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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探望,不垫付,10个工作日后,找交警出事故认定书,然后,提车,等他起诉,拖死他!

我就是被一个十岁的孩子骑电动车撞了,孩子让我走,我没走。因为我没喝酒,不是酒驾,有保险。让他通知大人,大人来了,骂人,还要打人,报保险,报警,打120送他医院,检查没事,保险赔2000他不同意!要一万!我就不管了,他就在医院住着,住院第四天交警让去协商,去了没谈成,我说出事故认定书吧!(事故认定书最后是一人一半责任,我过路口没注意观察,他是未成年骑电车)出了我就提车!不管了,逼他去法院!最后住院3000多加住院赔陪床补助1500!我修车主要就是后门钣金加补漆900一共五千多。

去法院后,庭前调解,我说先退了我医院安排人垫付的600检查费再谈。退了后。

总费用5400我出一半,同意,我就同意保险公司赔偿,不同意就让法院判决,因为我都准备好去中院上诉了,拖着!最后按我说的办了!总之,不要慌,不要怕扣车!就是大事故,对方交钱要求保全车辆,接着扣车,你也可以交钱反保全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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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有次朋友(女性)倒车右后轮,碾压到一个20岁女孩一脚,接着我们报警,女孩给家里人打电话,女孩的爸爸来了,交警来了之后,我留在现场,朋友带他们去医院检查,住院之类的,接着我们的被交警开走了,我接着就去找我朋友,和朋友见面后,问朋友检查结果怎样,医生检查结果为软组织红肿,骨头没有问题,接着被压的女孩父亲来找我们了,说要住院,让我们交一万给医院,语气也特别强势,嘴里还说着要请护工照顾,以及女儿不能上班,工作损失之类的,反正就是让我准备多些钱,我当时就说,好的,我们现在正在打电话借钱,接着我们见机行事拔腿就走了。

没几天交警给我们打电话协商,我们去了,女孩父亲也去了,没说两句,就说让我们拿五万给他,我们没同意,那架势简直就要打架了,接着我就当着交警的面,问交警,这个事情没得商量余地了,他们张口要五万,敲诈我人傻钱多,交警同志今天我们车势在必得要取出来,我们压多少钱,可以放我们车出来,交警说,先交一万压着交警队,(这一万是医药费的钱,对方可以拿医院缴费发票,去交警队领钱),接着我们就把车取走了,对方女孩父亲,气的快要吐血了[呲牙]。

接着再到后来,有几次交警队给我们打电话说,对方在交警队等着我们协商,我们说如若压的一万用完了,我们可以在过去继续交钱给交警队,但是协商没必要,让他们祈求我,自己我的保险公司。

最后一年过后,我们拿着押金单去交警队,把没用完的钱拿回来了,交警给我们出了事故认定,后来对方所有医药费发票,保险公司也给我们赔付了。

事故发生,一年内是可以调节以及受伤者可以祈求我们,满一年后,就视为放弃追究法律责任了。

总而言之,我们没有一毛钱的损失。反而对方,啥好处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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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这种情况要做到三不管。

1、不垫付。无论是多少钱,让他找保险。如果必要,需要在警察录像见证下垫付,必须要自己拿回正规的发票。

2、不私聊。有事要聊,最好去交警队,或者有交警在场再谈。最起码也得有录像。

3、不探望。就算对方哭爹喊娘要死了,都不要去探望。别给自己找麻烦。

对方要起诉,就让他起诉。自己只要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保险公司会帮你解决。

交警要扣车,就让他扣。切记一点,交警扣车。这属于涉案车辆,解扣后。去停车场验车,只要无第三方使用过就拿车,无需付停车费。停车场敢不放行,就打110。就说是停车场非法扣留私人财物,警察到场要表明该车辆属于涉案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政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一般来说停车场会马上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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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我刚刚遇到跟你一样的事情!这事根本没什么考虑的,我是这样做的!我和电动三轮车对向行驶,因为是单车道,所以速度也都不快!撞上后,三轮车风挡玻璃和前叶子板损坏!我的车大灯和叶子板及保险杠损坏,4s定价18000元!我下车后急忙看看对方是否受伤,并未发现有明显外伤!但我还是第一时间打给了120和122以及保险公司!但对方家属赶来对我挺不客气让我感觉这事不太好办,果不其然,对方这一住院就是三个多月!!!

