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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说所提问题说商鞅变法在秦统一后不合适了说法欠妥。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一、商鞅简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华夏族,战国时期卫国(今河南省濮阳市人),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名卫鞅。因卫鞅本为卫国公族之后,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受到贵族诬害以及秦惠文王的猜忌,车裂而死。其在秦执政十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二、“徙木立信”成语的出处。

变法之初,商鞅想测试一下民众对变法的态度,更为了取信于民,以便新法能顺利地贯彻、实施下去。于是,商鞅派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放在闹市中,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奖赏十金。”老百姓纷纷来看,但都抱怀疑的态度,无人去搬。商鞅把赏金加到五十金,有一人不信邪,扛起木头,搬到北门,跟随的观众很多。商鞅如数地兑现了奖金,大家这才相信:商鞅出令必行!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徙木立信”。第二天,商鞅颁布新法,并使新法顺利地实施了下去。

三、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秦孝公三年(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秦孝公九年(周显公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

1、第一次实施变法:

①、是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

②、是奖励军功,鼓励秦人作战勇猛;

③、是重农抑末,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和发展封建生产关系;

④、是建立郡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加强中央集权。

2、第二次变法,

①、是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

②、是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

③、是迁都咸阳。

四、“作法自毙”成语的出处

1、成语出处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尤其是军功爵制度,造成秦国贵族多怨。

秦国公族赵良多次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但商鞅没有听从赵良的劝告,依然我行我素。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想传位于商鞅,商鞅推辞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嬴驷即位,即秦惠王。这时,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秦惠王说:“大臣功高盖主就会危害国家社稷,对身边的人过于亲近就会惹来杀身之祸。公子虔等人借机告发商鞅谋反,秦惠文君于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任何凭证,便告诉他说“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规定,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连坐”治罪的。商鞅感叹“制定的新法竟然遗害到了这种地步”,这就是成语“作法自毙”的来历。

2、商鞅之死

商鞅想逃到魏国去避难,但魏国因他曾经背信攻破魏帅,并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无奈,商鞅便潜回到他的封地商邑,立即组织邑兵北出击郑国(今陕西省华县)。秦国遂发兵讨之,商鞅兵败,被杀于郑国黾池(今河南渑池)。其尸身被带回咸阳,秦惠王又下令处以“车裂之刑”,商鞅的家族人员也被杀害。

商鞅被“车裂”而死,但是他的变法还在继续,而且顺应封建时代的发展历程,已经深入人心了,“商鞅变法”的成功,让原本落后的秦国一下成了最先进的成功为百多年后秦朝统一奠定了基础。

五、历史对商鞅的评价

1、主要名家评

①、王安石:“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国方略。

③、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虽说商鞅刻薄,所谓“乱世用重典”本也无可厚非,反而说明商鞅之诚信品质。

2、在现代大多数人承认商鞅是一个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

六、商鞅变法的利弊

1、积极影响:

①、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②使秦国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天下人才汇集;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强盛。 消极影响:

2、商鞅变法的弊端:

①、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

②、商鞅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特别是连坐法,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

③、商鞅变法也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

④、重农抑商政策,起初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但到了明清以后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抑制了中国资本主义的进程,闭关锁国,导致落后挨打。

七、回答题主所提问题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商鞅变法在秦一统天下后就不合适了这个说法欠妥,任何一次变法都是认对当时的国情而推行,而商鞅变法在商鞅死后并没有终止其变法条文,历代在沿用。像商鞅变法影响中国两千多年。像重农抑商只是到了资本主义萌芽初期才不合适了。至今还能找到其影踪,改革开放前也曾重农轻商,连坐的影子历代也随处可见。

以上回答,如有不当请指正。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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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各国互相征伐,只有变法求强才能生存,因此七雄都纷纷变法。最早的是魏国的李悝变法和楚国的吴起变法,所以魏国最早在七雄中崛起,夺取了秦国的河西地区。而商鞅变法虽然开始的晚却是最有成效的,要说商君之法在统一之后不适用其实是片面的,只是其中一些不适用了,不是全部。

