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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知府和知县被同时定为正式官职的就只有在明清两朝,所以这里的比较就以明清为准,而不考虑其他的朝代。那么在明清时期这三者到底有何区别呢?这里听我澳古君为大家详细道来。



知府

“知府”二字最早出自唐朝,当然那个时候并不是叫知府,而是叫“知府事”。《旧唐书.卷四十八》记载“武德初,因隋置牧,以亲王为之。或不出阁,长史知府事。”,当然从该记载可以看出此时的知府事并不是正式的官职。



“知府”真正第一次出现在一个朝代的官职表上的是在元朝。据《元史.卷九十一》记载“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不过此时的知府与“知府事”一样,不常置,或叫府尹,或叫知府,反正并不固定。



而直到明朝“知府”才被定为正式的官职,《明史.卷七十五》记载“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也就是从这一刻起,知府作为府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被正式确立。



当然明朝的知府在品级上多有变化,明初因府被分为上中下,所有上府知府为从三品,中府知府为正四品,下府知府为从四品。而后在不久就被全部改为正四品,明中期后由于巡抚替代了布政使成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布政使的官阶被调为从二品,随之知府也从正四品变成了从四品,自此并成为定制,而清朝也随遵循之。



知州

“知州”最早出现在宋朝。宋初赵匡胤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唐末之后的武将割据地方的事情 ,于是就让京中的文臣们在各地出任“权知xx州州军事”,据《宋史.志.卷一百二十》记载“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以留之,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焉。”,借此来方便中央掌控各地,并杜绝武将弄权的情况出现。但是此时的“权知军州事”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官职,并非是正式官。



而“知州”被正式定为官职的是在元朝,据《元史.卷九十一》记载“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也就是当时在元朝中下二州设“知州”来协助达鲁花赤治理地方。当然这个时候虽设立知州,但也并不固定时而废又时而立。



同样直到明朝,知州才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官职,并成为一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并给予了从五品的品级。当然此时的知州同元朝一样也分等级,据《明史.卷七十五》记载“凡州二: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则同。”,也就是在明朝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的待遇与府同等,并可辖县,而散州的待遇就只与县同等,且不可辖县。



也就是实际上在明朝直隶州的知州在待遇上等同于知府,而散州的知州在待遇上就只是等同于知县,不过两者虽然在待遇上有区别,但是品级却是一样的,都是从五品,可以说是有点混乱。所以到了清朝,清廷就将直隶州的知州提为正五品,而知州就是从五品。



知县

“知县”二字最终来自于唐朝,唐称代理的县令为“知县事”。而宋则依唐例,将派遣京中文官去执掌一县的行政长官称为“知县事”。但是同以上的知府事、权知州军事一样,知县事并不是正式的地方官,它只是代理。



而直到明朝建国后,知县才正式成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明史.卷七十五》载“知县,掌一县之政”,并给予了正七品的品级。到了清朝则遵循明制,知县依然是作为正七品的一县之长。



知府、知州和知县有何区别?

首先在知道他们的区别之前,我们要知道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是“省-府-县”和“省-府-州-县”并行的一个制度(当然清朝还出现了道这一行政区划)。而在明清时期省辖府和直隶州,而府则辖县和散州,直隶州亦可辖县。所以如果从职权上来看的话,知府掌的是一府的行政事务,知州掌的是一州的行政事务,知县掌的是一县的行政事务。



如果从直属关系上来看的话,他们的区别就是知府和直隶州知州拥有同等待遇,知县和散州知州拥有同等待遇,然后知县、散州知州是知府的下级,而直隶州知州有时候也会成为知县的上级。当然如果从品级上来看区别的话,知府则是从四品,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或从五品(明朝为从五品),散州知州为从五品,知县为正七品。



之后在俸禄上,如清朝知府的俸禄是岁俸105两,知州的俸禄是80两,知县的俸禄是45两。当然清朝还有养廉银,比如在江苏这三者一年的养廉银分别是知府养廉银是2500-3000两,知州养廉银是1000-2000两,知县养廉银是1000-1800两。



