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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和大家聊聊关于古人的丧葬礼仪。

古代时候,随着身份和地位的不同,对其死亡的称呼也大不相同。

《礼记》中这样规定的:
这么多的死法,如何称呼要根据去世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同时,史家的立场和观念非常重要。

我们先来看一下《汉书·霍光传》,这是《汉书》中的经典名篇,大家搞历史的,搞政治的,必须要读《霍光传》。

《汉书·霍光金日磾传》是这样描述关于霍光的葬仪:

对于霍光的死,史家用了“薨”
这个字眼。

按道理来说,霍光并不是诸侯王,刘邦曾经立过祖制:“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霍光给汉朝打工,应该属于“大夫”,他的死应该称为“卒”才对。

但是,我们看下文,汉宣帝很重视霍光的葬仪,他安排了重臣办理丧事:
注意看霍光的殡葬仪物:

1.“璧珠玑玉衣”――这是天子死后穿戴的,比那个马王堆墓的“金缕玉衣”还要高一个档次;

2.“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这也是天子的规格。天子所赐,为梓宫,自己搞的,那叫梓棺。“黄肠题凑”可不同于一般的“题凑”,“以柏木黃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內向,故曰题凑。”

在两汉时期,殡葬崇奢之风十分严重。但富户们再有钱,死了也只敢使用“题凑”,而不敢使用“黄肠题凑”,那是严重的“僭制”,敢胡来,拉你一家子去菜市口开刀。

3.“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辒辌车和黄纛,这也是天子的规格。

4.“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动用了国家正规军士,这是帝王的待遇。

5.“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后世只有张安世获得了这样的待遇。

6.“置园邑三百家”――这个就厉害了,空前绝后!按例制,皇后的父母的园邑是二百户,霍光这个园邑搞了三百家。

也就是说,霍光的丧事实际上按照天子或诸侯王的标准来办理的。

那诸侯王能享受到这个标准吗?在西汉时候,各地诸侯王们“宫室百官”拥有“同制京师”的特权。作为天子之制的“黄肠题凑”的葬制,诸侯王也可以合法享用,但等级、规格和大小各自不同。

即然丧事规格达到这个标准,史家若再称之为“卒”,那就欲盖弥彰了。于是,就采用了“薨”这个给诸侯王去世所用的字眼。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霍去病去世以后所享受到的殡葬规格是怎样的。

相关的记载,咱们先来看一下《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霍去病的死,司马迁在《史记》
中是用了“卒”这个字眼。

大家都知道,霍去病是汉武帝的心腹爱将,像儿子一般的呵护宠信,霍去病之死,令汉武帝如摧心肝。那么他又是怎样为霍去病的丧事规格呢?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有记载:
汉武帝把边境五属国的汉胡将士调到关中,让数万兵马穿着玄甲,排列成阵,从长安一直排列到茂陵(汉武帝为自己所建的陵寝),一路护送霍去病的灵柩往墓地安葬。

以甲士送葬,这是诸侯王的礼遇,普通大臣是不允许用的。

也就是说,霍去病的葬仪也是按照诸侯王的规格而进行的。

那为什么司马迁记载霍去病的去世,没有用“薨”而是用了“卒”字呢?

这就是史家表达自己观点的笔法。

司马迁这个人我们都知道,他的性格坚执不屈,秉笔直书。在他的心目中,霍去病虽然功高盖世,但他终究是大汉的臣子,丧仪的规格并不能改变他的身份。通过前面的“卒”与后面的丧仪规制进行对比,我们知道,这是不符礼制的。也就是说,司马迁认为,汉武帝搞的这个丧仪是“僭制”了。

那么在《汉书》中,班固又是怎样记载霍去病的去世呢?在《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班固仍然使用的是“薨”
字。而这个“薨”字与后面的丧仪对比,是符合的。

也就是说,班固认为,以霍去病的功绩,汉武帝给他以诸侯王的丧仪待遇是合乎规制的。

同样,再来看看关于汉武帝的另一位大将卫青的死亡。《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这样记载:
班固比较有意思,在前面使
用的是“薨”,而后面又用了“卒”。