商鞅吸取李悝和吴起变法的经验,以法治天下,主张轻罪重罚,实行“连坐法”。所谓“连坐法”是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互相监督,互相检举的一种方式,比如五户为一“伍”,一人犯罪,五人受罚。即使是夫妻,或者是亲友之间也不能互相包庇。“轻罪重罚”和“连坐法”应该是不适合一统后的统治的。因为法家的思想重视法制,却轻视“教化”,这种思想在战国时期非常有用,然而到了太平盛世却显得过于没有人情味了。所以汉文帝时期就废除了“连坐法”,改肉刑为笞刑,(肉刑:墨、劓、剕、宫、大辟),到了汉景帝时又减少笞刑打板子的次数。


与法家的思想比起来,儒家的思想则更重视教化。大家都知道,活跃在战国时期的儒家代表人物就是孟子,孟子周游列国宣传儒家的思想,在那个每个国家都讲实际利益的时代,孟子却宣扬的是“仁政”思想。梁惠王问孟子:“您千里迢迢而来,必将有利于我国吧?”,孟子说:“说什么利,仁义而已。” 然而到了大一统的年代,儒家思想却排上了用场。尤其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更是把儒家的地位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法家的思想并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以法治结合理教才是根本。


商鞅变法中很多的思想其实即使是大一统之后仍然有用,比如郡县制,户籍制,重农轻商,等等。汉文帝时,景帝时都曾经下令从事工商末业的人从事农业。其实商鞅的很多变法内容都一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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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使得秦国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商鞅变法的措施在商鞅去世后也得到了继承,这是秦国能够最终消灭关东六国的重要原因。但是,强大了一百多年的秦国,却在一统天下之后很快就崩溃了。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也和商鞅变法有关。

商鞅变法先后进行过两次,其实核心思想就是图强。这个图强,有两层含义,在秦国国内,要强化君权。在天下,要使得秦国强大起来。这二者又是相通的,因为秦国是秦君的。先来说秦国的图强,战国时期列国并争,如果不强就会被别人消灭。因为秦国图强成功,秦国最终消灭了六国。但是,假如别的国家图强成功,那么统一天下的可能就是别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图强绝对是没有错的。再来说加强君权的问题,战国时期的变法浪潮中,无论是李悝在魏国的变法还是吴起在楚国的变法,都包含有加强君权,打击宗法旧贵族的内容。战国时期其他各国的君权也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因而,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其实和东方六国有着很大程度的近似性,只不过是变法的程度不同,取得的效果不同。换句话说,战国时期的变法其实都是想着如何把国完全变成国君个人的私产,其他人不能染指。同时把这个国变成一部战争机器,从而在战国时期如同丛林一样的争斗中笑到最后。秦国变法最彻底,取得的效果最显著,战国后期的秦军几乎是战无不胜的代名词。于是公元前221年,秦王政终于能够完成了数代秦君的夙愿,消灭了东方六国。

但是,所有的这些变法措施之中,都没有考虑到百姓的因素,至少这些变法都不是以百姓为出发点的。就以商鞅的变法为例,在商鞅的变法之中,百姓就是赋税的承担者和战争中军队的组成者。商鞅变法中特别强调奖励耕战。当然,在耕战之中百姓也会获利,所以在对外战争中秦国百姓也很踊跃。但最大的获利者显然是秦君。在战争进行中,百姓和国君有利益的一致性。可是,战争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这就决定了,百姓和国君利益的分割点迟早要到来。等到天下统一后,国君可以持续获利,而百姓们获利的渠道不存在了。尤其是,当天下统一后,更多的百姓加入到秦国之后,多数百姓不能从秦国原有的政策之中获利。所以,他们才会发出了天下苦秦久矣的呼声。(当然,假如齐国统一了,可能人们会说天下苦齐久矣)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你组织了一个强盗集团,由你来担任头领。你们出发去抢劫,你是最大的获益者,你手下人也会获益。然后,你不断扩大自己的集团。比如你对那些被你抢夺的人说,加入我们吧,你不仅可以弥补以前的损失,而且也会获利的。于是不断有新的成员加入。然后,你带着这些人去抢劫更大的目标,你依然是最大的获益者。但是,终于有一天,你把全人类都控制了之后,你的集团失去了继续扩张的目标,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因为没有新的抢劫对象了,你的手下人也就失去了动力。当然你还可以继续享有你的成果,但你的手下人却没有新的成果可以获得,他们难免就分崩离析,至少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大的热情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当秦灭六国的时候,秦军的战斗力那么强大,而等到陈胜登高一呼的时候,秦军的战斗力就打了折扣。

