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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儒家经典《春秋繁露》中这么说: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
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差不多意思就是既然自然规律是春生夏长秋杀冬藏,那么王道自然也应该顺应天道,这才有统治者的正当性,所以要砍人最好是在秋后。


另外,这秋后是指秋分之后。这会儿晚稻也割完了,冬麦也播完了,老百姓都开始闲得蛋疼。这个时期用来砍人最热闹


你就想,砍人脑袋在古代是一种用来震慑百姓,宣告律法权威的事儿,自然是观众越多,震慑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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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呀呀呀]作答:

经常说秋后问斩,并不等于秋天问斩,并非是一定在秋天对犯人执行死刑,据史书记载在秋冬两季都可以。只是按照惯例,陈年积累下来的死刑判决一般在当年秋天执行,所以基本在秋天执行了。

儒家经典名著《礼记·月令》的“孟秋之月”一篇有详细的描述:“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从西周时期,就开始有秋后执行死刑的说法,到了西汉初年,逐渐成为了惯例,写进了刑法,以后的历朝历代基本都遵守这一条。

那么秋后问斩的这个惯例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它的成因是什么呢?

一、秋后问斩比较契合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古代人比较崇尚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朴素的唯物主义者认为人与自然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认为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按照自然的规律进行。春天是勃勃生机的季节,夏天是朝阳似火的季节,秋天则是瑟瑟秋风的季节,问斩比较迎合这个季节的特征。

二、问斩是大罪,要慎重的执行,所以一般会拖到“秋后”

《全唐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他对死囚的处决非常慎重,要求“三日重五覆奏”,也就是说皇帝批准后三日方可执行死刑,以此来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后世很多朝代也是非常重视死刑的核准,所以会有一定的流程,所以会放到每年的秋后,或者来年的秋后执行。

三、集中处理的事情,又约定俗成

“秋后问斩”时间是每年的十、十一、十二这三个月,这一规定一直为后世所沿用,直到清末。因为这样执行起来,能够集中处理过去一年来的重要案件,提高效率,又是约定俗成,所以没有变的必要。

结语:

秋后问斩,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工作模式,那由人们的思想发展而来,逐渐形成习惯,也就一直延续下来了。

现代政府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死刑的核准不需要那么多时间,也不会积压案件,秋后问斩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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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尤其是重刑犯除了即可斩立决之外,基本上都是秋后问斩。一般秋天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但是在古代刑罚上这个秋天不仅仅代表了收割农作物,还意味着另外一种意思,那就是秋后问斩。都是收割前者是喜悦和丰收,而后者就充满了畏惧,因为秋后问斩是要砍头的。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几种说法,一是:五行说。庚辛西方金主秋。秋季五行属金主刑杀。二、春、夏农忙,冬寒窝暖。秋后忙完正闲而天又未冷,此时刑杀震慑力大。三、春、夏衙门也忙,忙捕盗、诉讼也忙农时。古代衙门春管农民播种夏管农苗管理与天灾、水利。秋管粮食收税赋。秋后至冬才比较闲。但冬季主水,水主生与刑杀相克。故选秋后。四、古代交通不便。刑杀乃大案需由中央批准。路途遥远不便,故—般将—年中刑杀案总起交上批准。—年中秋冬不忙人在家中盗抢等犯罪率较低。案件多发于春、夏。所以秋结上报、下批秋后问斩正好。 大致有以上四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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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问斩的原因看起来是很现实的,因为农民在秋冬二季农活不多,便于聚众观看起到示警的作用。但是如果我们深究的话,这其中有很深的文化传统。

应该说秋后问斩并不是一个定式,因为在我所知的就有不少朝代的问斩时间并不再秋后。处决犯人固定在秋后应该是在明朝,因为明朝的法律有所谓的立决与秋决两种。并且秋决的时间及其重要,如果有人在秋分之前处决了犯人,根据大明律要被杖八十。

但这其中的深意远不止于此,举一个例子,比如万历二年九月,刑部秋审,但是万历的生母李太后下旨吩咐停刑,这个时候张居正上书,他说:“春生秋杀,天道之常。”为什么呢?因为春季是万物萌芽的季节,而秋天象征着肃杀与凋零

所以从这个方面讲,古时讲究秋决应该有一种对自然规律的崇拜,这种崇拜在当时士人的心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象征着对天道的尊敬,而帝王是应该根据天意的指示来办事的。

在《礼记》中有:“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而熟悉二十四节气的人应该知道——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什么意思呢?要立秋了。而《礼记》作为指导这些士人的重要典籍,这种“秋后行戮”的思想一定影响了封建王朝的司法

《礼节》中的这种说法其实也是对天时的运用,它也是对天道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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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将犯人押入死牢,秋后问斩。

古装剧里,我们经常能够见到这样一幕,犯了死罪的人,会被押入大牢秋后问斩。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秋后问斩呢?