看来,能猜测到,卫青的丧事规格是不如霍去病的。原因大家也明白,政治形势已经与以前大大不同了。

而司马迁对于卫青的去世仍然使用“卒”字。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这样记载:

现在的卫青墓就比较寒酸了,给大家放个图:
以前还有个碑,由于遭到了一些人的破坏,有关部门就把这块碑给搬走了,原先那块碑就在下
图的坑坑位置上。
据说是,有个女作家,写了个作品,在她的作品中,把大将军卫青设定成了一个反面角色,她的粉丝们就恨上了卫青,愤怒之下,组织了一帮人,专程去破坏了卫青的墓。

这也很无奈,任何时代都不缺少这种无知的鼠辈。现在网上不也有大批为盗掘清东陵的孙殿英大声叫好的蠢货吗?

相对来说,霍去病的墓情况稍微好些,是这样的:
但比起关羽、张飞的墓来说,差得太远。

有时候不得不令人感慨万千,国人的思想真是让人搞不懂。也许是大家更喜欢传说吧。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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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古代讲究尊卑有序,王侯将相与平民百姓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大到吃穿住用,小到日常称呼,甚至对于其死后的叫法,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按照《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换句话说,皇帝去世叫做驾崩,诸侯王去世叫做薨,官员去世叫做卒,有功名的读书人去世叫做不禄,平民百姓去世才叫做死。

回到霍去病与霍光身上,在霍去病去世时,他的官职是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霍光在去世时,他的官职是大司马大将军,封博陆候。

两人在官职上的差别并不大,霍去病的骠骑将军仅比霍光的大将军低一级,至于两人的爵位,都属于县侯,是平等的。 从这层意义上说,霍光和霍去病在去世后,所用的称呼应该要一样。

但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对霍去病,甚至卫青的死,都是用的“卒”;但在班固的《汉书》中,对于霍光的去世,却用的是“薨”。这又是为何呢?按理说两人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距。



首先,如果按照严格的礼仪标准,霍光也好,霍去病也好,在去世后都应该被称之为“卒”。

因为,他们俩虽然都被封侯,但他们这个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诸侯王,它只是一个享受食邑却没有实际封地的列侯,还没有达到王侯的标准,所以其身份仍然只是大夫,所以死后理应当被称之为“卒”。

但问题是,霍去病也好,霍光也好,他们在去世时,当时的皇帝都是按照诸侯王的礼仪来给他们按照。

据史书上记载,霍去病逝世后,汉武帝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这样的阵势,试问有哪位诸侯王能享受到?

至于霍光去世时就更夸张,史书这样记载:“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

也就是说,在霍光去世时,皇帝和太后都亲自来参加他的丧礼,还有如此高规格的送葬之礼,几乎已经达到天子之礼。

从这层意义上说,霍光和霍去病死后,皇帝给他们的盖棺定论,都是诸侯王的标准。所以,正常情况下,他们两人死后,史官对他们去世的叫法,都应该是“薨”。同样,对于卫青也是如此。



但问题是,当时司马迁完成《史记》的时间,是在公元前91年,这在司马迁给他的朋友任安所写的一封信中有提到。

这一年,司马迁完成了汉武帝时期的历史记载,《史记》也就此初步完稿。其中,汉武帝时期的记载,主要有三篇文章,分别是《孝武本纪》、《三王世家》和《卫将军骠骑列传》

换句话说,司马迁是在公元前91年写的卫青和霍去病的生平记载。熟悉历史的人应该知道,在这一年初,汉朝发生了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它就是“巫蛊之祸”。

在这场事件中,太子刘据被迫起兵造反,卫、霍两家作为太子的嫡系,都跟随太子起兵。最后,太子刘据被杀,皇后卫子夫自杀,卫、霍两家也遭到重创,卫青的儿子卫伉被处死。

本来,卫霍两家在“巫蛊之祸”中的行为,那就是标准的谋反,是要被诛三族的,但汉武帝念在他们的惜日之功,没有扩大打击面,只是将参与者处死,其他人罢黜爵位。

但问题是,卫、霍两家毕竟参与谋反,站在皇权的角度来说,他们就是反贼。

也正因为此,司马迁在这一年写《卫将军骠骑列传》时,就不敢过分夸耀他们,因为当时汉武帝还没有对巫蛊事件进行平反,所以司马迁在写卫青和霍去病时,不仅没有对他们进行个人评价,还把他们编入到《佞幸列传》,对于他们的去世,也都是用的“卒”。