秦国在战胜东方六国之后,秦国变成了秦朝,依然延续的是商君之法。而这时候,东方各国的百姓作为新加入者,没有从商君之法中获利。秦国的百姓,也因为失去了继续抢劫的目标而失去了战争的积极性。(消灭东方六国后,秦始皇发动的战争,无论是征伐岭南还是征讨匈奴,其实对于士兵来说,都是无利可图的事情)于是,在秦国时期行之有效的商君之法,此时就不灵光了。

简单点儿说,商君之法适合于战时,而不完全适合于平时。秦始皇本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没有能够及时实现国家的转型发展。战争不可能无限期进行下去,总要有尽头的。尽头出现了,过去的一些措施就该有所改变了。不过,秦始皇被自己过去的巨大胜利冲昏了头。并没有及时实现转变。在秦始皇生前,依靠着秦始皇个人的能力和威权,秦朝还维持了表面的平静。而等到秦始皇去世后,秦二世也没有能力实现这样的转型,于是秦朝就二世而亡。国家的转型,只能由秦朝的替代者刘邦来完成。

同样是统一,秦朝的统一维系了不到二十年,而汉朝的统一维系了两百年,就是因为刘邦的汉朝在很大程度上对商君之法进行了调整,使得和平年代里百姓依然可以适度获利。当然,具体汉朝建立后,对商君之法进行了哪些调整,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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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核心理念在于一个“变”字——事实上我们所身处的世界本身就是不断阴阳调和变化演进的世界,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永恒不变的那就是变化过程本身。

事实上商鞅变法的具体措施在后世一直有所继承和损益,尽管刘邦结束了秦的虐民暴政,可实际上秦法汉律一脉相承,谓之汉承秦制。所谓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乃以儒家外衣行法家政治,谓之明儒暗法。或者用汉宣帝自己的总结来说:“汉家本有制度——乃霸王道杂之”。事实上继承秦法的又何止汉朝——中央集权、统一货币、车同轨、书同文、郡县制......可谓万代皆行秦政治。

问题来了:为何秦行商君之法而强,进而一统天下?却又因行商君之法而亡?秦亡之后汉承秦制又何以兴盛?答案还是在于那个“变”字。商君之法于战国大争之世乃富民强国之法,然而随着天下一统就必须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而及时损益更张——简单来说:法治之精神理应贯彻,然苛刻琐碎之法网却已显得不合时宜:战国大争之世凭借军功爵制度给底层百姓提供的物质激励以及让他们可以享受和贵族一样的爵位还能使他们勉强接受苛刻琐碎的法网,试问天下一统之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又用什么去激励民众呢?这时就理当根据现实国情的变化而做出制度调整。

遗憾的是以李斯为代表的秦国官吏们出于自身利益而拒绝做出这一变革,事实上秦国的官吏多是信仰法家学派的底层士子一步步爬升起来的,他们是只对君主负责的职业官僚。职业官僚和之前的贵族阶层有一个最大的不同——他们没有自己独立的封地,也就没有封地上的财富和军队,同时他们在为官之前都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在朝中没有任何根基背景,这意味着他们只能紧紧围绕君权,为君主集权而削弱世袭的世家贵族的权势是他们上位的唯一道路。这时商君之法是他们手中的利器,因为商君之法所主张的正是强化君权、削弱世家大族的权势。然而当职业官僚阶层取代世家贵族操控秦国的政治后出于自身的利益,自然不愿放宽对百姓的管制,因为此时此刻他们成为了国家的主宰,这就叫屁股决定脑袋。

秦国正是因为职业官僚阶层的变法改革而崛起强大,那时没有任何根基背景的职业官僚阶层相比腐朽没落的世家贵族是积极进取的,可随着职业官僚阶层的权势日益固化就逐渐走到了改革的对立面,因为他们成为了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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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卫鞅。春秋战国时期卫国人,是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法制派人物。

