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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者见死不救,是不是应该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论处?

2020-08-22 13:34阅读(62)

?拍摄者见死不救,是不是应该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论处?:陕西宝鸡这段仅仅7秒钟的视视,看得让人气愤无比和难受,我作为一个大男人,作为一名父亲,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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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这段仅仅7秒钟的视视,看得让人气愤无比和难受,我作为一个大男人,作为一名父亲,看着这种灭绝人性的行径急得眼泪都来了,下意识的拽起颤抖的拳头,恨大能冲上去把这畜生拳脚相加。

一个在借酒粗暴对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幼童施以残酷的摔抱,一个在几步开外冷漠无情的拍摄取证,明着双方是在剑拔弩张的对持中,暗地里两个人都是凶手,一个是主谋(受害人父亲),一个是帮凶(受害人母亲),这两人简直是臭味相投天生一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能做到视自己亲生骨肉生死不救的,还美其名拍摄是为了更好的取证求救,这种荒唐的歪理,不单可笑还可恨,这都什么人了?难道你从小就吃狗粮长大了吗?内心只剩一副狼心狗肺?

虽然视频中施暴者可怕,判刑乃至判决死罪也是罪有应得,但冷漠无情选择在一旁眼睁睁看着施暴者行凶,同样罪恶不浅,有能力阻止而不去阻止,能救下的生死不去救,何况这人还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样的人,在我看来,可是要比施暴行凶者更可怕,她在漠视生死的同时,无形就是一个帮凶,简直冷血到了透顶!

我支持以故意杀人罪和伤害罪严加处理这种冷血的拍摄者,以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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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话题让人感觉有点报复性!把拍摄者按照和犯罪人同样对待,换句话说我们也不清楚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是不是没有这视频就能逃脱罪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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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说这个摔孩子的男子的行为确实非常令人气愤,但是不能因此就把拍摄者当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犯罪分子来对待(除非拍摄者是孩子的监护人并且有能力制止而不制止)。

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不是拍摄者把这段视频拍下来并上传,这个男子摔孩子的行为恐怕没那么容易被暴露出来,即使暴露出来也不会引起如此大的关注,拍摄者把这种恶劣行为进行了曝光,并且还为公安机关后续的刑事侦查留下了宝贵的视频证据,不说要表扬,至少对于打击这种恶劣行为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当然,如果拍摄者是孩子的母亲又另当别论,如果孩子的母亲有能力制止而不制止,是有可能涉嫌不作为的犯罪的。

从目前的新闻看来,拍摄者就是孩子母亲,但是腿脚不便,那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查明拍摄者是否有阻止的能力,才能确定她是否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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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都在互相诋毁,刺激对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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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纳闷了,这个男人喝了酒,发脾气,和老婆吵架了,怎么会拿自己的儿子去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