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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杀3人命案嫌犯为何不当场击毙?

2020-08-17 08:32阅读(90)

江西杀3人命案嫌犯为何不当场击毙?:没有必要当场击毙。他本是插翅难逃周边地区已经是大量警力,随着包围圈的缩小,曾春亮已经是插翅难逃。他骑着摩托车冲卡,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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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当场击毙。

他本是插翅难逃

周边地区已经是大量警力,随着包围圈的缩小,曾春亮已经是插翅难逃。他骑着摩托车冲卡,虽然随身携带凶器,但是并没有直接威胁到他人性命,也没有与警方发生激烈冲突,警方没有必要当场将其击毙。

我们需要的是真相

作为一个案件,除了抓获嫌疑人,值得深挖的还有案件本身。他的杀人动机,案件究竟因何而起,对于后人有何警示,以及对于罪犯心理的了解。

即使不击毙他,以案件本身的恶劣性质和嫌疑人是惯犯的特点,死刑是无疑的。

不具备被击毙的条件

警察击毙犯人是有限制条件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抓捕曾春亮,并不符合被击毙的条件,因此警察不会贸然开枪将其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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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必要当场击毙他,曾春亮本就是瓮中之鳖。

警方要当场击毙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是,该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危害性,随身携带极具破坏性的武器。警方在抓捕时,嫌疑人极其顽抗,并对抓捕警方人员和周边群众带来巨大的威胁,警方才能当场对其击毙。

很显然,曾春亮的落网过程中,他虽然随身携带了武器,但是并没有对围捕民警和群众带来很大的威胁,整个过程甚至都没有发生大的冲突。曾春亮看到无法通过关卡后,自己被警方识别后,他主动的下了摩托车,双手举起来蹲在了地上。

对于曾春亮这种作案手段残忍,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的犯罪嫌疑人,他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审判,同时也要搞清楚他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做出如此惨案,他的交代对于案件的审判、思考都有重大的意义。这也是不能击毙他的重要原因。

还三名死者一个公道,给死者亲属一个交代,让社会更加的警觉,是必须抓捕曾春亮的重要因素,只有让凶手站在被告席上,让法律去制裁他,才能真正的体现到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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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当场将嫌犯击毙,就是警察使用武器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了警察在警告无效之后使用武器的各种情形。归结起来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经警告无效,不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更大、更严重的后果的,才会使用武器。

大家看看警察开枪当场击毙一枪爆头的基本上是对那些劫持人质,随时可能威胁人质生命的亡命之徒。

其他哪怕是在公共场所行凶的犯罪嫌疑人,警察开枪也不会是一枪毙命,只是让他失去作恶和反抗的能力。

抓获曾春亮时并不符合开枪击毙他的条件。

当他的摩托车被拦停之后,警察确定了他身份实施抓捕的时候,曾春亮并没有激烈反抗,而是双手抱头主动配合抓捕的,并没有给周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不当场击毙曾春亮还有很多好处。可以抓捕后对他进行审讯,弄清他杀人的动机,作案的过程,逃跑躲藏等细节。可以回应社会的关注,也可以为以后警方处置类似事件提供借鉴帮助。

对于曾春亮这样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人们更希望看到他受到正义的审判,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样才能让死者安息,让生者警醒。如果就这样一枪毙了他,岂不太便宜他了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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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杀3人的罪犯曾春亮被捉时,为何警方没有当场击毙?因为他被捉时没有任何反抗。要当场击毙一个人,必须此人对周围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特征。

我们先来看看他被捉捕的过程,有群众看到他在前面的关卡被警方的人员发现,有人打电话给下面一个关卡的人,让他们做好布控。

在这过程中,曾春亮面带微笑,开着摩托车跟在一辆货车的后面,速度不快往前开,当警察拦下货车时,他就走不了了,面对警察,他没有任何反抗,举起手让警察捉捕。

他甚至跟警察说,不用急,我不出来,你们能捉到我吗?他似乎很配合这次抓捕的行动,跟他之前凶残的举动相差甚远。

整个捉捕过程一直很顺利,他没有做出任何威胁周围人员安全的举动,因此不能当场把他击毙。

虽然他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分别于8月8日怀着报复心理锤杀康家父母及重伤其七岁的侄子,又于8月13日在厚坊村村委会割杀了驻村干部。身上背着三条命案,又是一个惯偷,劣质斑斑。