三年后,汉武帝发布轮台罪几诏,巫蛊之祸得到部分平反。再等到汉宣帝刘病已继位后,巫蛊之祸才被全面平反。其后,卫青和霍去病又才得以被以“高光伟正”的形象示人。

因此,等到东汉班固写《汉书》时,对于卫青和霍去病的去世,就都改成为“薨”。至于后来的史书,也都是按照“薨”来写。只有在《史记》中,才有“卒”这种说法。

至于霍光,因为司马迁完稿《史记》时,霍光还没有去世,也没有踏入政治舞台的核心位置,自然也就没有关于他的记载。

后来,霍光去世后,汉宣帝给他盖棺定论是诸侯王,但因为他的家族谋反,汉宣帝虽然没有牵连霍光,但毕竟是谋反行为,所以当时朝廷都不称呼霍光全名,只尊称为“大司马、大将军、博陆候,姓霍氏”。

等到汉成帝年间,霍光才被再次给予全名,并且其后汉朝皇帝几乎世代都尊奉祭祀霍光,当然,皇帝的目的自然是希望权臣们向霍光学习,不要想着篡位。

但不管怎么说,汉朝皇帝的这个态度,表明他们对霍光的全面认可,所以等到东汉班固写《汉书》时,对于霍光的去世,自然毫无疑问要采用“薨”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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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他本是平阳县小吏与公主府女奴的私生子,却凭借军事才能和战功被提拔为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相比起来,他的异母兄霍光则没有那么出名,他是汉武帝托孤的辅政大臣,为汉朝中兴立下功劳,最终官至大司马大将军。按理说这两人都是位高权重,功勋卓著,可为什么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呢?

在古代,阶级差异非常严重,以至于人死都要按照地位采用不同的说法。按照《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以这个标准,在史书中,霍去病是被当作“大夫”,霍光则被当作“诸侯”。

霍去病和霍光在地位上似乎并没有差距大到诸侯与士大夫的差别。那么,是什么造成史书的记述差异呢?其实,原因在于,记载霍去病去世用“卒”的史书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记载霍光去世用“薨”的则是班固所著的《汉书》。关于霍去病去世,《汉书》这样记载:“去病自四年年后三岁,元狩六年薨。”

在《汉书》中,霍去病和霍光的死,都用了本应该在诸侯去世时用的“薨”,说明在作者班固的心目中,此二人身份地位之显赫,与诸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而《史记》只记到了汉武帝时期,自然无法描述霍光的去世。所以,与其说是史书上关于霍氏兄弟去世说法的不同,不如说是《史记》与《汉书》关于位高权重者死亡说法的不同。

在司马迁笔下,霍去病去世用“卒”,说明了在他的观念里,就算霍去病官职再大,也只是“大夫”而无法达到“诸侯”的标准。汉朝初年,高祖刘邦在白马之盟曾立下祖制:“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诸侯王只能是刘氏子弟。那么,按理说作为外姓的霍去病、霍光确实是不应该使用“薨”,司马迁在《史记》中十分严格的遵守了这一点。

而到了班固编纂《汉书》的时期,距离霍氏兄弟的去世已经快两百年,随着中央对地方藩王的打压,“诸侯”的权势和地位早已不如朝廷中掌权的大人物。再加上霍氏兄弟的个人事迹实在过于卓越,班固在修史时考虑这些因素,使用“薨”字也无可厚非。

其实不只是史官,就是当朝的皇帝都已经把他们二人以诸侯之礼相待。这一结论的证据就在史书里。霍去病逝世,汉武帝悲痛万分,“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他调派甲士,从长安排到自己的陵墓茂陵,这样的阵势,试问有哪位诸侯王能享受到?

