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中国如何判强奸罪的: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是指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
其次,说说各国如何对待强奸犯的。
多国采用“去势”刑罚
从60年代开始,欧美各国就曾考虑对强奸犯用阉割去势来取代服刑,并开展了各项实验。在一些国家,强奸罪的惯犯如果想要假释,就必须先去势。去势有两种:一种是永久的(手术阉割),一种是临时的(注射药物)。
澳大利亚早就立法批准了,因为有82%的居民同意这一法案。德国在1969年立法,根据该法,25岁以上的强奸犯可以自愿选择化学药物去势。瑞典在1993年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去势。美国加州早在1996年就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药物去势,1997年,佛罗里达州也通过了相似的法案,对要求假释的重犯强奸罪的犯人实施去势。2009年11月,法国开始了一项对服刑强奸犯实施化学药物去势的试验项目。
美国 5个州允许对严重者判死刑
美国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尽相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许多州的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与14岁(有的州是16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5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
德国 欧洲最严格的惩治方式
在惩治强奸幼女犯上,德国是欧洲最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是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另外,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化学阉割是指给强奸犯注射减少男性荷尔蒙的药物,相当于负伟哥)。
韩国 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另外,韩国也会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去势,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日本 将为“儿童买春”行为接受处罚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瑞士 只有小部分为无条件服刑
瑞士刑法规定,强奸犯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将被判1-10年徒刑,但是法官只能对被判两年以上监禁的犯人判处无条件服刑。这样就有可能造成,第一次作案、被判两年以下的强奸犯,有可能一天都不必在监狱中度过。无条件服刑的减少,与瑞士2007年1月开始生效的新修订刑法有关,根据这项法律,法官可以判处罪犯“部分有条件服刑”。联邦司法局所作的调查显示,在79起强奸罪中,只有一小部分被判为无条件服刑,而大部分都被判为有条件服刑。有条件服刑表示,一个被判刑监禁3年的人,实际服刑时间必须至少为半年。
阿根廷门多萨省也通过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美国、德国、意大利、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和多米尼加的部分地区已有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