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从心而改”,我来谈谈个人见解。
“藏富于民”是指中国古代主张国家减轻赋役征发,通过藏富于民的方式来发展生产、稳定国家财政收入的经济思想。“藏”(cáng)是一个汉语词汇,这里意为:收藏;储藏。意思是将财富储藏于民众手中,以此来富民富国,推动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藏富于民”一词最早出现于明清丘濬《大学衍义补·蕃民之生》中:“富家巨室,小民之所依赖,国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
“藏富于民”这个词反映了国家与人民之间在物质财富分配关系中的地位,“富民” 的阶级内容亦随时代的变迁而有不同。
01 | 先秦各学派关于“富国”与“富民”的思想
富民 《荀子·王制》: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中国富民思想的源远流长,都把重视人民的利益视为统治者的德政,把充裕人民的物质财富视为实现治国安民的基本原则。儒家把传统的富民观点,丰富发展成为一种安邦治国的经济理论。荀况继承了早期儒家不与民争利的观点,他认为,“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而生产愈发展,国家也就愈富,从而“上下俱富”(《富国》)。荀况把民富与国富在理论上统一起来。
富国 墨家在富民与富国关系上,不同于儒家,他们主张“官府实而财不散”(《尚贤中》),要求充实官府而不是藏富于民。道家反对统治者干涉人民的经济活动,但认为“多藏必厚亡”。法家并不认为富民是可取的,“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管子·国蓄》),“甚富不可使”(《侈靡》),认为民太富,不利于统治。
02 | 汉至清历代关于“富民”的阶级内容
汉代董仲舒倡导“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的均富思想,反对官僚地主兼并农民。桑弘羊主张民富不可使的观点,认为民饶则偕侈,富则骄奢,因而反对富民。晋至隋唐,在贫富关系上都出现为富者辩护的思想。宋代王安石力主打击大地主、富工、豪贾的兼并,维护中小地主及工商富裕阶层的利益。而叶适认为大地主及工商豪富实有益于贫者,他颂扬富民“为天子养小民”,是“上下之所赖也”。明清强调保护富民,只是对于富民的阶级内容有争议,士大夫主张包括工商富民,而地主阶级思想家则限于地主。
自魏晋隋唐至明清,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由鼎盛而衰败,阶级关系也有新的变化,富民的阶级内容也在不断变化,突出反映了中小地主及富裕工商业者与大地主阶级的矛盾。
03 |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藏富于民”及“富民”内容的创新诠释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战争创伤造成国家满目疮痍,民生凋敝,加之受到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外交、经济、军事上的严密封锁,新中国一穷二白,贫穷落后。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由此拉开改革开放的历史序幕。邓小平于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2005年岁末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这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从而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