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自奴隶社会开始,甚至更早以前,即出现了用活人殉葬的恶习。
用活人殉葬是一种惨无人道的罪恶方式。殉葬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是用极其残酷的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陪葬于墓主人身边。
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势,但根据历代记载来看,强迫永远是殉葬的主流方式。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自愿献身去追随亡者。
为使墓主人去世后,保证其亡魂的冥福。他们去世以后,这些殉葬者便被一起送入墓中陪葬。
而被殉葬者往往是墓主人生前的妻妾、侍从、奴隶、以及花钱买来的替代者,或通过武力手段强征的青年男女,甚至有些君主的大臣也曾被强制陪葬过。
《史记-秦本纪》曾记载了一个真实的故事。秦穆公生前即想有让自己心腹大臣殉葬的想法。故在一次宴会中,趁大臣们酒酣大醉时,秦穆公对最倚重的三位大臣说到:“我们君臣,生时同乐,死后也要同哀啊!”三位大臣不知道是真醉了,还是故意不扫秦穆公的面子,竟然全部都痛快的点头同意。不出几年,秦穆公病死,这三位大臣和其余70余人皆被强制殉葬,一同跟着穆公进了地下。
除了以上这些人群,有些墓主人更是用幼童殉葬。
据考证自商朝开始,奴隶主即开始用童男童女殉葬。在此后的三千多年时间内,虽王朝几易兴衰、朝代几十次更迭,中间曾有数任历代帝王宣布废除这一野蛮恶习。但用幼童殉葬的陋习时兴时衰,依旧如幽灵一般未曾彻底消失。最近的一次购买童男童女殉葬的事情是发生是在抗日战争时期。
据《赤峰日报》记载,1943年,敖汉旗旗长道卜丹死后,下属为其先后购买了四个小童殉葬。好在最终没成功。
之所以上层统治者喜欢用用童男童女殉葬,是因为,他们认为刚出生没几岁的幼童身体具有灵根,故其对“灵气”的感应要比成人强很多。
而墓主人死后若是用这类人殉葬,则能借助他们的“灵气”使自己死后很快即可飞天成仙。
这些幼童直接殉葬也就罢了,事实是,他们在临死前还要饱受严重摧残!
根据对商朝大型墓葬的考古发掘,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一个惨绝人寰,令人闻之色变的殉葬方式。
即这些幼童在殉葬前,为使他们的身体不过早腐烂。这些奴隶主竟然强迫这些幼童口服大量水银。
而且还发现在他们身体上还有多处很深的伤口(主要分布在头顶、后被、脚心等处)。经检测,这伤口里面被灌入了大量水银。
为使这些幼童身体中水银的分布均匀,他们都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强行灌入。
如此一来,这些幼童就好比是我们在自然博物馆中见到的动物标本一般。虽时过千年,但仍然可见其本来大致模样。
殉葬是古代最残酷的入葬方式。而用这样的残酷手段对待这些幼童,更是令人发指!可见在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