霍光则更加夸张,他作为辅政大臣,掌管汉朝最高权力多年,期间甚至还有一次废帝另立。掌权期间,他缓和社会矛盾,辅佐幼主实现中兴,位列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

《汉书》记载:“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

如此长的送葬之礼,其中很多甚至是天子之礼。这种情况下,还说霍光去世是“卒”,那可就是欲盖弥彰了。这样看来,史书上关于某人物的记述,还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本人的,所以,某人在这本书上是“卒”,在另一位史官眼中是“薨”,这样或类似的情况常常发生。其实,不管是“薨”还是“卒”,他们在历史上的功绩都是无法抹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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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是以史为鉴。

霍去病和霍光兄弟二人,都是身居高位,但是死后一个是卒,一个是薨?为何评价不同呢?


其实很简单,这两位的评价不是一个人写的。评价霍去病“卒”的是司马迁,评价霍光“薨”的是班固!

先说霍去病

在《史记》中,对于霍去病去世描述为“卒”,对卫青去世用的也是“卒”。除了卫青霍去病这两位帝国双璧。太史公对于大将路博德、通西域的张骞等大臣去世用的都是“卒”。

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
……其后四年,大将军青卒,谥为烈侯。子伉代为长平侯。自大将军围单于之后,十四年而卒。--《史记》

而在《汉书》中,对霍去病去世描述为“薨”,对于卫青去世也是薨。

去病自四年军后三岁,元狩六年薨。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像祁连山,谥之并武与广地曰景桓侯。子嬗嗣。嬗字子侯,上爱之,幸其壮而将之。为奉车都尉,从封泰山而薨。无子,国除。--汉书

霍去病元狩六年薨。汉武帝痛惜之下为霍去病大修陵墓,不但陵墓造的跟祁连山一样,还雕刻了许多马踏匈奴之类的雕像以彰显霍去病生前的武功。

在汉书中,不但霍去病去世是薨,霍去病儿子霍嬗在跟随汉武帝封禅泰山时病故也被称为“薨”。

我们再来看看卫青的记载。

元封五年,青薨,谥曰烈侯。子伉嗣,六年坐法免。

卫青在汉书中也是记载为“薨”,没有疑问。

在古代,不但人活着要在各方面讲究区分阶层,要分出个高低贵贱来,死后也是一样重视。

天子--诸侯--大夫--士人--百姓--奴隶这一个鄙视链虽然从原始社会就诞生了,但是在周朝时期才在周礼中被明确的规定了下来。

天子礼器有九鼎、音乐有八侑、都城要九雄,用的车马弓箭都和别人不一样。诸侯、大夫按照规格依次递减,要是违反了,那就是大不敬、造反之罪。

这也是为什么战国时期被称为礼乐崩坏时代的原因。当时的诸侯都纷纷拿天子的礼仪、音乐,根本不管礼记的约束。

但是当天子、诸侯死后还是要盖棺定论的。在这个时候也要区分死者的社会地位。

郭德纲的相声中说:古代天子死了叫崩,诸侯死了叫薨,士大夫死了叫卒,仇人死了叫哦耶!

虽然这是一个著名的段子,但其实前半部分说的是对的。根据《礼记·曲礼下》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晰的在死亡的称呼上来分辨死者的社会地位、官职、爵位等情况。

“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再回到题目中霍去病和霍光。

霍去病活的时候先后担任冠军侯、骠骑将军、大司马,死后谥号为景桓候。他的死亡应该被称之为“薨”。

但是司马迁作为霍去病同时代的人,对于卫青和霍去病这种凭借外戚的身份一步登天的人不抱有好感。

而且卫青和霍去病吸取了之前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招揽门客,结果被按上了造反的名头被干掉的教训。一心一意专门打仗,打完仗之后闭门不出,从来不和文人交往,所以像司马迁这样的文人也不喜欢霍去病。

