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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驾驭自性,什么文与武都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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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总认为,侠以武犯禁危害性有限,而儒以文乱法,则危害大矣、深远矣。
  • 我发现:每当我对儒家不恭的时候,总是引来一片赞声和骂声,几乎一半对一半。这个问题又是一个这样的问题。今天,在一片国学热潮中,当我重新审视我们儒学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再聒噪几声——
  • 儒学不是国学的全部,它最根本的教义是“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字貌似满满的正能量,孔老夫子告诉我们要讲究“仁义礼智信”也似乎是绝对正确的。可是,问题来了,细究一下,孔老夫子终士极目的是克己复礼,要恢复周礼。什么是周礼,即周天子的“礼”。原来,是让我们对君王讲究“仁义礼智信”,也就是“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中心思想就是:叫臣民听话,听君王的话。那么,君王是暴君昏君呢?我们也要听话吗?魏晋南北朝时期,司马氏篡位,实行“九品中正制”,排斥寒门学子,使失势的士族门阀重新掌管政权而一统天下,极尽奢靡腐败,只许州官放火而不许百姓点灯,老百姓还要听话吗?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可是事实是,历朝历代,都是君为贵而民贱之,皇帝说的话永远是一句顶一万句,贱民呢?永远都饥寒交迫着……因为司马氏集团不得人心,天下大乱,造成五胡乱华的局面……那个时候,我们贱民还要向谁去讲究“仁义礼智信”呢?
  •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就是叫人民听话,做顺民,抹杀自己的个性,所有人都要“吾皇万岁万万岁”,只一味强调“仁义礼智信”为法度,给“权力”以无限的权力,实则是乱了一个社会应该公平公正的法度,杀一个人,找个理由也就杀了。少正卯,乃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辩,是鲁国的著名人物,被称为“闻人”。少正卯和孔夫子都开办私学,招收学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讲。鲁定公14年,孔夫子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终于找到了报复少正卯的机会,在他上任后七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死在了两观的东观之下,曝尸三日。
  • 孔老夫子在回答子贡等弟子的疑问时找个很不要脸的理由说: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五种恶劣品性,有着惑众造反的能力,不可不杀。这是什么狗屁理由?这是什么“法度”?在一个大儒的心中,忌恨一个人,就定性人家是“小人之桀雄”吗?是不是权力大就是理由呢?真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千古同理啊。其实少正卯不是死于违反了什么法度,而是死在了自己的官职太小。我很怀疑,因为讲学而把别人弟子吸引过去就丧了命,而且是丧命给满口仁义道德的一个圣人,是不是很滑天下之大稽?这样的圣人侃侃而谈的“仁义礼智信”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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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严重,真正做到文武兼备国之栋梁,为国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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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语出于韩非子。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就必须清楚韩非子这句话背后的主张。韩非子是法家集大成者,他的主张目的是建立绝对的君主权威,政事一断于法,因此这有两个权威不能侵犯,即君主的权威和法律的神圣性。

在这两个权威之下,儒家学者以王道政治理想议论法律,在韩非子构建的君主法治体系下无疑会让法律失去公信力,失去公信力,国家则难治,这是韩非子否定儒家的基本前提。而侠者,他们本是一批急公好义的人,对于社会不平之事,侠者敢作敢为,甚至不惜为行义而杀恶徒,侠者的这种用武力去解决社会不正义,不公平的行为,在君主官员看来无疑是对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巨大挑战,甚至有些侠者出现击杀官员的行为,这无疑不能让官员所容忍。

因此,韩非子在君主专制的国家主义前提下,儒与侠都成了被打压的对象。如果我们站在结束战国纷争的立场,以整合国力,维护国家内部稳定的标准去评判,无疑儒家和游侠都是应该被禁止的势力。但对破坏君主专制而言,儒家对法家的颠覆要超过游侠。

