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回答,很多人确实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想的太简单了,首先追尾不一定全都是后车全责,其次酒驾出事故也不一定是全责,虽然酒驾是违法行为,但是实际交通事故认定中,要根据事故各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并不是酒驾一定全责。
举个现实的例子,身边人经历过的,轿车夜晚道路违规停车,后方摩托车酒驾追尾,朋友看了自己车被追尾又是对方酒驾,以为会认定对方全责,但是责任认定书依然认定主次则,因为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轿车违规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驶,该违章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他酒驾可以单独做出处罚,但不一定就得负全责,就像无牌无证的车和违章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无牌无证可能什么责任都不用承担一样,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就开始杠,你杠也没用,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回到主题,小车四人死亡,这么重大的交通事故,交警事故科肯定不会盲目定责,尽管您没指明您次要责任的原因,责任认定时也一定是有合理依据的,认定书下来您有异议可以去复议,既然来这问了,说明就是认同了,那么下一步就是赔偿问题。
四条人命,但愿您的车有高额的商业险,现在交警定则只定主次责任,不像以前会明确细分4/6责、3/7责、2/8责等,最终您是占了事故的多少责任,还需要法院判,此时您可以选择私了,也可以选择程序公了,私了的话,事故双方协商,或者交警调解,也可以保险公司出面,只要与对方达成一致,然后您的保险公司赔钱就行了,您这边赔事故中造成损失您责任的那部分,如果没保险或者金额超过保险保额,剩下的只有您自己出,私了的优点在于效率,只要达成您赔偿然后对方签字即可,很快就能结案。
选择程序公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无奈做出这种选择,因为要准备持久战,各种程序下来不知道拖几个月了,而且最后判定后就没有了商量的余地,如果双方对赔偿不能达成共识,首先得去法院判您自己的占的责任,然后等着开庭,比如四条人命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主张下来,法院判您4/6责,先由对方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那么您就要承担您责任占比的那一部分,还没算其他损失,比如双方车辆等,都是按责任划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