在《史记》中,司马迁就明确的表示:卫青和霍去病出身低贱,结果享受到了汉武帝不同寻常的宠信,自然是取祸之道。

君子豹变,贵贱何常。青本奴虏,忽升戎行。姊配皇极,身尚平阳。宠荣斯僭,取乱彝章。嫖姚继踵,再静边方。--史记

而霍光虽然是霍去病的弟弟,但是其权势比霍去病大多了,不但汉武帝死后一手把持了大汉帝国的权柄,辅佐汉昭帝。在汉昭帝死后,昌邑王刘贺即位,但刘贺仅仅当了二十七天皇帝,就被霍光废除帝位,成了海昏侯。另立汉宣帝刘病己。

废立皇帝这样的事情,在霍光之前,只有商代的伊尹干过。所以后来把废立天子又称之为尹霍之事。

而且三朝元老霍光“薨”后,汉宣帝和皇太后亲临,御赐给霍光“璧珠玑玉衣、黄肠题凑”这样的最高等级棺椁,发甲士送灵车到茂陵……这些规格差不多是以天子的身份下葬的。

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汉书

所以我们看到,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中,对于卫青、霍去病这样凭借外戚身份上位的将军,哪怕功劳很大,也只是一个“卒”字,体现了太史公暗中的鄙视。

而在《汉书》中,班固对于卫青、霍去病、霍光等人都评价为“薨”给予他们死后一个符合侯爵身份的说法。

这一个对于“去世”不同的评价中,体现着司马迁和班固对于霍氏兄弟不同的看法

我是以史为鉴,每天都有靠谱的历史故事,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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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不同身份地位的人离世了有不同的叫法: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庶人死曰死。司马迁被汉武帝施加了腐刑,也就是被刑治成了太监,因此司马迁内心深处十分憎恨汉武帝;凡是汉武帝喜欢的人,司马迁都不怎么喜欢;凡是汉武帝讨厌的人,司马迁都不怎么讨厌。汉武帝十分喜欢大将军卫青、冠军侯霍去病,两人都得以拜将封侯,位列诸侯,按理死后当称薨;不过司马迁认为霍去病只能当个大夫,故死后用卒!

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后,只有皇帝可以自称朕,死后曰驾崩;王、公、侯三种爵位的人死后称薨。周朝是,王死后也称驾崩,不过只有周王死才称驾崩,其他王死还是称薨。班固在《汉书》中就称霍去病的死为薨,承认霍去病死时是以诸侯身份死的。霍去病官至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死时才23岁!

元狩二年汉武帝任命十九岁的霍去病为骠骑将军,于春、夏两次率兵出击占据河西地区。河西之战捕获浑邪王、休屠王部,歼敌4万余人,俘虏匈奴王5人及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120多人。同年秋,奉命迎接率众降汉的匈奴浑邪王,在部分降众变乱的紧急关头,霍去病率部驰入匈奴军中,斩杀变乱者,稳定了局势,浑邪王得以率4万余众归汉。河西之战后,汉朝控制了河西走廊,与西域诸国相往来,东西两侧夹击匈奴,并最终消灭匈奴。

元狩四年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70400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汉军乘胜追杀匈奴至狼居胥山,并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漠北之战使得匈奴元气大伤,从此漠南无王庭;汉朝开始对匈奴从防守转向进攻,从下风稳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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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礼记》中,有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霍去病从军数年,战功赫赫,生前官拜大司马骠骑大将军,敕封冠军侯,按照古代的礼法,他是有资格使用“薨”字的。

霍光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在汉武帝去世后,霍光出任辅政达成,在史书上喻为周朝辅佐周成王的周公,官至大司马大将军,为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同样可以使用“薨”字。

那么,史书具体是如何记载的呢?

在《史记》中,司马迁老先生如此记述: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

司马迁去世之时,霍光还没有去世,因此,在《史记》中并无霍光去世的描述。

在《汉书》中,班固老先生无论是描述霍去病还是霍光,使用的都是“薨”字。

那么,为何会有这样的差别呢?

我们知道,司马迁老先生编写的《史记》,号称“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大都有着他本人强烈的感情色彩。像对项羽,司马迁就推崇之至,不吝赞美之词。对于像卫青、霍去病这样凭借外戚上位的,即便立下大功,司马迁也很鄙视。

正因如此,司马迁在描述霍去病之死时,用了“卒”字,而不是“薨”字。在描述卫青去世时,也一样!