同时还是在清朝这三者在顶饰和补子上也有区别。知府的顶饰是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青晶石,吉服冠用青金石顶,补子图案是云雀。知州的顶饰是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水晶石 吉服冠用水晶石顶,补子图案是白鹇。知县的顶饰是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顶素金顶 吉服冠用素金顶,补子图案是鸂鶒。



此外,在明清这三者的车舆与各种仪仗也都有区别。这里我以明朝为例,如乘车,知府和知州的车驾可用素狮头绣带,青缦,但知县只能用素云头青带,青缦。再如伞盖,知府出行能用红浮屠顶,俱用黑色茶褐罗表,红绢裹,三檐,而知州用红浮屠顶,青罗表,红绢裹,两檐,到了知县只能用红浮屠顶,青绢表,红绢裹,两檐。



再比如在马的嚼子和缰绳的使用上,知府和知州能用银,但知县就只能用摆锡。又比如在印信的使用上,知府用的是俱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知州用的是俱铜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厘,而知县用的就只是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



总之在古代知府、知县和知州还有着很多的区别,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一一介绍。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明史. 舆服志》和《清史稿. 舆服志》,这里有着详细的介绍。

知府、知县和知州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知府是现在的市委书记,知县是现在的县委书记,而直隶州知州就是现在的省辖市市委书记,散州知州就是现在的县级市市委书记。当然这个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古代的官制并不完全跟现在的官制一样,所以只能大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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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满楼

古代各朝的官制变化较大,这里就说说明清时期的知县、知州和知府。

明清时期的知府是从四品官员,低于四品的道台。道台俗称蓝顶子,是专门监察以下知府知州知县的官员,简单说,就是管官的官。

知府品级低于道台,如果和现在比拟的话,基本相当于一个地区的最高长官,如江西之上饶、山东之聊城等等。

当然,和现在的行政区划比,明清时期的知府管理范围要小得多,因为现在各省下的地区都比较大,往往一个地区专员要管理十几个县市。



而在明清时期,各省下设立的知府大约是目前地区的两到三倍,每个知府管理的州县多不过十,少的只有四五个县,管辖范围比现在的地区专员要小得多。

当然,从职责或者权力上来说,古代行政、司法、财政乃至军事等方面都是一体的,一个知府负责全区域的所有事务,这是目前地区专员所不能比的。

知府如此,知州、知县也是如此,都是统揽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大权,这是明清时期官员和目前体制的重大区别。

说完了知府,再说说明清事情的知州和知县。

在古代,州县官是十分重要的,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亲民官,到了知府以上,基本就不再和老百姓亲自打交道而都是公文治理模式了。



但知县和知州是不行的,每个州县衙门都有登闻鼓,只要老百姓击鼓鸣冤,州县官就必须升堂收下状子,必须亲自讯问案情。

从这个意义上说,皇权虽然不下县,但州县官却是整个中华帝国治理的根基所在。

据统计,在清朝时期,州县官有接近一千五百多位(明朝少于此数),这些基层官员的好坏,基本决定了整个帝国的治理生态。

那么,明清时期的知州和知县有什么区别呢?简单说,都是县级,但级别略有不同,即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而知县就是现在的普通县。

当然,在知州里面,也略有区别,有些州因为是省直隶州,所以级别又比一般的知州要高一些。



一般来说,明清时期的知县是正七品官员,而知州通常是正六品,比知县高一品,直隶州还要再高一级,也就是正五品。

知州和知县因为是亲民官,他们是整天都要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如收税、捉贼、审判等,事务相当繁忙。

至于知府,则要统揽所在区域的所有事务,但他们主要是盯着知县知州就行了,至于道台,则主要起监察作用,各自的分工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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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地方长官叫节度使,这些人有很大的权利,军政财一把抓,所以唐末这些人都有了割据一方的资本,著名的安史之乱的引发者安禄山就是节度使出身。



