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中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究竟做错了吗?: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选都是错,活着的人最痛苦。在生命面前,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指责一个绝望的母亲。7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选都是错,活着的人最痛苦。
在生命面前,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指责一个绝望的母亲。7.8级大地震,毁天灭地,丈夫瞬间死亡,同一块大石板下压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撬了儿子这头,女儿会被压死,撬了女儿这头,儿子死。两个都是自己的骨肉,哪个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哭求身边的人:我求求你们,都救吧!
可是现实无法满足元妮的请求,在救援中耽搁一秒都可能会让一条生命流逝。元妮家的周围,还有很多很多埋在废墟里的生命等待救援,救援队的人也不能因为元妮的无法抉择而一直僵持在原地。
此时,儿子方达还可以发出声音,女儿已经没了声响。元妮知道,他们都还活着。但最后,她还是将活着的机会给了儿子。
不可否认,那一刻的元妮是有私心的。
可我们仍旧无法用道德的标准去指责这一个已经走投无路的可怜女人。因为她的私心,一是因为爱,二是输不起。
元妮的丈夫原本可以不用死的,可是在最后的关头,他拉住了妻子,将生的机会留给了她。丈夫对妻子的爱,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活着的妻子,又怎能不为丈夫考虑。
在我们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儿子却可以再续香火。在那个年代里,四处可见的大墙上写着“生儿生女都一样”,其实是对生女儿的一种讽刺,因为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根本无法轻易改变。
影片一开始,元妮买了两个西红柿,弟弟方达之前已经吃了一个,剩下的一个他还想吃。姐姐方登告诉妈妈,弟弟已经吃过了。可妈妈告诉她:弟弟还小,你要让着他。你想吃,妈明儿给你买去。
一颗西红柿可以让,活着的机会也该让吗?
如果可以,元妮也不愿意让女儿让出生命,她第一反应是都救。
可元妮最后还是舍弃了女儿,为什么?其实不是元妮不爱女儿,她爱,很爱很爱,可惜女儿终究不是儿子。女儿不能代替儿子延续香火,救了女儿,她觉得愧对死去的丈夫。
换句话说,如果丈夫还活着,元妮也许救的会是女儿。
元妮救儿子,还有一个考量就是儿子的生存几率比女儿大。
儿子在石头底下哭喊着:“妈妈,救救我。”
女儿已经没了声音,只靠一点仅剩的力气敲打着石头证明自己还活着。
救援的大哥暗示元妮,方达活着的几率大一些。
元妮前脚送走了丈夫,后脚再次面临可能要失去子女,她输不起了。石板这一边儿子的哭喊让元妮心痛,另一边还在努力敲打石头的女儿让她揪心。在这种时候,换作是别人,也只能救生存几率大一点的那个,而不是冒险去救生存几率小的,放弃明明更有希望的那个。
选了儿子,儿子能活。选了女儿,说不定两个孩子都活不了。
做母亲的,如果可以,她会愿意拿性命去换两个孩子。可是,回到现实,她能怎么办?
很多人指责元妮偏心,可她真的太难了。这是一个世纪难题,没有后路也没有余地可以让她有更多的选择。
如果可以,谁不愿意岁月静好,谁都不辜负?