后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所以称为商鞅。商鞅在秦国得到秦孝公的信任和支持。商鞅变法取得了巨大成功。有著名的“立木为信”废井田、开阡陌。军队实行,军功制,在战功中赏罚分明。百姓禁止私斗,维持了国家一系列制度。同时也让百姓有地种,参军有军功,使秦国很快就强大富欲起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

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后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变法失去强有力支持,有口难辩,只得逃亡六国,被拒绝后。商鞅在秦国落得“车裂”的下场。

变法为何在秦国统一天下后就不适用了。

第一,在秦始皇统一天下后,秦国大兴土木,地方上废除分封制,实行以郡县制,同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制度。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建万里长城,修筑沟渠,建设水系,焚书抗儒等。让人民苦不堪言。

第二,秦始皇去世后,秦国发生了宦官赵高夺权之变。以各种名誉,斩杀王工大臣和朝庭贵族。对百姓增加各种苛税,使得秦国民不聊生,也加快了秦国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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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核心简单概括一下有以下几点:重农抑商、奖励农战、薄赏重罚。秦一统天下之后,这些政策一直在用,影响了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进程,各朝各代只不过是对于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秦法汉律,一脉相承

说的直接一点,秦法才是封建社会统治的根基,改朝换代很多,但是核心的治国理念从来就没有变过。汉律的基础就是秦法,这还得感谢萧丞相萧何在进入阿房宫后,抢先保存了一些记载秦法典籍,说的好听一点就是拿来做为汉律的参考。

循法遵规,无为而治

汉文帝刘恒事母至孝,以德服人治理天下,推崇黄老之术,但是也要依据汉律来治理天下。因为感觉肉刑过于残酷,便废除了肉刑,这也是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对于法律做出了调整。

治国之要,外儒内法

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际推行的也是“外儒内法”的国策,这点从汉武帝重用酷吏张汤等人就可以看出来。

法理传承,千年未变

古往今来大凡雄才伟略的君主,骨子里都是法家的坚定支持者,立国要有法制,立家要有规律,做人要有选择,以德服人只适用于部分人,大多数人的行为需要用法律来约束,因此对于封建社会来讲,秦法一直适用并被不断的发扬光大了。

一个人的历史,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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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变的是什么法,那是最没有人性的恶法,是完完全全的人治制度影响中国两千多年,这个法就是残酷的屠戮,滥杀无辜,株连九族功不可没,属于最野蛮的刑罚,不能持久的,所以,秦始皇后许多被废除了,商鞅最后也被五马分尸,的的确确不得人心的。大家不知道,当年的楚国与秦国相反的属于吴起的法制制度,还比较文明一些,而且,楚国吞并的地方,风俗与生活方式不变,秦国就是马上统一,但是,历史上没有假设,野蛮制度的确造就了虎狼之国的军事上的强大,古代军国主义,往往就是野蛮战胜文明的,蒙古与后金即满族,少数民族征服整个中国还扩大版图,能够小国打败大国的。其实,他们就是处于奴隶社会的野蛮状态。如果当年是几乎整个长江流域的楚国统一中国,那么,中国还是继承法制制度的,所以,商鞅变法其实就是属于当年历史的倒退,不是进步,是野蛮与残酷的,而且是人治制度的没有一点点人性化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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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灭亡有一部分原因可以归咎于商鞅变法,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秦朝统一天下后,原本严苛的秦法激化了社会中原本存在的矛盾,导致秦朝历时二世即亡,下面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商鞅变法发生在秦孝公时代,当时处于各国兼并激烈的战国时代,秦孝公为救亡图存恢复穆公霸业,向天下广纳贤才,最终任用商鞅展开变法,使得秦国迅速崛起,历经六代君主的开拓进取,最终在嬴政手中统一天下。商鞅变法的许多措施加强了对人民的管理与中央集权,并运用奖励耕战的政策将全国纳入战争机器的一部分,同时加强对百姓的思想控制,禁止诗书文化的教授,这种种措施在战争年代确实是正确的选择,然当秦统一天下后,这些措施已经无法适应时代。

