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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2020-08-24 07:31阅读(127)

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如果可以,建议死刑!虽然按照现行法律来说,这样的判罚有点过了,但是这名女子的行为实在是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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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建议死刑!虽然按照现行法律来说,这样的判罚有点过了,但是这名女子的行为实在是太猖狂了,而且其给孩子家人带来的痛苦是巨大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

丽江3岁男童被一女子当街掳走

近日,一则消息引发全国网友热议,起因是丽江发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气愤的事情。8月23日上午,一名3岁的孩子(男孩)正在丽江永胜县永北镇东昌路驾校附近玩耍,突然从不远处的白色轿车里下来一名女子,只见这名女子二话不说,直接抱着孩子就往车里钻。由于当时男孩的身边没有大人看护,而且事发突然,待周围有人察觉,小男孩已经被车子带走了。


后来,有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马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紧接着,当地县公安局开始派出警力进行全县围堵。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小男孩还没有任何消息。小男孩的父母、爷爷奶奶得知这一消息后都非常焦急。很显然,这是一次性质恶劣的当街抢孩子事件。



涉事女子如何定罪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有人居然就把孩子掳走了,这已经不是拐卖儿童那么简单了,这是活生生的抢人,这人的胆子也太大了。大白天,还那么明目张胆,这些人真的不把法律和道德放在眼里。拐卖儿童本身就是重罪,这样当街明抢,那绝对是罪加一等。至于如何定罪,还要看到时候法官如何宣判。但是,就从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人就算被判处死刑,也一点儿不可惜。



一方面来说,这样的行为太恶劣,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另一方面来说,拐卖儿童给家人带来的痛苦是无以加复的,一个孩子就是毁掉了一个家庭,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兄弟姐妹等都会非常难过,这样的创伤是根本无法愈合的。这人,真的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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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240条的规定:

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8月23日上午10时34分,永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永北镇东昌路驾考中心附近玩耍的一名男孩,被一名乘坐白色小型汽车的女子抱上车后带走!据了解孩子当时是由奶奶看管,事发时奶奶把孩子放到路边,然后去追跑丢的牛,然后一辆川字牌照的白色面包车上下来一个女子,将孩子抱走!事发后警方立刻封锁重要道路,设卡排查嫌疑车辆!目前被抱走的孩子还没有找到!

至于涉案女子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目前还不知道女子是第一次作案还是多次作案,所以无法对涉事女子定罪,但是涉案女子可以确定的是最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多次犯案可能会给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是每一个家庭幸福的源泉!拐卖儿童在我国一向是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名女子光天化日之下抢夺孩子,性质极其恶劣,简直是对我国法律的挑衅!同时希望早一点找到被抢夺的孩子,让孩子早一点回答父母的怀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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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阶段全国抗击疫情胜利、国家越来越富强的情况下,还有人贩子抢夺儿童!按照现行法律,此女子会被判刑十年!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的法律规范越来越健全,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人贩子新闻了!而就在今天,尽然又出现了人贩子这种事情,让人非常震惊!

据报道:8月23日上午,云南丽江永胜1名3岁男孩被1名开着白色小轿车的女人抱上车就开车逃跑了!这不是盗窃,这是抢夺!看到新闻真是让人愤怒!

被抱走的男孩小名叫小琨,小琨的父亲告诉记者:今天上午小孩是由奶奶带着的,他和老婆早上天亮就出去上班了,上班到上午10点半的时候,小琨的奶奶打电话来说孩子被人强行抢夺走了,我和老婆马上离开工作岗位,在早上10点40分就赶到了孩子被抢夺的地方!

小琨父亲说:抢夺孩子,抱走小孩的是一辆川字头的白色轿车,当小琨奶奶发现孩子被抢夺后,立马就去追孩子和车,但是车速实在太快,又加上是老人,根本来不及反应,还没看见车牌的时候,孩子就被抱上车逃走了!小琨的父亲他的儿子3岁左右,当天上身穿白色底黄色横向条纹衣服,下身穿白色灯芯(草)绒裤子。

什么人敢如此大胆?光天化日之下抢夺儿童,无视道德,无视法律!

现如今地上到处都是摄像头,天上也有天眼的监控,我相信此案很快就会破获,抢夺儿童的女子很快就会被抓获!不管她是出于什么目的,抢夺儿童、贩卖儿童在我国都是重罪,判刑在5到10年肯定是可以的!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欢迎有不同想法的来互相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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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拐卖儿童,我觉得这个人贩子的胆子也太大了。而且现在被拐的儿童还未找到。这样的涉事女子我认为判无期徒刑,情况严重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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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犯罪分子应在原刑事诉讼法基础上再调整,施以重刑伺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3岁儿童被拐发生地:云南永胜永北镇东昌路驾考中心附近。

案发生时间:8月23日上午10时。

起因:3岁男童的父母早上出去打工,男童和男童的姐姐均由奶奶边放牛边带。

男童的父母10时30分接到奶奶的电话称,男童被拐。

在此之前,因为牛跑远了,奶奶去赶牛回来,两个孩子在路边玩。

有目击者称,奶奶刚离开,一辆白色轿车在孩子呆的地方停下,下来一名女子抱起男童转身上车随手关车门,目击者尚未反应过来,车辆开走,目击者随后报警。

截止23日晚8时,孩子还没有找到。

10点34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设卡拦查。

揣测:由于目击者距离案发地点太远,只看到“川牌”,车辆车牌数字看不清楚。由此给警方的排查带来一些难度。

按理说,永胜永昌地区上的国道省道上,摄像头应该不少,即使报警耽误时间了一些时间,犯罪分子车辆也走不了多远。

现代通讯发达,高速路上肯定是跑不掉。省道又开不快。

如此说来,犯罪车辆有可能走乡道,然后进山,弃车翻山逃命。

假如是这样,男童随犯罪分子逃跑的可能性就不大,因为3岁的男童已经懂得识别陌生人,哭闹是肯定的。

现在已经过去15个小时,最担心的是,犯罪分子上车后给男童打针,让男童睡觉。最后为了自己逃命,把男童掉弃在山里,犯罪分子弃车或驾车逃跑。

如果是这样,男童就危险了。

其二,男童和犯罪分子还在山里。

云南山多树茂,犯罪分子又是有备而来。本地人有没有人配合?

男童的奶奶刚刚离开车辆就开到男童身边,说明犯罪分子已经盯上男童好几天,并熟悉了逃跑路线。

祝福男童平安归来!同时,希望带孩子的人,分分秒秒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以避免不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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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

不想列举法律条文,

也不想啰哩巴嗦的去回答这个问题,

就一句话:

人贩子造成的是一个家庭的痛苦,

抓住之后直接无期,

且不许减刑,

因为本性难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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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这贼能跑哪儿?路面车辆记录仪肯定有痕迹的,工作量大一些,发动群众,把这个祸害挖地三尺也要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