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就开着船到了冰岛,这里已经是维京人的一个据点,可没过两年,他又手痒杀了人,被判流放三年,在中国那就是流放宁古塔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按理,他可能会被送回挪威。
得到消息后,埃里克只好再一次逃到了西方。
这一次,他来到一片全新的土地。
这片土地就是格陵兰岛,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岛。因为地图投影的关系,它看上去比整个欧洲还大。其实没有这么大,但也有二百万平方公里,而且它是岛跟大陆的分界,比它小的是岛,比它大一点的就是大陆了。
他发现这里就是一片新大陆,对于维京人来说,发现一块新地皮是很牛的,但他知道靠自己是无法殖民这片地皮的,必须需要帮手。
但怎么找帮手呢?
他想了一个办法,先给这个岛起个名字:格陵兰岛。就是绿色的土地。听起来像流油的葱油饼。
带着这个名字他回去了,回到了冰岛回到了挪威,宣布自己发现了一处绿色的土地,现在要跟他的朋友们一起分享。
这一招呼,一下来了二十四条船的人要去殖民,要去发财,大家在埃里克-这位红头发的易怒者的带领下,登上了格陵兰岛。
一看,傻眼了,说好的绿色呢?草地呢?森林呢?
举目之下,全是冰雪,没有任何的植被。冰与火之歌中,夜王生活的地方就是格陵兰岛。
红毛埃里克表示,这个岛的名字就是绿色的土地啊。
哇靠,还有这种操作?
虽然被坑了,但维京人还是有既来之则安之的精神,很快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建立了两个定居点。指望着可以在这里搞搞海洋贸易。
但是,鬼都没有,哪里有商船来?他们只好改变策略,开始跟当地的因纽特人学习,过着打渔的生活,但技巧又不如因纽特人,所以长期吃不到肉。
这里木材也不够,死了连棺材也做不起,只好用毯子包着埋到冻土层以下,这样这些尸体才保留了下来,直到千年之后,考古学家发现他们保存良好的尸体,知道他们的苦逼岁月。他们全部营养不良。
他们在这里忍冻挨饿活了四百年,也真够坚强的,但随着一个小寒潮的到来,他们终于挺不住了,从这个岛消失了。
去哪了呢?
有的科学家推测,他们可能去了美洲大陆,他们是第一批发现美洲的人,现在密苏比河边发现了一群白皮肤的印第安人,可能就是他们的后代。
现在这个岛归丹麦管,但却是自治的,法律、警察等等事务全部自己管理,只有外交交由丹麦负责。据科学家推测,随着全球变暖,格陵兰岛的冰雪将变少,地下丰富的矿藏将得到开发。当地居民将会成为土豪。
只是,第一批开拓这里的红发埃里克及他的后人,却享受不到这个美妙时刻了。
来都来了,再聊一聊美国总统的蠢事吧。
曾经有人排出了一个美国总统十大蠢事,美国总统也是人嘛,犯错误总是在乎难免的,比如排第十的克林顿,按成龙大哥的话说,他就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一些小错误。
克姥爷的错误后果不算太大,顶多是成为特拉普攻击希拉里的一个把柄:你连自己的老公都不能管好(manzu),还能管好全美国人?
不过,排第一的错误,那后果就严重了。它导致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伤亡。这位总统就是詹姆斯·布坎南。
他是谁,又干了什么呢?
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祖上是爱尔兰人。后面移民到美国。家族有一个小农场,他本人是学法律的,出来后干律师,是一个有名的律师。同时,他还挺血气方刚的,曾经入伍跟英国人打仗,打着打着,就积累了名气,渐渐地就走上了政治的道路,最终成为美国的总统。
不过,他从政的起点很早很高,但成为总统的道路太坎坷了, 简直跟刘备有一拼。1914年当议员,1944年开始竞选总统,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直到1856年,才当选上总统。
那他是凭什么当选总统的呢?
这位仁兄在之前,出任美国驻英公使,在任上,他搞了一个《奥斯坦德宣言》,什么意思呢?就是夺取古巴,当时古巴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詹姆斯·布坎南认为古巴对美国太重要了,就要跟西班牙买,如果西班牙愿意,就给他1.2亿美元。如果不卖,那就抢。以上帝的名义去拿下古巴。
这个事情,美国是有传统的,加州、德州以及很多地方都是美国半买半抢来的。当时这个宣言被泄露了出去,英法强烈反对,表示美国要这么干,我们就支持西班牙。最终这个事情黄了。
古巴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现在还跟美国尿不到一个壶里。
但这个事情让詹姆斯·布坎南得到了美国民众的好感。詹姆斯·布坎南对外是很强硬的,就是帮美国跟世界人民干,抢夺利益。
不过,让詹姆斯·布坎南最终获胜的是他的软。软是对国内的软,是对美国南北方的软。当时的美国已经分成了两派,一是北方,他们反对蓄奴制,一是南方。詹姆斯·布坎南的态度是大家不要吵,有什么事大家坐下来谈。
这一软一硬,帮助詹姆斯·布坎南终于当上了美国总统,这一年,他已经七十开外了,有意思的是,他也是美国唯一个未婚的总统,他终身未婚。年轻的时候,他曾经有一个未婚妻,某钢铁富豪的女儿,可是岳父反对,而他的未婚情又离奇死亡。所以他干脆一生不娶。另有一个说法,认为他是美国历史上唯一同性恋总统。
除了未婚之外,他跟美国的一个参议员威廉·鲁福斯·金同居十多年,两个男人住到一起,难免让人误会他们是不一样的烟火。
还有人说,他跟林肯可能也是一对CP,为了林肯,他故意让南北战争爆发,好让林肯有立功的机会。
这个有点乱说,但他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避免南北战争的爆发。
当时南北已经对立,对于这样的情况,总统很关键,要有决断力。而外事坚决的布坎南却在内事上犹豫不决,当和事佬。
他本人是反对蓄奴的,他经常买奴隶然后送到北方,但他又认为南方蓄奴是有法理基础的,自己要维护宪法的权威。一方面他认为要维护联邦的统一,各州无权脱离,但又说联邦政府没有权力阻止各洲脱离。这也是现在加州、德州老是闹单过的原因。因为美国的历史就注定各州是有一定自由权的。
可以说,他没有发挥总统的权威,控制住整个事态朝着越来越坏的方向发展。一时心软,让美国的分裂的势头越演越烈,等他把总统的位置交给林肯时,南方已经有州宣布单过了。
可以说,他留了一个烂摊子给林肯,要不是林教头发狠,美国现在可能就是两大国家,还可能继续分成十多个国家也不一定。那世界的局势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另外,后面发生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伤亡最大的战争,相当于其它战争的总和,一共死亡了62万人。美国在一战死亡11万,二战死亡40万。其它加起来64万,只比南北战争高一点。
所以, 詹姆斯·布坎南犯的这个错,被称为美国最大蠢事,他也被评为美国最差总统、最蠢总统,远超小布什。小布什还蛮受美国人欢迎的。不过,詹姆斯·布坎南本人是不服气的,他说我只没办好一件事,就把我所有的功劳都抹杀了?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