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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老赖子女上贵族学校,法官让先给孩子安排公立学校,怎么看?

2020-08-19 14:02阅读(241)

举报老赖子女上贵族学校,法官让先给孩子安排公立学校,怎么看?:给大家先介绍一下这个荒诞案件:河南郑州的牛女士将12万元钱借给了朋友杨某,到期后杨某玩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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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先介绍一下这个荒诞案件:

河南郑州的牛女士将12万元钱借给了朋友杨某,到期后杨某玩起了失踪,打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也找不到了。牛女士无奈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杨某收到传票后也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牛女士胜诉。

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但是牛女士的遭遇令人同情了。

牛女士拿着判决找到法院执行局,经过近半年多的等待,执行法官却告知杨某名下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也找不到人。执行法官又告知牛女士,如果她发现杨某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否则案件将终止执行。


牛女士经过多方打听和长时间追踪,终于了解到杨某子女在上一所贵族学校,每年学费几万元。可当牛女士兴冲冲的将重要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后,执行法官当即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执行法官说:“杨某孩子出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执行,如果要执行,你必须给孩子联系公立学校”。

牛女士向执行法官问到:“杨某孩子上什么学应该由他父母负责吧,找他父母啊!”

执行法官回答:“我们联系不到杨某,我们没有权利剥夺孩子受教育权”。

执行难问题始终司法难题,有些被告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有些被告却故意隐瞒和转移财产,像本案中杨某这样有钱给孩子上贵族学校却不还钱,属于典型老赖。

对于老赖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禁止乘坐飞机和软卧,禁止入住高档酒店和旅游,更强调了禁止子女读高收费私利学校。

所以,执行法官做法明显不妥,老赖故意躲避债务不去主动追查,而当申请人(执行阶段称呼)提供线索却推三阻四,典型的有法未依和执法不严,应该及时纠正。


现代法律已经不强调父债子还,孩子确实是无辜的,但孩子上学巨额花费是其父亲资助,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优先偿还债务,所以法院应该制止杨某为子女高消费行为,而不是姑息纵容,杨某子女能否上学是杨某自己的事情,好的公立学校上不了,普通学校不存在问题。

谁家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没有义务为别人买单,法律应该起到定争止纷和为主持正义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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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无据,因为孩子上学是父母的责任或义务。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合法合情合理。法律责任主体必须认识清楚,否则真善美的法律就会变成假丑恶的老巢。执行难,实际上不是法律规定的执行难,而是具体执行过程非常困难。关键在法律如何被法官所实际运用。执行必须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人民利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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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举报“老赖”儿子上私立贵族学校,开着豪车送儿子上下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官竟要求申请人先给被告儿子找普通学校为由,拒绝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子女是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所以想要执行其实也简单,执行法官可以向高收费私立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制消费令,要求该私立学校不得接受被执行人的子女在此就读,并协助法院依法执行案件。但要求申请人为其被执行人子女找学校,这个要求则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这个限制措施,一直以来确实争议蛮大。特别是有的被执行人子女就读学校的学费并非来自于被执行人,而是被执行人的父母或其他亲属,笼统的予以限制,孩子可能面临入学不被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被动局面,势必给孩子身心造成影响,甚至侵害到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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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情合理!但应把学费的差额做为执行款项交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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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明法官很有人情味,办案人性化。因为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父母的错误,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业。

虽然,国家对于老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约束他们的出行,控制他们的经济命脉,可我觉得还是不够彻底,我身边就有两个老赖,还是很嚣张,没有感觉他们的生活受丝毫的影响。

一个是我的租户

我有几间门市出租,前几年租给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他是大庆某公司的后勤人员,他的最初想法是开个菜店带粮油,目的是卖给公司,谋取暴利,后来又改行卖二手车,也曾经在院子里摆了几台车,而且据说卖的挺好,几台车就赚一年的房租。可他本人不常来,雇人看店,也没有什么奖励机制,经常去关门睡大觉,效益可想而知。满一年后续租就没有给钱,见面就表示,差不了,我有工作,有公司,不给可以告他。去他公司调查过,确有其人,也就相信了他,可满一年了,房租也没有着落,而且看门人也不见了,东西还在,门经常是锁着的。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又再一次去他的公司,见了他的领导,领导表示,我还在找他,电话不接,玩失踪呢,如果过了一定期限,就可以要求他离职了。而且来公司找他的不止一个人,据说他的工资卡已经压在法院,还不时接到法院传票,他的外债数不清。

后来,又去公司几次,他还是没有上班,又去咨询过律师,出示了一些证据,律师也介绍了几种解决方法,可实在是没有时间去追踪,诉讼,时间长了也就不了了之。

当时由于起诉他的人比较多,都立案待查,他也就是名副其实的老赖了,而且多年不正常上班,领导也不见他的踪影,也丝毫没有影响的生活。据说,现在他隔三差五去单位晃晃,欠的债务多数都赖掉了。

还有一位是我同学的老公

同学当中她是最风光的一个,原因是嫁得好,老公是当地知名企业家,搞房地产的,财大气粗。十年前摆升学宴,参加的都是名流,我们同学当时都是随礼200,感觉非常不好意思,礼账上没有低于1000的,一次接礼金就有50多万,着实让人羡慕。可好景不长,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商贷款有了限制,这才漏了馅,原来他都是在拿国家的钱做买卖,贷出钱来搞建设,然后高价把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发现后,改变策略,不要楼只要钱,他傻了眼。现在他是当地大名鼎鼎的老赖。虽然没有原来那么高调了,固定资产变卖了一些,可生活没有受到影响,感觉衣食无忧,生活还是挺滋润。

国家对于失信这一块,还是有点心慈手软,也就有一些人,虽然受到一些惩戒,不足以让他们痛改前非,浪子回头,也就有一些无辜的人,还在上当受骗。

相信国家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真正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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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罪及子女,父母有问题法律改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但是孩子还在上学,法官先安排老赖孩子上公立学校这个给个大大的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