我只知道,做出选择的那一刻,元妮的心就死了。
时光流逝,元妮带着失去左手的方达穿梭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她眼神空洞,身体疲惫羸弱。这么多年了,她没有再嫁,始终都活在思念、痛苦和愧疚中。
有时候,活下来,负重前行,才是面对痛苦的开始。对元妮来说,没有两全的办法,不管怎么做,她的心都已经死了。
老话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母亲最知道生命的可贵。
相信我,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母亲宁可自己死,也想把一双儿女都救出来。在“救儿子还是救闺女”的艰难抉择,无论怎么选都是错的,这是一个母亲最真实的认知。女儿没了,她的魂也就没了。
冯小刚的电影《唐山大地震》中,最令人揪心的,不是毁天灭地、造成成千上万人死伤的地震场景,而是徐帆饰演的元妮,还沉浸在丈夫刚刚过世的悲痛中,马上面临着“救儿子还是救闺女”中,做出一生最艰难的抉择。
对元妮来说,“都要救”是她的心声,但余震将至,还有那么多人被埋葬在废墟里,别人不可能等着她的绝望与纠结。看到废墟中女儿那头不再出声,瓦砾里的儿子还在一个劲的叫妈妈,元妮选择了“救儿子”。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 ,面对“二选一”的艰难抉择,不管怎么选都是错的。地震之后的生活,元妮生不如死,魂早就没了,跟去世的丈夫、“死掉”的女儿方登一起“去了”,活着就是煎熬,想什么都是后悔,却因为“女儿方登还活着”的“错觉”而硬撑着一口气,为了活命但残废的儿子而撑着一口气。
为了死去和活着的人活下去,这是多么痛苦的生存状态?元妮经历了什么,也只有他的儿子方达能隐约感觉到。
片尾,当元妮再次见到“死而复生”的女儿方登(此时已经改名王登)时,憋了多年的委屈、煎熬、痛苦和绝望,一股脑的宣泄出来。
一个母亲撕心裂肺的嚎叫,震撼每一名观众的心扉。元妮错了吗?她做了一生中最艰难的决定,并因为这个决定悔恨了半生,这是一个身为人母的女人,这辈子永远的痛。
生命的尊严,莫过于此。
是的,当时这位母亲的做法说不出来对与错
这个情节其实一直备受争议,目前在20秒时间内做出了艰难的选择,到底是救女儿还是儿子,作为一个母亲肯定是都想救,但是当两难选择出现的时候,而救援队又要马上离开去救别人的时候,她终于低声说了一句:“救弟弟!”被石头压在下面的姐姐方登,听到了这句话,也流出了一滴眼泪,从此三十年都不肯原谅母亲。这个镜头可以说是非常催泪的。
其实这个情节看似在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其实也是一种潜意识的认知,上世纪70年代,虽然父母都疼爱孩子,但是有一种重男轻女的思想,时难改变,认为以后是儿子养老,女儿会嫁人,这可以说是当时很普遍的想法,当然现在也有很多人这个想法。
元妮不管救儿子还是女儿,都会被大家说是偏心,或是错,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一双儿女,哪个都想救,可是没办法,一块石板压住了两个孩子,只能救一个,她犹豫了很久,一直重复着两个都得救,最后在别人快离开时,我感觉是情急随口喊出的,救弟弟,救了儿子她心痛吗,答案是肯定的,答应了女儿给她买西红柿,没给她吃,儿子不争气买考上大学时,她很气愤,她这么多年来待在原住处就是不肯走,就是因为心里有个痛处,儿子上学课本买两份,因为还有个女儿要用,给女儿老公烧纸时儿子不懂事的话,让她打了儿子,元妮救方达还有个原因,方达说他妈妈给了他三次命,出生时儿子医生都放弃了,元妮坚持救过来了,出生后儿子生病,她也坚持救过来了,加上地震中就她,元妮在儿子身上花了太多心思,所以关键时刻,她也没有放弃继续给儿子活下去的机会,另外大强已经死了,方家的种,也只有方达了,在那个时代,他不救方达,方大强的妈妈还不知道会怎么说她,对孩子奶奶,对方家也没个交代,不管怎么说,再怎么狠心,不能否认她对女儿的爱。
大家好!我们都知道,灾难是无情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当时的唐山大地震在悄悄中就来了,这场地震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当时也是在纪录片中看到了当时地震的场景,当时的惨相是非常惨的,让人们看了都觉得很落泪的,幸好是有了全国人民的努力和帮助,很快度过了难关。
现在房子又建了起来,路又修好了起来,而在这场灾难中,发生了一件让人们非常难受的事情,就是一个母亲子在面对救两个孩子的时候,最终救了儿子而不是女儿《唐山大地震》这个电影让我们看的是泪流满面,在电影中有一个片段是这位目前在发生灾难的时候,在面对救儿子还是救女儿的时候,母亲选择了救儿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觉得这是很多人都难选择的一个决定。
因为让一位母亲来做这样的选择,真的是太痛苦了,都是自己的孩子,放弃谁都是不行的这个电影中母亲用了二十秒的时间去做了选择,她选择救了自己的儿子,当时这位母亲的心情是很多人都理解不了的,她用三十多年的时间去思念自己的女儿,不管什么时候,这个母亲都是在思念着自己女儿的,父亲因为救孩子去世了,而母亲就是两个孩子活下去的支柱再往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母亲都是在忏悔的。
她当时为什么要救儿子,其实她也是为了给丈夫家里留个后代,她不想自己的丈夫被祖宗们责怪,不想对不起自己的丈夫,所以她决定她自己来背负这个责任,所以这位母亲选择了救儿子,这样的原因真的让人心酸,当时的他们还比较落后,思想也还没有那么开放,人们对男孩的重视远超过女儿。
其实说白了这就是重男轻女的思想,这位母亲在小编心中也是伟大的,因为当时救援人员告诉她女儿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生命了,而且儿子还能活,所以面对这样的选择,她选择了救儿子。
我是妈妈的女儿,在我娘家有弟弟,
同时,我也是一位母亲,两个孩子的妈妈。
所以我很能理解这位妈妈的做法,
她还能怎么做,在那个时刻。
她的丈夫已经不在了,
她必须留下一个丈夫的后代啊,
也就是所谓的男孩。她能怎么办,
她只能选择给老公留后,
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里,男孩才是为婆家传宗接代的那个人!!