班固老先生撰写的《汉书》,其立场相对客观,当然,为尊者讳的现象比比皆是。既然霍去病、霍光都是诸侯身份,描述去世就都用了“薨”字。

在古代很长时期,《汉书》都被奉为史学正统,而《史记》则被封禁,列为“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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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等级制度是非常森严的,并不像我们今天是人人平等,从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每个阶级之间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构成了中国古代的阶级制度,而不同阶级能够享用的社会资源也是完全不同的。

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礼制的使用时非常严格的

中国古代的爵位,分为了公,侯,伯,子,男五等,在周朝公爵的封地方圆五百里,之后每级递降一百里,到了男爵就只能得到方圆百里的一块封地。如果祭祀,大兴土木等活动,不按照礼制来,甚至可能会引起战争,所以后世的史官记载一些重要的事件时,通常都会严格的按照一些规定来。

在《礼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霍去病是西汉名将,他的官职最高的时候到了大司马一职,而霍光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西汉权臣,他权势最为鼎盛的时候,甚至可以废立君王,霍光死后汉宣帝是以皇帝的级别将其安葬。

所以按照《礼记》中的说法来看,霍去病是被当做大夫这个级别来看待的,而霍光则是被当做诸侯来看待,从两人的生平经历来看,这种记载是比较合理的。另外秦始皇称帝之后,后世皇帝死了被称为驾崩,王爵死了称为薨,而高级官员类似于古代的大夫阶级,他们死了称为卒也是合理的。

秦始皇画像

为何霍光死后记载用“薨”,霍去病死后记载用“卒”?

汉武帝任命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按照汉武帝的遗诏,霍光被封为了侯爵,在汉宣帝继位后,汉宣帝因为权力不稳,所以霍光独揽大权,一切政务大臣们都是先报霍光,再去禀报汉宣帝,霍光还将自己的女儿霍成君嫁给了霍光,霍光功高震主让汉宣帝十分的忌惮,汉宣帝没有能力扳倒霍光,只能暗中培植自己的心腹。

另外一方面汉宣帝也还是很感念霍光的功劳,将其列为了11位功臣之首,即便之后霍氏谋反,霍光也没有遭到牵连,反而在汉宣帝之后的历代汉朝皇帝,都有祭祀霍光,并且还派有专人为霍光守墓,所以霍光的地位和王爵相似,并且是在活着时就被封为侯爵,他死了在史书中记载用“”是比较合适的。

霍光画像

而霍去病他是个私生子,出身非常的卑微,而在军事才能上,霍去病绝对是天才,他和卫青率军深入漠北,追击匈奴两千多里,一直杀到了狼居胥山,在这里举行了祭天封礼,有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不久之后,卫青,霍去病均被加封为大司马,开始参与管理军政。

虽然霍去病很受汉武帝器重,他的官职显赫,但是他大多数时间几乎都在四处征战,朝中主要依靠汉武帝的依重卫氏外戚的权势,公元前117年霍去病病逝了,年仅24岁被谥封为景桓侯,虽然他为西汉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和出身较好的霍光相比,在地位上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以史书中记载霍去病死亡用“”也是符合霍去病地位的。

霍去病西征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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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生前封侯,霍去病死后追谥为侯。


崩、薨、卒、死、殁、没,都有死之意,各有不同:

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等级的分别极严,连死也分等级。

《礼记·曲礼》上说:“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唐书·百官志》:“凡丧,二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

《左传》对诸侯的死有时也称“卒”。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三十三年·秦晋骰之战》:“冬,晋文公卒。”

到了唐代,“卒”字的用法更不严格。

如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入门闻号咷táo,幼子饥已卒。”这“卒”,已是泛指死。

“殁”等于说“去世”,也是泛指死,上古一般只写作“没”。

《孟子·滕文公上》:“昔者孔子没。”