到了北宋初期,太祖觉得这种任命官员有很大的弊病,于是就逐渐剥离了节度使的权利,尤其是在天下逐渐平定以后,为了弱化节度使的权利就不让他们管理辖区内的政务,下面官员的任命,都是由朝廷直接安排,一般都是二品和以上的官员出任。这些官员上任之后,工作都是直接和朝廷直接汇报,是直接听令于皇帝的,他们就是知州。著名的大词人苏轼便曾担任过知州。

知州是个简称,正儿八经的名字是“权知某地的州军事”,就是说临时去某地办差,所以被授予了这个身份。这个时期的知州不是常设的职位,只在明清才成了定制。由它管辖一州之事,包括下设的一些县城,相当于现在的市长,而且是军政一把抓的。不过明清两代的州又有两种,一种是直隶,一种散州。

直隶州的知州地位更高,属于省级的,而散州则属于县级的,直隶的知州地位和知府相当,而县级的和知县相当。两者品级相同,都是从五品,不同的地方在于具体发放的俸禄。

知府在唐代已经出现,不过那时候并不是一种定制,也是临时被派到地方任职的,带有一些特别的使命。在宋朝正式建立了命名为府的区域,管理这些府的最高长官就是知府。知府排在知州之前,有些知府和知州地位相当,但是很多时候知府都会兼任其他官职,所以在军政方面,知府有时候要比知州要权大一点,相当于现在的大一点的地委,当然也是军政一把抓。

到了明初,对于府的定义再次做了改变,这是一个夹在省和县之间的存在,并且各府都做了等级的区分,京城和陪都属于一档,另外有上中下三个级别的府。京都和陪都的长官不叫知府,而是叫府尹,其他的一样。另外这些不同级别的知府,官衔也不同。府尹是正三品的,而上府知府则是从三品,其他照此类推,在后来才都进入了统一的编制,都成了正四品。所以从此知府就定了,比知州的品级还高,相当于现在的地委,军政都由他来负责。后来知府的地位又降了,成了一个从四品,清朝沿袭。

知县是很小的一个官,最初的是由朝廷大员去某个小地方办差,为了给他行事的权利,就会临时授予这个官职,后来逐渐形成了定制,尤其是清朝,历代皇帝对小知县都很重视。知县在一开始是没有军权的,只负责县里的政务,比如户籍登记、钱粮等。如果县里有军队驻守的,知县一般还会被授予额外的官衔,这样才有权管理军事问题。

别看这个官小,只是个七品的小官吏,同样也是授命于皇帝,所以在康熙、雍正等人的手上,许多地方小官受到提拔,后来成为了朝廷的栋梁。知县到底有多小呢?它大概就是现在的镇长、乡长那么大,所以很符合“芝麻官”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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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知州>知县

知州主管地方军事,相当于现在的省属的军事机构长官,知府就是市长,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

知府——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

知府又叫做太守,是某一个州郡的最高长官。知在古代作为管理的意思,府则是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出现。到了唐朝时期,才设置了府伊。

到了宋朝时期,才有了知府的称号,主要管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元朝时期废掉府设置了路,到了明清时期又被改了回来,省县之间的行政单位成为府。

尤其是在明朝的时候,根据知府交纳税粮的多少,又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在京城的知府为正三品,以20万、10万税粮多少为界限,依次是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

明中期之后,虽然稍有调整,但是大体上还是差不多。古代的知府,就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市长。

知州——市长(副厅)

宋太祖为了吸取五代时期群雄割据的局面出现,规定各个州的刺史只直接服从于朝廷,节度使不得插手相关事务。

再加上宋朝比较重文轻武,后来又派遣京城的文官代替刺史去管理各个州,比如说“权知××州州军事”。

这里面权就是“虚职”,或者说是挂职,相当于是代理行使权利。知在古代是管理的意思,军是古代的军事,州军的州是古代的民事,因为古代军政一体。简称就是“知州”。

元朝时期基本延续宋朝行政,但是在此基础上设立了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的达鲁花赤,地位要比知州高。

明清时期有所改进,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就是直属于省,下面可以管辖县。散州就是一般的市,但是不管县,属于上面的府或者道。

知县——县长兼县委书记(正处)

