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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捡了一个箱子,被判赔偿32万,网友说占小便宜,如何评价?

2020-08-14 23:02阅读(63)

大妈捡了一个箱子,被判赔偿32万,网友说占小便宜,如何评价?:看到这新闻,知了无奈感叹一句: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一个纸箱不值32万,但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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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新闻,知了无奈感叹一句: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一个纸箱不值32万,但一条生命远不止32万。

说实在话,这位史大妈在死者马某眼皮底下还拿走装有货物的纸箱,马某追她途中出了车祸致死,大妈还没事人一样,觉得与自己无关。

死者家属找上门,也只是想让史大妈意识到这事和她有关,并非要求巨额赔偿。但史大妈还一口咬定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也不道歉,结果惹怒了家属,直接把她告上法庭,追责赔偿32余万元。

2018年1月,法院一审驳回马某家属的诉求,判决大妈无需赔偿。

2018年5月,马某家属上诉至无锡中院,二审改判大妈捡拾行为与失主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需赔偿32万余元。

二审判决后,大妈不服又上诉至江苏省高院。日前,江苏省高院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知了认为,史大妈除了贪心占小便宜,做人的该有良知也被狗吃了,真是为老不尊。

马路上就算有东西被人遗落了,也得看看是否有失主来认领,毕竟做人要厚道。

史大妈说,当时自己捡走了纸箱,没听到后面有人追喊,也没人追,我想大妈肯定是撒谎了。

“做贼心虚,掩耳盗铃”了,只是不想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

而法院的判决史大妈要赔偿32万元,是合法也合理,毕竟对方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就因为史大妈的贪心的举动,而从此和亲人阴阳两隔。

正如死者女儿马女士说:“虽然最终判了她赔偿,但是这件事里真的没有赢家。这三年里,我们家里尽量避免谈起我爸的事,甚至不敢说起爸爸两字,路上看到骑三轮车的,就想哭。”

钱可以买很多有价格的物品,但买不回来父爱和生命。

结束语

史大妈,也是活了大辈子的人,估计也是有儿有女,儿孙同堂,竟然还学不会做人要厚道。

唉,真是人心不古!即使史大妈如今还是喊冤,但将心比心,别人家可是没了一个人,而这一切都是因大妈而起。

有因必有果,即使是“祸”,史大妈也躲不过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史大妈妈事件,足以警醒我们,不是自己的东西,别动贪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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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人都喜欢在外面捡东西,这也不知是节俭还是爱贪小便宜的一种表现。

一:在捡别人箱子的同时应该看看里面有没有东西,如果有肯定别人是要的,如果是空箱别人也不至于驾车追赶,里面的东西对人家来说肯定有大用啦!

二:追赶的人在行驶途中焦急如焚、欠缺交通安全该注意的常识!一但行驶过程中速度过快、注意力只放在追赶人的事情上,就很容易发生车祸。

三:捡箱子的大妈虽说没有罪大恶极!但出如此事故也是因她而起,事后没有及时上门道歉也就算了,家属上门讨要一句道歉反而招到拒绝,并极力推脱责任,没一点悔改之心,才让死者家属忍受不了将之告上法庭。

判赔偿32万也是对被告者的一个警示,警示他人日后切不可再贪小便宜,也不可丧失该有的良知,毕竟人家不见的是一条性命,理所应当要做出赔偿的。所以希望大家以后行事需谨慎!不是自己的东西切勿自行窃取!以免劳命又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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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捡纸壳箱子,大妈被陪32万的这个问题我得说两句,希望这个新闻能给所有乱捡纸壳大妈们一个警告,什么该捡什么不该检。以前,我儿子小的时候我鼓励他捡了好多矿泉水瓶子和纸壳,攒多了放到门旁还有很多别的东西一起,我送孩子上学回来看见一个阿姨左手拿个袋子右手拿个勾子正在勾我儿子攒的那袋子矿泉水瓶子,因为我放在最里面,勾的很吃力,我说你别拿是我儿子检的准备卖钱呢,说完了阿姨匆匆的走了。中午的时候我又锁门送孩子回来,看见那个阿姨拿着我儿子捡的矿泉水瓶袋子已经走远了,气人不,都告诉她了那是我儿子自己攒的她还拿,这不属于偷吗?等晚上我儿子放学回来一听自己辛辛苦苦攒的矿泉水瓶子被别人拿走了,大哭了一场哭的好心酸。随然卖不多少钱,可她拿走了我对儿子的鼓励和挣钱的积极性。有些捡费品的阿姨明知道别人的东西不是扔的也拿,以为反正没多少钱,拿了也不能把她们怎么样,所以就连偷带摸的,这样的不正之风也该改改了给爱占小便宜的大妈们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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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箱子,被判赔偿32万?以后我也往马路掉箱子,看谁捡到我叫他赔我3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