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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杀害三人,两次坐牢,这第三次坐牢,会不会立马执行死刑?

2020-08-18 03:02阅读(927)

曾春亮杀害三人,两次坐牢,这第三次坐牢,会不会立马执行死刑?曾春亮杀害三人,两次坐牢,此次要第三次坐牢,会不会立马执行死刑?我朋友的大姑姑、姑父终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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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正义的枪声很快就会响起。

曾春亮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凶犯,他两次坐牢,犯两次命案致三死一伤,对他怎么处死也不为过。

本来他从狱中出来,是可以重新做人,可惜他自动放弃了这个机会。

一、凭一双手,他可以自食其力的,但他却选择了重操旧业行窃。

二、行窃失利,他还是可以回头的。但他却选择杀人,把自己推向了绝路。

其实就是曾春亮自己害了自己,阳光大道他不走,偏要去走阴间道。

很多人以为,无路可走的曾春亮会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性命,但他没有。

@英雄拒绝黄昏 相信, 这个案件很快就会由法院宣判的了,证据确凿斩立决是没有疑问。

曾春亮的案子也给了我们反思:

7月22日入室行窃并警告主人,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调监控抓人?

7月24日主人发现凶器再次报案为什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他所在的监狱就一点也发现他的思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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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任何的案件,不管是影响社会的大案还是小偷小摸的小案子,从警方进行逮捕到检察院提起诉讼再到法院受理诉讼后进行审理,开庭和宣判,这些流程都需要走完也都需要时间。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其中每一个环节尽量不出差错,尽可能减少以及避免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所谓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就是从这些细节中来体现的。

按照目前的新闻报道和曾春亮家属的相关说法,警方很有可能嗨还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曾春亮进行相关的精神鉴定,安排鉴定的时间加上最终得出鉴定报告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因此,立马执行死刑是不可能的。

其次,从法院角度来说,曾春亮是累犯,且此次犯罪牵扯到几条人命,造成了全社会的人心惶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相信死刑是必然的结果。除非是精神鉴定中发现了问题,那么曾春亮可能就死不了了,当然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第三,也正是因为曾春亮被捕后气焰极其嚣张,他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我相信公检法三块也会适当加快各自的审理速度,相应简化流程,尽快对他做出处罚。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早日将罪犯进行严惩,二是尽快给受害者家属和关心这一事件的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平静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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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被执行死刑,这也是曾春亮敢主动出击设防点的原因。他自身有着很严重的精神疾病,在这样的前提下,他的判刑会被减轻,我讲一个我们镇上的事情,你可以作为参考。

事情发生在去年,有一个无业人员,经常家暴妻子,每天嗜酒如命,突然有一天他跑到大街上开始故意伤人,并且他伤害的都是自己不认识的人,见人就攻击,然后就开始抢车,抢上车之后就开始横冲直撞,先是要和对面的车正面相撞,结果被躲了过去,只是有一点摩擦。

第二辆车没有那么幸运,被直接撞到,因为是在城里面,车速都不快,人没受伤,但是车动不了了,他就下车把对面的车抢了过来,那辆车里是一家三口,孩子还不到两岁,丈夫准备下去理论的时候,没想到他直接抢车,因为车上有老婆孩子,他就想把车的控制权夺回来,但是行凶者直接启动车辆将丈夫撞倒了树上,整个腿部都成了饼状。

妻子见状抱上孩子跳车了,但是行凶者并没有罢手,在车里找到了一个改锥去攻击妻子,妻子护子心切,把孩子抱在怀里,被行凶者捅穿了肺部。路人见到这个情形也不敢上去帮忙,因为普通方法不可能制服,但用特殊方法,可能自己也得坐牢,所以大家只能站在远处观望,没过几分钟警车就过来了,行凶者被当场制服。

后来行凶者就要求做精神鉴定,现在只要是成年人,去做精神鉴定,多少会有一点问题,他就说自己是酒精中毒,在精神疾病的加持下做了这些,当时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然后精神鉴定出来以后,确实有疾病,最后他造成的1人截肢,2人重伤,3人轻伤,2辆汽车报废,1辆受损,他也只被判了3年,而且他拿不出来任何赔偿,只能是受害者自己掏。

这么恶劣的情节却因为一个精神鉴定被减刑,而且因为穷可以不赔偿,你认为曾春亮做完精神鉴定以后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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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允许,杀人偿命,杀人没有理由,请立即执行死刑。

对于这样凶残的犯罪嫌疑人,多留一天,就少一分安全感,还浪费粮食。

两次坐牢,不知悔改,就足矣说明此人有报复社会的心理。并且在出狱后,还是没有改过自新,又犯下滔天大罪,杀人复仇。

三条人命,在曾春亮看来就是他的杀人对象,有仇恨也不能拿人名开玩笑,驻村干部给你钱都是国家对于你的补助。你不开心,不满足,也不能作为你杀人的理由。

这种奇葩的杀人动机,让人不得不感叹此人内心是有多么毒辣阴暗。所以我说,关押期间,给他身体精神更好的打击,不然这样的人,下了地狱,照样会动荡。

接着就是法律,我们在依法治国,不能容忍任何藐视法律的行为出现。在违法犯罪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一刻也不能容忍。

就法律漫长的审判过程,我更希望是立即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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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无论是杀害几人,是否有过犯罪前科。这次犯罪都不会立即执行死刑。中国司法有规定,必须按照司法程序对其进行审判。

应该先进看守所关押,

并且立即逮捕。逮捕令是中级人民检察院实施。公安机关还要提审他,对于作案的详细经过要做好笔录,并对作案现场确认。把足够的证据上交检察院,检察院检察通过并上交法院。法院根据公安机关的提审材料会将罪犯开庭审理。如果没异议,法院再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人证,物证做出判决。

对于这种死刑罪犯,地方中级人

民法院判决后会自动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会做出终身判决。

象这么残忍的罪犯应该是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死刑。

通过曾春亮的人生轨迹,我身表痛恨。这个人没有一点人性,之前共产党已经给你两次改造的机会,叫你从新做人。而你从没有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反而愈演愈烈。这个世界上你能对得起自己,兄弟姐妹和生你养你的父母吗?