早在春秋时期就设立了知县一职,虽然叫法和现在可能不同。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他作为地方一级的行政单位,一直被延续了2000多年。

在唐代以前,基本上称作是县令。一直到了宋代之后,才有了知县的名字。古代基本上是行政军事一手抓,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七品芝麻官。虽然官小,但是管理的事情多。

相对于现在的职务来说,就是一个县的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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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知州、知府、知县的称呼全面普及是从北宋才开始的。

北宋实行官职和差遣分离制度,反映在职务名称上,就是“权知XX州(府、县)事”。

在宋朝以前的唐朝,地方分州、县两级,州最高长官是刺史,相当于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县最高长官是县令,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

到了宋朝,地方仍分州、县两级,但州、县两级最高长官名称发生了变化。

刺史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朝廷派到地方去的官员,因为带有临时性的味道,称“权知州事”,简称“知州”;“权知县事”,简称“知县”;“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知州,相当于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级

宋朝的州级最高长官只有一个,就是知州,因此相当于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级干部。

宋朝的州分上、中、下三等,类似于如今的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主要依据户口来划分。这个时候,上、中、下三等的知州,级别就有可能不一样。

宋朝的知州一般由文官担任,朝廷统一选派,并且很少由一个人长期担任一个州的知州。另外,宋朝还在各州设通判,既相当于州的二把手、知州的副职,就有监督知州的权力。

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正处级

宋朝的县级最高长官只有一个,就是知县,因此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正处级干部。

宋朝的县和州类似,也分等级,不过是八等,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其中赤、畿都是京县的等级,也就是都城的下辖县,其他六等则是依据户口多寡划分。

宋朝的知县一般也由文官担任,朝廷统一选派。

知县在北宋被称为“亲民官”,因为他是基层官员,直接管理政事,教化百姓,与百姓的关系和利益最为密切,因此朝廷十分重视知县的人选,一般也是由进士担任。

知府,相当于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正省或副省级

府其实是地位特殊的州,一般在经济和军事上比较重要的地方设立。

府也有等级之分,分京府和次府。

1,京府指拥有京城地位的府,比如东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等,相当于直辖市。这些京府的最高长官职务为府尹,正省级,一般由亲王兼任,但亲王大多是遥领,并不实任,而由其他官员实任,称“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影视剧中经常称呼包拯为开封府尹,这是错误的。包拯的职务是“权知开封府”,简称开封府知府,绝不是开封府尹,因为只有亲王兼任开封府最高长官,才称府尹。

2,次府指地位高于州、低于京府的府,相当于副省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一般不设府尹,其最高长官职务为知府,副省级,也称“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宋朝的知府、知州、知县,虽是地方官,却不是由上一级任命,而是统一由中央任命。也就是说,州府只有监督,没有任命下一级知县的权力,这就确保了朝廷把人事权牢牢掌握在手中,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举措。

后来的明清两朝,基本沿袭了宋朝地方官制度,均设知府、知州、知县,但不再作为中央派遣到地方的官员,而明确为地方官,不再拥有“权知”这种临时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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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自宋代开始,到明清时期开始成为定制,所以以明清时期的知州、知府、知县来说明。

以明为例,三者的等级为,知府>知州>知县。明朝设十三省,省以下为府、州、县,各有职属。

知府、知州、知县

以省份来看,府相当于如今的市,州相当于如今的县,县相当于现在的乡镇一级。值得一提的是,“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相同”

明清时“州”分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知州的品级和知府相当,散州知州的地位只相当于知县。直隶州直属于省,下面管辖县,而散州直属于府、道,下面不管辖县,所以一般都是知州这一块需要分清楚,其他的像知府、知县,则很容易搞清楚。

知府要是放到如今的话,则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古代是政法不分家的),知府下面有同知、通判等属下,分管一府的督粮、军队、捕盗、水利等事务。

而且府也有直隶府(无此职位,方便认识而已),例如明朝国都北京、留都南京的管理者,则成为顺天府尹和应天府尹,为中央官员,地位和省级官员一样。

知州的话为县长,属下有同知、判官等,职务和知府之下的同知、通判一样,掌管一州的粮草、军队等实际事务。

知县到了现在就是乡长了,为最低一级的官员,自古以来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所以知县就是国家管理人民的直接负责人,康熙、雍正都十分看重知县这个职位。