秦统一之后,天下百姓本希望过安宁的生活,然而秦法严苛过甚,事无巨细,对百姓管理过多,这对于原本山东六国的百姓是一时难以适应的,再加上原有六国贵族的引导激化,最终成农民起义的燎原之势。对于文化方面,商鞅变法是采取法家主张的,当秦统一后,山东六国的百家学说,尤其是儒家遭受到严重的打击,焚书坑儒后,遭到知识分子的敌视,一时万马齐喑。总的来说,商鞅变法的戾气太重,战时能伤人,若无人可伤时,只能是自我毁伤,最终免不了灭亡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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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详细地了解下商鞅这个人、“商鞅变法”的内容,才能断定商鞅变法对后世适不适用。

商鞅

商鞅(公元前395~公元前338)属于卫国国君后裔,姬姓、公孙氏,是战国时间杰出的政治家、法家的代表人物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

1.经济方面

1.1.立法废井田,开阡陌 从法律角度上支持土地私有制,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税赋按照个人土地均摊。破除了奴隶制,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1.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布匹多的,可以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首,商为末。规定成年男子必须分家,鼓励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发展小家庭经济。促进了人口的发展。

1.3.统一度量衡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各地的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国家税收,立法统一了秦国度量衡。

2.政治方面

2.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位,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弟子建立军功 严禁私斗,奖励军功,各级爵位占有田宅、奴婢数量、服饰方面皆有规定。宗室子弟无军功者不得入属籍。

2.2.推行郡县制 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以县为基本行政单位,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中央派遣县令掌管政务、县丞做旁辅佐、县尉掌管地方军事和治安。

总体上来说,商鞅变法使人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鼓励人民生产的积极性,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普通老百姓晋升提供了一条明确道路,实行了中央集权政策。让弱秦短短几十年内就变成战国一霸。在秦国后世之君的坚持执行下,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变法,奠定了中国后世乃至到现在的政府行政体系、法律体系的框架。后世也只不过在商鞅变法的主题框架上,添砖加瓦、变通内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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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发生了变化。

商鞅变法的目的就是要称霸战国,措施就是福国强兵。在前期,取得了效果。富国的措施是种粮食,有了粮食,再供给军队,军队吃饱了,就会打仗。为了激励军队去打仗,还有更刺激的手段,军功爵制。士兵们凭借军功得到上升途径,以获得更好的待遇。

在战国时期,这种制度无疑适合了士兵们的欲望和灭亡敌人的有生力量。秦国要打击六国,必须要把他们的抵抗力减少到最低程度。

经过几代秦王的努力后,六国的抵抗力量减弱了。大规模地杀人以计算军功得情况不适合政治斗争的要求。

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战争,我们可以从文字叙述上看得出来。在秦昭王的白起时代,动不动就是斩首,这就说明是杀死敌人为主,不要活的,以消灭敌人的军队为主。以敌人的头——首级为计功的标准。所以强调军功,强调首级。这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

秦始皇灭亡六国,是把这些诸侯国灭亡掉为主,不是以杀死敌人都有生力量为主。秦始皇要的是统一国家。对投降之后的民众和六国子弟不在乎杀了。因为,这些人马上就是大秦帝国的臣民了。杀完了,谁来建设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秦始皇否定了商鞅变法中的一些重大制度,其中,把曾经发挥了强军的军功爵制给否定了。因为商鞅变法在秦始皇统一国家后,完成了它的使命。秦始皇是对的。秦始皇后来讨伐匈奴,平定南越都不以杀死敌人为目标了。而是以“征服”敌人为目标。

商鞅变法中的“耕”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也受到了影响。从三晋过来的民众,现在要回故乡去建设家乡。因为,国家统一了,连军队都解散了还乡了,民众就更不消说了。生产粮食的任务要重新安排,赋税制度要变化……商鞅变法的内容受到挑战了。

商鞅变法的局限性在秦始皇时期暴露出来了。不再适应统一国家的要求了。秦始皇自己制定了一套制度。对商鞅变法内容进行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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