事发后交警队到达现场,各种拍照,测量!并将双方车辆驶回交警大队,后来我问交警队办事人员关于责任划分的事,他告诉我差不多各占百分之五十吧!后来在我积极要求下,终于给了我百分之百的责任[捂脸]

对于这件事我是这样处理的,我如实说出经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前提是你的车辆必须有保险才行!出事后,我没有给电动三轮车拿一分钱,他们要我交住院押金,我就告诉他我一分钱没有,你们有什么事可以找保险公司,或者起诉我也行!这样做不是说我不人道!当然,如果你有钱,也不在乎钱的话,可以替他交押金,但是这钱将来想要回来可比登天还难了。就这样,我修我的车,他住他的院!我修好了车自己垫付的修车费用,然后把发票给保险公司送了过去。三个多月后,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要把修车费用打给我,还有对方的住院费也要一起打给我,然后在转给电动三轮车一方。原因是对方因欠别人钱被拉黑,我想了想,还是同意把钱先转到我的账户,之后转给了对方!

事情就是这样,从头到尾,我是一分钱没花,因为我有花钱上保险!想讹我,不存在的[呲牙]

至于我一开始为什么要全责,原因很简单,如果各占百分之五十责任的话,修车18000,要对方也承担9000元,我知道想跟对方要钱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就要了百分之百的责任,而保险公司全额赔偿我的修车款,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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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我来回答一下。

第一,题主如果确实开车刮到对方电瓶车,那么题主显然是要承当责任的。

如果你在开车途中确实撞上了对方,对方让你担责,那么在此情况下,你应该打交警电话,第一时间让交警到现场处理,让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这是你后面申请保险理赔以及应对诉讼的重要证据。

第二,开车刮到对方,对方有损失的话,你应该直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通知理赔员到事故现场,至于对方是否住院不出来,不影响保险理赔。

对方如果确实因为你的开车刮蹭导致损失,那么你第一时间就应该通知保险公司,让其过来理赔,因为这也是较为常规的操作。现在发生交通事故纠纷,一般原告都会将被告承保的保险公司连带被告一同告上法庭,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根据损害结果理赔。至于,对方住院不出来并不影响你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第三,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除非对方申请保全,否则法院无权扣留你的车辆。

法院扣押你的车辆一般是要有依据的,不是随便就扣留的。一般而言,诉讼过程中,原告如果申请保全措施,请求法院查封、扣押与案件标的等额存款、财产时,法院才会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所以,如果原告不申请保全措施,法院是没有权力扣押你的车辆的。而且这种案子,一般最后担责的都是保险公司,所以,原告起诉的话你也不用担心。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和对方沟通好,处理好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情,对方起诉的话,应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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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第一时间拨打120救助伤者外,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保险公司,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理赔人员的到来。

关于医疗费的问题,实践中有两种做法:

一是自己先行垫付或者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保险公司最多垫付1万元,因为交强险中医疗费限额是1万)。

二是不予垫付,待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后,如果被伤者、肇事者、保险公司三方达成和解,肇事者根据和解协议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待伤者起诉法院判决后依据判决结果依法支付。

起诉你,保全你的车辆是伤者的权利,但是不是伤者狮子大开口的理由,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赔偿标准,而且保险公司也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由你们双方根据责任划分承担。