知县以下属官有县丞、主簿,分管钱粮、户籍、征税、巡捕、河防等事。知县地位低,品级小,但却是帝国的奠基石,一个好的知县,对帝国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作者/狐史首丘:主写三国,次写明清,其余百度,然后乱编,喜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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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什么疑义,不管是电视剧还是小说亦或是现实,一个基本常识就是知府大于知州大于知县。

我们首先来看,“知府”类比现在,比如说济南府,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地级市,既然应该相当于地级市,所以我们来看看现代社会一个地级市市长是个什么水平,大家都差不多有这么一个印象,那就是地市级干部应当对应的是正厅级干部,举个例子:泰州市市委书记,无锡市市长就是正厅级干部。而府的长官叫知府,一般品阶是正四品或从四品。

当然了,如果是皇城根儿下的应天府或者顺天府那就应该是三品了,关于知府权柄,那是相当大,比如在水浒传中下令杀害霹雳火秦明一家的就是青州知府,虽说是小说,但侧面也反映了知府的这个权柄非常大了。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知州,提到知州就不得不提一个人,那就是曾写下醉翁亭记的六一居士欧阳修了,有一桩趣事,欧阳修曾经被贬到滁州当知县,但他在醉翁亭记中非要说自己是知州,而实际上这恰恰反应了宋朝的一个大的官制变化:宋特别喜欢用朝臣充任各州长官,不管是贬谪还是升迁,总会很正式的称"权知某州事",简称知州。

所谓知州,顾名思义,是为各州行政长官,如果是直隶州,那么该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若是散州,则该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直隶直隶,顾名思义,中央直接管辖控制的州,一般领一至两县,品阶比知府低半格至一格,一般是五品,但是若与当今社会对应则是直辖市,比如说是上海市、深圳市,这就不能比了,现代直辖市级别那是远远高于古代直隶州的;散州,下不领县,属府管理,一般设在比较重要的县,举个不恰当的比方可能就如同今天的某某民族自治区一样。

最后我们来看看知县,知县大家平时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频率那是相当之高啊,一般都是脑满肠肥、昏庸无能的负面形象。

但这其实很不准确,众所周知,古代中国属于皇权不下乡,所以古代知县的作用远远大于与它相对应的现代社会当中的县长,古代知县官衔领正七品,而如果对应着现代县长,现代县长属于正处级干部,当然这也是"七品芝麻官"的由来,听上去看上去都是官微职小,但实际上像这种堂堂正七品朝廷命官门槛也是非常高的。

比如说明朝著名戏曲作家、文学家汤显祖21岁中举,轮到他做知县的时候他已经45岁了;清代学者、文学家李兆洛进士登第之后,被选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协修,接着就任凤台知县。

像古代做知县的代表人物说实话是比较多的,有陶渊明、程凤金、狄仁杰、秦锡琈等一大批名臣,都是从这样的基层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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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代为例。清代官制沿袭明朝,地方官制可分为省、道、府(州)、县(州)四级。 道台作为布政使、按察使的属官,下辖若干府,分为分巡道、分守道。管理辖区内财政、民政的,叫做分守道;管理辖区内刑名、诉讼的,叫分巡道。


  • 县的设置

清代设置州、县的标准为:

  1. 将事务较为简单的州改为县;
  2. 将事务较为繁琐的县升为州。

根据《乾隆通典》:全国设置1345个县。行政长官为知县,品级正七品(直辖的知县,品级为正六品)。相当于县委书记,掌管一县的诉讼、田赋、治安、教育等方面,可以说是离老百姓最近的“一线官员”。有副职官员县丞、主薄辅助政务,人数根据事务多寡而设,也有不设置县丞、主薄的县。