秋后文献的起源

秋后处斩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那时,刑律中“秋冬而刑”只提现出一种礼仪。《礼记》记载:“仲春之月,勿肆掠,止狱讼”。那时的人们认为,孟秋、仲秋、季秋是刑杀之时,七月开始刑杀,八月最适宜刑杀,九月之后就不能再刑杀。


秦朝时期,法家思想大行天下,刑杀不会秋后处决来执行。往往因为延误工期等理由,犯人就会被立即处决,这也加重了秦朝崩溃的进程。西汉以儒家思想治天下,认为“庆、赏、刑、罚应当与春夏秋冬相对应。”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应当谨慎刑杀,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从此,“秋后处斩”开始从春秋时期的一种礼仪,逐渐与天道相联系。从此“秋后处斩”,得以延续两千多年。

那么,为什么非要在秋后处斩呢?

1.天道之说

古人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们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天道。春夏之际,是播种成长的季节,万物生发生机勃勃。秋冬之际是万物肃杀,凋零枯萎的时候。因此,刑杀也必须按照季节进行,跟天道保持一致,顺乎四时才能昌盛繁荣。统治者借助上天之名,行生杀予夺之大权,可以表明统治地位的不可侵犯。

2.防止冤狱


秋后处斩,就是一个防止冤狱的好办法。在古代,一个人犯了死罪,就会被判秋后处斩。这段时间,正好能给犯人上诉的时间,如果真有冤狱发生,犯人大可鸣冤叫屈,运气好的话真有可能重获自由。而如果不按秋后处斩进行,很有可能会出现大量的冤狱。例如,元曲中的窦娥就是在六月处斩,以至于冤杀好人。

3.警示作用

春夏之时,人们一般忙于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关心其他事。秋冬之时,人们一般比较空闲,如果有刑杀发生,人们就会前去凑热闹。大量的人围观,也就会起到一个警示众人的机会。这样一来,刑杀之事一传十,十传百,就能很好的提高警示效率。

总之:

秋后处斩,本是春秋时期的一种礼仪要求,后来在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下,与天道相联系。我认为,秋后处斩的原因,看似好像是统治者顺应天时的仁政。其实是为了借助上天,警示世人,达到维护通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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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秋后问斩之源,莫不搬出《礼记.月令》,此章讲四时宜忌,强调只可顺天承命,严禁行不合时宜之事。此章讲到孟秋、仲秋时,道:

“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乃命司服,具饬衣裳,文绣有恒,制有小大,度有长短。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带有常。乃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毋或枉桡。枉桡不当,反受其殃。

  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小大,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天子乃难,以达秋气。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这一季应该循规蹈矩,不能违背任何度法规定,如若不然就要施以极刑。而且还得公平公正,不能枉法不能冤屈。

为什么呢?因为秋季是丰收之后祭祀上苍的日子,作为其人间代言人,必然要让他老人家明白,寡人不负所托。

但这是从“礼”上来说的,其实这一章更多的是透露出一种思想:绝对不能行不合时宜的事情,为什么?容易招至灾难,容易损害健康。这在古人看来就是得罪了上苍。其实隐隐透漏出朴素的科学尝试。

古人哪里知道什么科不科学,他们只知道不得罪上帝就对了,所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习惯:下雪别忘穿棉袄,天晴别忘带草帽。

后来董仲舒宣扬皇权神授以巩固封建王朝的中央集权,便顺理成章地让秋主肃杀合理化了。

另一方面,秋历来被称为四季之中,所以秋后问斩,也是官吏们为了向世人表明自己决狱公正,正直无私,被杀之人更是罪不可恕,苍天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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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季节,古人认为“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天作物要是枯萎了一定有灾,而秋天要是还有作物不断生长一定有异常,”也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

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只要是犯了法就一定要治罪,死刑对于犯了重罪的人来说也是最严厉的一种处罚方式了,在古代只要是犯了重刑只要是审理清楚了之后,就关到牢房里等着秋后问斩了。古人在秋后问斩可以说是顺了天意,合了天时,在秋后砍头不仅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反而还会带来更多的福。

