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现在很多时候要保护犯人一些基本的权力,宣扬正能量的原因考虑,所以要选择不公开行刑。而古代反其道而行之,自然是有多方考量的。
首先,古代是没有人权这个概念的,因此不存在保护犯人各项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从犯人这一方来考虑,不存在要考虑保护犯人的什么隐私权,人格尊严这些。但是,虽然不考虑人权,却会考虑人情。因为古人认为人最低级的目标就是吃饱,不能让人做饿死鬼,所以在死刑犯行刑前一顿饭,都会给出最丰盛的饭菜给犯人吃。
其次,从统治阶级来考虑,在公众场合行刑的做法,一是体现王法森严,确立天下正统的地位;二是表明朗朗乾坤,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秩序,给天下安定;三是要从心理上,震慑不法分子。
再从普通百姓来考虑,百姓多不识字,法律条文他们看不懂。这种公开的行刑,百姓一遍看热闹,一遍也能知道很多有关刑法的知识,避免百姓不知法,从而犯法。
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信息传递慢,在菜市场人流量大,百姓也喜欢看热闹。
在古代,交通基本靠走,交流基本靠吼,看家基本靠狗。这不是戏说,除了地主富农还有达官显贵这一小撮人之外,普通人的生活的确如此。
在这种大环境下,统治者扩大他们的统治力和影响力,自然要最大可能地宣扬强权和正统。而除了军队武力镇压,第二手段就是维护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
如何才能告诉大多数人王法最大?自然只有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事件,加上我们中国老百姓天生爱热闹的习性,在人流量最大的集市行刑就是最佳选择了。
要说也是真奇怪,这在菜市场行过刑之后,鲜血喷的满地都是,却也没人觉得晦气和忌讳,反而当天生意会异常火爆。难道那时候商家们都会利用热点事件的热度来带货了?
古代统治者之所以要在菜市场行刑,最深层次的原因是国法与家法的争斗。
古人讲究“家国天下”三个等级,把家放在第一位,国放在第二位,最后才是天下。这是从古至今都流传的宗法社会制度。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现在我们是国法大于家法,家法必须给国法让路。但在古代,则是反过来的。人们最畏惧的不是国法,而是家法。
打一个比方,如果一个人在外杀了人犯了法,官差要抓捕犯人。这个犯人跑回家族里,在家长族老面前一哭诉,家族动用家法将其惩处一番。
在古代一个村里,人大多数都是一个姓,一个族群的。所以当官差来到村门口,就会有人堵着路不让他们进去。此时村中德高望重的村老上前说,犯人已经动过家法了,看在他一时冲动,如今也知道悔改,我们保证绝对不会让他再犯错了,你们回去吧。
当然,这种事只是说辞而已,不管好说歹说村里都不会放人。官差也没有胆子和实力硬闯,只能暂时隐忍。一般情况下,都是趁人不注意,混进去偷偷抓捕犯人,或者在村外蹲点,等着犯人出来再抓捕。
没错,那个时候,国法在家法面前就是这么憋屈。所谓“皇权不下乡”“皇权不下县”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说法。
所以,为了加大国法的影响力,为了推进皇权下移的中心目的,在菜市场行刑的做法,只是诸多大小手段中的一个小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