县丞品级为正八品,主薄品级为正九品。《光绪会典》记载:全国县丞345人,主薄55人。分掌粮饷、马匹、赋税、户籍、治安等政务。

  • 州的设置

根据《光绪会典》记载:全国设直隶州73个,属州145个。

1、直隶州:凡没有改府,下辖若干县的州,便是直隶州,行政级别等同于府。行政长官为直隶州知州,相当于县级市市委书记,品级为正五品。有副职官员州同、州判辅助政务,无定员。州同为从六品,州判为从七品。《光绪会典》记载:全国直隶州州同20人,直隶州州判35人。

2、属州:没有属县,隶属于府。行政长官为属州知州,品级为从五品。《光绪会典》记载:全国属州州同32人,属州州判35人。

州同、州判职责为分掌各州粮饷、马匹、水利、海防等政务。

  • 府的设置

根据《光绪会典》记载:全国设府185个。府分两种:

1、地方府:各省下辖若干府,行政长官为知府,相当于地级市市委书记,掌管一府的政令,品级为从四品(原为正四品,乾隆时期改成从四品)每三年对下属官员考核一次。有副职官员同知、通判辅助政务,无定员。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分管粮饷、治安、海防、水利等政务。《光绪会典》记载:全国同知110人,通判88人。

2、直辖府:清朝将盛京(今沈阳)与京城周边,划为一个特殊的区域进行管理。因“直辖”的关系,行政级别与省同级,分别叫奉天府、顺天府。行政长官也不叫知府,分别为奉天府尹、顺天府尹,相当于直辖市市长,品级为正三品,一般由部院大臣兼任,可以直接上奏皇帝。岗位职责包括:监管属员、管理刑法、管理京城治安、管理祭祀、主持乡试等。


有正四品府丞、正五品治中、正六品通判各一人辅助政务。府丞兼学政衔,分掌教育、考试;治中分掌地方钱粮、户籍等;通判分掌诉讼、礼仪及大小杂务。


清康熙年间,授予时任都察院副都御史张吉午,顺天府尹。此外,一代才女凌叔华的父亲凌福彭,与康有为同为同榜进士,也曾担任过顺天府尹。

各位看官,不知道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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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的影视作品中,我们都经常听到知州、知府、知县这三种官名,它们的名字很相似都有一个"知"字,他们各自代表什么官职?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它们吧!

首先来了解一下"知州"。

"知州"是"权知某军州事"的简称,负责暂时主管地方军民政的一个官职,"权"在古文中就是非正式职务的意思。"知州"这个官职在宋代被设立,是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权力而存在的官职。

宋太祖为了防止再次发生唐末五代时期割据政权的局面,重文轻武,派遣朝廷的文官管理州务,就有了"知州"这个官职。

后来元朝沿用了宋朝的制度,"知州"仍以非正式职务的身份存在。一直到明朝、清朝,"知州"这个官职都存在,不过是以正式官职的身份存在。明清时期,"知州"又有了更明确的划分,有直隶州和散州两种不同的级别,前者比后者的待遇好,不过它们都官至五品。放在现在,"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市长。

其次来了解一下"知府"。

"知府"又有"太守"之称,是管理州郡行政方面的一个官职,主要负责通知国家发布的政令、征收赋税、管理解决案件。"知府"这个官职在魏晋时期就被设立了,相当于将军。到了唐朝,也有与"知府"相似的官职,那时是管理国都或者皇帝登基前管理的州的官职。后来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设置地方政区:府、州、军、监。府的地方长官被叫做"知府",总领一个州的军事、政治事务。

再后来到了明清时期,"府"是一级行政单位,管理府的事务的人就是"知府"。放在现在"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兼市长。

最后来了解一下"知县"。

"知县"是"知县事"的简称。一说起"县",我们自然而然会想到郡县制,郡县制在春秋时期就开始实行了,后来秦始皇嬴政统一天下后,郡县制被推行到全国,此时管理县的长官还不叫"知县",而是"县令"。

唐朝时期,有的县没有长官,于是朝廷派遣其他官员兼任县令来管理全县的军事、政治事务,他们被叫做"知县",所以并不是正式的地方官员,而是代理县令。

后来宋朝、明朝、清朝都沿用了"知县"这个官职,明清时期,"知县"官至七品。放在现在"知县"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

