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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一个事实吧,虽然你们不想看,也许有人会说我在给他洗白,但我觉得受害者家属的操作有问题,是需要大家注意的。
曾春亮在7月22日在受害人家里的三楼被发现,伤了一名男性后,在逃离前威胁受害者如果报警就杀他们全家。他为什么要威胁说报警就杀全家?因为偷窃罪累犯是要加刑的,他之前已经进去两次了,再进去和死了没什么不同,可能还更痛苦,因为老年囚犯会因为体力不支无法反抗而受欺负。
然而,他并没有偷东西,被害人家属又多次报警说他偷东西,警方肯定会找他进行调查的,而他是住在他哥哥那的,短短几天内多个警察造访,家属就会认为他盗窃了不止一起,希望他去自首或者搬出去。即使一个想改邪归正的人,被这样误解,他也会重新入魔的。
警方在这件事上的操作也没问题,他没有偷东西,怎么立案?你报一百次警也是一样的结果。如果说他是盗窃未遂也不行,他被发现时是在睡觉,并不是在行窃。得说他是非法入室伤人,也可以判刑,但是是初犯,可能只是拘留,对他而言还是可以接受的。
而不是非得说他就是盗窃,没偷到也没在偷,怎么能算盗窃?说得难听点,就是受害者或其家属逼他行凶的。
当一个人被杀害,除非是随机作案,不然一定给了凶手一个拼命的原因,谁都知道杀人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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