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权力的工具,在权力面前,法律必须围绕权力而存在。权力是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触不可摸的神秘力量
俺认为法律和权力的关系是:夫妻关系,丈夫制定法律,妻子掌握实权。最终丈夫制定的法律,条条框框,如何执行,怎么样执行,执行的对象都是什么人,还得掌握大权的妻子决定,说了算!
现今社会,普遍都是:妻管严!大部分都是丈夫(法律)听妻子(权力)的!如果妻子是个泼妇,是个不讲道理的人,哪可害苦了左邻右舍的人了。如果妻子是个明事理,讲诚信,讲道理的明白人,贤妻良母的话,这可是左邻右舍的福音啊!
总而言之:没有妻子(权力),丈夫(法律)什么也不是!也就是人空丈夫(空文)。哈哈哈哈
不能插手办理“关系案人情案”,权力再大等于零,法院已实行“员额制”,更加不能办上述歪案,法官办理案件,终生负责制。谁插手追究谁的责任了吧。
所以法律与权力均要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办案原则精神。
有敢说实话的吗?
法律就是法制化的游戏规则,其实质是制止各种“不听话”,也包括属下官员的权利横行。
权利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并维护已经制定的法律。
法律和权利都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即,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法律,它必须最大限度的维护统治者权利。
本回答谈的是法与政治的关系,通常人的疑问为,到底是权力大于法律,还是法律大于权力。作者试图给予统一回答,希望对疑问的人有所帮助。
回答这个问题,首要需要弄清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我们所说的权力是指单方行使,不需要他人同意即可实施,并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就公法而言,国家权力就典型意义上的权力,如,税收征收权等。就私法而言,形成权为典型的私人权力,如,合同解除权等。公法与私法的权力不同之处在于,私法上的权力行使由私主体决定,而公法上的权力行使公主体必须履行,否则可能构成渎职。
一般而言,权利一般对应义务,权利与义务从总体上观察大致相等。无论涉及到公法,还是私法,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公法上的,选举权等。就国家机关而言也有权利,也可以放弃。如,紧急情形下,警察征用个人车辆追捕罪犯,以及交通优先权等。
由此可见,就私主体的权力而言,法律是私主体权力的保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另一方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法定解除权,人民法院通过裁判的形式,确认解除权成立。
就公主体的权力而言,主要包括法与政治的关系、法与国家的关系。法与政治。法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受制于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基础,这里的政治主要表现为国家各政治力量在社会中的影响。就统治阶级而言,在政治与法的相互关系之中,政治具有主导作用;法具有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并直接影响政治发展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法可以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确认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规范民主政治的运行。
- 还需要注意的是,执政党往往通过政策贯彻党的主张与方针,在中国,法与政策的关系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党的政策对法的指导作用,共产党的政策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有制约作用。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也必须领导人民遵守法律。
法与国家。政治意义上的“国家”主要指国家政权或国家权力。一方面,法与国家权力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另一方面,法与国家权力也存在紧张或冲突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权力总是具有使权力凌驾于法之上的倾向,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关于这个问题,不同的流派有不同的观点。
自然法主张一定的权利因为人类本性中的美德而固然存在,由自然赋予(传统上由上帝或超然的来源),并且这些权利可以通过人类理性得到普遍理解的哲学。因为是由自然所决定的,自然法则被认为是客观和普遍的,它独立于人类的理解,以及特定国家,政治秩序,立法机构或整个社会的制定法而存在。
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
但其实目前的法律其实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和权力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先有权力后有法律,立法者根据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律就是某种权力的体现,法律把权力固定下来后,再授权给管理者,管理者的权力来源于法律。
人民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通过某种制度,人民把权力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法律是固化后的权力。权力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律没有赋予的权力,权力机关无权行使。
权力早于法律。一些权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比如饮食、避险、XING爱,也是为了规范上述行为,形成行为规范即人类早期社会风俗习惯,并进而上升为法律。
现代社会用法律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宪法》规定人的权利,《分则》规定人们的责任。
以上是宽泛意义上的法律与权利的关系。
如果说狭义的权力,人类社会最初是凭武力和威望获得的。后来进入文明社会后,就逐渐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权力的获得与保持、交替的程序。
完全是两个纬度的概念,并不存在比较的前提。
这要看在哪个国家!总之,无非两种关系,要么法高于权,要么权大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