不用担心伤者故意住院不出来,如果一直问你要钱,你可以拒绝支付,同时,你可以去医院了解其受伤情况,做好录音,保存好证据,万一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证据情况来判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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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家亲身经历过,在太原和自行车发生剐蹭,对方腿有淤青,交警给了我全责说我有保险好处理,到医院医生说没什么问题休息几天就好了,问怎么弄得,一听是车祸又让住院观察几天,我垫付了五千多买了几百块钱的礼物,把能查的项目都查了一遍,对方要两万私了,我没同意,他就一直再医院住着责任认定拖了十几天才给出因为我们是外地的,按规定七天就要出的,对方如果起诉保全我有足够保险赔付就可以拿保险单提车了,后来问过律师才知道,最后走的法院保险出的面,我垫付的钱到保险赔付的时候才知道对方没给住院清单,报不了,把对方要说要两万才给[发怒],最后认倒霉不报了,最后得出结论出险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感觉判的不公就找律师,不要垫钱 不要垫钱 不要垫钱重要的说三遍,有保险起诉有保险顶着不用管,不是冷血是没办法,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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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15年在河南开封,对方脚底撕裂伤,事后交警扣车,我坐车回来,因为车扣在外地,想早点开回来,隔3天去看了一次,跟对方一起去了一次保险公司,据保险公司所说调节的情况下医疗费用不能全报,大概只能报80%左右,因为有些药物不能报销,其他误工、营养按标准报销,保险公司出来后跟对方谈治疗费用我全出,保险公司不报的部分我来补齐,营养误工之类的按保险公司给的算,另外再拿3000块算给他算我个人的心意,当时不同意,非要另外再给1万,我没同意,不欢而散,去交警队把事故认定出好,拿着事故认定就坐车回来了,7个工作日后打电话给交警问是否能去开车,告知我说对方起诉5万额外赔钱,把车财产保全了,立刻拿着保险单当对方起诉的法院找案件负责的法官,我第三者买的是100万,直接给法官说对方已经60多岁了,别说碰伤,就是碰死了100万的第三者险也够赔了,要求解除车辆保全,可能是法官向着他们本地人吧,非要我先垫付部分的医药费,我就说没钱,垫不了,也不会垫,对方要想拿到钱就赶紧开庭,审完了保险公司会赔的,先把车辆保全解除,不然我就到你们分管法院副院长那里去申请复议,复议完了你一样也要解除保全,而且我车辆注册的有滴滴快车,这期间我的所有损失你们要承担,在法官办公司坐了整整一上午加半个下午,法官各种劝说让我先垫一部分钱出来,我坚决不垫,最后没办法了说让我交1万元押金在法院,直接银行交到国库里,等案件审完再退给我,说这样跟对方也好说,当时向着事情是在外地出的,就交了1万到国库里,然后法院出解除保全手续,由于下午去银行交款耽误时间,等法院出完解除保全手续都6点多了,法官又带着我一起去交警队把解除保全手续送到交警那里,让交警开放车单给我,当晚开车回来,之后就再没问过,中间法官打一次电话给我,说让我寄个授权给他,把交国库的1万块钱先给对方垫付医药费,我没同意,直接跟法官说你们快点审理,快点判决,保险公司自然就赔钱了,然后就再也不过问,过了2个月,寄了一份开庭通知给我,也没管,又过了2个月打电话给我,问我愿不愿意出诉讼费,说一共400多块钱,说这个保险公司不报的,我愿意出的话就可以出判决书了,我说愿意,400多块钱而已,然后过了半个月判决书寄到,看判决书上面除了医药费之外所有的误工、陪护、营养一共就赔了8000块钱多一点,全是保险公司的,然后我的押金扣了400多的诉讼费退给我了,全服事件处理结束。

所以这种事情记住:出事之后打报警电话、打120把伤着送医院,不要陪着去、打保公司电话

然后尽快让交警队出事故认定,规定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事故认定要出,然后事故认定出完7个工作日可以提车,记得把你的保单给交警出示一下,确认你的保险金额

然后不要垫钱、不要协调、不要探望、等对方找你的时候就直接让对方起诉,跟对方说诉讼费你出,然后法院会判决所有的赔偿全是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如果接收调解的话保险公司会找各种理由少付钱,让你出一部分,以上是全本人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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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在网上看到不探视、不垫付、不私了、不与对方任何交流。还威武的称“三不原则”。说一切有保险公司出面,对方一切纠纷找交警,医院垫付医药费交警会通知保险公司,最后赔钱一律找保险公司,本人只负责最后的签字。