周王朝的官员制度中专门管着行刑的人被称为“秋官”也就说明在周代的时候已经有了这个秋后问斩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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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记载王莽曾经“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书曰:‘方出军行师,敢有趋讙犯法者,辄论斩,毋须时,尽岁止。’”规定“凡犯法者立斩决,不待秋后。”这种做法被称为“不顺时令:“于是春夏斩人,故又称之曰“不顺时令”。其后果导致“百姓震惧,道路以目”。邓晨劝刘秀起兵也以王莽不按古制治人为理由:“王莽暴虐,盛夏斩人,此天亡之时,宛下言傥能应也。”

可见,王朝处理有罪之人按不按“时令”,其重要性关系到一国的存亡。这里的“时令”,指的就是按不同的季节明赏罚,比如秋后问斩。

秋后问斩这套法律制度体系,也是在西汉时期才逐渐成型,是经过前代的发展才趋于完善。这方面的最记载是春秋时期的《礼法·月令》,规定刑罚应按照时令进行。

古人的科学观念比较匮乏,许多事情都是按照自然的发展规律而进行。春夏是万物复苏生长的季节,秋冬则给人的影响是草木枯黄、大地萧条寂静、万物蛰藏的季节,古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这就是古代根据自然发展而逐渐演变出了秋后问斩的刑罚制度。

西汉大儒董仲舒是儒家文化的集大成者,他继承并发展了儒家思想的“天人合一”理念,创造性的提出了“天人感应”的观念,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并以此提出了“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以顺应“天时”为基础的赏罚体系,春夏行庆赏,秋冬处刑罚,法律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后来,这套法律规定被后代王朝继承,逐渐发展为“秋后问斩”。

古人的“秋后问斩”虽然是在科学不发达的情况下发展而来的迷信,但古人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执行不同的事务,“秋后问斩”虽然是杀人,但也体现法律对罪人的尊重,即使是死囚也不例外。“秋后问斩”要说是古人的迷信行为,不如说是古人对生命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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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问斩,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一条重要措施。从汉朝开始,除谋反等重罪须立即执行死刑之外,其余死刑均要在秋后进行,这也成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独特之处。

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秋后问斩顺应天道

中国古人讲究天人合一,尊重天道,尊重自然规律。尤其是帝王,身为天子,更要顺应天时天道去办事,才能得到上天的庇佑。

如《春秋繁露》中讲: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故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可见,在中国古人的观念里,天道与王道要吻合,才是符合规律的善政,帝王要追随天道为政,才是王政。所以,春天万物滋长,不宜动刀动枪,更不应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而秋天则万物肃杀,草木凋零,正好顺应天时,在秋后对犯人执行死刑。



第二,秋后问斩更有利于震慑百姓

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大多数人都是种地的农民。农民平时忙于农活,春种秋收,哪儿有空关注犯人行刑。到了秋天终于收获,农民开始进入农闲时光。选择这时处决要犯,正好大家没啥事,就都去观斩,国家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来震慑百姓,看的人越多,越容易形成轰动效应,相应地,震慑性也就越大。

第三,秋后问斩体现慎刑原则

慎刑就是用刑审慎,尤其是对于死刑,稍有不慎就会错杀好人。中国古代自汉朝开始形成慎刑的司法原则,所以汉朝时就将秋后问斩作为司法实践的重要措施。到了隋唐以后,全国所有的死刑都要上报中央复核,并由皇帝亲自勾决。明清两朝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死刑的分类处置,即把各地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祖四类。三法司会根据相应情形予以相应的特赦,免除死刑,在保证法律公正的前提下更强调人情。



总的来看,实行秋后问斩,可以给最后的复核和勾决留出了充足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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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处决犯人的时候,一般都是秋后问斩,但也有个例,但是为什么要选择秋后问斩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从汉代留下来的传统。史书记载秋后问斩始于汉代。在秋后,一般农耕生产已经不是很忙了,所以,农民这时候有了闲暇时间,封建王朝正是利用这一空闲时间,在对犯人执刑的时候,召集众人聚集观看,这样统治者就可以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所以这一传统就流行了下来,到了明清更是形成了一种制度,除非特别的要犯都是在秋后执行斩首。

第二、和古代人的迷信有关,因为秋天,萧萧秋风扫落叶,大地一片凄凉,这种没落的景象与那些走到尽头的要被斩首的罪犯何其相似,所以古代的统治者想当然的认为这时候处觉犯人更能顺天意。

秋后问斩是古代统治者的一种封建残余的思想,这种制度在新中国解放以后就被取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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