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警察朋友,曾经击毙过三名犯罪分子。属于霸气和杀死并存的人。
我跟他认识二十多年了,他最早是个协警,年轻时身上只有稚气,毫无霸气和杀气。
2002年时,他通过内部考试,转成了正式民警,办理了持枪证,调进了刑警队,犯罪分子的噩梦开始了。
2003年,我们市发生了一起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在抓捕嫌疑人的时候,嫌疑人激烈反抗,试图夺枪,在抢夺过程中,枪支走火,嫌疑人被一枪毙命。后经检察院和法院认定,被击毙的人,就是入室抢劫杀人的犯罪分子。
2005年,他接到一份协查通报,通报称一名杀人逃犯可能出现在我们市,他首当其中,开展大排查,这时,他身上已有了霸气,但杀气并不足,而这名逃犯,彻底让他有了杀气,因为该人被抓到了,且交代了犯罪事实,可是在送其去看守所的车上,他突然使用开锁技术打开手铐,激烈反抗,造成车辆侧翻,而后逃跑。我这朋友挣扎得爬出车外,鸣枪示警三声,无效,开枪射击,由于对方跑得比较远,无法按指定靶点射击,抬手一枪,直接射穿对方肺部,毙命。
2007年,本市的农贸市场突发精神病砍人事件,接警后,他冲了上去,此时的他,霸气和杀气并存,倘若是正常人,定怕得要死,殊不知,精神病人发起风,根本不知什么是生死,由于场面难以控制,他果断开枪,一击毙命。
他因依法击毙三人,得到认可,目前已是我们市刑警支队的支队长了。那眼神,那气场,就连我这个跟他局长平起平坐的人,有时候都会畏惧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