这是没有具体经历过或者发生过交通伤人事故的人在胡说八道或者瞎j8信口开河。

真出了交通事故,而且对方已经受伤了,交警过来,首先扣车。你不垫付医药费,行。你想15个工作日再拿车回去,门都没有,对方肯定申请法院保全。然后就一直拖着不结案,小事拖成大事。你车子露天风吹雨淋,拖个半年,基本废了。更不用说你根本不了解对方,如果对方有关系或者有黑道背景,明的暗的搞得你不得安宁,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你。

出了事故,受了伤,应该积极安抚伤者,主动送医院,垫付一下当时的医药费。伤者稳定后,大家都好好协商。只要是你有责任,那么交强险医药费一万之内是无条件报销的,你不用担心你垫付的医药费回不来。你第二天找交警开出保险公司垫付书,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垫付。但超过一万块,你就要看责任书了,按责任划分垫付,前题是他要配合你把车子拿出来,而且垫付发票给你。

你态度不错,对方其实也不会为难你的,将心比心,事故已经出了,大家都不想扩大的。出了伤人事故,你肯定要出钱的。保险公司也只会按医保报销,车祸肯定要做ct等检查,但ct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里,你还得掏钱。

所以,交通事故最怕人受伤,没完没了,双方都弄得疲惫不堪,旷日持久。如果仅仅是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一包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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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其实目前现在的很多交通事故当中,有些事故非常的轻微,但是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双方的分歧反而是非常的大。遇到这种情况,我希望大家最好的办法还是寻求法院的民事判决。

关于对方住院不出来的问题。

有很多驾驶员朋友也经常的反映对方在医院已经治疗结束,但是就是不出来。这其中是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民事赔偿没有达成。第二个原因就是对方自己选择在医院不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大夫来说也是很无奈的。有的时候,办案民警给主治大夫沟通,当事人病情基本稳定符合出院的资格。但是病人会以种种理由头痛呀等其他原因要求大夫继续治疗。

碰上类似的情况,做作为司机朋友也不要过于担心。最终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始终要解决的。医院所花的那些费用并不见得要让司机来承担。



关于一直找你要钱的问题。

其实作为伤者在医院的救治期间,关于医疗费的问题是有很多可以进行保障的。第一作为保险公司,可以前期先垫付一部分费用。第二作为道路救助基金也可以在交通事故中进行垫付。第三作为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垫付或者不垫付。

我个人认为在医院的抢救期间所花费的费用,大部分的医院已经开通了绿色通道,不会耽误病人的抢救。在后续的治疗期间,司机可以选择支付一部分,也可以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再进行调解。


关于人民法院扣车的问题。

作为伤者到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这是伤者的权利。作为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不能剥夺伤者的这个权利的。在我们的国家是讲法制的,出现这样的问题,我建议你可以到法院进行反担保,把自己的车辆担保出来就可以了。

在我们国内,虽然伤者到人民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但是绝大多数车辆还是扣在交警队事故停车场的。你只需要到人民法院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也是可以在交警队将车辆提出来的。



最终的民事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大家只是在嘴上说一说。最终还是要以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为基本。交警队在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就可以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作为司机朋友应该要知道,保险公司在哪些方面是进行赔偿的,在哪些方面是不进行赔偿的。

机动车辆的强制保险是在强制险的范围内,只要自己有责任是会全部赔偿给第三方的。在商业险的部分是要根据责任的划分来进行赔偿的。

知道自己要赔偿多少的情况下,而且要知道保险公司要赔偿多少。这样你在和对方进行民事调解的时候,心里面就有底线了。



我个人的建议。

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这样的交通事故中,一般人员受伤会比较严重。其实我们站在换位思考的方式去想一下这个问题。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如果司机朋友再拿出一小部分钱,是方便交通事故的化解。毕竟对方除了在医院治疗花费金钱,而且在医院也是受了疼痛的。

有的人可能在交通事故中除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是不拿一分钱的。其实以我多年的经验,有的时候多拿那么几百块钱,就不需要浪费太多的时间了,毕竟时间也是金钱啊。这起码是一个态度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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