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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是我国优秀的传统美德,但是一些野史却记载了老人“六十不死就活埋”的事件,就连正史也含糊其辞地提到过。这不仅违背了人道主义,还与我国几千年传颂的孝道相背而驰。不少后世心中不解:这是否存在?又存在于哪些朝代?

这种做法实在残忍,但笔者以为其必然存在过。野史虽有杜撰、夸张成分,可也不会空穴来风。老人“六十不死就活埋”被称为“瓦罐坟”、“花甲葬”与“六十还仓”。其主要程序大致为:儿子把年满60岁的父亲安置在村外的预先建好的瓦罐坟中,每日送一次饭则加一块砖。待360天后,砖将坟全部封闭就算安葬了父亲。其最早见于史前游牧部落迁徙的风俗,后来中原地区也逐渐出现,不过大多集中在史前社会。据说这种有悖伦理的风俗还出现在秦朝与宋元时期。

相传秦始皇统一中原后十分嫉贤妒能。他认为老年人到了六十岁以后,其经验与能力都很丰富,故而害怕他们领导与鼓舞壮年闹事,于是颁布了“六十便活埋”的法令。另外还有种说法是源自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为了打击儒家文化,他极力反其道而行之,刻意违背儒家所遵从的礼与孝。除此更有生产力低下、老人拖累国家运行的说法。笔者以为后两种说法更立得住脚跟,而第一种说法经不起推敲。因为古人的生活条件很差,很少能活到六十。就算能活到这岁数也基本体弱多病,根本不可能对秦始皇造成威胁。

至于人们传言宋朝活埋老人则发生在宋真宗统治年间。那时宋辽刚达成澶渊之盟,宋朝失去了黄河以北的大面积土地,政府又因之前连年开战以致物资紧缺、人口压力极大。为了节省资源,宋真宗就规定“六十不死便活埋”的政策。然而这种说法脱离了宋朝的文化基因与商品经济。虽然宋辽征战多年,但宋朝的经济一直都很繁荣,不但国库充盈,养老体系先进,就连人民本身的生活水平也挺高。另外北宋十分盛行程朱理学,宋真宗还曾追封孔子的弟子颜回等10人为公爵、曾参等62人为侯爵,先儒左丘明等19人为伯爵。 所以他不可能下令将老人活埋。

至于元朝“活埋六十老人”的说法源自忽必烈统一中原后对汉人实施地高压政策。相传他为了羞辱与减少汉人先把中原人分为四等,又对年满六十的老人采取活埋。不过这个说法并不可信。元朝虽仇视汉人,但它却逐渐被汉化。首先它的制度大多从宋朝沿袭或学习,譬如官方的养老院。元朝建国初,规划设计大都城的刘秉忠上奏说,“鳏寡孤独废疾者,宜设孤老院,给衣粮以为养”,忽必烈采纳了,从此之后养老院成为常设的管办机构,专门收养无依无靠的老人,由官府提供衣服粮食药品。除此元朝还多次给八九十岁的老人赐帛,其中包括汉人。由此可见,元朝也不可能出现“六十活埋”的现象。

总而言之,这种制度本身就很不人道,即使真的存在,也仅限于不发达历史阶段(根据野史,可能在史前时期至秦朝时期)。随着社会文明与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这种风俗自然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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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资料。不过听老人们经常说过,说是古时候(可能是秦朝吧)人活到六十岁就要活埋的!这大概是因为那时的人的寿命很短,“人到七十古来稀”,六十岁可能就不能干活了,或者是病入膏肓需要人的照顾,给家人造成负担,这在当时生存条件很差的情况下,可能人们也会视不能劳动的、生病的老人为累赘而不想伺候,于是那时的“国家、政府”或是原始部落、部族也可能有这种规定(只是猜想,没有资料证实)?

不过有一种现象大家肯定都知道的,那就是强迫女性裹小脚,现在还有健在的、裹脚的老人,据说那是从秦始皇开始的!