她其实很痛苦的,一直觉得对不起女儿,
试问做父母的我们,但凡有别的选择,
谁又忍心舍弃自己的孩子呢,
很多事情,只有为人父母了才明白、懂得!!
不能说妈妈救弟弟有错,
如果是我我愿意理解这点,
但是妈妈的偏心不仅仅体现在这点,
我要是方登,真正伤我心的是那个西红柿给了弟弟,
为什么只给弟弟,一人一半不会吗?
不能说妈妈不爱女儿,她爱女儿肯定大于自己,但是对比儿子还是差点
其实,再看第二遍的时候,更多的是理解母亲,
这场地震毁了她的一生,带走了那么爱她的丈夫,
让她亲手选择了女儿的死亡,
这对一个妻子,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事,
她愧疚了一辈子,活着,是为了把儿子养大,
其实,她的世界已经坍塌
当时那种情景,只能选择一个。
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被另外一个埋怨。这是事实。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母亲一定会选择自己的死亡换来两个孩子的生存,
但生活就是生活,没有如果。
所以说,深深理解这位母亲的无奈和心疼。
手心手背都是肉,儿子是亲生的,女儿同样也是,我不觉得她做错了,因为当时她救了儿子,女儿恨了她半辈子,她也痛苦了半辈子。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选择救儿子,以下是我的观点:
儿女被压在下面时,儿子有呼救声
当时方登和方达被压在下面已经很久了,方登由于长时间的饥渴根本发不出声音,妈妈和救援队在上方呼喊时弟弟说救我,但是姐姐没有声音,一旁的救援队一再表示只能二选一,妈妈的痛苦与无奈我们感受不到,毕竟不是发生在我们身上,但是单从影片来看当时真的催人泪下,我能感受到我的眼泪一滴滴的流在脸颊,妈妈最终作出了决定,救弟弟,毕竟弟弟的生命体征要高于姐姐!
有很多人说妈妈重男轻女,在影片中姐姐要吃柿子,弟弟也要吃,但是妈妈对姐姐说让给弟弟,我看到这一幕我也觉得她重男轻女,但是现在我也有一儿一女,老大是儿子,老二是女儿,我会教导我儿子事事让着妹妹,妹妹小,这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觉得大点的应该让着点小的。在生死面前,哪还有重男轻女,俩个孩子都是自己生的,自己养的,感情一样深,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妈妈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因为她的决定,她痛苦了一辈子,悔恨了一辈子,她觉得自己对不起方登。但是当方登和方达邂逅后,方登看到自己的弟弟,看到他残缺的手臂,她也恨,恨自己不该有那样的想法,如果当时妈妈真的如她所愿救了她,而放弃弟弟,她更会自责一辈子!
