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俊一少年,习文又舞剑》
民间有识:手握笔墨表习文,手持刀剑表习武。书房挂刀剑表示文武双全。对于李白少年时习文又习武之能事,我知之甚少。只是在阅读他的许多诗歌时才逐一发现,他对剑情有独钟。把李白的”酒诗”、”剑诗”一整理,不难看出少年时的李白胸怀大志,仕途报国之心格外强烈。
李白在《结客少年场行》自述:”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少年学剑术,凌轹L|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从这些自述中可知:少年时的李白喜欢结交习武的朋友,且剑术非同一般,能胜过仙人白猿公。投出匕首能插中飞鸿。不仅有这万夫之勇而且凛凛雄风。
在《留别广陵诸公》中李白回忆说: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古时的赵、燕之地多出侠客壮士,少年时的李白结交的正是这类朋友,而且骑上饰金的骏马,腰挎龙泉宝剑。谁不夸这就是勇士侠客呢?
在《出自蓟北门行》中说:按剑心飞扬,推毂出猛将。连旗登战场,兵威冲绝幕,杀气凌穹苍。唐代曾与外族吐谷浑、吐蕃等多次发生过边塞战争。这首诗即是赞戍关将士的勇武精神。诗人自己身受鼓舞,时常”按剑心飞扬”。少年时的李白练剑习武志在报国,入仕途之后尽管官职很闲,他的一番报国情意不减。在《寒下曲》诗中写道: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娄兰。
读罢此诗,读者似乎看见了在茫茫的雪山脚下,在寒气袭人的边关,一位已跨上战马腰横宝剑的壮士正整装出征呢?壮士的目标明确,任务重大。直接斩取娄兰国头目的脑袋。
读了李白的”剑诗”,发现诗人李白不仅自己爱好剑,而且在与朋友离别互赠之时,也把剑视为尚品赠物。他在《洞庭醉后送绛州吕使君果流澧州》诗中说:昔别若梦中,天涯忽相逢,洞庭破秋月,纵酒开愁容。赠剑刻玉字,延平两蛟龙。送君不尽意,书及雁间峰。李白与同僚昔别又相逢,相逢将再别。李白特地刻字赠剑以表敬意。
把李白的”剑诗”粗略地梳理一番,竟然有二三十首诗中描述过剑。如此,我们能否对”李白为什么爱剑”有所认知:少年时习武练剑,胸怀报国为民之心。即便是不能亲临前线杀敌,对戍边守塞的将士也是著诗以赞。甚至是误入”歧途”被流放夜郎又被赦免,也没有埋怨朝廷。诗人李白的一生行踪遍山川,三尺龙泉随身带。这正是诗人对理想的追求。当然诗人也有意志消沉的一面,他嗜酒如命,但愿长醉不愿醒。他曾坦言: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有忧愁但又很乐观的积极人生可敬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