以上现象都是奴隶社会和封建时代对老年人和妇女们的摧残,是毫无人性的!随着时代发展,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老人和妇女都得到了空前的尊重和解放!很多老年人都活到八、九十岁,过着幸福的晚年!这就是历史的进步,更是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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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今年国庆时在家里跟老人闲聊,父母还真讲过此事。我笑他们道听途说,没想到家人很认真,因为这个人到六十岁被活埋的说法,也是他们从祖辈听来的,而且听起来还真是神乎其神。

刚见到这个题目,还特意去查了查资料,想不到这个说法在网上流传的也很广,只是说法不一。有人说此事起于秦始皇,也有人说是宋朝的事儿,还有人说是元朝时的规定,总之基本说什么的都有,但以秦始皇规定说和元朝规定说流传较广。

(一)秦始皇规定六十岁不死就活埋的版本

按照这个版本,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一直觉得不踏实,他始终怕有人造反。由于人活的年龄越大,积累的经验就越丰富,而且体力会下降。所以秦始皇颁布政令,称如果各地老人活到了六十岁还建在,那就需要活埋。

主张这一说法的人,还将这一规定与焚书坑儒联系起来,认为秦始皇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愚民,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二)元朝时强令汉人到六十岁活埋的版本

按照这个版本,称元朝当时奴役汉民,会派出官员和士兵到各村子进行巡视,如果有活到六十岁的老人,便要驱赶到墓地中等死,这座墓会用砖垒砌,每天由子孙送一顿饭,每送一顿饭便垒一块封墓砖,直到将墓门堵死,就不再送饭了,让老人闷死在墓中。

但不论是那个版本,其实都没有正史记载,而且无论是秦朝还是元朝,虽然人的平均寿命不长,活过六十的人也不再少数。因此,这些说法应该是后人杜撰的。

(三)家里老人讲的版本

闲聊时无意间提到这个故事,家里老人是打心底里相信的。按照我们当地流传的版本来看,是说古代老人过了六十岁基本就没什么用了,为了不糟蹋粮食,养活更多的人,便给上年纪的人修一座墓,然后每天送饭。

至于这样风俗是何时开始的,大家都说不清楚,但都说是包拯主张废除的,因而大家对包拯还是怀有崇敬和感激之情的。而早年间《少年包青天》中,也有类似的情节。

面对这一问题,我的看法是,古代没有统治者颁布这一风俗,此说应该一种传说,而且后人在歌颂包拯时,将一些故事也附加在了他身上,进而衍生出了包拯废黜这一恶俗的故事。当故事流传久了,也就让不少人信以为真了。我们历来尊老爱老,讲究孝道,怎么会允许这样残忍的风俗流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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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关于这种弃老,在网上看到很多不靠谱的说法,所以特地来正本清源一下。

答友碣石樵子君,已经将这种谣言进行了归纳,不再重复。在这里,重点针对谣传最为广泛的元代弃老说进行分析和反驳。

网上有不少打着历史旗号的自媒体说,元代统治者是蒙古人,习俗野蛮,压迫当时元朝统治疆域内的汉人,所以规定老人到了六十岁,就要给他修个砖室墓,让他住进去,每天逐渐加砖头,直到把墓门整个封闭起来,也就算完事了。

听起来好可怕又好真实有木有?在传说里,还给这种墓起了个专有名词——砖打墓

那么答主现在告诉大家,所谓元朝活埋六十岁以上老人的说法,从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来看,都是完完全全的谣言。

文献中的元代养老法令

关于元代的养老法令,在文献中有很多记载,即便只翻翻《元史》也能找到不少,如果连《元史》也懒得翻,那么不妨直接去读相关的研究论文,比如答主在这里参考的主要是王晓玉 的《元代养老研究》、李莎的《元朝的养老政策》以及《元朝社会保障制度述论》。顺便说下,如果想要了解此类制度的大概,并不需要去读多么高深的论著,小文章就足够了。

草原民族多有贵壮贱老的习俗,把好东西优先给青壮年,这是其恶劣自然环境所决定的,就像草原上的动物群一样,其老弱会被自然淘汰。蒙古人在入主中原之前,很可能也有类似的做法。但是在元朝建立之后,很快就吸收汉地一直以来的敬老习俗,在政策上做了很多调整。

元代的养老政策,归纳起来包括:

  • 直接的经济救助。比如元代朝廷多次给八九十岁的老人赐帛。注意,这里的赏赐对象可不局限于蒙古人,而是包括汉人的。如果真的到了六十岁都活埋,赐个鬼啊?除此之外,还有针对寡居老人、贫困人口的长期救助,比如忽必烈在元朝建国之初就发诏令: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天民之无告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粮赡之
  • 给老人减免刑罚。对于七十岁以上的犯罪者,元代法律是予以有待的,会减轻责罚。即“诸年老七十以上,年幼十五以下,不任杖责者,赎”,意思就是年龄太老的或者太小的,没法进行肉体惩罚,可以花钱抵罪。甚至还规定,对于有些家有老人的犯罪者,也可以适当减轻刑罚,好让他能够赡养老人。 不过,人家可不像今天这样过于纵容变坏的老人,法律规定有些过于恶劣的行为,并不适用减刑。比如恶性杀人,再比如“诸年老奸人幼女,杖一百七,不听赎”。这种丧失人性的老家伙,元代法律是不会包庇的。 还挺合理的是不是?
  • 设置官方的养老院。元朝建国初,规划设计大都城的刘秉忠上奏说,“鳏寡孤独废疾者,宜设孤老院,给衣粮以为养”,忽必烈采纳了,从此之后养老院成为常设的管办机构,专门收养无依无靠的老人,由官府提供衣服粮食药品。

其实追溯起来,这些尊老养老的政策,都不是元代人自己发明的,而是古已有之,毕竟以孝治天下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元代只是继承了下来。很多人肯定会想,这都是史书记载的元代光辉一面,具体怎么落实可不好说。

没错儿,从政策制定到落实,肯定会打个折扣,遇到灾年人不如狗。但是再怎么打折,也不至于规定把到一定年龄的老人给活埋了。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都没有记载这种奇葩的习俗。

考古中的元代砖室墓

所谓砖打墓,其实就是以砖头来修砌墓室而已。可别小看这个砖室墓,修一座没那么简单!

首先得去买砖头,现在您买点儿砖,可能觉得不贵,可是古代生产力没法跟现在比啊,砖头贵着呢,修一座墓至少得上千块砖。

然后还得雇人。修砖室墓,得有人挖土坑或者土洞,还得有人砌砖头,这是个技术活,一般人还真不会用砖砌出个拱券结构来。

所以在过去,修砖室墓是个很花钱的事儿,对于小门小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考古发掘所见的元代砖室墓,很多都有精美装饰,如砖雕、壁画,根据墓志看,墓主人的身份也不会低。

(元代砖雕墓及壁画墓)

那就很清楚了,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修不了砖室墓,更何况去用这个来活埋老人呢?有钱搞这个,还不如养老人是不是?

答主经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也止于良心。对于历史,大多数非专业的朋友不会去深究,但是科普者有责任去考证并且告诉大家真相。像活埋老人这样“一眼假”的故事,只要有人稍微较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何至于让谣言流传如此广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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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花甲四不死也活埋。

这是一个民间的谚语,不要理解歪了,在古代的时候,由于医疗技术以及食品的影响,食物的匮乏,使人的寿命大打折扣,本来人的寿命应该活到90岁或者100岁,结果只活了50多岁就死了,而超过50岁的人,身体状况又非常的不好,痛苦的疾病折磨着他们,简直生不如死,就像被活埋了一样难受。

古代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把它理解成人,活到60就必须活埋,这一点在中国的历史记载上还真的没有,那黑旋风李逵得老娘70多岁了,这二虎吧唧的李逵,还想把老娘背到梁山供养,由此可见,在宋朝的时候就没有活埋老人的风俗做法。

而孔子活了70多岁,他的父亲也活了70多岁,可见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就没有活埋老人的事情。

至于再向前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那时候没有文字记载,是否有把老人活埋的,我们无法判断,可活埋老人的事,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呢?

当然了,在历史的长河当中,那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许某一天,有个不孝子孙,把他的病重的父给活埋了,因为他实在是伺候不起了,因为他这个父亲生活不能自理,每日需端屎端尿,那是臭气熏天的,实在是耗不起的,便偷偷的把他这个老爹给活着就装进棺材里,埋到了坟地。

