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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最怕什么举报?

2020-08-17 10:34阅读(1130)

物业最怕什么举报?:物业最怕两个部门,一个是有居民选出来的物业业主委员会,它代表着整个业主的利益,有权力和物业谈条件,甚至开除物业。还有一个:-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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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最怕两个部门,一个是有居民选出来的物业业主委员会,它代表着整个业主的利益,有权力和物业谈条件,甚至开除物业。还有一个就是物业的直系管理部门,就是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有的物业比较强势,在业主和物业委员会都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去物业管理处投诉,并要求处理,但现实生活中真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想换家物业公司,成功的案例并不多。

物业最怕的应该是业主委员会的了,因为这边部门是业主内部选出来的一个部门,代表着的是业主的利益,如果这个有业主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话,那业主还是可与投诉,业主投诉到业主委员会那边,物业还是没有解决问题的话,那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召开临时大会,讨论这个物业公司的去留,另外业主委员会还可以协调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作用还是非常大的。

物业最怕的部门肯定就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了,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还是比较大的,可以随时更换掉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一般来说小区里面的户主如果遇到什么问题,物业不能够及时解决的话,我们都可以投诉到业主委员会那边去。如果投诉到业主委员会那边,物业还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业主委员会就会召开临时大会,商讨取消这边的物业资格。

个人觉得物业最怕的就是业主委员会,因为物业上拟定的所有方案都要通过物业委员会来决定。另外务业主委员会也是监督物业是否有正常工作的一个组织部门。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小区业主们的利益而建立的一个部门,如果物业上做的某一个方案对业主们的利益产生了损害,那么业主委员会是有权利否定这个方案的,另外如果业主们对物业上有什么不满,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起到协调作用。

物业最怕的就是当地房管局部门,其实说实话,只要物业没有做任何的亏心事,什么部门都不会怕的,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要是觉得物业有什么方面做的不合理,你是可以直接报警来处理的,警察会来判断这件事情的公正,要是物业真的做错了,警察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但如果你是无理取闹,你就需要为此来承担后果的。

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了吧,我一直到没有遇到过这类问题,所以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我到网上简单的了解了一下,物业怕的部门很多,比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市政等。至于说最怕的,应该是住建局了,可以这么说住建局这个部门可以治物业的各种“不服”,它是管理所有建设项目的,如果物业得罪了他,应该就没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物业当然最怕的就是住建局,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房子,都是归住建局管的。那些开发商和物业就怕这个,如果说你发现你们小区的物业特别不好的话,就算是平时有什么问题,想去找物业帮忙,结果百般推辞,你就可以去住建局举报,他们那边也是会管的,所以你可以不用担心。我们找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找这种物业好的,就怕到时候出现问题。

一般情况下,物业最怕当地的房管局,因为物业与房管局的关系是上下从属的关系,房管局管物业。而物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各个小区的住户,毕竟房管局就一个,而小区的数量可是它的好几倍,为了方便服务广大住户才有了物业的存在。不过也有少数的物业部门有不负责乱收费的情况出现,这种事情就可以直接联系到当地的房管局,会很快安排人上门进行调查的。

房管局物管科。这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 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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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最怕什么举报,物业不会怕举报,你举报物业,就必须有物业服务不作为的证明材料,就是有,接收证明材料的人员他可以这样那样认为,较多的认为你不想给物业费,不会对你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实,物业最怕的是业主用法维权,你如果收集有物业不按服务合同不作为的证明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不作为,诉清人民法院支持你拒交或少交物业费,但是必须是物业公司存在你小区赃乱差个月以上设有处理,绿化带变莱地,乱停放半年之久,违章搭建不拆除,这些都直接关联物业,有证明材料起诉物业不作为,这是物业公司最怕的。我用这样的办法维权,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有证明材料审判法官不会乱判,作庭审调解最后你依法维权是会受益的,这是物业最害怕的。不管你向那里去举报物业都是不会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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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物业,每个地方的物业管理水平都不一样。

有些物业的服务是没的说的,好评连连。相反,有些地方的物业真是服务差到了极点。要说物业最怕的那就是到物业总公司去举报。

这些举报主要包含消防举报和安全举报两个重磅的方面,尤其是火灾隐患和安全系数低,这样容易给小区业主造成毁灭性的伤害,这些是物业最怕的。

当然,物业的管理需要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支持和维护,让自己在个放心、满意的小区生活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做好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是永恒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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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物业最怕的是让他们公布收入,支出的所有帐目吧,因为他们收入的多支出的钱少,剩余的部分肯定就是承包物业的老板的,因为现在没有监管物业的部门,最后剩余的钱,都进入了老板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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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在物业上班的。说实话我们老板还真没怕过谁。这些年活得别提多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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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接触物业公司之前只知道物业公司就是收钱的,每年年底物业公司一纸通知往楼宇门一贴就乖乖的去交物业费,车位租赁费,然后基本上就不会进物业公司的门,家里有什么问题也都是自己找外面的师傅上门维修,后来接触到我们这个小城市属于比较高档的小区,不到3元的物业费,水电维修,疏通马桶管道,浇花,开门,关窗,钉钉子,打眼等等你能想到的问题只要能做到的都免费,就算这样也还是会隔三差五收到业主的投诉,什么楼上椅子腿声音太大影响休息了,电梯声音大睡不着觉,不让邻居乘坐自己家门前的电梯,更有甚者要求冬天供暖温度要达到30℃否则不交物业费,啥啥奇葩的要求都有,最后的要求还都是满足不了我的要求就不交物业费,我也真是醉了,真是什么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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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最怕是有人举报,乱收乱涨物业费,乱收停车费,和乱收临时停车费。乱关电和乱关水。电梯故障不能及时维保,电梯使用了近十多年也不更换钢丝绳,给业主安全带来隐患。长期消防通道被车辆占路而堵塞。小区内缺少消防带,消防龙头缺水,小区内灭火器材没有按期更换。业主求助物业无人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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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最简单最容易的赚钱公司,不需要贷款,不需要投资设备场地,招些人就开张了,有管理但无倒闭风险,稳揽钱财,连业主们公共部分出租的钱都敢黑为自己的。现在的物业公司啥都不怕,政府不管,法院不判,业主无奈。但是有希望、有转机了,国家开始注意到了民众的呼声,已经责令全国各省市正在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引路出台,政府管理职能前移了,由街道社区牵头负责,帮助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暂时有困难的,先在小区以业主代表为主成立临时的“物业管理小组”,用以协调矛盾,监督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服务一定要有,但物业公司现在毛病太多,该痛下决心整顿了,该补税的补税,该吐出业主公共收益的归还业主,彻底改变霸占小区不能更换物业公司的不正常现象,让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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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搭乱建用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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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想什么呢 扫黑把物业拉进来只是给物业提提醒 收敛着点 闹大了影响不好 物业害怕的是取消物业的存在 但这是不可能的 社区才懒得管你小区的这些破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