可悲!可叹!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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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恶魔曾春亮行凶杀人之前,两度因犯盗窃罪入狱,坐牢十数余年。服刑期满后出狱,回到家乡,因好吃懒做,囊中羞涩,又重操旧业,潜入康家行窃。被发现后,又伤及无辜,逃走时威胁康家人不准报警,否则杀死全家。

之后,康家果断报警。惧怕再次入狱的曾春亮恼羞成怒,遂决定报复康家。8月8日,他实施了罪恶行动,杀死康家父母,锤伤康家外甥,然后仓惶逃窜,在厚坊村村部又为了不暴露自己行踪,残忍杀害上楼拿资料的驻村干部桂和平。短短五天内,杀死三人,重伤一人,制造出了轰动全国的惊天大案。

曾春亮犯罪事实事清楚,证据确凿,被害对象又与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案件不复杂,只要例行公事对此审问一番,取得口供,画押签字,然后指认现场,就可整理资料,上诉自法院,依法判处他死刑。个人认为,这个过程不会太长。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必定就报。曾春亮的末日不会太长了。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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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杀害三人,两次坐牢,这第三次坐牢,会不会立马执行死刑?

曾春亮两次坐牢应该都是因为盗窃等罪名被判刑的,这个第三次犯案可是连环杀人案,三条人命,与前两次犯案天壤之别,这次这样的结果,曾春亮应该会被判处死刑的,但是会不会立即执行呢,这要看一些事实来决定吧。

1.曾春亮有没有自首情节?

从曾春亮被抓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出,他是因为冲卡被抓到的,而不是到卡口来自首的,所以自首不成立,这个也是判定曾春亮是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一个关键数据。

2.曾春亮犯案是否罪大恶极

曾春亮杀了三个人,一个7岁儿童还在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从这个上来看,曾春亮不仅对老人下手,对孩子也很狠,其中还有一个扶贫干部,这些人跟他无冤无仇,就把他们杀害了,可以说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我觉得符合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3.曾春亮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据报道,曾春亮去人家盗窃,因为空调太舒服睡着了,被人家发现以后,威胁人家不要报警,报警就杀全家,太嚣张了,结果这家人报警了,曾春亮就真的来杀他全家,目标明确,所以这样的人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所以从几个方面来看,曾春亮杀人就是为了报复,主观恶意性太强了,受害人并没有伤害或是对不起他,综合这些事实来说,我觉得曾春亮在交代完所有事情以后,等待他的就是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下场,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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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被立马执行死刑呢。杀人犯从被抓捕到最终被判处并执行死刑每一个环节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曾春亮被抓获后要经历的程序主要有:公安局预审,取得证据后向检察院提请正式逮捕,检察院介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公开审判,法院宣判死刑后如果犯人不上诉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如果犯人上诉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向最高法报批。最高法核准后,由院长签署执行死刑命令,交由地方法院执行。

这其中的每个程序法律都有时间规定的,即使每个程序都按最短的时间计算,曾春亮也不会马上被执行死刑的。

当然,像曾春亮这样犯罪事实特别清楚,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犯罪分子,是有可能比其他杀人犯更早受到法律制裁的。

比如公安机关可以更容易获得他犯罪的证据和口供,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节省办案的时间,曾春亮本人也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放弃上诉的权利等等。

随着现在法制的健全,尽量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本看少杀慎杀的原则收回了死刑复核权以后,所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时间都延长了。

像原来那样,特别是“严打”期间出现的“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情况不会再出现了。从抓获到判处死刑只有三四个月甚至更短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了。

不管怎样,曾春亮现在已经落网了,他受到正义的审判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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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也来阐述一下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吧。

下面先来了解一下他前两次坐牢,曾春亮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刑满释放出狱。四年以后,2012年曾春亮还是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出狱。

然而,就在刚刚出狱不久后,曾春亮就出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于2020年8月8日,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8月13日又杀死一名驻村扶贫干部。现在这个杀人恶魔虽然被抓住了,但会不会立马就执行死刑呢?我想这也是我们大家都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从这2个方面来了解一下。

1、曾春亮犯的是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曾春亮杀害多人,而且是属于故意杀人,手段也极其残忍,对于这种罪行极其严重恶劣的犯罪分子,我想法院应该不会判死缓,会判死刑立即执行。

以上纯属我的个人观点,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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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机会第三次坐牢了,但是第三次进看守所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有过两次盗窃前科,加上一次入室盗窃被发现,再加上故意杀害三个人,重伤一个人。将来就是死刑立即执行,不可能有第二种结果了,死刑立即执行,将由看守所直接押往刑场,而不是经过监狱,所以,曾春亮没有机会再次进入监狱了。

曾春亮的这种行为,就是死刑立即执行,但是要经过几个程序,警方的侦查程序,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和法院的审判程序,法院的审判程序分为一审和二审,二审结束后,将会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核,从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审核通过到交付执行,最长为7日内。

一般整个程序走下来,最快的6个月左右,慢的要两到三年。但是,今年疫情时云南某人杀害防疫工作人员,从被抓到死刑的执行,经历了6个月左右,时间上算是很快的,如果曾春亮的案子也照此速度,曾春亮活不过春节。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很期盼正义的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