这个影片带给我们的全是灾难的无情和亲情的感动,我不觉得存在对错,最后的结局很美好!现在我在编辑信息,但是我脑海里全是一幕幕影片,想哭~~
好了,以上是我的观点,想了解更多娱乐咨讯关注我,谢谢点赞~
不管做多少的解释,其实元妮在最危及的时候选择救了儿子,潜意识里就已经是重男轻女了。在地震来临的时候,妈妈看到废墟中女儿那头不再出声,瓦砾里的儿子却还在一个劲的叫妈妈,所以她选择了“救儿子”,这个听起来好像很合理,但是妈妈的偏心可不仅仅体现在这里,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细节。
比如之前他们吃西红柿的时候,妈妈把那一整个西红柿都给了弟弟,没有留给姐姐。问题来了,为什么她只给弟弟,一人一半不会吗?这样子很明显就是不公平的。不能说妈妈不爱女儿,我知道她爱女儿肯定大于自己,但是对比儿子还是差了点。又或者说,她所谓的觉得自己爱女儿,也只不过是给自己那个愧疚的内心一个安慰而已。
说白了,元妮骨子里还是觉得儿子重要,所以在吃的方面偏心,在生命抉择方面同样偏心。我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手心是儿子手背是女儿,可是别忘了,手心的肉可比手背的多得多了。最让人五味杂陈的是,多年以后她们母女重逢,元妮在女儿面前哭哭啼啼,表现出一副自己特委屈特无奈的样子,逼着女儿原凉自己,这多多少少有些道德绑架的感觉。
当然了,妈妈元妮做得不对,但是女儿方登长大之后我也是看不懂。不知道她是不是小时候受了刺激,长大之后对自己的养父母几乎毫无感情,态度十分恶劣。养父母含辛茹苦把方登养大成人,结果她最后一走了之跟着外国人走了,就留下父亲留在国内那么孤独。身世可怜的人应该更珍惜眼前人才对,而不是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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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没有非黑即白的事情,对错之间也并没有那么清晰的界限,人性中本来就是有善有恶,每个人都一样,没有纯粹的坏人,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人,人在不同的情境中做出的反应是不同的。
除了个别群体,多数的妈妈都是对儿女一视同仁的,当看到自己两个孩子都被石块压住时候,只能救一个,就算是丢筛子,男孩也有50%的概率能够被救下,这位妈妈在能力范围之内,选择救谁都是对的,也都是错的。
所以不用纠结这个妈妈当时怎么想,非常时刻考虑太多,有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我们换个角度想,人在遇到灾难的时候会有很多情非得已,身不由己,但是在和平年代里,我们最该做的就是好好爱孩子,给他们建立足够安全的依恋关系,帮他们建立正向积极的自我,即使某一天意外到来了,你也会没有遗憾的说,我能做的基本都做了,剩下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每个人都会受这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会受到自己潜意识里的东西影响,也许这位妈妈做的不对,但对于从地震中走出来的人来讲,活着本身就已经不容易了,况且她还救了自己的孩子。
少一些评判,多一些理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好了。
来假设一下,假如妈妈选择救女儿了呢?
会不会被骂的更多?
选择并没有对错。但是选择也许靠的是直觉,或者是内心更强烈的感觉,也就是当时人性的表现。
弗洛伊德认为,不同的意识层次包括意识,前意识和无(潜)意识三个层次,好像一座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是一小部分意识,但隐藏在水下的绝大部分前意识和无意识却对人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这世间不乏有人性的温暖,但我们永远不能忽视人性的弱点。
母爱无私,面对两个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在我国广大农村,一个有兄弟姐妹的家庭,如果家里遇到变故,比如失学之类的时候,如果需要从兄弟姐妹中放弃一个,往往会是女孩。
《唐山大地震》影片背景是在1976年的天津,1976年的中国很多家庭普遍存在“重男轻女”文化。母亲元妮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深受这种文化影响。她在最后时刻选择了救弟弟,其实就是封建礼教文化的作用。
当时,方大强已经死了,她想为方家留下一条血脉,儿子自然成了她痛苦而又无奈的选择。
当灾难来临,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力量显得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当时的元妮很清楚她的选择会导致其中一个孩子死亡,虽然她一再要求都要救,但是现实却不允许。
这世界上很难有感同深受的痛苦,我们难以体会她的内心是何等的痛苦和无奈。
23秒的短暂瞬间,用了32年的时间去赎罪。何谈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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