"知县"在历史中有很多有名的人物,其中在戏曲创作颇有地位、明朝著名的戏曲作家、文学家汤显祖就担任过"知县",他学富五车,12岁所写的文章就令人赞叹,21岁就中举,但是为人刚正不阿、关心民生、不愿与人结党营私,因写文章讽刺皇帝,一直被贬官,甚至最终被罢官,罢官后在家潜心创作,著有流传千古的文学作品,有"中国莎士比亚"之称。

知府,知州,知县这三个官职的权力的大小依次减小,但他们相互之间的关联甚少,这三个官职被设立的时间,经历的历史变革,都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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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府、州、县而言,县的历史是最久远的(禹贡九州的历史除外),但一直处于底层的行政区划,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县就出现了,第一个设立县制的还是自称蛮夷的楚国,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一定数量的郡,郡之下再划分县,而到了汉朝,郡之外还有国,两者下辖的都是县。

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官职的愈加成熟,朝代的行政区划越来越细、越来越全面,隋唐时期有了道、府、州、县等基本的行政区划。也是在唐朝开始,基本的行政区划大体形成,只是唐中期开始出现节度使,节度使制度造成了后来中国二百年的混乱史,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和藩镇尾大不掉,即便是唐朝灭亡,五代十国时期也并没有解决节度使和藩镇的问题,因此我们看五代十国时期,朝代更迭非常的快,都是节度使据镇作乱。

赵匡胤黄袍加身称帝建国后开始解决武将权势过大的问题,官职设置也好,行政区划也好,都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就官职来言,比较大的改革是宋朝分为官、职和差遣三个层次,也就是说当官的官职名称和他实际所拥有的职能和负责的事务是相分离的,其目的简单来说就是削弱官员权力而加强皇权。

官名只是决定了官员的品秩和俸禄等,而差遣则是代表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差遣的话常常在名称中加上权、知、提点、判等,拿“知”来说,比如知府、知州、知县。知府即为“权知府事”,掌一府的政令;知州即为“权知州州军事”,掌一州的民政和军政;知县即为“权知县事”,掌一县的政令。

宋朝的行政区划和唐朝有相似之处,不过唐朝的道改为了宋朝的路,基本行政区划就是路、州、县。而州一级中又有府、军、监,府的设置比州要大一些,简单来说就是将全国重要的州设置为府,比如都城、陪都以及潜藩之地都是府,比如开封府、应天府、江宁府等,而军、监略低于州。这些都是一级行政区划,县属于二级行政区划。

就这里来说,知府和知州的地位都大于知县,但是宋朝的知府、知州和知县都是差遣,并不是正是的官职。到了明清时期,他们才成为正式的官职,并且有了品阶。

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差不多,只是有些名称变化以及地域的合并和拆分,明朝时期设置的南北两直隶和布政司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面设府、县。同府一级的还有直隶州,府下面是县和属州。也就是说州分为两个等级,一个和府差不多,一个和县差不多。

清朝时期基本延续了明朝的设置,只是布政司改成了省,基本设置就是省、府、县,同府一级的还有直隶州,同县一级的还有散州。但知府、知州和知县的品级各不相同。

我们拿清朝来说,知县最简单,就是一个七品芝麻官,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兼县委书记。知州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和知县差不多的散州的知州,是从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的市长监市委书记;而另一种是和知府差不多的直隶州的知州,是正五品,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的市长兼市委书记。知府则是从四品官阶,相当于现在的直辖市或省辖市的市长兼市委书记。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体的比照,实际情况要比这个复杂的多,只能说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官制构建,但大体上来说是逐渐成熟和完善的,越来越进步,职责越来越明确,分工也越来越细。

写到这里,四姑娘突然想到两个与知府和知县有关的物事,著名的豫剧《七品芝麻官》讲的就是明朝的一个清廉知县为民做主的故事,其中有一句话非常的有名,即:“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而在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有这样一句话:“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确了。”其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话广为流传,早在宋朝时期就出现了,也就是说早在知府还只是个差遣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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