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现代商业竞争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清代在市场饱和情况的商业竞争是异常残酷的。
正好我在看《清稗类钞》,这是一本清代文人笔记和野史汇编类书籍,里面的每一则故事都是作者从清代文人笔记、野史、当时报纸杂志上摘录的。
《清稗类钞》“农商类”记载了两则清代“如何在市场饱和的情况下与商业对手竞争”的事例,当然,我绝对不主张你去学习这两则事例中任何一例,但是这两则故事确实说明了在市场饱和情况下进行商业竞争是多么残酷的。
一、争牙行
清代牙行类似今天的中介,但不是普通的中介,大一些的牙行还提供金融、仓储、代客垫资、运输等综合性的中介。
《清稗类钞》里就介绍了一则当时清代京师两家牙行如何在市场饱和情况才与对手展开竞争的故事。
话说京城某处有两家牙行,同行是冤家,两边都想赶走对方,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还是黑白道混合,用了无数种办法甲乙两家牙行都没有办法“干掉”对手。
怎么办?
经过中间人说合,甲乙两家人决定“斗狠”,谁够狠,谁就能做这么“独家生意”。
清代封建社会,不像现在,只要双方事先拟定了字据,找好了保人,声明“生死各安天命”,那么,只要两家人不上告,衙门是不会主动管的;
当时打擂台签生死状、戏班子孩子学戏也都要签这么一个“生死文书”,而且真打擂台打死了,学戏学死了,只要事先有文书,都不会惊动官府。
那么这甲乙两家牙行怎么斗狠?
甲乙约定,选一个吉日,双方的亲戚朋友和合作伙伴都到现场,然后放一口锅在院子里,里面装满油下面烧柴,等到锅里的油都滚了之后,比谁家敢把自家亲生的小儿子扔进去———敢扔的那家,就让他永远占有整个市场。
请置一锅于室,满贮沸油,两家及其亲族分立左右,敢以幼儿投锅者,得永占其利。
比试当天,甲毫无犹豫的就把自己五岁的小儿子扔饺子一样扔进了油锅里;而乙看着自己的儿子不忍心动手,这样,甲就大获全胜,并且独占了这么生意。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甲事后还把自己已经被油炸透的小儿子遗骸放到神龛里供奉起来,别人问他为什么不让自己儿子“入土为安”,甲还得意洋洋指着神龛里儿子的遗骸说,我家能做这么独门生意是因为我儿子“牺牲”,以后谁要和我抢生意,谁就照我这样来一次,大家一听都吓尿了。
“吾家以是乃得此,果欲得者,须仿此为之!”见者莫不惨然而退。
(清代烧锅庄)
二、争烧锅庄
所谓的烧锅庄就是酿酒坊,卖的是烧酒;话说清末京师郊区有甲乙两家人都准备在某一个地区开烧锅庄,但是市场就这么大,只能容纳一家,开两家的结果就是两家都赔钱。
甲乙两家人也是开了无数次谈判会,请了无数个中间人说合,两边都不愿意退出。
最后甲乙双方同样商定了一个“斗狠”比试,谁输了,谁退出。
这个比试是怎么样的呢?简单说就是甲乙两家人把自家年幼的孩子集合起来,让对方砍杀,谁心软砍不下去了,谁就退出:
请聚两家幼儿于一处,置巨石焉。甲家令儿卧于石,则乙砍之。乙家令儿卧于石,甲砍之。如是相循环,有先停手不敢令儿卧者为负。
结果砍到第五轮,乙家实在是下不去手了,这样,甲家就获得了在这个地区开酿酒坊卖酒的权利。
当然,这两则清代商业竞争故事实在太残酷、太血腥,大家千万不要效仿,但是呢,有的时候面对饱和市场的商业竞争,比的不是谁能赚钱,而是谁更亏得起钱,有的时候谁更亏得起,谁就能在市场饱和的情况下获得商业竞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