贾谊《过秦论》:“孝公既没”。

《论语·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后来在“去世”、“死亡”的意义上,一般写作“殁”,而不再写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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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历史,尤其是对不同阶层的人去世,一般都用不同的形容。在中国只有庶人死亡才用“死”,也就是一般的平民老百姓,而在各种影视剧中,也能够看到,每当皇帝死了以后,都称为“驾崩”,按照一般的规定:天子死了称崩、诸侯死了称薨,大夫死了称卒,士大夫称为不禄。这样的规矩是万万不能错的,尤其是一些世家之中,彼此之间拜会的时候,一定要弄懂对方的身份,不然是一件有失礼节的事情。那么在此回答问题,在史书上记录霍去病死了称卒、霍光死的时候用的是薨。对,你没有看错,霍光用的居然是只有天子才用的字眼。而相比之下霍去病的名声即便是到了2000年以后仍然光照千古,但在史书上也只是简简单单的用了一个“卒”来形容。按照正确的对应关系来看,霍光去世以后,无论如何也上升不到一个“薨”字,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他去世以后,汉宣帝刘洵特别的拔高了霍光的身份地位。霍光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权臣,由于汉武帝晚年的巫蛊之祸,使得太子受到了牵连,汉宣帝刘洵也因此被关入监狱,当时他尚在襁褓中,后来汉武帝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因此将这位曾孙又从牢中放出来,并且重新录入宗室籍贯。汉武帝立钩弋夫人儿子刘弗陵为太子,史称汉昭帝,由于年幼汉武帝特别指派了几位辅政大臣,其中包括霍光在内的几人,但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本该是分配管理军事方面的霍光逐渐掌握了朝廷大权,而其他几位辅政大臣,要么病逝,要么被霍光斗倒,只剩下了霍光一家独大,但汉昭帝也很命苦,年纪轻轻就去世了,没有留下子嗣。霍光于是重新扶持昌邑王刘贺为皇帝,但是仅仅几个月就废掉了,而流落民间的皇曾孙刘洵就被霍光重新立为皇帝,史称汉宣帝。汉宣帝继位之处对霍光十分忌惮,因此无论有何要求,都尽力满足,霍光生前几乎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汉宣帝用他的毅力和耐心,硬生生撑到了霍光去世以后两年,才反攻倒算将霍光在朝廷的势力连根拔起。但在选择麒麟阁功臣的时候,霍光仍然被汉宣帝列为第一,并肯定了他的功绩,其实在霍光死后,汉宣帝对霍光下葬的规格全部都是采用天子的规格,比如黄肠题凑等等,可以说对霍光极尽尊荣,安葬在了茂陵,也因此在汉书中对霍光使用了“薨”这样的字眼。算起来司马迁在记录史书的时候,采取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在字眼上的使用更是达到了极致,让人跳不出毛病,因此在史记中,记录霍去病用的是“卒”,因为汉武帝对霍去病下葬是用的诸侯的规则,相比之下汉书在描述上对于一些有着特别贡献的人,也一律都是按照拔高一个层次来描述,出现霍光这种情况,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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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别抢,我来答。

同样是死亡,但是在称呼上却有所不同,这叫古代叫做礼制。

而这一套礼制基本上就产生于周朝,从一个人死亡那一刻开始。

由于他的身份和地位的不同,就会产生各种差异,而这种差异基本上遵循的是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等级关系。

一直到下葬的那一刻,每一个等级的人都对应着不同的礼制。

《礼记·曲礼下》记载说:

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你看,这资料里面写的就很清楚了。

那么霍去病死的时候是什么身份呢?

他官至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

这个“侯爵”是汉朝能够给予文武大臣最高的地位,毕竟王爵只有刘姓子孙才能拥有。

那么照理来说霍去病应该用“薨”,大夫才用“卒”,为什么要用“卒”来表示霍去病的死亡呢?

