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我觉得枪毙都便宜他了。
曾春亮落网过程
8月16日下午4点18分
杀人恶魔曾春亮驾驶摩托车经过国道238航桥村路口,试图冲卡。被前方民警堵住去路。民警询问是否是:“曾春亮”?对方回答“是”随后被警方控制,当时曾春亮的摩托车放着一把尖刀,一把锤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某亮案件回顾
8月8日潜入康女士家中把康女士父母杀害,7岁的外甥造成重伤。
8月13日在山砀镇厚坊村村委把驻村干部杀死。
曾春亮连续作案,事件影响恶劣,对社会影响严重
这种人肯定会面临死刑犯处罚,而且曾春亮的两起案件都是属于“报复杀人”
第一起案件手段残忍,作案思路清晰,逃跑路线明确,明显属于正常人。
因为入室盗窃被康女士发现,从而展开报复性杀人,这种案件明显属于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案,就算曾春亮有精神病但是在作案的时候明显属于精神正常,要不也不会在作案时候准备充分,作案后逃跑路线清晰,明显不属于精神患者。
第二起案件因在村委会睡觉被发现故意将人杀死
第二起案件是因为被人认出,害怕被报警举报(因为第一起案件通报已经出来),这说明他的头脑这时候非常清醒,要不也不会睡觉被发现后将其杀人灭口。
总结:
曾春亮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目的明确,思路清楚,逃跑路线也都是计划好的。
说明他的精神非常正常,属于有预谋的计划性杀人,这种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肯定要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