法治更先进。其它国家也没有儒家思想,但也必须要有法,其它国家也没有什么道家思想,但必须要有法
依法治国的合理前提应该是,道德是法律的底线,法律应该保护良好的社会良俗。而不是法律破坏社会良俗、践踏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