但是他是自己从藏匿点出来的,性质有点类似于投案自首。这种情况下,警方是不能把他击毙的,应该把他捉起来交给司法机关审理,再根据他犯的罪判死刑或者立即执行。

这个案件仍有好几个疑点,没有审理清楚,比如他杀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又是如何杀人的?为什么要刺杀国家工作人员,他跟驻村干部有过节吗?在逃亡的这几天,他到底藏在哪里?

网友根据他脸上没胡子,身上的衣服十分干净,又有摩托车在身边,判断出他这几天不是在山中度过,这种判断有一定的道理,被抓捕后,警方说他身上只有打火机、香烟和金钱。

根据这种情况,可以推断,这些天他可能是住在某个偏僻的人家的屋子里,屋子周围有食物。

是否有这样的一种可能,他住在某一个人家里好几天,这家人顶不住外界压力,不敢再包庇他,一直做他的思想工作,让他主动出来投案自首。

或者他找了个废旧的老屋住,周围的食物吃光,知道逃也没用,所以主动出来博一博,也作最坏打算,他才在被抓时那么从容淡定,知道自己逃不过,于是不再反抗。

警方会在抓捕犯人的过程中把罪犯一枪击毙,一般是出现下列的一些情况,比如罪犯挟持了人质并威胁到人质的人身安全,此时警方会当机立断把他击毙,或者罪犯在抓捕时手持枪械朝警方开火,威胁到抓捕人员的人身安全,此时也可以当场把他击毙。

但是曾春亮被捉时,没有出现上述的两种情况,因此不能被击毙。

只要他落网,人民便安心,也能告慰死者在天之灵,辛苦了这些搜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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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要按规矩来,不能说看对方罪孽深重就直接枪毙。当然,拒捕,劫持人质,以及持有杀伤性武器的情况下可能会被直接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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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不是万光旭和田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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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被当场击毙,不如把他抓到,让他好好的受受折磨,对于这种杀人犯,应该每天十大酷刑伺候着,让他生不如死

况且根本没有必要被当场击毙,因为当时警方已经控制住他了,把他包围了,他也插翅难飞,并且他也没有反抗,警方也是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走的,所以即使不当场击毙他,他也跑不了了

而且警方还需要他交代作案的具体细节,以及他做案后到底藏在了哪里,有非常多的疑问等带着他去解答,他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被抓到以后也算是还了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而且他当时被抓到的时候,甚至还对警方说了一句: 如果我不主动出来,你们是抓不到我的!可见其有多嚣张!

由此可见,它确实藏在了一个非常自信不会被警方找到的地方,这一点也等待着解答

不过他被成功抓获是最好的结局,希望受害者可以安息,同时也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严厉的判决

还是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个光头犯下这等杀人大罪,就应该知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最后,警察同志们辛苦了

希望能加强治安以及防护意识,不要让这种家破人亡的惨剧再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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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当场枪毙。被抓现场时,他没有做出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情,其二,他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还不是罪犯,没有被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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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现场他没有攻击行为,附近人没有安全隐患。这种情况一般是带回警局走司法程序,中国很注重人权问题,就是死也要让他死得瞑目。只是他没人性而已,其他任何人都是有人性的。一切程序走完,还会让他吃顿饱饭再死。

还不知他有没有同伙,回去得好好审一下。顺便请心理专家去现场问些问题,收集一些犯罪人心理历程,找到症结,给世人以警醒,在教育后代时要注意些什么。

还有当着那么多普通百姓,不是万不得已哪能当场杀生,有些人心理素质不够强大的会被吓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