后来东窗事发,被人告到了官府,被县太爷打了200大板子,便一命呜呼了。

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有这样一句话,百事为大,孝为先。

可见这个孝有多么的重要,你不孝也就罢了,你别缺德,把自己的亲爹活埋了,那可天理难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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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回答却有此事,从小听爷爷讲,老人到六十岁就活埋,省下粮食供养下一代,当时人很封建迷信,京城(那时称呼,现在指皇宫)有外帮进贡了一只千斤的老鼠,为的是挫败皇上锐气,不纳贡费,这只成精的老鼠没人能降服,每天以人为食,当时全国上下人心慌慌,国家处在混乱中,于是皇上招集文武大臣商议对策,并贴出能降此物者,愿意答应他一切条件请求,过了很久也不见有人能降此物,朝庭非常着急,这时有一牧童揭了黄榜,说能降此物,有官差押他进了皇宫,见他袖藏一物见了怪物.慌忙撒出,谁知那怪物尖叫几声,缩成一团是只老鼠,牧童袖藏的原来是只三斤的狸猫,从此才有三斤的狸猫降千斤鼠之说,当皇上问起牧童是谁的主意,他如此这般的说出,是爷爷的主意,就问他六十岁老人已经活埋,你怎么还有个爷爷,牧童回答:爷爷辛苦一辈子,省吃俭用养活了我们全家,我们不忍心把他活埋,就把他藏在一个大缸里,他听说国家有难,又听说此怪物吃人之前象老鼠的叫声,所以就命我揭了皇榜,带狸猫来降此物为民除害,皇上大喜问牧童有何要求,牧童回答:我金银财宝都不要,也不要做官,只求皇上下令免除活埋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皇上答应了他的请求,从比六十岁的老人才免除了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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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传说,没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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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什么野史传说,而是全世界全人类都真实的普遍性存在过的事实!

因为人类是动物进化而来的社会性群居高级动物,在智人时代其智慧、各种认知在实践劳动、创造下实现了第一次提升,要想诞生、发展出文明还需要天地自然的各种条件,而同时符合宜人类进化、生存与宜人类文明诞生、发展两个条件的地带只有东半球环地中海、南亚、华夏三个,而且还会必然受到天地自然环境、各种条件的影响,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力、生存资源、物质与空间是很低、极其有限的,这种情况下动物进化而来带有动物的思维控制主导智慧、认知与性善自然升级为贪婪、阶级压迫、阴毒、自私等人性恶!这种情况下为了统治阶层的各种利益与统治,被统治阶层六十岁以上年老的人群,没有生产力与价值,在生存资源与空间物质有限的情况下,是必然会被命名丢到荒郊野外自生自灭或者是活埋等等!(就像动物世界的社会群居性动物一样,年老体衰的必然会自己脱离群体或者被抛弃一样。动物进化而来的社会群居性人类,在过去生产力低与价值观低、生存资源物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全世界被统治阶层普遍性真实存在的,不要以现代人思维去思考过去的不同历史时段不同条件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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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老人们坎大讪常说"赶上新社会儿享福啊,若是秦始皇时侯活到六十岁就被活埋了!″.古时候生产力低下,生产的粮食不够吃,弱肉强食饿死人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据民俗学家研究,不但是中国,就连周边的日本,韩国,印度和印尼民间都有类似传说。看来人类社会发展早期期,确实发生过这种没有天理,灭绝人性的事性。当人老了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按照习俗,由他的儿子背着上山放到山洞里,再准备三天的粮食放到里边,洞口用石块封上,等老人吃完粮食以后任其自生自灭。据说一个老人爬在儿子的背上,一边走一边折断两边的植物。儿子问原因,老人说:"怕你回家迷路!”儿子听完老人的话,感动得眼泪花花的,转身把老人背回家为他养老送终。这些这不过是遥远的传说矣。汉民族是非常讲究孝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时候,老人去世了不管多大的官都得停职回家守孝三年,要不然会水众恕的,不孝敬老人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不可能出现把老人活埋的事情。到是一些草原民族贵幼贱老的习俗。草上靠天吃饭,生产力低下,遇到雪灾,早灾,蝗灾人和牲畜成倍死亡。比如说东汉窦宪伐北匈奴时期和唐朝东突厥颉利可汗时期。为了种族的延续,不多的粮食只能给年轻人吃,老年人只能在饥寒交迫中凄惨的死去。当这些民族汉化以后,把这些悲惨记忆留传下来。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被看做是暴君的,既然是暴君什么不仁道的事情都能做出来,再背点黑锅又何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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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这种制度。

2.中国传统文化重孝道,因此不会有人敢公然宣扬这等事。

3.过去民间活过六十的老人也不少。

4.但不排除在部分生产力不足的贫困地区,有这种杀死老人风俗,以节约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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