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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签订什么不平等条约,但是在直隶总督任上出现过天津教案。这也是个耻辱外交。曾国藩自己也评价为““内咎神明,处咎清议”。

1870年6月21日,天津地区有数千名群众认为天主教堂的育婴堂是个拐卖、虐杀婴儿的场所,于是在天主教堂前聚集。当时的法国领事丰大业认为这是天津地方管理不当。于是,丰大业与天津知县刘杰相遇时,两人发生激烈冲突,导致刘杰一名仆人被打死。得知消息的激愤民众杀死了丰大业及其秘书,之后又杀死了10名修女,2名神父,2名法国领事馆人员以及部分教徒。此外,他们还焚毁了法国领事馆及数座基督教堂。

事发后,曾国藩奉命到天津办理案件。在法国人的要求下,曾国藩处死18人,流放25人,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流放。赔偿额外损失46万两银子。

此外,曾国藩还派专人前往法国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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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风浅析。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是大清“四大中兴名臣”之一,也是“洋务派”地方领袖。主导大清近代化,与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往来不可避免。曾国藩虽主张对外妥协,但还真没有签订过不平等条约。也许是没有机会,也许是去世早。历史,没有办法假设。

向使当初身不死,一生耻辱复谁知?

曾国藩值得一提且广受诟病的一件事:

1870年5月。直隶总督中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屈服法国压力,将涉案的中方人员抓的抓、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引起巨大民愤,舆论哗然。后,曾国藩被迫辞职回家,深感“外忏清议,内疚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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