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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日下午,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罗水市场前,一名阿婆在路上走着,这时,一名女子牵着一只白色大狗由此经过。突然,白色大狗挣脱了女子的手去追另外一只狗,白色大狗长长的牵引绳被拖拉在地上。

当狗拖着牵引绳从老奶奶身边经过时,牵引绳缠在老奶奶腿上,老奶奶当场头着地就被掀翻在地。

事发后,女子并没有理会老奶奶伤的怎样,而是牵着自己的狗悄悄离开了现场,老奶奶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已经对事件介入调查。

时下很多城市都禁止饲养大型犬类,尤其是一些攻击性比较强的烈性犬,因为它给人类带来的潜在危险是很难估算的。

这位女士身小力薄,如果那只大狗发起疯来根本就牵不住,况且在闹市区遛狗根本就很危险。

老奶奶被狗绳绊倒,女士不是没看见,既然自家狗惹了祸,就该停下来看看老奶奶伤的如何,就该看看是不是赶紧送医院救治。可她竟然跟没事人一样悄悄溜了,俨然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城市的管理者,对于家庭饲养的宠物狗该怎样管理要尽量加大力度,比如遛狗的时间、场所,都要有个严格的规定,像这样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就应该禁止遛狗。

另外,养狗的人也要量力而行,如果觉得驾驭不了自己的狗狗,最好别养。

女士遛狗狗追狗,牵狗绳绊倒老奶奶致意外身亡,女士却悄悄溜了。既然有监控,警方介入,想必她也会为此付出代价。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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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问问:爱狗人士觉不觉得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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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我刚刚在头条上看到了,实在令人伤心和痛苦,就在2020年8月17日那天发生的。

我就简单来讲述一下这个故事吧,事件发生在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当时是有两条狗在追逐打闹,其中后面那一条狗在追最前面那一条狗,并且后面那条狗的脖子上面有长长的绳子,当这个绳子以极快的速度从老人身边飞过的时候,把老人绊倒了,而这个冲击力有多大呢?老人的鞋子都飞出了几米远,可见对老人的伤害有多大。老人在此事故中不幸身亡。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女子过来追她的狗,她并没有追到她的狗。她的狗却反而过来了,从视频里面该女子看到老人躺在地上愣了几秒,随后就逃跑了,并没有对老人进行救治。

关于这件事,我是这样看待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女子已经犯了法律。在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第1246条灵眠就已经详细规定了。

该女子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老人损害的,该女子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监控画面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该女子需要全责。

警示

养狗人士和爱狗人群是在养动物及饲养动物的时候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让它们随便乱跑,遛狗时要牵好自己的狗。随着近年来狗与人的矛盾越来越多,如何饲养宠物?如何更好的想养宠物?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难题。只有狗和人和谐相处,社会才能更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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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

若是此女不受到法律制裁 下一个飞来横祸的人可能是任何人的父母 如果死的是我家人 谁能咽得下这口气?谁能选择原谅?

这不是狗祸而是人祸!

从此事我有三条想讲的

  • 首先爱狗人士们重复多年的谎言不攻自破

“能够爱狗的人 一定也会爱人”这句话还能骗的到几个人?

  • 其次狗主人有义务抢救老人 可她撒腿就跑

我认为这应该按照“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来论罪

逃逸性质就变了 也许老人可以避免死亡

  • 关于养狗 我国法律漏洞应该尽快完善

很显然文明养狗的倡导约等于对牛弹琴 唯有立法才能约束养狗人 倒逼他们学会文明 狗伤人视为人伤人 因为你养狗不当造成人意外死亡 不说偿命起码得关二十年!

延伸

农业农村部把狗贴上“伴侣动物”标签 “与国际接轨”的时候怎么不说说国际上对于狗伤人是如何处理的呢?!

深圳某领导在说西方国家普遍不吃狗肉的时候 怎么不说说 西方国家如何处理流浪狗的呢!?

现在的中国狗已成灾成患 但这不是狗的问题 而是人的问题!狗的本性需要靠训练才能约束 而能约束人的 从来只有法律

完善养狗法律必须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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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人赔偿命价,并支持判刑,理由,家教不严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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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城市禁养狗!女子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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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逃逸,加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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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是溜不掉的!还是投案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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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817日下午,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罗水市场前,一名阿婆在路上走着,这时,一名女子牵着一只白色大狗由此经过。突然,白色大狗挣脱了女子的手去追另外一只狗,白色大狗长长的牵引绳被拖拉在地上。

当狗拖着牵引绳从老奶奶身边经过时,牵引绳缠在老奶奶腿上,老奶奶当场头着地就被掀翻在地。

事发后,女子并没有理会老奶奶伤的怎样,而是牵着自己的狗悄悄离开了现场,老奶奶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已经对事件介入调查。

看完这段,我只能感叹:狗仗人势,猪狗不如,行若狗彘…

很多城市已经明文规定了禁止养大型犬类,就是出于安全考虑。既然置法律条款于不顾,那就应该追责到底。

这位养狗女士极自私而且非常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根本跑不掉。但是她却肇事逃逸,把自己推向了矛盾的对立面。

必须追责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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