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是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公元前543年继任郑国国君。
子产执政期间实行了三大改革,即:为田恤、作丘甲、铸刑书。
"为田洫”即土地改革。
"恤”即挖水沟。规定一夫耕田百亩,百亩之间的水沟称“沟”;百人耕种土地之间的水沟叫“恤”。水沟也是田之间的界线。这种田恤制不分贵贱阶层,上至公卿下至庶民无一例外,这一改革限制了大量占田而不缴税的贵族特权。这一土地改革在当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它为新兴的封建土地关系提供了发展的有利条件。同时对后世影响也是深远的,它对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作丘赋,”改革兵税。这是一种向田地私有主征收军赋的税制。它表明在承认土地私有的基础之上,使个体农民有作甲士的资格,这虽然加重了他们的负担,但却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同时,由于扩大了兵源,也增加了郑国的军事力量。三为铸刑书。
子产在执政期间,既维护公室的利益,又限制贵族的特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主要措施是:为田洫,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将农户按什伍加以编制,对私田按地亩课税;作丘赋,依土地人口数量交纳军赋;铸刑书,修订并公布了成文法;实行学而后入政、择能而使之的用人制度;不毁乡校,愿闻庶人议政,有控制地开放言路。其政治经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时社会的转型。在对楚、晋等国的外交方面,子产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郑国在子产的推动下呈现出中兴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