法家对儒家的打压,实际上是两种政治理念,两种治国体制之争,儒家如果得势,恐怕会再次埋下列国林立,战争频繁的隐患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原始儒家的政治主张。儒家的政治主张是行王道政治,现实的政治版本就是孔子所说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也就是周公创制的等级分明的礼乐封建制。这里面有两个核心要点,一是君主要仁,所谓仁者爱民,二是政治体制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分明的封建制。以上两点主张最为法家不能接受。下面通过李斯与儒生淳于越关于秦国政治制度的争论来进行剖析。

淳于越是秦始皇的置七十博士之首,是个标准的儒家学者。秦始皇三十四年,淳于越对于秦国的政治体制就发表了如下见解:

齐人淳于越进谏曰:“臣闻之,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支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患,臣无辅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从淳于越的话来看,他是主张古制的,所谓古制就是分封制,通过分封功臣,宗室子弟以保证秦帝国的政治稳定。如果这个方案被通过,估计汉初的七国之乱,诸侯王之乱,以及西晋八王之乱恐怕又会上演。宗室,功臣成为地方实力派尾大不掉,已经为后面的历史所证明。因此,儒生的主张如果成为政治主张,会给帝国埋下巨大的隐患,好在先秦儒生没有获得实际的执政地位。

李斯从各学派的对秦法的危害来反对各派学说。

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因为各种学派,当然也包括儒生对秦法的批评会动摇秦法的权威性,如果放任这些学说的发展,君主的权威就会被动摇,更会产生结党这种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李斯奏请禁绝文学诗书百家语者。同时也奏请秦始皇不事分封。秦始皇采纳李斯的谏言说: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从秦始皇的态度来看,秦始皇认为在行分封就是树兵之策,所以长久安宁计,采纳李斯之谋。所以说在特定的背景下,儒家之祸,可能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

游侠与国家的冲突,实际上是公权力与不受约束的私权利之间的冲突,同时侠者风气不利于鼓励耕战之民,但总体而言造成的后果并不很严重

侠者按照韩非子的说法为不垦之民,所谓: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这对于鼓励耕战,崇尚军功,以赏罚治国的法家来说,侠者无疑是不能为国家出力或者不能被国家任用的人物,因此韩非子将游侠列为五蠹之一。所谓:

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因此,在韩非子看来,这些侠者聚集在一起,相与为党,表彰气节,以此来使自身名声得到彰显,以至于触犯国家法令。从韩非子对儒家的两条批评来看主要就有两条,一是不能被国家使用,不能充当增强国家机器能力的农民与战士,二是聚集在一起,有触犯国家法律的危险。

以上两者我个人认为对于大一统的帝国破坏并不严重,战国虽然游侠之风盛行,但在农耕国家这个群体毕竟是少数,不足以改变国家中整体务农的倾向,二则游侠虽然有破坏国家法令的风险,但并不是以破坏法令为职事,游侠的正面作用还可以维护地方社会风气。即便是产生负面的效应,最大程度也只构成社会刑事案件,并不足以动摇一个国家的根基,甚至对国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侠者对于国家的冲击最负面的效应,不过是为行义滥杀他人性命,而破坏影响国家机器的权威,成为国家机器行政的挑战者。

结语

因此,笔者认为儒者和游侠都能发挥正面积极的效应。但是如果儒者发挥负面效应,儒者因为参与国家政治,制定国家政策,一旦政策失误,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远远超过游侠。而游侠就其极端情况而言,最多只是地方性的反国家群体,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有限。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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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我看都没来得及看就全部折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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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侠”没“人”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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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以文乱法,对社会危害更加严重。

儒以文乱法,这个儒,当然是指有权力制定国家法律的儒。这个儒以文乱法,法乱了,国家自然也会乱。

侠以武犯禁,这个侠,是指尚未形成一个社会团体的一个个人。一个个人的侠,以武犯禁,只是一个个人的行为,对整个国家的运行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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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社会上没多少人识字,或者信息闭塞,文也乱不到哪里去。如果社会上家家有枪,武也不敢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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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危害性看两方面。首先,看“法\"有多大,“禁”地是何方。其次,看动作有多大,视文”乱\"武“犯\"的程度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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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不分文武的。一旦乱起来,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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