实际上翻开《史记》你就会发现,司马迁除了天子去世用“崩”以外,其它不管是诸侯还是士大夫,他统一用的都是“卒”。

如在《周本纪》中,周天子去世,司马迁清一色用“崩”;

二十三年,桓王崩;十五年,庄王崩;二十五年,惠王崩

而诸侯他统一都用“卒”;

二十四年,晋文公卒;三十一年,秦穆公卒;

反而是在《资治通鉴》中司马光倒是很严格的遵循了这一制度,对于诸侯去世他都用“薨”:

燕湣公薨,子僖公立;韩景侯薨,子烈侯取立;赵烈侯薨,国人立其弟武侯;秦简公薨,子惠公立。

这其中可能有一些内因,我就不在这里深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阅一下。

那么既然司马迁把这些诸侯都用“卒”来表示,那么也就不难怪他也要把霍去病用“卒”来表示了。

至于霍光,那是《汉书》里记载的人物,和司马迁已经没有关系了。

而在《汉书》中你也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霍光去世的时候被形容为“薨”,其实他并不是一个人享受到了这种特殊的照顾。

萧何与曹参去世的时候也是用“薨”来表示。

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孝惠二年,何薨,谥曰文终侯;参为祖国三年,薨,谥曰懿侯

另外像张良、陈平也都是用“薨”来表示。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霍光在汉书中能够享受“薨”的待遇,其实就是对他的一种尊重。

而萧何、张良这些人也是如此,由于他们功高盖世,所以用“薨”来显示他们的尊宠和地位。

毕竟霍光下葬的时候可是以帝王的规格被赐予汉代最高规格的丧葬等级“黄肠题凑”,而且还有玉衣,最后还陪葬在汉武帝的茂陵里。

在古代礼制上,除了在称呼上每个等级地位上的人使用的字眼不同,连下葬的日期也不同。

《礼记·王制》记载说: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庶人县封

你看上面规定的很清楚:

天子停灵七天才出殡,而且要在七月下葬;

士大夫包括庶人老百姓就不同了,三天就可以出殡,三月就可以下葬了。

而且还得守丧三年,而这也是古代需要守丧三年的来历。

为什么要守丧三年,而不是一年两年呢?

孔子解释说: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意思就是:

小孩子要到三岁时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于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的一种回报。

而天底下所有的人类都是一样的。

其实这个逻辑就是说一个人从婴儿到能走路,有三年的时间里都在父母的怀抱里度过。

所以父母去世的时候,就用服丧三年来回报父母的恩情。

古代服丧期间是很严格的。

古代服丧叫做“丁忧”,在服丧起见,服丧的人家不能婚嫁,不能娱乐,不能洗澡。

在饮食上不能饮酒食肉,夫妻双方也不能同房,还必须居住在简陋的草棚中。

在朝廷当官的人还必须请假回家服丧,但又是因为这个人身居高位,朝廷离不开他。

就产生了所谓的“夺情”一说,就是因为国家需要,所以免除了丁忧。

譬如王安石变法期间就曾夺情。

除了下葬的时间有规定,连棺材的尺寸古代也规定的死死的;

譬如《礼记·丧大记》记载说:

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

除了棺材用的规格不一样,古代人死亡以后的坟墓规格也不一样。

最开始人们普遍下葬的方式是“墓”。

它是指下葬亡者以后,用土封平,然后竖起一块标志牌,但是不封土堆,即平地为墓。

《礼记》中说“古也墓而不坟”,就是这个意思。

今天我们去公墓里祭祀,就会发现那些坟墓都是没有土堆,只有一块墓碑。

后来因为这样祖先的下葬地点容易被杂草掩盖,从而找不到,就催生了“坟”;

坟就是农村最常见的丧葬形式,即墓地的上面有一个耸起的土堆。

一般都是老百姓采用的多。

而冢是坟的升级版,《尔雅》解释说:冢,大也。

说明这个冢在规格上肯定要比坟要高,比较出名的譬如曹操的七十二疑冢,这种规格的一般在古代只有有权有势的家族才能建造。

而皇帝都是采用“陵”这种规格,具体就不描述了,基本上我们现在看到的皇帝陵墓都是“陵”的表现,气派,宽阔,配套有房屋广场以及各种绿化。

可见,在古代,一个人死亡也是很讲究的,相比较于此,我们现在的丧葬文化已经淡化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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